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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特尔很喜欢带着她一起玩。
这四个人年纪相仿,特尔的见识比他们都多,头脑也最灵活,偷鸡摸狗,翻墙爬树的主意一向都是特尔出,然后共同实施,另外,特尔手里经常有一些闲钱,请他们喝茶,吃点心。吃了人家的,必然嘴软,久而久之,特尔便成了四个人的头。
特尔关于学武的想法,早就和他们说过,他们自然很赞同。这个社会,剑士的身份还是很受尊重的,收入也高,但是学武的花费也是很高的,一般的平民多数是负担不起这个花费的。特尔想请他们一起学武,费用自然是特尔家出,他们跟着免费学习,这种好事到哪找。
特尔找齐了另三个人,他们在街上一边逛,一边谈论着学武的事。正说着,前面传来了打斗声,他们跑上前一看,有七八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少年和一个特别高大健壮的少年在打架。高大的少年非常有力,但毕竟只有一个人,在七八个人的围攻下,渐渐有些吃亏。
德瑞巴比说:“是桑德拉他们在打尼奥,咱们要不要管?”
阿丽达有些害怕地说:“桑德拉很坏,我们还是别管这样的事。”
特尔摸着还没长出胡子的下巴在看。
桑德拉的哥哥是休特城里街头混混的头,桑德拉也找了一帮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少年,组成了一帮小混混,经常在街头欺负弱小。但桑德拉从来没和特尔他们发生过冲突,当然这决不是桑德拉善良,而是觉得惹不起特尔家。
混混的特点是以多欺少,以强欺弱,以大欺小,但没受过正规训练。因此他们决不会招惹比他们强的人。特尔家的护卫队里,随便来一个三级或四级的剑士,也能轻松摆平几十个混混。所以桑德拉的哥哥告诫过他,决不要招惹特尔家,那是惹不起的主。
此时尼奥的鼻子已经被打出血,衣服也被撕烂了好几处,但是仍然在拼命打,桑德拉要他投降,他也不理。
特尔一边看,小奸商的脑袋一边在飞快地转:这个尼奥倒挺勇敢,明显吃亏了还不服软,以后我要和人打架,象这样能拼命的人倒是用的着。
他想到这里,高声叫:“桑德拉,你们这么多人欺负尼奥一个,可太不象话,尼奥好歹也是我的同学,还不快住手。”
桑德拉忽听特尔这么说,有些疑惑:“先住手。特尔少爷,尼奥怎么变成你同学了。”
特尔拉了一下阿丽达,阿丽达马上明白过来,上前去拉住尼奥:“尼奥,走到特尔家去。”
特尔心里笑了一下,他喜欢和阿丽达玩,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阿丽达特别能明白他的心思,漂亮可是次要的哦!你们可别想歪了,我特尔还没到好色的年龄。
他忽然换上一副笑容:“桑德拉你恐怕还不知道,我们五个人准备共同拜师学武艺了,师父就是我家著名的大剑士波森叔叔,过几年说不定我们就可以参加剑士的考试了。”
桑德拉一脸嫉妒的神情,他家的家境虽然好过一般的人家,但请私人教师学武,也是负担不起的,到外地的剑士学校去学,费用就更拿不出了。他一脸讨好的笑容:“真不好意思,特尔少爷,我们和尼奥闹着玩,不知道你们是同学,那我们就走了。”说完带着他的伙伴离开了。
尼奥一头雾水地看着他们发楞,也不说话。
尼奥和特尔并不是特别熟,因为尼奥家较穷,尼奥长得又壮,从小就经常要帮家里干活,没有时间天天出来玩。
威斯帝走过来,摸摸尼奥的粗胳膊,又比比自己的,差不多粗,可惜自己个头矮多了:“大熊,桑德拉他们为什么打你?”
尼奥抹了一把鼻子上的血:“他们要我加入他们一伙,但我妈说他们是坏人,不许我和他们玩,所以他们就打我。”
特尔笑着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以后你就跟我们玩,桑德拉就不敢把你怎么样,想不想学武艺?不用学费,就在我家跟波森叔叔学”
德瑞巴比也笑着说:“跟波森叔叔学个几年,以后到杰伦星城考个初级剑士应该没问题,到那时凭咱们几个就能把桑德拉他们打个屁滚屎流。
“是屁滚尿流,你不会说不要乱说。”特尔瞪了他一眼:“怎么样?大熊,想不想学?”
尼奥摸摸脑袋:“当然想学,可我得回去问问我妈才行。”
特尔:“你可要快点,这几天我们就要开始了。”
当天晚上,尼奥的父母带着尼奥来到特尔家,对修马斯表示非常感谢,并当面叮嘱尼奥:“以后不在家的时候,一切都要听特尔少爷的,”还给特尔带来许多好吃的东西。正文
第三章五人帮
特尔家在城外有一个很大的庄园,庄园内建造了一个大型的武艺训练场,这是给家里的护卫队平时训练用的。现在少爷要习武,就在边上不远处平整出一个小型的训练场,两者之间用一堵高高的砖墙隔开。
五个小家伙神气活现地站在小训练场内,听大剑士波森上第一堂课。
波森四十多岁,身材不是很高,但极为匀称精悍,细长的双眼总是半闭着,仿佛精神不足,但一旦双眼圆睁。在这五个小家伙眼里便觉得凶光直冒,要杀人一般,很害怕人。
波森说话的语气不快不慢,显出一种沉稳:“想习武,自然要吃苦,流汗,流泪,这我就不多说了。练武,主要是练四个方面:力量,速度,技巧,眼光。前三个我就不说了,大家都明白,练眼光是为什么呢?与敌交手,从敌人的身材,走路的姿势,手里的兵器,脸上的表情,就要分析出敌人的强弱,武功的特点,存在的弱点,自己的对策,取胜的方法,如果胜不了,留神逃命的后路,这就是眼光的作用。”
一番闻所未闻的理论听得五人瞪大了眼,说不出话。
波森又说:“你们谁说说看,与敌人交手,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德瑞巴比抢着说:“当然是打败敌人。”波森摇摇头。
“不怕死,敢拼命。”威斯帝说。
特尔摸着没长胡子的下巴说:“最重要的应该是保住自己的命。”
波森点点头:“特尔说的对。只要自己的命还在,这次打输了,下次还有机会赢回来;今天杀不了敌人,明天还有机会杀;现在武艺不如人,回去还有机会苦练。如果命没了,什么机会也没有了。所以,想要打败敌人,先要保住自己;想要胜敌,先要练习逃命。所以,与人交手的第一准则是,保命第一。今天第一次的训练内容就是,围着训练场跑五十圈,以后每天练武之前,先要跑五十圈作为准备活动,跑步时要调整好自己的呼吸……,这是最简单最轻松的训练,现在开始跑。”
恐怖训练终于开始。
三个月后,五个人都能拿着十几斤的重物轻松跑上五十圈了。
这一天,波森又让五个人在训练场的兵器架前站好:“这几个月,你们对这些兵器的基本用法都有了了解。兵器有很多种,样样精通是不可能的,只能精通一两样,其余的能熟练就行了,从现在起,你们每人要选一样自己喜欢的兵器重点学习,现在开始选,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众人几天前就开始考虑这件事,现在早有了主意。
阿丽达选了两把单手剑;尼奥选了最重的长柄大刀;德瑞巴比选了把阔背大剑;威斯帝则拿了把长柄大斧。
只有特尔还在犹豫。最后,他拿起了一张弓。
他经过了再三考虑。据罗尔比的《冒险传奇》里的描述,在冒险者的队伍中,一般都希望有一名弓箭手,进行远距离的攻击,最主要的是,弓箭手在战斗中总是在后排,受到保护,因此危险性较小,而逃命时弓箭手先逃,而且弓箭最轻,逃起来最轻松,还有一点,罗尔比本人就是一名弓箭手,而且是一名魔箭手,以魔法为辅助弥补了弓箭杀伤力偏弱的缺点。
五个伙伴中,也不能没有弓箭手。
在进行了一番心安理得的考虑之后,特尔选择了弓箭。
他又请兵器厂的大师父,矮人名匠菲叶为他特别制造了一张便于携带的小弓,长度仅一米。但是,这是以乌金掺入魔晶石制成的金属弓,以三头金龙蛇脊柱上的筋处理后制成的弦,威力极大,特尔目前只能拉开一成。
特尔练箭的狂热劲头,连波森看着都感到吃惊。
他躺着射,坐着射,站着射,走着射,跑着射,跃在空中射。开始每天开弓一千次,到后来白天开弓三千,晚上开弓一千。
只要眼睛能看见的东西,除了星星月亮他都能射下来。乌金弓已能拉开三成。
达到这一切,特尔只用了一年时间。
波森看的目瞪口呆。
特尔告诉波森:“伟大的冒险者罗尔比先生早年就是这样练习射箭的。”
波森带五个小家伙去黑森林边缘打猎实习,遭遇一群灰狼,灰狼是魔狼中较低级的,的杀伤力较小,但如果遇到一群也很可怕,波森要大家上树,话音未落,特尔射出第一箭,第二箭,第三箭……,从第一头狼在七十米处倒下,到最后一头狼在特尔面前三米处倒下,总共二十七头狼尸,特尔射了二十七箭,其中二十一箭射入狼口中。
波森数完了狼尸,倒吸了一口冷气。当年自己的佣兵团里要是这样一名弓箭手,自己的左臂也不会……。
特尔轻叹了一口气:“和罗尔比先生比起来,还有一段距离。”
波森心想,你才十一岁,练箭才一年,以然如此了得,这种天赋,等你练到二十岁,那不成了箭神了。
波森向特尔强烈建议:“你还应该学习剑术,不然,不然太可惜了。”我若是能教出一个达到圣剑士的学生,那我波森,呵呵……。
对老师的建议,特尔并不在意,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迅速改变了他的学习方向。
这一天,阿丽达来训练时兴冲冲地告诉特尔:“特尔哥哥,你心中的偶像罗尔比先生昨天来到休特城,据说要去黑森林狩猎。”一向沉稳的特尔一下跳了起来:“什么?罗尔比先生来了,晚上我要去拜访他。”
到晚上,特尔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将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背上乌金弓,带上一壶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