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掌上明珠-第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毕竟,找到容霁云时,她可是和那个小子紧紧的抱在一起。
不过一扫,霁云就把方修林的充满掠夺而又厌憎的神情尽收眼底。慢慢呼出一口浊气:这个男人有太大的野心,尤其是对于功名利禄。亏前世,自己还自作多情,误以为这是方修林太爱自己了!
从前,自己总是小心翼翼揣摩他的心思,想方设法讨他欢心,唯恐他会嫌弃自己的孤女身份,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没有人知道,现在的她其实是已经活过一世的幽魂,没有人知道,她其实早已清楚了自己的身份。同样,现在患得患失,唯恐被拒绝的人是他们而不是自己。
“我想见他。”霁云声音并不高,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哦,好。”方修林愣了一下,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答应了什么,不由有些后悔——
自己怎么这么容易就听从了这么小的丫头的吩咐?
真是太头疼了,这丫头不但对自己的示好全无所觉,而且还这么任性!只是方才已经答应了,再要改悔明显不太合适。
只得走出去叫了两个下人,又细细嘱咐了霁云几句,这才起身离开。
男孩并不是被抱过来的,而是扶着下人的手,自己一步一步挪过来的。
不得不惊叹男女之间体质的差别,即使是孩童,竟也是如此。只是男孩虽已能下床,脸色不知为何,却是毫无血色,如同死人面孔一样苍白。
应该没人告诉他要来见谁,所以看到躺在床上的霁云时,男孩明显吃了一惊,却又很快把惊讶压下去,一言不发的在霁云床前坐下。
霁云上上下下打量着男孩,良久终于轻轻道:
“我们又见面了。你没事儿,真好。”
男孩抿了抿嘴唇儿,嘴角微微上扬,却仍是没说一句话。
霁云也就闭了嘴,自重生后,心里终于第一次有了一点喜悦的感觉:重活一世,总觉得一切好像很不真实,而这个男孩子的出现,却真真切切的让霁云意识到,原来一切真的重新开始了。
这个男孩子,她上辈子就见过,也是这个冬天,当时他独自一个昏倒在雪地里。霁云坐的车子正好经过,心软之下,就把他带进了府里。
哪知得知自己从外面带了个男孩回来,方修林当时就很不高兴,自己吓坏了,只得给男孩裹了厚厚的棉被又放下些药物后,把男孩子拜托给刚到府上的表小姐,也就是后来和方修林上演了一出“感天动地生死苦恋”的李玉文。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实在是男孩子的相貌太好看了,竟是比方修林还要精致的多。
后来自己还曾问过李玉文,可惜李玉文却告诉自己,说是男孩醒来后就走了……
没想到今生又在差不多的时间遇到了男孩,和上一世不一样的是,两人却是在男孩清醒的时候见了面——这是不是昭示着,这一生,那些曾经上演的悲剧,自己也许可以让它们不再发生?!
两人一个低着头想心思,一个面无表情,竟是半天都没有说话。
一直守在窗外的方修林终于长出了口气,放心的离开了霁云的房间。
眼看着又到了吃药的时辰了。想着两人症候差不多,霁云也就吩咐下人多熬一碗药来。
男孩平静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裂缝,只不过那悲催的苦恼样子同样是一闪而过便又恢复了死气沉沉的样子。
霁云失笑,看男孩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闭着气仰头就把一大碗药喝了进去,忙捏了个蜜饯丢进男孩嘴里,男孩吓了一跳,竟就那样张着嘴巴傻在了那里。
霁云失笑,柔声哄道:
“快漱一漱啊,化了很甜的,嘴里就不苦了。”
明明霁云看着也是六七岁的小孩罢了,却偏要用这么老气横秋的哄孩子一般的语气说话,其他伺候的丫鬟就有些忍俊不禁:
“这么好吃的蜜饯,小公子八成是舍不得吃呢。”
“太好吃了所以舍不得吗?”霁云也就顺着丫鬟们的话故作天真的道,想了想随手拿起案几上的那包蜜饯塞到了男孩手里,“你拿着吧,觉得嘴里苦了就吃一粒。”
男孩定定的看了霁云一眼,把那包蜜饯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直到离开,男孩却始终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
目送男孩走远,霁云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这一世,不知是因为什么,李玉文好像出现的,晚了些啊!还有她那个弟弟——
当时在府中,一则自己心里眼里全都是方修林一个,二则方修林的有意回护,以致自己根本不了解李玉文的家庭状况,再没想到她竟然有那样一个俊美如斯而又心狠手辣的弟弟。
她那个弟弟虽然只出现过三次,可每一次都给自己带来几近毁灭的打击:
第一次,他护着李玉文冠冕堂皇的从正门而入,看着自己的那冰冷神情如对狗彘;
第二次,自己再次落入方家人手中,爹爹派了身边近卫来搭救,他却仗剑挡于门前,毫不费力的斩杀三人,重伤一人,然后在天亮时,亲自把自己交予了来拿人的衙差,见证了自己身败名裂的整个过程;
第三次,破庙之中,他再次出现,格杀了爹爹身边最后两名近卫,留下一地鲜血后,才冷漠的扬长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神秘人

是夜,天暗沉沉的,无边的黑暗中,偌大的方府如同一个怪兽,匍匐在夜色中。
本是闭目熟睡的男孩忽然睁开眼来,一眨不眨的盯着房间那扇唯一的窗户。
下一刻,窗户咔哒一声,一个黑色的身影若鬼魅般闪身而入。
正自凝目屏息,手里还扣了把飞刀的男孩长长的舒了口气,下一刻,黑衣人已经欺身上前,往男孩嘴里塞了颗药丸,然后长臂一伸,就把男孩抱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慢着。”男孩终于开口,声音竟是嘶哑难听至极。
黑衣人似是没想到男孩会突然说话,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男孩挣开男子的怀抱,蹒跚着来到床前,极快的从枕头底下掏出一包物事,迅速塞入怀中。
黑衣人不觉皱眉,却也没说什么,又要伸手去抱男孩,却被男孩让开:
“让阿呆留下。”
不但小小的身子站的笔直,便是口气中也充满了上位者的威严。
“不行。”黑衣人毫不犹豫的拒绝,“这批孩子中,阿呆武功医术都是最高的,这次你的解药,就是他配出来的。我想把他放在你身边——”
却被男孩突兀打断:“你不要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告诉他,以后他和我们再无任何关系,他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容霁云。”
黑衣人明显没有料到男孩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容霁云,这又是那瓣蒜那颗葱?
“对我而言,这世上最重要的人。”男孩似是看破了黑衣人的心思,一字一句道。
黑衣人顿时就有些吃味:
臭小子,她是最重要的人,那我呢?
看男孩脸色越来越难看,沉吟了下,终于无奈的点头。心里失落之余,又有些小得意,羽儿还真是有心,竟把自己平常说的话记了个十成十。
只是羽儿有一点不清楚的是,阿呆确是那批孩子里武功最好医术最高的,可却也是从不愿杀人的,阿呆的外号也由此而来。
不过阿呆不杀人并不是因为他心软,只是因为,他觉得没意思。是的,阿呆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怪胎——从不搭理任何人,也从不允许任何人搭理他,没事儿就喜欢一个人蹲在墙角,甚至对着只蚂蚁一坐都能坐一天。偏是即便如此,他的功夫仍然是最强的。只是每次想让他杀人,那家伙却总是用一副看白痴的神情,然后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说实话,若不是可惜这实在是颗好苗子,自己早忍不住拿他试剑了!
本来自己是想说,羽儿的情况还不是太稳定,所以才想着让他跟在羽儿身边的,只是若想让他保护谁,那个被保护的人八成是要哭的!
现在羽儿却要把他给另一个人。容霁云吗,听名字就是个女孩,羽儿这么小就已经有目标了吗?不错,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外甥,很有自己昔日的风采吗!只是羽儿口口声声声称那是他最重要的人,却让自己心里很是不爽。有时间了倒要去瞧瞧,这丫头会生的怎样一副勾人的样子……
“不许派任何人接近容霁云。”羽儿似是看穿了自己舅舅的心思,正言警告道。
黑衣人挠了挠头,算了,难得羽儿开口提一次要求,自己就成全他吧。而且那个阿呆,自己也委实忍得太久了,就把他踢出去好了,不然,说不定那天,自己就真的会被那朵奇葩给气的崩溃掉,然后摘了他的脑袋掰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只是这样的怪胎,也不知哪个容霁云能消受得了不?敢肖想成为羽儿最重要的人,让那容霁云吃些苦头也是应该的!
第二日,方修林一大早就赶来,故作不经意的告诉霁云,那个男孩子真是没家教,竟然说都没说一声就自己离开了。
霁云怔了一下,却也没有过多的表示。
方修林更加放心了,自己本来担心,霁云会不会喜欢上那个男孩子,现在看来,霁云就是典型的小孩子心性,不然,怎么可能这么无动于衷?
方修林有信心,只要容霁云长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她一定会喜欢上自己。
霁云看着一时咬牙一时欢喜的方修林,只觉内心更加厌恶,再次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半夜时分,霁云猛地睁开眼睛,说不清为什么,可霁云就是觉得屋里好像多了个什么。
正要撑起身子去瞧,却被墙角处一团白色的物事吸引了视线,自己记得,好像白天那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怎么会有一团白色的东西?
正自糊涂,那白色的东西却忽然动了起来,竟是飘飘忽忽的往霁云的床边而来。
“你——”饶是霁云胆大,却仍是骇的叫出了声来。
可下一刻,霁云吃惊的发现,无论她如何张大嘴巴,竟是怎么也说不出一个字。
那团白色物事也已来到了近前,却是一个人,借着昏黄的月光,直直的盯着霁云的眼睛。
霁云很好的掩饰了眼中的冷意,故作恐惧的拼命挣扎。
白衣人头猛往前一伸,正定格在霁云的脸上方,饶有兴味的等着瞧霁云魂飞魄散的恐惧模样。
霁云长长的舒了口气——自己果然草木皆兵了些,这么幼稚的家伙,怎么可能是方府派来试探自己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