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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敢加快动作,更不敢在手里抓一些有威胁的物件,毕竟,在末世生活战斗了这么久,众人警惕心都很强,万一队友一个本能反应一刀子砍下去自己岂不悲剧了。
胡力德默数自己心跳,终于在第六十四次时,一种布料的触感从手指传来。
他相信,对方也知道自己的存在了。
没有反击,证明对方知道是自己人!很好,非常好!!
胡力德心中一振,右掌摊开,轻轻往前推。
对方依然保持平静,很好!
胡力德右手不动,身体像一条尺蠖一样一拱一拱收缩前进,确保方向正确。当他停止动作时,一种“旁边有人”的真实感顿时充盈心头,让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心神为之一松。
他拽住对方的衣服,用力扯了扯,示意对方靠过来。
可是——
不对啊,为什么依然丝毫不动?!
难道……
一个不好的想法冒出来。“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们的速度哪有那么快!”胡力德用力甩了甩头,似乎要将这个念头甩出去。
他用微微颤抖的右掌沿着布料开始摸索,时间流逝,他的心一点点下沉,沉入无底深渊。
这个人,多半已经死了!
只有一个死人,才会在别人在自己身上乱摸一通时毫无反应。
“不,我不相信!”胡力德狠狠朝舌尖咬下,借着这股痛苦的刺激,继续向脸的部位摸去。
他的手碰到了对方的皮肤,体温正常,还没有降低的趋势。
咦,还有鼻息!
胡力德眼睛一亮,差点叫出声来,欣喜若狂。
手掌继续摸索,果然,脉搏也在,相当平稳,正常得很,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这种情况,莫非是……强制催眠?
这个念头一升起,胡力德顿觉一道气流顺着鼻孔进入体内,随即,眼前一黑,轰然倒地。
………分………割…………线……………
张参三人实际上就躲在林子对面。
这片林子本就不大,两批人不对相隔二十多米。正中央,一颗大萝卜,不,是迷雾苜蓿伫立在草丛中,浓郁的白雾从它茂盛的叶子间流泻而出,静静流淌,渗入草叶根茎,贴着地皮,朝胡力德一伙人靠近。
本来张参是打算将整座林子都包裹起来,但是坚果墙的出现,给胡力德划下牢笼,给迷雾指明方向。于是,在步漓晨的心念控制下,浓厚白雾陡然升起,将一伙人方圆二十米的范围全部包裹进去。
这么宽的面积,除非他们拥有如“禅心荷叶”一类的珍稀辅助植物,否则,足以成为他们永生永世的牢笼!
谨慎起见,三人并未擅自靠近他们,而是绕了个小圈,从胡力德一伙人的另一侧靠近。
三人已经吞下苜蓿叶,即使进入迷雾区,也不过是看的没那么远,就好像遇到了下薄雾的天气,影响不大。
在张参眼中,这群人发觉自己处境之后,纷纷想要朝对方靠拢。可是,被混淆的方向的众人根本就是离同伴越来越远!
等他们明悟这些白雾作用之时,彼此之间的距离至少也有三四米。
诡异的情况让他们不敢乱动,只是一个个全副武装,在原地戒备。
三人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连心葱出马!
先是“麻痹之气”。两片葱叶挥舞,一股淡黄色的气流从子瓣的缝隙里冒出,如同一条小龙,在空中几个盘旋,随即急冲而下,将一个人的脑袋笼罩。
那人身躯一抖,随即颤动几下,软绵绵得就像沾了水的面条一样倒在地上。
紧接着便是“沉睡之气”。这股气流呈白色,进入迷雾区,就好像入了海的水滴,了无痕迹,和迷雾苜蓿简直是绝配。
在连心葱的凶残能力下,胡力德一伙十七人全部被毫无反抗地放倒。
将他们用水鬼藤绑住,解除所有装备之后,张参和步漓晨、黎镜两女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复杂幽微的情绪。
这一刻,还是来临了!
虽然早就有所明悟,自己的双手必将沾上同属人类的鲜血,但是,当这一刻就要来临之际,三人还是忍不住思绪纷繁,本能地抗拒。
说到底,三人只不过是普通人,在普通的环境里出生长大,从小就被教育要听话,长大之后,法律、规则、制度就像一层层丝网,将他们缠得紧紧的。若无意外,三人虽然各有人生道路,却也都会安安静静地继续生活下去,直到老去、死亡。
如今,他们却要手中染血,亲手杀掉十七个人类,毫无反抗的人类。
在其之前,张参也不过在家里帮忙杀鸡杀鱼而已,两女,更是连鸡和鱼都没有杀过。
下不了手,再正常不过,能够面色自若地下杀手……那是心理变态。
“让我来吧!”张参面无表情,上前一步,拳头更紧三分,“所谓男人,不就是要背负所有罪恶,将光明留给同伴吗。”
“你们走开,这些血,就让它染在我身上!”
张参召唤出食人花,后者兴奋地“咔咔咔”直叫,更显狰狞恐怖。
“不!”黎镜咬着嘴唇,从牙缝里蹦出一个字。从她眼里,张参看到了决绝和信念。
“既然是同伴,我怎能一个人逃开呢。”步漓晨脸色惨白,强作镇定。这一刻,她才真正将自己当成这个孱弱小队的一名成员,而不是出于某种利用的心思。
张参心中一暖,冲两女点点头。
突突突!
三株豌豆机枪手喷出一连串子弹,激射喷出。
子弹的尽头,十七条生命,从这个世间,彻底消失!
……………………
一个小时后,三人回到各自的旅馆房间。
步漓晨和黎镜一关上门,当即快步冲进卫生间,疯狂呕吐起来,直到呕得胃酸都吐出来,浑身无力为止。
“我要活下去,和你一起,和他们一起活下去!”黎镜捧着连心葱,泪流满面。
步漓晨看着镜子里那妩媚的容颜,泪水滚滚而下:“我答应过你们,会好好活着!你们看到了吗,我终于找到可以依赖的人了。”
张参房间里。
张参握紧双拳,双目圆睁,额头青筋暴起,努力遏制腹中的翻腾和强烈的呕吐**。
然而,越是这样,那尸体破碎飞溅的一幕越是清晰,身体的本能越是强烈。
厄啊!
闷声暴吼一声,张参陡然一口咬下,咬在自己胳膊上。
鲜血,直流而下,滴落在地板上,很快就汇成一滩。
剧烈的痛传遍全身,将腹中的反应彻底压下。
张参的脸因痛苦而扭曲,双眼满是血丝,狰狞而恐怖。
他看着自己胳膊上深深的牙印和流血不止的伤口,双眼红光爆射,隐约显露让人心悸的暗红色:“哈,终究还是压下了,这点身体反应。”
“如果连这一个小坎都迈不过,我怎么从这个可怕的世界活下去,怎么,找得到你!”
意识中,那一双冰冷的眼再次划过,让张参眼中的杀意再涨三分。
“请,务必,等着我,”
“别死了!”
第三十三章 欧阳天启
第三十三章欧阳天启
湘南省与西江省交界处。
以金瑞山为中心的方圆万里,都被划作高危区,因为,这里栖息着一头五级丧尸,还是第三类的变异尸!
人类为它取名——死神!
它的力量,和凋零、死亡有关,一口“死亡之息”喷出,可让方圆百米之内生灵死绝!
它的力量实在太可怕,因而,即使作为一头丧尸进化顶端的存在,也没有多少“小弟”愿意投奔,这就导致了金瑞山附近非常安静,宛如一片死亡之国。
“死神”似乎也是一头“性情”淡薄的丧尸,而且相当“宅”,对此怡然自得,独自住在金瑞山上,自得其乐,基本上懒得下山。
当然,这丝毫不减损它的威名,附近根本没人(尸)敢过来。
然而此刻,整座金瑞山充斥了愤怒的咆哮!
死神的咆哮!
死神一声怒吼,整座山都开始颤抖,茂盛的草木簌簌作响,仿佛正在被飓风肆虐,翻卷起一阵阵的浪涛,从山顶一直蔓延至山脚。
蓦地,金瑞山就像一张洁白的宣纸上落了一滴墨汁,墨痕迅速侵染,眨眼间,渲染出一条上宽下窄的笔直痕迹,从山顶一直延伸到山脚。
这条突然出现的道路从原本的深绿色一点点消褪、变淡,最后,化作灰黄色,一如被岁月侵蚀的纸张,一碰就碎。
不知哪里来了一阵风,瞬间,这条道路就像海滩上的沙堡,瞬间消失,显露出下方黑色的泥土,紧接着被灰黄色尘埃覆盖。
尘埃山路的尽头,一个伟岸的身影,怒然而立。
死神!居于这个世界力量巅峰的存在。
灰白色的长发,**的上半身,用藤叶编织的草裙,若非那一对纯净的红色双眼和尖利的牙齿,这赫然就是一个高大魁梧的人类。
金瑞山刚才的激烈变化,不过是愤怒的它随手一击而已。
如此威能,骇人听闻!
它俯视着山下某处,嘴唇开合,略有些浑浊不清的声音从它嘴里传出,断断续续。
若是这时有人在它身边,就会惊骇地发现它的话竟然和人类的语言差别不大。
“盗……窃……者……该……死……杀……抢……回……”
而在它视线焦点的尽头,一行五人正奋力驱策身下的坐骑,全速奔逃。
正是那不靠谱的引导者五人小队,显然,他们就是“死神”口中的“盗窃者”了。
注意到身后山上的动静,五人都有些脸色发青,心中忍不住产生一种后悔的情绪。
“尼玛,不就是挖了几株植物而已,用得着弄出这么大动静吗。”巨剑青年一直背在身后的巨剑放在了身下的钢铁死灵马一侧,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