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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唐门毒圣-第2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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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能看清楚四周之后,只见月狼族长已经是伏尸地上,他已经变回了人型。六长老胸膛带血,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爪痕。

没有了月狼族长这样强悍的人物挡住六长老,其他的月狼族人更不是敌,眨眼之间,被六长老带人宰杀得一干二净。

血腥味飘散在整个山谷。

“长老,没有一个活口。”此时剑客回禀。

六长老点了点头,收回了宝剑,说道:“走。”说着,跳上了他的黄金双头龙,飞上天空,消失在夜色里。

其他的剑客也都撤离了山谷,一会儿间,走得干干净净。

确定***神殿的所有人都走了,夜风这才松了一口气,从悬崖上跳了下来。

见满地是鲜血,到处是伏尸,夜风轻轻地摇了摇头,走到月狼族长身前,蹲下了身子。

此时,月狼族长的手指竟然是动了一下。

夜风忙是扶起他来,连封他诸身穴道,欲救他。

不一会儿,月狼族长终于有了一点点的生机,他睁开眼瞳散涣的双眼,望着夜空。

“落…魂…涧…”说完这三个字,月狼族长双腿一蹬,头颅一歪,一命呜呼。

夜风为之一怔,不知道“落魂涧”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或者,这是一个地方。

见月狼族长死去,夜风忙伸进他的怀里,一摸,摸出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是根阴金。

得来全不费功夫,看到根阴金,夜风在心里面狂喜,忙把根阴金收入怀里。

环目四顾,见月狼族人全部伏尸在这里,他不由轻叹一声,只好挖坑,把他们都埋在了这里。

埋好了月狼族长他们后,夜风最后拍了拍手,飘然而去,离开了山谷,回番多拉城。( )

 第四章吉祥族长

吉祥城,是吉祥族的首府城,也是首祥族拥有领地中的最大城市,甚至是可以说,吉祥城是百族之地最大的最繁荣的城市。 //

现在,在百族之地众多的种族之中,以吉祥族最为强大,实力最为雄厚,同时,吉祥族也是在百族之中,人口最多的种族。

吉祥族,是一个热爱和平、心地仁慈、懂祝福咒语的种族,因为都是热爱和平,心地仁慈,甚至有人说吉祥族是精灵的一个分支。

正是因为吉祥族天性热爱和平,心地仁慈,虽然他们在百族之中是势力最雄厚,但,吉祥族从来不主动发动战争,所以,自从吉祥族势力居于百族之首后,百族之地就少了很多的战争。

特别是吉祥族的当代族长,更是得到百族之地的千万百姓拥护。

在百族之地,有着这么一个说法,吉祥族的当代族长,是百族之地中最美丽的凤凰,是百族之地上一朵最美丽的花朵。

吉祥族的当代族长虽然年纪不大,也只有双十,但是,在百族之地中,她拥有别人无与伦比的声望,得到百族之地千百万的百姓所拥护。

吉祥族的当代族长,不单是长得貌美,她更继承了吉祥族的禀性,心地仁慈,平易近人,待人如一,女中才女,更重要的是。吉祥族的当代族长更是精通医术。甚可以冠称百族之地。身为族长的她虽然常常有忙不完地政务,但,她每个月都会抽出时间来义诊,她不单是免费给有疾病地患者看病,还会给患者免费送葯。

所以,这个女族长得到百族之地所有百族的拥护,不论是哪一个种族。在百族之地人们的心目中,这位女族长就是上天派下来最美丽的天使。

夜风听从多拉族长的建议,带着何碧云、步秋雁,以及珍宝启程前往吉祥城。希望借他们十大部落族长聚会之时能拉笼他们,共商议和之事。

当夜风一行赶到吉祥族的时候,正赶上了吉祥族长义诊的日子,听到这个消息,夜风大喜,立即带着何碧云她们赶往吉祥族长义诊的地方。

但是,此时。天色已不早了,天要近黑了,吉祥族长义诊了一天,已经是收摊了。

此时,街道两边是人山人海,挤满了百姓,只见这些百姓神态十分的热切,望着街道中的马车。

“族长,族长…”此时街道两边不少地百族兴高彩烈地大声呼道,对吉祥族的族长拥戴无比。

夜风张目而望。只见街道中心有一辆马车缓缓而行,马车朴素雅气,车门关着,窗帘轻垂,看不清里面的情景。

不过,此时马车四周是挤满了人们,以年轻的男子居多。

“美丽的族长,我对你的爱慕之心如雪鲤江水,滔滔不绝,绵绵无期。一日不见族长你,我是食之无味,寝之不安…”有个俊美的轻年出口成章,把一朵鲜花往吉祥族长马车里塞。

“杨小姐,这是你最喜欢听地眠泉三曲。我熬了三天三夜。赶写出来,小姐你不妨过目。有不妥的地方还请杨小姐指点…”有一个书生把自己的曲谱往马车里丢去。

“杨族长,我爱你…”

只见那些年青男子拼命地往马车边上挤,都恨不得能见百族之地中最美丽的女子一面,希望能得到她的青睐。

也有不少的少女是佩服这位女族长,成了她的拥趸,对着马车尖叫。

这就是累坏了吉祥族长马车边上的几个侍卫了,他们苦苦地护着马车,免得这些热情高涨的拥趸把马车给挤翻了。

看到这样热闹的场面,夜风不由为之苦笑,想起了当年在皇家骑士学院地时候,那个时候,张杰鼎他们与龙翠珊她们出场的时候场面也是如此的壮观,他们的拥趸也是如此的疯狂热情,尖叫示爱,怎么样的都有。

可惜,现在人变事迁,张杰鼎他们已经死了,赵宓也死了,龙翠珊当上了女皇,龙静蕾那妮子留在姐姐身边帮忙,李紫蝶却是***神殿的月使,而杨妙函不知所踪,想起骑士学院的林林总总,还真的让回忆。

“看来,这位女族长,还真是个大美人。”夜风揉了揉鼻子,苦笑地说道。

“怎么,又打别人的主意了。”步秋雁娇嗔一声,颇有醋味。

何碧云则是轻轻地说道:“若是大美人,也只有我们公子才配得上。”说着,脸儿一红,为之发羞。

“你别宠着他,哼,他现在到处拈花惹草呢。”步秋雁娇嗔地说道。

夜风双手儿暗暗地摸了两个美人儿地香臀一下,轻笑地说道:“有我们的两个宝贝儿在身边,其他的人都是黯然失色。”

夜风这话,倒不夸张,何碧云乃是一个美妇人,风姿迷人,端庄艳丽,酥胸丰臀,媚目传情,而步秋雁是可人娇痴,妍丽动人。

步秋雁娇嗔一声,不轻不重地掐了他一下,而何碧云低着首,脸颊绯红,任由这坏人儿轻薄。

“笃、笃、笃…”此时,只见两队骏马狂奔而来。

“闪开,闪开!”只见两队骏马上的汉子扬着长鞭,啪啪作响,长鞭像毒蛇一般在空中回盘吐信,啪啪的鞭声响彻天空。两列地骑马狂奔而来,气势如虹,马蹄声如雷呜一般,这吓得那些往马车边上拥地青年男女急忙的后退,顿时,惊呼声嘈杂声响彻了整条街道。

“咴——”两队骏马飞奔至吉祥族长马车前面。立即停了下来。上面地骑士提住了缰绳,骏马大半个身子立了起来。

可见这些骑手地马术十分地高明,如此狂奔而来,竟然突然刹住狂奔的骏马,并且不踩伤一人。

被两支马队突然挡住了去路,吉祥族长的马车只好停了下来。

“笃、笃、笃…”此时,一阵十分有节奏的清脆马蹄声传来,只见一个在前面走来,只见那马一阵的小跑而来,落步之间十分的有节奏。

这匹马儿比两边骑手的骏马更加的神骏。青骢马,乌云蹄,实在是骏马中的骑马。

马骏,然而,马背上的人儿更加地俊,只见马背上一轻年长得俊美万分,脸如敷粉。唇如染朱,目如点漆,实在是俊人一个。

“温阳公子,温阳公子…”有少女尖叫起来。

“温阳公子,我的最爱…”听到这少女的尖叫,有少女回过神来,尖叫起来。

顿时,场面热闹万分,不少的女子纷纷的把丝帕往骏马上的公子哥身上扔去,也有少女对这个温阳公子眉目传情。

而马背上的温阳公子更是文质彬彬。含笑对所有人点了点头,那仪态是迷死人了,引得许多少女尖叫。

“人马族地新族长,温阳。他上位没有两年,把人马族打理得井井有条,是个有野心的人物。人马族在十大族中实力居于第三,他们精通相马,百族之地的一半以上的骏马在他们人马族中。”对百族之地有所了解的何碧云低声地说道。给心上人提供详细的情报。

听到这话,夜风是点了点头。

此时,人马族族长温阳赶至吉祥族长的马车前。跳了下来,对马车里面拱手说道:“杨姑娘,当年族长大会,一别之后匆匆两年,今年又见面了。这两年来。杨姑娘可安好?”

温阳如此的风姿迷人。又是一族之长,可以说是位高权重。是女人心里面的白马王子,所以,在众多少女爱羡的目光下,也招来了不少男人地嫉妒。

“多谢温族长,我安好。”马车中传来柔和的声音。

温阳含笑地说道:“听闻杨姑娘你相马有术,温阳这次特地的带来了一匹狮子骢,送给杨姑娘,还望杨姑娘笑纳。”

温阳的一个仆人忙是牵来了一匹卷毛神骏的马匹。

吉祥族长的马车上跳上一个婢女来,这婢女娇丽,她说道:“温公子,你的好意我们小姐心领了。如果温公子是前来参加聚会,请到宾客园落榻,我们吉祥族的上下会招待温公子。”

温阳含笑地说道;“温阳乐意和杨姑娘同行,就让温阳为杨姑娘你开道吧。”说着,擅作主张,指挥着自己的部下,左右护着吉祥族长的马车缓缓向前行,而温阳自己骑马和马车并肩同行。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这个温阳对吉祥族长是爱慕有加。

见温阳竟能和心里面女神同行,这惹来了不少地男人仇视的目光,而温阳对这些人是睹之无视。

当吉祥族长的马车远去之后,好戏也没得看了,佳人也远去了,大家也都散去了。

没热闹看,夜风他们离开了,在城中找到了一家客栈落脚。

当夜风他们住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近黑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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