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咙。
为了不让他的肌肉变得松弛,我还坚持每天给他做按摩。起初柳老爷见我给他按摩,非常好奇,我告诉他,这叫物理治疗,有助于肌体的恢复。后来,见到他手臂和腿部的肌肉渐渐有了弹性,柳老爷也忍不住啧啧称奇。
终于有一天,当我在为他哺药时,我感到有一个柔软的东西在轻轻地舔着我的嘴唇。抬眼一看,他正眼神晶亮地看着我。我喜极而泣,伸手便抚上了他的脸。
“丫头,”他的嗓子干哑虚弱:“我想喝水。”
我连忙乐陶陶地取来了一杯水,刚想扶他起身,他却摇了摇头。我试探着把杯子放到他的唇边,他却显出了委屈的神色,那潋滟美目却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的唇。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图,脸上便忍不住隐隐有点发烫。不过,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喝了一口水,然后对着他的唇哺了过去。
我的唇刚一碰上他的,便离不开了。他张口紧紧地吮吸着我的唇,那熟悉的悸动感又一次涌上我的心头,我含着泪,细细品味着与他唇舌交缠的快乐。
“丫头,还来得及吗?”刚一结束那个吻,他便哑着嗓子问我。
我不解地看着他。
“我后悔了,我不想放你与孟秋在一起,我、、、只想与你在一起,还、、、来得及吗?”他凤目如惑,无比认真地问我。
看着他苍白消瘦的脸,我的泪水忍不住又流了下来。
“别哭,丫头,我似乎总在惹你哭,咳咳!”他咳了几声,我连忙轻轻地上下抚着他的胸口,为他顺气儿。
正当我想告诉他,我的心里一直只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他的时候,屋外传来了忆欢哇哇的大哭声。我脸色一变,这段时间,我一门心思都扑在那个银发男人的身上,几乎都疏忽我的小忆欢了。
“南丫头,忆欢饿了!”是伺书的声音。
“进来吧!”我忙道。
伺书抱着忆欢进来,当他看到床上那个银发男人已经睁开了眼睛时,面上一喜。不过他把忆欢交到我手中后,便又不动声色地退了出去。
我刚想撩起衣服为忆欢喂奶,突然想起这屋里已多了一个人,便连忙背过身去。
忆欢一边吸奶一边还直哼哼,似是受了极大的委屈。终于他吃饱了,便含着泪水睡了过去。抱着忆欢转过身子,我见到床上的那个银发男人正静静地看着我们母子两个。
“他叫忆欢,”我告诉他:“他已经九个月大了!”
“忆欢。”他眉梢一拢,随即恍然大悟地:“他、、、是我们的孩子!是秦山那一次——”
我心头一酸:是啊,若不是秦山那一次,若不是有了小忆欢,当初听到他的噩耗时,我几乎都想随他而去了呢!
在他的示意下,我把忆欢抱到他的眼前,让他好好地看看自己的儿子。看着忆欢的小脸,他的眉梢眼角都漾上了喜意:“丫头,忆欢像我呢!忆欢,忆欢,你以为我已经、、、才取的这个名字吧!”
我紧咬住嘴唇,点了点头。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言语了。
看着他脸现疲态,我知道他刚醒来,还不宜这么大喜大悲,便要他好好休息,然后准备抱着忆欢离开。
“别走,丫头!”他突然出声了:“把忆欢放在床上吧,我、、、想你陪着我!”
我依他所言,将忆欢放到了床里面,然后傍着他躺了下来。
“抱着我!”他低低地要求。
看着他消瘦的面庞,我心头泛过阵阵苦涩,随即搂住了他的腰。
“不是梦!”那是他低低的如呓语般的声音:“丫头,我、、、终于和你在一起了!”说完,他将头埋在我的肩旁,像孩子一般地睡着了。
此后的每一天,在我的精心照顾之下,他的身体渐渐恢复过来了。不过,由于昏睡的时间太长,他的行动尚有些许不便。所以每次我和忆欢在外面嬉戏之时,他只能眼热地躺在椅子上盯着我们看。
“丫头,还记得你以前念过的一首诗吗?”他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想。
“什么诗?”
“就是那首‘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现在终于体会到这种感觉了。而且我们两个,似乎更幸福呢,我们拥有爱情,又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这样的日子,神仙也不及我们呢!”他笑吟吟地说着。
听着他温柔的声音,看着他美目流转的样子,我的心中也是柔肠百结:这样的生活,不是一直都是我所希翼的吗!
“丫头,过来,我想亲亲你!”他忽而又调皮地一笑。
“子焕,”我的脸红了:“忆欢在这里,而且、、、现下还是大白天!”
他撅起了嘴,神情是那么的娇憨:“丫头——”
我红着脸,将脸凑到他的唇边。突然我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便忍不住回头一看,这一看,我不禁呆了:孟秋哥哥站在不远处,蓝眼睛正晦暗莫名地看着我们呢!
“孟秋!”我身边的那个银发男人唤出了声。
“子焕!”那个蓝眼睛男人也走了过来。
“丫头!”银发男人将头转向了我:“你带忆欢先去玩吧,我想和孟秋、、、好好谈一谈!”
以后的岁月里,我曾无数次地回忆起这个早上的情景:
淡淡的晨光中,两个美如神砥的男人碰到了一起:躺着的那个,银发白衫,飘飘若仙;站着的那个,蓝眸蓝衫,皎皎似月。那一切,美得那么不真实,像是童话世界中才能发生似的,可它偏偏在我的身边发生了。
结局
两年后的一个傍晚,南郡城外的通往白云山的一条小道上,缓缓行来了一辆马车。当马车行至莫瓦寨旁的一片草地时,停了下来。
“子焕,这就是莫瓦寨,小莲目前住的寨子!”车内传来了女人的说话声,接着从车帘里探出了一个女人的半个身子。
“哎哎,丫头,你肚子里可还有我的女儿呢,别这么不小心!”赶车的银发男人忍不住提醒她。
“你怎么知道这一胎是个女儿,而不是个儿子?”年轻女人在银发男人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下了车。
“我当然知道了。”男人诡异地一笑。
“当年你与孟秋哥哥到底达成了什么协议,他离开之前什么也没对我说。”女人问着她重复了许多遍的问题。
“佛曰,不可说。”男人神神秘秘地,趁着女人不注意,他轻轻地:“不过到时候,丫头你可千万不要怪我啊!”
女人没有听到后面那一句话,她此刻已经开始在埋怨这怀孕的辛苦,并且发誓下次绝不再要孩子了。除此之外,她还不停地担心自己即将变形的身材,因为过去的一段时间她的体重增加速度太快,她怀疑自己生下孩子后还能否保持以前的身材。
“丫头,”男人好笑地听着她的唠叨:“你都已经嫁了人了,变胖一点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不嫌弃你不就行了。再说,我怎么觉得你胖一点会更好呢?”
“有什么好?”女人傻乎乎地问。
男人故意思考了一下,然后认真地说:“胖一点,手感、、、比较好!”
“啊!”女人叫了一声,随即抓住男人的手就咬。
“哎呀,丫头你过了这么久,还那么爱咬人哪!”男人无奈地笑着,潋滟凤目中却盛满了爱意。
“就是咬你,谁叫你老爱欺负我!”女人恨恨的声音。
男人低低地笑了,随即搂住女人的腰:“哎,我怎么敢欺负你哪,你现在这么重,我想欺负你、、、也没那个份量啊!”
女人原本安静下来了,被男人这么一调侃,她又忍不住恼了。两人的笑闹声,在这空旷的草地上,传得很远很远、、、
几个月前,爹爹娘亲他们来了信,希望我和那银发男人能去万阵谷看看他们。自从四年前离开万阵谷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再回过那里。一来那几年发生的事情也多,我没有时间;再来我一直害怕见到孟秋哥哥,因为我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还是那银发男人了解我的心思,他说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逃避决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于是我便与他离开麻石前往万阵谷。因为考虑到旅途太长,我又有了身孕,我们没有带上忆欢,而是放心的把他交给了柳老爷和伺书。他们两个人那么疼爱忆欢,一定不会让他受半点委屈的。
我们两个人离开麻石后,便悠悠闲闲地往南而行。原本只要花上半个月就能到达的路程,我们硬是用上一个月都还没抵达。同所有患有小家子气的女人一样,这一路上,我也曾问过他,是否后悔目前这种平淡的生活。他看着我,故作沉思状:“唉,是啊,当年有多少千娇百媚的女人等着我去宠幸啊,我做梦都后悔、、、”话没说完,就被我的无敌牙功在手上留了一个印;他佯装苦恼地看着我:“我后悔自己娶了这么凶悍的夫人,我是有贼心却不敢有贼胆,万一我真碰了那些女人,她还不把我给、、、啊!”他继续惨叫:“饶了我吧,丫头,我下次不敢了,其实这些话都是你挑起来的啊!”
对于这份得来不易的相守,我们都很珍惜。像许多的夫妻一样,我们也会争吵,也会斗气,但我们绝不互相怀疑和猜忌。套一句前世的流行语,偶尔的小打小闹可以调剂生活情趣嘛!有时我会问他,他没戴锁魂的那段时间,是否记起了什么东西,他笑着对我说:“我不管前世,只管今生,我只知道,这辈子我只想同丫头在一起,这就够了!”听了他的话,我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