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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雷逐鹿-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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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瑾看看整个骑队临阵磨枪也差不多了,再练下去也是不可能短期内把战斗力提高一大截了,那得需要长时间的艰苦操练和实战磨砺才可能达到的水准,不是临阵磨枪的急就章可以解决的。但在雷瑾想来,以之对付组织松散的一般流民军还是可以轻松应付的。

即使运气不佳,遇上流民军的主力大军,由于骑队都是上选的快马,打不过就跑,避其锋芒,应该也不致于溃不成军,毕竟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支骑队以骁勇的义子府侍卫作为骨干,控驭得法,也不是谁都可以小视的武力。

雷瑾这才一改前几天安营野外,在路上迁延不前的势头,率领骑队加快速度向井陉关推进。

太行山由北向南迤逦蜿蜒,山势高峻,层峦叠岭,几无间断。

而面向北直隶方向的太行东麓更是特别陡峻,险峻难以攀越。

只有一些狭窄的河谷,由西向东,穿过山脊裂谷,成为贯通太行山东西两方的天然孔道。滹沱河支流绵河横穿太行裂谷流向冀州平原,其沿河隘道便是“太行八陉”第五陉——井陉道。

作为井陉的东出口,井陉关既是军事要塞、屯兵重地,也是晋、陕、冀三省的交通枢纽和邮递驿站。

北直隶通向关中地区的驿道之一便是由此井陉道,入山西,取道蒲津,而达陕西。

这条驿道在真定则与太行山东麓的南北大驿道相接,北通蓟燕及辽东。

井陉关背负太行,遥对冀州燕赵平原,扼晋冀交通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战马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前进,蹄声细碎。

远望峰峦起伏,危崖峭壁,两边则石壁峭狭,险仄难行,正如前人所说“车不能方轨,骑不能并行”。

雷瑾身穿黑色的丧服;毫无富贵华丽之色,胯坐在一匹雄健的枣骝上,缓缓而进,在这种险仄的地方,根本就不可能快起来,只能鱼贯跟进。

雷瑾服丧,是因为当今皇后名义上总是他的义母之一,按照帝国礼仪应该服丧,服“大功”或“小功”(注:古代丧服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分五等,称‘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而且他还是帝国子爵,皇后薨逝,若按照帝国臣属丧仪,各品官员无论在京与否,都应当服“斩衰二十七日而除,服素服百日。”其他军民男女则应“素服三日”。

但军将遇有亲丧,若一时无法奔丧;便要在军中带丧从戎,其所穿著丧服与一般普通丧服有所不同,多做成黑色,是为“墨衰”。

雷瑾现在是帝国的平虏将军,受命挂印戡乱,所以便须服“墨衰”,这黑色的丧服穿在雷瑾身上,看起来倒是增加了不少威煞之气。

雷瑾率领的骑队,一点一点地鱼贯进入井陉道的第一关——土门关(亦称井陉关),这是由平原进山的首关,关前太平河终年流淌,关内丘缓道宽,直达冀州平原,关上险峰叠翠,四面环山,山势犹如瓶颈,遥望前方则万峰插云,羊肠一线,易守难攻之势显而易见。

四座关楼耸立,以条石砌基、筑成拱券门洞,在门洞上以砖砌了楼阁,雄伟壮阔。

阁楼之下,便是自秦汉以来的石砌驿道。

策马缓缓经过那些被岁月和车马踏磨得崎岖不平、光滑残破的块块巨石,雷瑾驻马关口,留神细察雄关绝壁的内外攻守形势。

虽不能亲眼目睹往昔岁月的金戈铁马、滚滚烽烟,雷瑾仍能体察到战争的残酷和悲壮。

关口阁楼附近,那古台戏楼,那重修关门的碑记,文人墨客的碑刻诗文、照壁墙、韩信庙,都使人抚今思昔,顿生感慨。

遥想当年,汉将军齐王(后改楚王,再降为淮阴侯)韩信率军攻赵,东下井陉关,在井陉关外背水一战,士兵后无退路,舍命拼杀,最终大获全胜,以少胜多、名垂千古,亦是令人神往。

平生慷慨悲歌士,今日策马燕赵间。无限苍茫怀古意,长啸独上井陉关。(呵呵,这里套用了古人的七律古诗,识者谅之)

越亮子岭关,过白皮关,行进艰难,所见山形地势据山河之险,都是井陉道上,扼燕赵咽喉的兵家必争之地。

雷瑾观诸山河形势,以胸中所记对照太行群山之险峻,不由心中慨叹,战国时代的赵国若能坚持固守山西上党险要,让当年的秦军,在上党地区顿兵险要坚塞之下,欲求战而不可得,屡屡强攻徒劳无功,恐怕即使以武安君白起用兵如神,威震东方六国之才能,怕是也要无功而返,无法从山西方向打开秦国挥军东进的突破口吧?山西之地,形势险固,若不能据守,东方之国必定日渐削弱,终至于亡。赵国与秦争上党的决策并没有错,但其国力较秦弱,又有上党险要可以凭仗,对劳师运粮远道来攻的秦军,以守代攻固守不战方是老成谋国的上策。只要赵国固守上党不失,便能扼强秦东进之途,保障国都邯郸完全不受秦军兵锋的威胁,甚至可以挟硬扼强秦东进的威势,合纵东方六国,完全改写东西争霸的态势,成就不世之功。可惜赵孝成王初掌国柄,年轻气盛,汲汲要誉,急于树立国君的权威,身为国君者私心里居然想与臣下争功,不能坚持固守策略,阵前换将,如此这般,则冒进投机翼图侥幸者的必然命运就是失败,岂不是很明显了吗?赵国长平之败,远在任用赵括之前,远在秦国使用反间计之前,在赵孝成王私心要誉的时候就已经种下了吧?纸上谈兵的赵括其实也很冤枉的吧?

名之害人,以至于斯!国破族灭,上位者岂可不慎之又慎之乎?

雷瑾这时完全是以一位帝王思考问题的角度和心态,在思考治国策略的得失,考量历代兴衰之关要,探究国家兴盛之关键。

当然,在他自己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非常自然的,甚至是习惯性的从这个角度切入,来思考“如果换作是我,在当日形势下该如何决策?”之类的问题。

就在雷瑾怀古思古的时候,太行井陉道的西口——娘子关也在前方遥遥可及了。

出了娘子关,太原也就不远,由太原转而南下,便可以向东遥望秦赵韩魏曾经为之来回血战的上党地区,遥望那个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帝国历史的长平古战场,再南下则由蒲州渡黄河,出蒲津关,则其地在潼关之背,已经抵达陕西境内。

第十三卷 乱象

第一章 酒徒高阳

夕阳欲落,暮色将临,绵长的牧歌调在云天之间缭绕,正是牧人归家的时候。

阿尔泰金山以北,森林草原密布的蒙古草原上,一道踽踽而动的长长黑线,伴着悠扬的驼铃声,向东蜿蜒行进。

那是一群驼马牛车混杂的庞大队伍,骆驼、马匹、牛车间杂在一起,向前移动。

若是在队伍中间,往前看几乎看不到头;往后瞧几乎瞧不见尾。

久在草原上闯荡的人,远远一看就知道,这种庞大商队,都是由来自不同地方的远方商队,在一路上逐渐汇集而成了这样庞大的规模,几千峰的骆驼,几千匹马,还有很多由健牛拉动,载满货物的高轮牛车。

他们或许是从古天竺地面的莫卧儿帝国启程,或许是来自遥远的大食故地奥斯曼帝国,又或者来自波斯的萨非伊朗,因为都要去往遥远的东方经商,所以在路途上结伴而行。

装束各异,高鼻深目,而且大多数都留着浓密虬髯的的商队护卫,以及一些被商队雇佣的雇佣兵,各各刀矛在手,骑着马前后巡行,小心戒备。他们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锐利的眼睛时时环视着四周,防备着可能突然出现的马贼伙或者一些趁机发动偷袭的草原部族。

在阿尔泰金山之北,有着连绵的绿色森林,有着一望无际的碧绿草原,还有夏秋时节一片片的花海,然而除了这些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之外,还有飘忽不定,来去如风,让所有商队都头痛的马贼伙,以及偶尔从牧民变成马贼的一些草原部族,他们对于商队贩运的所有财货都很感“兴趣”。

四仰八叉的仰躺在一辆牛车上,醉熏熏的高阳,似梦似醒。

一阵凉风吹来,挟着野草味、花香味、牛粪味、马粪味,这是最最纯正的草原味道。

这让他似乎清醒了不少,手往下一撑,勉强坐了起来,扭头回望来路。

天色渐黑,落日的余晖仅露一线,很快就将全部被黑暗所吞噬,阿尔泰金山雪松丛丛,满目青葱的美景已经殆不可见,暂时清醒了一下的高阳又倒头睡下。

繁星闪烁的时候,整个庞大的商队,已经开始在一个水源充足的海子边,停了下来,大部分人都在忙碌着与晚上宿营有关的各项事情,只有少数人例外,譬如嗜酒而整天喝得醉熏熏的高阳,此刻仍然躺在他的牛车上睡得正香呢。

庞大的驼城一摆,便如同堡垒,四处派上巡逻哨探,轮班警戒,加上商队人多势众,一般的马贼伙倒是不大敢轻易进犯,草原狼群也不敢随便觊觎。

“汉客,东主让你过去。”

一个满脸虬髯的大胡子护卫,策马来到高阳仰卧的牛车旁,用大食语大声嚷道,甚至还用矛柄粗鲁地在高阳身上捅了一捅,但是没有动静,大概高阳已经喝得大醉酩酊,正作着好梦呢。

大胡子护卫大概见得多了,见叫不醒,便嘟囔着拨马转身,回去报告东主。

高阳搭伙的这个商队的东主名叫阿里,是萨非伊朗的波斯人,很有钱的一个商人。

这会儿,酩酊大醉的高阳兀自还在醉梦狂放中梦回故土,对于别人来说乡情或许是一杯浓酽酽的茶,而对于嗜酒的高阳来说,乡情就是令人沉醉的美酒。

久在异乡为异客,思乡情浓时,则唯有借酒浇愁,排遣乡愁了,久而久之,便舍不下这杯中物,成为地地道道的酒徒。

高阳是中土帝国福建泉州人,幼读儒家经史,旁及佛道诸子百家,但恬淡功名,不以科举为意,十八岁科举不第,即随族叔下西洋游历,二十岁被海盗掳为奴隶,辗转卖到黑海之畔的奥斯曼帝国都城伊斯坦布儿。

但他的运气还算不错,因缘际会之下,居然被残暴的奥斯曼帝国素丹赦免,成为伊斯坦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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