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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掌上明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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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泪光闪闪的抬起头,控诉的瞧着霁云:“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嗝——以前一天一般吃一顿的,嗝……”
真是越想越委屈。原来看见一个房间里有吃的,自己就进去拿,可这几天不知怎么了,那房间里的东西都不知跑哪儿去了!
自己蹲在那儿足足等了三天啊,等到脖子都饿细了,哪知却愣是一点儿吃的都没等到。
“你以为自己就是头猪吗?不对,猪饿了,也知道换个地方去拱!你就不会去其他地方找?”霁云听得啼笑皆非。怪不得前几天小厨房的人老说吃食之类的东西丢,原来是这只人形大老鼠干的!
“不去,麻烦。”少年懒懒的道。
就没见过,这么懒的人!真是服了,竟然宁愿饿死都不挪个地方!霁云很是无语。瞪了一眼少年,“以后,饿了就来我这里。”想了想又补充道,“记住了,一天三顿。”
“三顿?”少年顿时就有些炸毛,“干嘛那么多,一顿就够了——”
一顿就够烦了,还要三顿?
果然!霁云再次翻了下白眼,怪不得每天飘来飘去,瘦的像个鬼一样!
“我说一天三顿就是三顿。少了一顿,就饿你三天——”
“哦。”少年是典型的吃硬不吃软的主,看霁云强横的样子,咽了咽唾沫终于怏怏的应下了。
霁云再次被气乐了:看这家伙的模样,怎么自己这个供饭的倒像是沾了什么天大的便宜?
吃饱了喝足了终于有了力气,少年噌的一下从怀里掏出一根银针,掀开霁云的裤子时却又犹豫了下,为难的瞧着霁云的小脸儿:
“那个,你怕疼吗?”
“怎么?”霁云不解,什么疼不疼的,自己的腿一直都没有知觉好不好?忽然想到一个可能,不敢置信的一把抓住少年的手,“你是说,我的腿,我的腿……”
这段时间以来,虽是自己一直装作一般的小孩子一样,似是完全不理解残疾意味着什么,可没有人知道,其实内心里,自己承受着怎样的煎熬。特别是那些所谓名医一个个摇着头离开后……
没有腿的话,岂不意味着原本就困难重重的寻父之路就更难如登天。若不是想到远方苦苦寻觅自己的父亲,霁云怕是早就崩溃了!
而现在,少年竟问自己是不是怕疼!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腿,还有救!
“你要是怕疼的话,就不扎吧——”少年似是有些不忍,做了个收起银针的动作——毕竟,自己方才白吃了人家一顿不是?
霁云差点儿流出的泪瞬时无影无踪,一把攥住少年的手,恶狠狠的道:
“快扎,不然,十天不给你饭吃。然后再,一天让你吃十顿饭!”
这次终于换了少年无语。啪的一下打开霁云的手,左手忽伸,一把抓起霁云的脚板,抬手就把银针插了进去。和以往漫无边际的乱戳不同,少年这次竟是非常精准的对着两个脚板同一个位置连扎了六次。
这么黑漆漆的房间里,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看少年停了手,霁云却仍是没有一点儿感觉,刚想开口询问,一阵如千万只蚂蚁同时啮咬般的尖锐刺痛忽然从下肢传来。
“哎哟——”
霁云惨呼一声。下一刻,却是流了一脸的泪——
早就对自己的腿不抱一线希望了,已经做好了爬着去找爹爹的准备。却没料到峰回路转,自己的腿,竟然有了知觉!
爹爹,女儿的腿,有知觉了。女儿很快就可以去找你了。
若是自己真残疾了,最痛的那个,肯定是爹吧?
“这是疼傻了吧?”看着又哭又笑的霁云,少年不觉微微抖了下,往后退了一步道,“我就说很疼吧,是你一定要我扎……”
话还没说完,脖子一下被人搂住,然后脸上被狠狠的亲了一下。
少年僵立片刻,脸色忽然爆红,一跺脚,一把推开霁云,翻身就飞了出去。
只是都飞出去老远了,只觉被亲的那个地方还是热辣辣的,就是自己的心,好像也咚咚咚的吓人的拼命跳着。
自己,不是中毒了吧?忙伸手握住自己的脉门,好像也没有中毒啊……
后来霁云才知道,恢复知觉那一刻并不是最疼的,以后的恢复才是更痛苦的过程。期间,还要各种小心不被方府中人察觉。
好在方府中人看着是已经接受了霁云残疾的事实,并没有再请大夫来。
白天,霁云就乖乖的在床上躺着,忍耐着方修林每天情意绵绵的对着自己诉衷情,晚上,才小心的起来一步步的在地上锻炼。
第一次下床走动的那个夜晚,霁云摔倒地上,半天都没爬起来。快天明的时候,才勉强挪到床上。
而且白衣少年也不知怎么了,从自己腿恢复知觉后,竟再没出现过。便是说好的食物,也没来取。
怕是已经离开了吧?霁云不由遗憾,腿都治好了,可自己竟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呢!
哪知就在霁云确信少年已经离开的三天后,白衣少年再次无声无息的出现,看到霁云摔得青青紫紫的伤痕,已经饿得发绿的眼睛顿时就变成了红的!忽然抓起霁云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最后却是放在唇边轻轻的碰了一下,然后长叹一口气。
那老气横秋的模样,竟和爹爹看不听话的调皮女儿相仿。
然后把左脸蛋凑了过去,很认真很正经很苦恼的慢吞吞道:“你在我这边脸蛋再咬一下吧,不然,我吃不下饭……”
霁云:……
作者有话要说:


、佳节

两个月后,霁云的腿终于恢复如常。而一年一度的春节,也如期而至。
方府的这个春节过得格外喜庆。
就在春节前几天,一艘官船停泊在了港口,方宏亲自把女儿送上了船。
很快,就有消息传来,说是方府大小姐方雅心嫁进了太子府。
城中各大家族本是对这个消息半信半疑,不太相信凭方府一介商家,又不是顶尖的富豪,怎么可能攀上太子这棵大树——虽然,听说大楚宫中,皇上更宠爱小儿子楚昭,甚至有废了太子立小王子为储君的传言。不过传闻毕竟是传闻,大楚王朝的太子殿下却还是那一位。
可是,还不到春节呢,就有人看见城中郡守的轿子在方府出入。
其他大族也都是人精,立马明白方雅心嫁入了太子府为妾这件事应该是真的!
方府的这个春节也就过得分外热闹而又扬眉吐气。
方宏自然明白,这所有的荣光归根究底,都是容霁云带来的,而且太子的特使还特意悄悄入府观察过,在看了那些信笺并人后,再次肯定,此女必然是容文翰的女儿——
虽然因那胎记使然,容霁云相貌丑陋的吓人,可那双眼睛,却活脱脱和容文翰如出一辙。
而且,他们已经通过确定的消息渠道得知,容文翰的女儿确实失踪了,他也确实对那个女儿爱的如珠如宝,称为掌上明珠一点儿也不为过。
怪不得三年前,容文翰会大病一场,却原来病根都在这个丢失的女儿身上。
近年来,看容文翰的意思,根本就没有再次娶妻的意图,这也就意味着,容霁云就是容家这个百年世家唯一的血脉。
综合种种情况来看,对心思玲珑油盐不进的容文翰而言,这个相貌丑陋的女儿,或许就是他唯一的软肋!
距离春节还有一个月,新裁制好的衣服便流水一样的送到了霁云房中。
看到新衣服的霁云也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摸摸这件,拿拿那件,每件都是喜欢的不得了的样子——
霁云的心里也是真的欢喜,自己记得不错的话,也就是刚过完年不久,孔松青就会寻过来。
也就是说,爹爹刻给自己的那方私印,终于可以拿回来了。上一世,自己并不知晓私印之事,才使得他们可以拿来作为最终诬陷父亲的最重要证物。
这一世,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取回!
腊月十六,盛仙玉被抬为平妻。同日,盛仙玉的妹妹盛荣芳也带了女儿李玉文前来观礼。
李玉文和方修林年龄相当,都是在十三四岁左右。
当美丽妖娆的李玉文甫一出现,马上就吸引了方家兄弟所有的注意力。
而最终的结果,自然是长相更英俊的方修林很快虏获了李玉文的一颗芳心。
盛玉芳自然乐见其成,他们李家虽也薄有资产,相对于方府而言,却无疑寒碜的多。
自然,女儿若能嫁了方修明最好,毕竟人家是正房嫡子,何况还有个姐姐嫁进了太子府。
不过盛玉芳也有自知之明,知道以方府正房和自家姐姐闹得水火不容的模样,必不会同意儿子娶自家女儿。倒是自己亲外甥儿方修林不止模样长得好,更兼自己姐姐既被抬为平妻,那自然意味着修林以后和方修明的地位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而且,看女儿的样子,对修林那是真的喜欢,再有自己亲姐姐当婆婆,必不会亏待了她去。
因此,两天后也就放心的把李玉文托付给了方家,独自一人离开了。
方修林毕竟少年心性,整日里面对着霁云这么个丑陋无知的女娃儿,明明心里厌恶的不得了,却还偏要不停的说着好听话,真是呕的不得了。
现在看到花朵一样的表妹,只恨不得日日陪在左右,来霁云房间的时候明显少了,即便是万不得已来一次,也是稍微坐会儿就赶紧找借口离开。
霁云只做不知,却恨不得方修林再不要来自己这里最好。
想想上一世,自己就是因为李玉文的突然出现,又是生气又是难过,唯恐方修林被抢了去,忙不迭的把自己胎记拿掉……
只是霁云这里刚清闲了没几天,便又有了一个新的不速之客。
那日方修林仍是来应了个卯,就说什么要和学馆中的同窗对雪吟诗以文会友,便匆匆离开。
霁云眼看得四周没人,就想下床走走,哪知刚欠了下身子,门外就响起一阵脚步声。
霁云吓了一跳,忙坐回床上,刚躺好,方修明就捧了瓶漂亮的梅花进了房间,一副献宝的样子:
“云妹妹,我特意给你折的新开的梅花儿,你快瞧瞧喜欢不喜欢?”
应该说方修明人长得也是挺周正的,可是人就怕比,有方修林这个俊俏少年衬着,方修林就生生被逼的变成了毫无任何特点可言的布景板。
霁云没有做声。方修明却是丝毫不以为忤,自顾自的走过来把花瓶放在霁云的床头。一股清冽的梅花香气顿时扑鼻而来。
看霁云似是有些意动,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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