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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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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没有等这壮汉有机会庆幸自己逃脱死亡,他的胸前巨痛,从背后直透出一截鲜血淋漓的刀锋,那是雷瑾凭借人马合一的精湛骑术,驱使跨下坐骑以玄妙的横移、转向、短停、前冲、跳跃步法,以华丽得近乎眩目,令人叹为观止的骑步,成功的从其它流民军骑士前堵后追的截杀空隙中逸出,在刹那间突破了其它人的所有截杀,并且完成了最致命的一击。

雷瑾正是看那壮汉刀法凶厉,身手不凡,在众人围攻之下,对自己威胁太大,第一个想要杀的就是他,又怎肯放过那一线狙杀的机会?

雷瑾连铁矛都可以舍弃,不就是为了营造出这一线微弱的空档以便痛施绝杀么?

贯穿无名壮汉整个胸膛的刀锋顺势一绞,狂野的真力奔涌贯注,在马刀嗡然狂鸣声中,雷瑾拧腕撇刀,斜挑而起,这无名壮汉的大半个肩膀,便随着雷瑾手中马刀的离体而脱离了它原先主人的躯体,怒血喷溅于五步之外,触目惊心的情景,惨厉血腥之极,这样大的伤势,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神仙也救不了。

虽然这些流民军战士多已经是见惯死亡景象的人了,但如此的凶厉惨烈,也不由心志为之一夺。

这不是因为雷瑾武技的强横,绝对超过了这些流民军骑士,而是他针对人们心理上的盲点,思维上的死角,以战略的巧妙运用而达成的战果,这是邪宗和畸门武技中都强调的善战者攻心之法。

战马长嘶,疾奔如风,仍然鲜血流离的马刀狂劈出手,雷瑾又瞬间斩杀了一名挡在突进方向上的流民军骑士,并且顺势牵羊,摘走了这名骑士身上的弓囊箭袋,雷瑾身上携带的箭矢早就用完了,否则也不用这么着跟这一大群的流民军精锐骑士纠缠在一起肉搏拼命,以避免让流民军乱箭齐发。

大概雷瑾以狠绝而出人意料的邪异战略,在兔起鹘落的冲错盘旋中,杀掉的那名武技高强的壮汉,是这一群流民军骑士中以勇力著称者,他的死极大的震慑了其他人的战斗意志,终于让雷瑾单人独骑的冲破了他们的围攻,获得了暂时的喘息。

策马以快走步轻驰,雷瑾检视了一下手中的弓囊箭袋,不由暗叫一声晦气,弓倒是好弓,皇朝边军所用的三石制式弓,质量相当好,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官方军械库淘出来的;而箭袋的内容却让雷瑾大失所望,本来他最低期望,是能在这箭囊中找出四五支狼牙箭来,想不到连这最低要求也做不到,只有区区两支狼牙箭。

看来,我得削木为矢了!雷瑾暗忖。

雷瑾率众自阳泉南下,途中曾击溃了多股流民军的小部队,又避开了两股人多势众的流民军部众,沿着太岳山东麓向南突进,兵进霍州。

越过山势险峻的霍山之后,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便是霍州广阔的丘陵河谷。

这里也就是那位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周厉王暂时借以栖身的彘邑(周代时以养猪出名)。周厉王因无道而被国人所逐,逃奔河东,帝国历史上著名的“共和政治”也就是在厉王栖身于彘邑并殁于彘邑的十四年间发生的。

然而雷瑾所部却在霍州遇到了大麻烦,轻骑的高速疾进,使得前出的斥候哨探,在人手、经验有限的情况下,哨探范围只能大大缩窄,主要都集中于在前进方向上的哨探,对侧翼的警戒保护就做不到十分严密。

以至于当一股两万多人的流民军骑兵突然从斜刺里突然横插过来,在霍州的丘陵河谷之间纵骑驰突,阻拦雷瑾部南下平阳的去路时,留给雷瑾迂回避敌的时间完全没有,一场遭遇战就突然在雷瑾很不情愿的地点,很不乐意的时机,不可避免的爆发了,谁让雷瑾这三千骑与官军没有什么大区别呢?用的是官军的甲仗兵器,装备的是官军的火铳佛朗机,统统都和官军一样,你不是官军,那还有谁是官军?而且雷瑾手下的几千人也确实是官军没错,只是与其它官军有点儿不同罢了。

官军和流民军这么一迎头撞上,而且“官军”还只有三千骑,人多势众的流民军那还不都得嗷嗷叫着意图把雷瑾部往死里掐?虽然雷瑾根本不想和流民军打,但是赖不住流民军非要紧逼上来和你打啊!

在这些流民军的兵将心目中,大概都在想:

谁让你们这帮不知死字怎么写的官军,才三千人就敢一头撞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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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民军的马匹、牲口都来自于他们所攻破的州县堡寨,掠取土豪富户所得,这是流民军以战养战之所长,流民军无论粮饷马匹在初期之时,依靠攻克州县和打土豪,一般的依靠暴力,解决起来并不困难。而官军在粮饷马匹方面都劣于流民军,所以官军的纪律一般是恶劣的,将官也有意无意的默许官兵抢掠,官兵抢掠则是无论贫富,先抢了再说,以至有的流民军还因此打出剿兵安民的旗号来。

当然,到了后期,等到大部分土豪富户都被流民军榨干了油水的时候,有破坏少建设或无建设的流民军在粮饷上也会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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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瑾的三千骑突然遭遇流民军的两万骑兵,只是短短的初度交锋,就被冲散成两截,首尾不能呼应相顾,缺乏操练整合又没有实战经历的骑兵就是不怎么行啊。

幸好霍州一带都是丘陵河谷地形,并不是平坦无垠的大平原,虽然摆得开两三万骑兵的厮杀阵势,但陵谷起伏,还是有较大的回旋余地,而且雷瑾的四万两银子毕竟不是白花的,手下三千骑所配备的上马在脚程耐力上,要略胜流民军一线,快速机动起来略占一点儿优势。

雷瑾及时带领一千骑兵且战且走,在陵谷之间和流民军周旋,忽而东,忽而南,忽而西,忽而北,尽量避免与流民军硬碰,却又时不时觑空子,从流民军侧翼突骑冲阵,搴旗斩将,一沾即走,若即若离,这种挑衅吸引了流民军大部来攻,使得另外那两千骑得以收拢队形,并摆脱流民军,突入了太岳山区,暂避流民军锋芒。

说实话,雷瑾现在确实不敢和这股看起来明显是流民军中比较精锐的部队硬碰硬,因为他对手里这支组建时间过短的骑兵部队还没有多大信心。部队军伍靠的是协同一致,遵守纪律。而这恰恰是这支临时骑队的最大弱点。

再说这三千条人命就算要赌博,要牺牲,也不该是这样子的送羊入虎口,任人鱼肉。把没有操练好的士兵带上战场,那不叫征战沙场,那叫害人性命。

雷瑾不在乎死人,征战四方没有不死人的,但是死总要死得有点价值。就算乱世人命如草芥,可现在不计其它粮饷花费,光是在每一个人所装备的衣甲马匹兵器上,他就已经花费了三十几两银子呢,银子扔到水里至少还有咕咚一声响吧,人没了总不能连咕咚一声都没有吧?在这一点上,雷瑾比较小气,宁愿自己多吃点苦也要尽量多保全几个人。

率领一千骑兵在流民军的重围中左右冲突,横冲直撞,直杀得横尸盈野,雷瑾这一千骑兵虽然尽量不与流民军多作纠缠,稍沾即走,但毕竟人少,死一个就少一个,他不得不带队逐渐向山西东南的上党山区退却转战。

然而这一天的大战小战数不胜数,久战疲惫之下,先是在一场混战中,被大股流民军冲散,雷瑾暂时失去了对手下骑兵的控制,只带着七八骑摆脱追兵,随后又在追逐战中,连这七八骑也在不断的机动中失散,只剩得雷瑾孤家寡人一个,虽然人单势孤,却也让雷瑾完全摆脱了军伍战法的束缚,变得象个猎杀队的危险杀手多过象个将军。

晚上,雷瑾通过偷袭流民军临时营地,获取了食物和马匹。不过在今天,经过几次敌我追逐之后,雷瑾重新又变成了单人孤骑,夺来的几匹马远不如自己原本的坐骑,反成累赘。

刚刚再一次冲出流民军骑士的围攻,然而所抢来的箭袋中只有两支狼牙,这么宝贵的箭矢只能用在关键时刻了,必须自制一些远程武器以应急。

雷瑾拍了拍坐骑马头,找了处四面通达,进退自如,又可了望四方的高台地歇息,放马在左近吃草,然后把一路上选好的树枝逐一削制,费了好大一会儿工夫,一百多支简陋的木箭完成,箭羽则是以削制好的薄木片嵌卡绑札在箭杆上,稳定和射程自然都大受影响,但也是没有办法,在箭矢上粘胶箭羽是很费时间的精细活计,稍有马虎其效果可能更差,还不如在光杆木箭上嵌卡木片的稳定性好,又容易做。

做完了木箭,试射一箭,还比较让雷瑾满意,便全部盛在箭袋里,接下来该做简陋的标枪了,完全依赖木箭是不成的。

做标枪的材料选择结实、笔直、光滑、均匀,比较重比较粗的硬木树枝,将一头削成锋利的枪尖,一头做成凹槽,以便使用投掷袋投掷。

这些自制的远程武器,都是雷瑾当年在雷门的死亡生存训练中学会的。

十个不同年龄的小孩和少年组成一队,不携带任何食物、任何武器深入穷荒绝域、山林沼泽,以蛮荒野人的姿态生活一个月到两个月,在这样的队伍中,不管有没有经验,都得为生存而奋斗,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为伴,与蛇虫为伍,与野兽争食,并猎取野兽为食。这就是雷门子弟在十六岁以前,每年都要强制经历一次的死亡考验。十六岁以后,五十岁以下的雷门中人还得每隔五年或十年重新强制体验一次蛮荒射猎的滋味,谓之回炉重铸。食物要自己弄,衣物要自己做,药物要自己采,武器和工具也都得自己做,如石刀、石斧、木弓、木箭、木标枪等等。

因为雷门先祖的出身,原本乃是擅长射猎的汉化蛮族,故汉帝国时从光武大帝开国,凭着弓马刀枪南征北讨功劳很大,后逢交趾叛乱,又跟随马服君赵奢之后裔故汉伏波将军新息侯马文渊南征交趾有大功,族人得娶汉女为妻,当时的雷氏族长更是因功高得尚皇族郡主。

雷氏一族,自此后生息繁衍,久而久之,雷氏族裔许多习俗已经与汉人同化无异,融为一体,不仅雷氏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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