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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4)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奇书…整理…提供下载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道具呀。”
第二天早晨起来得很早,洗漱后做了一会儿弯腰运动之类,无非是把手掌放平,拼命抵着脚背,或是左手打一下右脚、右手打一下左脚,重复几万次。读一年级时,寝室里有一个家伙,外号叫粉刺,他妈一脸红灿灿的骚疙瘩,经常摆上小镜子,撕下100米长的卫生纸,花几个小时挤出脸上的脓水。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来一套弯腰运动,就在你面前哎哟哎哟的晃荡,像钟摆一样,弄得人精神分裂。叫他不要弄吧,他又说不弄容易梦遗,浪费了精液不说,还得洗脏兮兮的裤子和床单。所以,我也开始跟着他做。与其被别人弄成神经病,不如把别人弄成神经病。这毛病竟成了习惯,真是始料未及。不过,可笑的是,粉刺拼了命地折腾,还是他妈的抵不住他视若宝贝的精液。他没有梦遗,却他妈在半夜鸡叫时自慰,把后勤集团打造得比尼米兹航母还结实的铁床弄得漱漱发抖,像秋风里的枯叶。那感觉,真是“风雨飘摇”。我睡眠一直不好,那天刚好失眠,在黑暗里郁闷,听到粉刺的战斗号角,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室的另外两个同学以为失了火,从睡梦中一骨碌爬起来,连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一面笑一面说:“粉刺的航空母舰中了枚鱼雷,快他妈散架了!”两个杂种反应过来,笑得差点儿背了气。我知道这他妈不厚道,谁都会干的,但当时就是忍不住。我敢打赌,粉刺一万年以后也不敢在寝室里自慰了。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杂种从此恨上了我,在考试时极不友好地拒绝让我偷看。这个混蛋,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能把教材顺顺当当地背完,包括注解和标点符号。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5)
其实,想一想,学生公寓也有很多乐趣的,但那乐趣却敌不过我骨子里对集体生活的厌恶。
我泡了茶,就着吃了几片康师傅饼干,坐在沙发上出神。我经常这样,无所思,无所视,无所闻,整个一机器人,灵魂出窍。据说这类人都天性孤独,不善于与人交流,而且,得精神病的颇多。我不知道我会得什么。神经衰弱(他妈的现在就有一点)?强迫症?精神分裂?反正不要得什么露阴癖,看见姑娘就想开幕。实在不雅观。
无聊,拿起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在干什么?
——听巴赫。
——别吓我,那么庄严!
——嘿嘿,骗你的,听刘若英《为爱痴狂》。更可怕?
——为爱痴狂?不会吧。是不是搞错了,可是为做爱痴狂?
——本本,是在提虚劲了吧?爱没做几次,整个儿一门外汉嘛。
——妈的芳芳,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女朋友,已经郁闷而死了,你不要再捅上一蜂刺。
——同学,教你一招吧,哪怕你心里在骂SB,可你仍得来玫瑰,来抒情口语,来单膝下跪,这样,你就可以和所有SB来点儿为做爱痴狂了。
——像GSH一样真实和有道理。我一直就想这么干的。学艺不精呐!
——慢慢来吧。GSH?
——跟你学的。狗屎!
——真是FP!
——FP?
——放屁。
——下午过来喝咖啡?我请。
——要不现在到我家。我已到过你家,现在该你了。
——丈夫不在?
——银杏小区F座1209。
好像什么针对年轻白领的小户型社区吧,广告铺天盖地,俊男美女、成功人世、欧洲品味、钢琴、英语、香奈尔、富豪、劳力士、宝马3系,上海菜、星巴克、心黑手辣的医药代表、假烟制造者、国企高管的女秘、副市长的情妇、戴妃卑鄙的情人……反正所有的布尔乔亚浓痰和光鲜的面包里的霉毛,就构成了婊子养的广告诉求。真是宝贝!
那儿不远。我他妈穿上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牛仔裤、李宁运动鞋和圆领T恤,把梳子打湿,梳了一下头,人模狗样赴约去也!
你知道那儿会有些什么。罗马柱、喷水池、大屁股石头女人,以及1000个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