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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旧事之山河寂廖-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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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以后一辈子在那里骑马放牧,好不好?“我听到斯蒂文首领在问她。
她定定地看着他,似乎在期待一个她等了很久的答案。“那你的海上帝国怎么办?那你的东海大岛又怎么办?“
他微笑着拉着她的手:“不要了,统统都不要了。丹青,我记得你曾经对我冰过,你曾经问过凯撒一个问题,在意大利和你之间,他会选谁。现在,如果你拿这个问题问我,我会告诉你,我会选择你。如果你喜欢一个到处征战的英雄,那我就会为你在远方开辟一方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国土。但是如果你愿意陪我这个只会打仗的男人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等到了中国,我们把公主的骨灰埋好,结了婚,从此就做个平民百姓浪迹天涯一辈子吧。”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雪白,眼中闪耀着奇异的火花:“你真的舍得这一切?”
他点点头:“亚历山大告诉了我你们之间关于国家的伟论,我不会象凯撒那愚蠢,竟然会放弃你的。这个世界上帝王将相已经够多了,不少我一个。只是,你愿意嫁给我吗?”
有欢喜的泪水从她脸上掉落,滴在滚滚的黄沙里,消失无踪。
“我还要考虑一下。”丹青小姐的语声中,带着最后一点强行的骄傲:“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呢?”
后来,他们两人坐的那头骆驼飞奔了起来,一直跑到领先大队人马快一里多的地方。夕阳把他们两人的背影,剪成了一幅非常漂亮的图画,那微红的阳光落在丹青小姐的碎金长发上,就像给她戴上了一顶金碧辉煌的皇冠。
有一点,却是我不得不承认的——他们现在看起来,真的就是一对璧人。

是海迪斯最先发现了大海。
当时,它正在丹青小姐的肩头,和它的主人一样昏昏欲睡——沙漠的清晨,总是让人眷恋梦乡。而我和克林特一起,乘着它这最安静的时候,仔细地观察它的每一根羽毛——因为我曾听撒拉逊人说过,最好的隼在尾部,总有一根颜色特别的灵羽。但海迪斯是绝对不耐烦让我们两个小毛头摸来摸去的,所以我和克林特,就只有在这种时候,才敢悄悄地靠近它。
正当我们想翻开它那雪白的羽毛时,那只锐利的大眼猛然睛睁开了,血红的眸子就那么愤怒地盯着我和克林特。那一瞬间,我简直要以为自己的右手要被它一口啄掉了。可是它没有,我听到它仰头向空中长鸣一声,然后迅猛地飞了起来。瞬间,就像飞矢一样,消失在我们的眼际。
“你们两个小子,想对海迪斯做什么呢?”丹青小姐仰在骆驼峰上,半闭着眼睛,闲闲地问着我们。
“如果能把那只死鸟抓下来,做一只烤鹰吃,那就再好不过了。“答话的自然是斯蒂文首领,他是元人中除了四翼将中的靳光之外,最不喜欢海迪斯的人。后者据说是非常害怕海迪斯突袭抓走他的帽子,而前者,则是因为那只白鹰总是爱故意站在他不戴皮护肩的那一侧肩头。
“你敢!”丹青小姐睁大了眼睛,恨恨地看着他:“海迪斯!你快下来,把这个不喜欢你的人眼睛啄掉!“
我认为她的话只是打情骂俏,却不敢相信已经飞到数里之外的海迪斯能听到她的命令,可是,它居然就真地飞回来了,一直滑翔到首领头上,然后,在半空中松了松爪子。只听“啪”的一声响,有什么东西,就重重跌在了他的怀中。
“这只鬼鸟!”斯蒂文首领大声咒骂着,手忙脚乱地想把掉在身上的玩意儿扔下去。但丹青小姐却猛然从骆驼上跳下来,眼疾手快地从他怀里掏出什么——
“鱼!这是鱼!”她高兴地叫了起来。那条鱼从她手中高高地蹦起,差一点就要掉在沙地上,我飞身上去一把接住,仔细地看了看,没错,没错,那确实是一条活生生的鱼啊!
“这是针鱼!”我兴奋地大叫:“只有红海里才有的针鱼!”
我听到我兴奋的声音一遍遍地喊着,也听到了元人们猛然爆发的欢呼。首领在命令什么,大家已经完全听不到了,所有的人都拼命地狂奔起来。最先爬上沙丘的人,已经开始在那上面猛烈挥舞着手臂:“是海,是海!我们又看到海了!”
登上沙丘,一阵湿润的海的气息,就那么肆无忌惮迎面扑来。眼前,是一片湛青色的沉碧大海,在晨曦的笼罩下,有如不断涌动的蓝绸。天边,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到十多只雪白的帆船,迎风招展的船旗之上,似乎画着什么黑色的东西。
“是咱们的兀鹰旗!“斯蒂文首领兴奋地说,催动骆驼向前奔去,丹青小姐也跟在后面。不过,跑得最快的还是那个叫文森特的男人,克林特说他是原来驾驶赤云号的人,这么久没看到海,他已经快发疯了。
当我们进入拉斯迦里卜时,这个小城几乎沸腾了,因为居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多的外客——居住在这里的渔民,不过也就五六百人而已。他们全都站在全城仅有的一条街道边上,以恐惧的眼神看着我们。我必需一遍遍地用埃及语大喊“我们是来作客的,我们不会伤害人!“之类的话,才能勉强阻止他们的惊呼与奔跑。但是,当文森特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以后,拉斯迦里卜的居民,却都渐渐地平静下来。
“额真!额真!“他们重复着那个人的名字,带我们到小城尽头的一间大宅。一名灰发灰眼的中年男子,正站在绯红的石阶上迎接我们。“斯蒂文,斯蒂文……”他不断地叫着首领的名字,又跪下来吻他的脚面,我可以看见,他滚滚的热泪,正一点点地滴在尘土之上。
首领的眼圈也有些发红了,但他只是拍着额真的肩,什么都没说。那天在额真的大宅中,我们吃到了从离开亚历山大之后,最丰美的一顿宴席。清朗的风从临海的窗口吹进,穿过回廊,还有美丽的舞娘从酒馆里被召来,脚上系着黄金的脚铃,为我们轻歌艳舞,大家尽情地喝了很多的酒,据说,喝光了拉斯迦里卜里城所有酒馆的库存。
当我也有些醉醺醺的时候,那个叫额真的人对我说,他一个人在这里等元人的到来,已经整整十七年了。
十七年,这对于我说,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数字,因为我今年也不过刚刚十七岁而已。望着窗口下港湾中停靠的十五艘三桅帆船,我不禁有些期盼未来的航程起来,明天,我们就将扬帆出海,经过波斯,穿越大洋,回到我父亲当年出发的地方。




、第六章  大风暴

第六章  大风暴
(一)
正是初秋的傍晚,海水越发深郁,象是湛蓝的帐幕,铺满了茫无际涯的大地。
十五艘高大的三桅帆船,在这一片青郁沉寂之中默默前行,雪白的帆上绣着展翅欲翔的飞鹰,在夕阳的余晖中,被映成了别样的艳红。
我站在文森特的身边,着迷地看着他操控着脚下的这艘“新赤云号”,他是我生平所见驾船技术最好的男子,也是跟随在首领斯蒂文身边,最得力的四翼将之一。现在,这艘与我在亚历山大港见过的巨船同名的帆船,正带领着其余十四条同伴一起,驶出拉斯迦里卜的小港,向着无垠的印度洋进发。
“亚历山大,你可再不能发呆了,等一出外海,所有的事都得交给你!”文森特递过来一袋子酒,那是他们按照古法酿制的马奶酒,酸酸的,初尝第一口教人难以下咽,但多喝几口之后,却让人根本舍不得放下。元人们说,这种马奶酒,是真正男子汉喝的酒。
我接过,大口大口喝了,仿佛也感染到了他们身上的豪气:“没问题!虽然不是从这个港口出发,但从埃及到印度,这条海路我来回走过八次了,闭着眼睛都认得!”
“小子,那你要说话算话才行。”爽朗的声音在我头顶想起,看都不用看,一定是斯蒂文首领。自从我自告奋勇地要担任引航员的工作,他一直都对我有些担心。离开拉斯迦里卜时,我们本来想带上几个当地的船员做引航。但没想到,他一听我们要去的地方是印度孟巴,都纷纷摇着头表示拒绝。他们说那个地方现在流行一种怪病,大家都不愿意去。而我,因为去过孟巴两次,于是就毛遂自荐。因为实在没有合适的人选,大家也都同意了。但首领始终不太放得下心。我知道他是觉得我年纪小,害怕我担不起这个责任。但这一次,我决定要把这份工作做得漂漂亮亮。
这条船上幕后的权力掌握者,丹青小姐,此时正站在船尾的平台上,向远处眺望着即将消失的拉斯迦里卜,雪白的浪花在她身后翻腾,那只叫做海迪斯的白隼,骄傲地立在她的肩上,而她就像从海中升起的女神一样,碧色的裙裾翻飞如蝶,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自从上了船,她就很少说话,我记得,在原来的那艘赤云号上,她也是这样。曾经悄悄地问过克林特,她是不是不喜欢大海?他摇摇头,又点点头。他说丹青小姐肯定是喜欢海洋的,要不然也不会常常在夜里看着碧绿的海水发呆;但是好像她的父母,都是在她幼年时死于海难,所以她对大海,又常常有一种惧怕的感觉。
世界上还有丹青小姐害怕的东西么?我很疑惑,但我非常理解她的感受,每一个有亲人迷失在大海里的海客,都会对着这片宽广的碧波,有着复杂以极的心情。
海上的生活,总是单调而丰富的,出海前,我带上了老帕索法留下的,把他多年前收集的针路图和过洋牵星图,(注:中国航海家郑和带领船队所发明及使用的航海图)他说那是中国商人留下来的宝物,只有他们最熟悉印度洋上的各条航线,连最精明的撒拉逊人也比不过他们。每天,我就和文森特一起仔细研究着这些海图,计算着船队的消耗与补给,也定下了一个停泊的港口——波斯的恰赫巴哈尔。我去过这个充满着异国风情平静的小镇,那里是走私贩子和香料商人的聚集之地,全城都是用白色麻岩修成的小屋,城市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堆满了从印度和马来运来的龙葵、乳香、肉桂和胡荽子,从埃及和土耳其运来的薰衣草、威士忌和皮毛,都要在这这里做中转。当地的居民已经习惯了形形色色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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