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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为了成就孙颂涯的侠义威名,她心甘情愿做一个即使身怀高超医术也默默无闻的药童。
秦谣走了整整两天,终于走出了陈官镇地处的荒芜不毛区域,到达了一个相对繁华而热闹的邻镇。正值中午时分,家家户户饭菜飘散,里面夹杂着她久违了的鱼肉之香。秦谣馋得直咽口水,却苦于囊中羞涩。她从陈官镇出来的时候,怀里除了了几个干馒头和两个百姓送的鸡蛋以外,几乎身无分文。
不行,她得弄点钱。再说就算不为吃饭,此去嵩山还千里之遥,没有快马也不能按时到达,赶上武林大会盛事啊。
堂堂的医圣弟子,弄点盘缠不算什么难事。秦谣眼珠一转,立马在一个热闹的街口摆了个地摊,把身边带着的常用膏药和药丸拿出来兜售。什么逍遥散啊玉女煎的,可都是药铺里上好的药材,她当街贱卖,那是便宜了识货的顾客。秦谣兴冲冲地张开嗓子吆喝,“哎,
正宗的秘制好药哎,便宜卖了便宜卖啦!”
没想到她喊一上午,肯过来看看的路人寥寥无几。秦谣觉得奇怪,这镇子里的人都不喜欢捡便宜货还是从不吃药啊。
只有一个小乞丐,在她旁边蹲了下来,不错眼珠地盯着她的膏药很久了。秦谣闲着也是闲着,看了一眼小乞丐,发现他不断地挠自己的双臂和双腿。她让他卷起衣袖和裤管,看到了他身上大片的溃烂的脓疮。
秦谣拿起三颗药丸递给他,“喏,一天一颗,化在温水里,用干净的软布细细擦在脓疮上。刚开始会有点痛,擦上三天,疮口会结痂,不要用手去抠,过两天就自动脱落好了。”
小乞丐高兴地接过去,“谢谢小哥。”之后一阵风地跑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跑回来,给她报了个消息算是酬谢,“小哥,那边巷口也有一个膏药摊子。那里人可多了,因为那个摊主说他的药是包治百病的。许多人都在买呢。”
“包治百病?”秦谣觉得好笑,“这世上有这么厉害的药?”
既然自己没有生意,干脆卷了包裹去踢馆,顺便打个假。她收拾了摊子,走到了小乞丐说的另外一个巷口,果然看到人头簇拥,有个破锣大嗓门在人群中大喊,“哎,祖传秘方的灵丹妙药哎,包治百病嘞,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哎,十文钱一颗大贱卖啊!有病的吃了包治百病,没病的吃了延年益寿……”
秦谣走过去,奋力挤进人群,拿起摊子上的一颗黑色药丸,左右一看,又掰开了嗅一嗅。
摊主看她把药丸给掰开了,立刻追问她要钱。
秦谣摇头,“我不买。”
摊主很气愤,“你不买掰我的药丸干什么,一颗十文钱,拿来!”
“十文钱买颗包治百病的灵药是便宜,可是如果只买一颗野山葛粉丸子,可就太贵了。”
“你说什么?你不懂就不要随便乱讲!”摊主很恼怒,从她手里抢过已经被掰碎的药丸。
秦谣哪里肯饶过他,大声对周围人群说,“这世上根本没有包治百病的药丸,要是有,所有大夫都可以不干了。他卖的丸子就是拿山上的野山葛磨成粉做的。这野山葛你们镇子周围的山丘上到处都是。卖一文钱都贵了,你们自己上山挖一挖回家磨磨就行了。”
“你这小鬼不要血口喷人。”摊主心里发虚,威胁地晃了晃拳头,“我师父可是跟随茅山天一道人修行的神医,他老人家医术高明,才会秘制这颗包治百病的灵药的。你不懂就不要来捣乱,滚!”
“我捣乱?”秦谣看着周围的人群将信将疑,没人支持她,心里一时恼恨,就生出一个计策来。她从怀里掏出了一颗红褐色的小药丸来,拿到摊主面前,阴阴一笑。
“既然你说你卖的就是包治百病的灵药,那么就请
你当场试药给大家看看。我这里也有颗药丸,请你先吃了我这颗药丸,然后再吃你自己的灵丹妙药。”
摊主瞪着眼珠子,“你这是什么药丸?”
“哎呀,你那么精通医道,怎么会看不出我这是什么药?”秦谣讽刺道。
摊主心里没底,嘴上却犟,“我当然知道你这是什么药丸。可我为什么要搭理你?”
“既然你看出来了,就该知道这是颗毒药。不过你的灵丹妙药一定能解百毒的,对吧。所以我就让你当场试试看呀,先吃了我这颗毒药,再吃你的灵丹妙药,看看效果如何?”
“毒,毒药?”这么一说,摊主有些慌了,可他却还是不信,眼前这个小鬼能随手就弄出颗毒药丸来。
而周围看热闹的却就起哄了,不管这药丸是什么,让摊主试试看。摊主犹犹豫豫的,不知该不该拿命赌一赌。
秦谣得了意,晃着手里的小药丸,“啊,你那么厉害,应该也能看出来,这颗也不过是普通的毒药,就叫做鹤顶红。人吃了虽然死得快,可是有你的灵丹妙药解毒,一定没事的吧。”
“鹤,鹤顶红?”摊主咽了咽唾沫,只觉得眼前的小鬼越来越诡异。就算不是真的鹤顶红,他也没胆量试药。眼看这么多人都盯着他,他撑不下去了,突然撞翻旁边的人,满地的葛粉丸子都不要了,狂奔逃走了。
人群哇哇大叫起来,手快的十分懊悔,为什么真的付了十文钱给这个骗子,被他席卷而去了。此时秦谣站到了人群中间,对大家挥手喊道,“各位,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包治百病的灵药,大家以后千万不要相信。小弟不才,的确在医馆打过下手。身上带有一些常用的丸药和膏药。不过都治疗不同的病症,请大家先行让我诊断一下,再根据自己所需买药。”
周围的百姓转忧为喜,纷纷告知她主要的病症。秦谣一一看过再让他们购买不同的药物。如果她身边药剂分量不足的,她又写下方子,嘱咐病人去药铺买足。
于是不过半日工夫,她收了个盆满钵满。她高高兴兴地收了摊子要走,旁边却有一个公子哥模样的人徘徊良久不去,趁着人群四散了,讪笑着问她,“小哥,你刚才那个鹤顶红,卖不卖?”
秦谣瞪起了眼睛,“不卖!你想干嘛?”
“这,本公子就是看着新鲜,想买一颗玩玩。”
“滚!”秦谣沉下脸,推开他走了。
她找了家客栈住下,晚上数了数钱,乐得眉开眼笑。她直接在客栈要了满满一桌好饭好菜吃得肚撑,然后买了匹好马。次日一早,骑了马兴冲冲地直奔嵩山而去。
☆、中奇毒的美男剑客
这天,秦谣正纵马奔跑在一个僻静的山谷里,无意中却听到了一丝异常响动,让机敏的秦谣心生疑窦,不由得停下马来。
她最初听到的,是汩汩流淌的溪水。
这活泼灵动的水,也似乎就在易寒耳边。他就躺在离秦谣不远处的草丛里,已经是个半死人了。
水,他很想再喝一口,清冽甘甜的山泉水。
咫尺距离,却是至死不可及。
易寒费尽全身的力气,只是蠕动了一下喉结,而涌上来的,却是一口混浊腥臭的气。他的身体内部,此刻正在不紧不慢地翻腾。其实他没怎么感觉到痛苦,但也因为这种麻木,他知道他真的要绝命于此了。
给他下毒的人在临走前,不怀好意地笑着,却说这是他对他尊重的对手的一种礼待,所以不会让他太痛苦。
“这会是一种安静的享受。”说完那人就笃定地离开了,毫不怀疑结局已经无可更改了。
这让易寒出离愤怒。他纵马飞奔,本来是要赴约和中原五煞之一的无明剑决斗。没想到中途被一个人拦下。
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似乎只是冲他的名声过来寒暄了几句,两句话未完,易寒就感觉不对了,可惜为时已晚。直到中毒后,他才见识到江湖上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是如此的可怕。
下毒之人毫无悬念地转身离开。“虽说无明剑身为知名剑客,居然怯懦到要雇人毒杀你,这种行径让人不齿。然而无论是谁杀得了你,未尝不是轰动江湖的壮举。我既能得名,又可获重金之利。何乐而不为呢?”他狞笑着扬长而去。
一声嘶鸣,不远处的踏雪焦躁不安地用蹄子刨着泥土。它几次试图靠近垂死的主人,都被赶开了。易寒倒下前,用最后一点力气,斩断了它的缰绳,并挥舞着无力的手,不让它过来。踏雪是他生平挚爱的坐骑,千里之遥,眨眼可达,鬃毛飞扬如流云。他舍不得它也跟着送命,强制赶它离开。虽然他不知道,他死后,踏雪是否还能得到一个宽厚的主人,流落荒野也未必可知,但无论如何,都好过陪他一起不明不白枉死。
哀哀嘶鸣着,踏雪乌黑闪亮的大眼睛里滚落了大颗大颗的眼泪。这通灵性的生物也知道主人危在旦夕,却无能为力,也不肯离开,而是焦虑地来回地走动,执意守候在他周围。
瞬息间,易寒的身体又麻木了一部分。夕阳已经快消失殆尽,月亮升起来时,他似乎真的一动也动不了了,到明天日出时分,他也许就是一具完好的干尸了吧。尚且清醒的头脑中,无以言表的悲凉和愤慨冲击着他的神经。多年征战江湖,他知道江湖客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亡,但死有很多种,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最好的死亡方式,是倒在更强大的剑客的剑下,那样的死,
不失为对一生荣耀的总结。可如今,这种憋屈和冤枉,足以让他死不瞑目。
就在秦谣刚刚掠过他们附近的山道,踏雪突然狂啸起来,箭一般飞奔出去。易寒躺在地上,感觉都已经迟钝,不知究竟,只猜测踏雪发现了什么让它兴奋的事。他似乎听到了得得的马蹄声,那不是踏雪的脚步,而是另外的人。
果然又传来了其他的马的嘶叫声,似乎和踏雪的嘶鸣纠葛在了一起。不多久,草丛里窸簌而动,有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易寒模糊的大脑立刻紧张起来。
秦谣随着踏雪的引路,来到了一个身重剧毒,躺在地上等死的人旁边。出于谨慎起见,她站在一定的距离外,警惕地打量着这个人,惊异地低喝了一声:此人年纪尚轻,不过二十左右,身材高大伟岸,面目英挺,可惜因为中毒,全身都泛着碧绿色。
易寒此时视野都已经模糊了,他只能勉强辨认出秦谣的轮廓,看起来是个一身青衣短打的少年,举止倒没有任何危险的气息。但他现在的状态,是个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