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莫让明珠蒙暗尘-第4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默默轻叹。
  是的,那日我与沈倾尘商议出权宜之计,让皇帝立沈君非为储君离间他和宋氏时,便也一同想到了事成后如何让沈君非自动让贤的法子,且这个法子还得让所有人心服口服,毫无悖言。
  百鸟朝凤只是神话故事,我作为一个普通人自然没有仙术让鸟儿听从指挥。只不过是前几日让银雀拿着我身上的这件披风,每日悄悄在此处喂食鸟儿。顾名思义,就是将五谷粮食洒在披风上,连续几日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间喂食鸟儿,这样它们会形成条件反射,每日都会在此时来此地寻食,看到我的披风就以为上面还有食物,便会争相飞赴,齐齐鸣叫。
  所谓的天命所归,只是些小聪明而已。
  这日起,百鸟朝凤的奇闻奇遇以迅猛之势在京城内传颂,本就声誉上佳的五殿下愈发得民心,皇帝就势顺应民意,颁诏告知天下,立崇和王沈倾尘为东宫太子。
  第二日,身心俱疲的我还未来得及充裕休息,宫里又传来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五殿下沈倾尘被皇后当面下毒至昏迷。
  据说是皇后被伏那日,要求独自见见沈倾尘,并趁他不备时将藏于护甲中的毒粉洒向他,以致使他中毒昏迷。但皇帝为了稳固人心和朝局,以及顺利完成祭祖大典,当机立断把此事隐瞒了下来,直到派出去寻请天山老人的人带回好消息。
  ………………百鸟分割线………………
  “此毒名为‘蚀心’,会导致中毒之人昏迷不醒,面部浮肿,声线嘶哑,双目暂时性失明。”天山老人无波无澜地说。
  竟是如此狠辣之毒,我心口颤动,掠过阵阵疼惜,想必皇后是恨极了沈倾尘。
  “可有何解?”皇帝简明扼要地问。
  老者捋捋胡须,仙风道骨,“中毒者心头人的心头血。”
  他话音落下,屏风外隐隐可闻银雀和秦凝霜的低泣声。
  心头人的心头血,这等于是用另一个人的命去换他的命,且此人还是他心头之人。
  会是谁呢?
  我垂头安静跪在下首,不动声色。
  “陛下,民女愿意一试!”秦凝霜在后面哭嚷起来。
  皇帝并未计较她的失礼冒犯,只眯了眯眼,似乎在斜睨我。“既然王府里的女眷皆在此,那么爱妃可知尘儿心头之人为何人?”他问余贵妃。
  余贵妃抹了抹泪痕,扫视我和其他几位名正言顺的姬妾,“据闻是裕荣街药铺里的医女,名唤琳琅。”
  闻言,我瞬间瞪大眼睛,瞠目结舌。原来所有人都知道他心里那个人是医女琳琅!
  不时,医女琳琅被带入宫中,余贵妃对她据实说明后,本以为她起码会像秦凝霜一样心甘情愿为爱郎赴汤蹈火,未曾想,她抗拒一番后居然直接晕了过去。
  原来怕死的不只我一人。
  与琳琅相比,吕非烟等几位夫人的表现委实令我由衷敬佩赞叹。
  爱情啊真是一个不解之谜,明明她们多多少少都介意沈倾尘的冷落,可最后又什么都能原谅;眼睛为他下着雨,心却为他打着伞,这就是爱情。
  “还有一个办法可以确定何人之血可做药引。”天山老人适时出声。
  “请仙医明示。”余贵妃踌躇良久问道。
  气氛顿时陷入诡异的宁静,纵然有很多人愿意以身救沈倾尘,可毕竟涉及到生命危险。
  天山老人取出几枚银针,先是刺入沈倾尘的食指取得一滴血置于水碗中,而后又相继取得琳琅和我,以及其他几位夫人加上自荐的秦凝霜之血,分别置于其他五个水碗中。形式有些像古时的滴血认亲。
  所有被取血之人均是面色沉静坦然,仿佛不是即将面临着生死。反倒是银雀和吕非烟不时蹙眉偷瞄我,眼神中带着即将遭遇生离死别的纠结和挣扎。
  我茫然,未能读懂她俩的纠结所为何事。
  曾经,作为一个外科医生,这些类似迷|信之类的东西我当然不相信,什么心头血解毒,什么滴血验真情,纯属毫无科学依据的荒谬之谈。但不可否认,现代的苗族地区和云南边境以及缅甸那边,都还有巫蛊巫术在盛行传承。那些东西也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天山老人使用的是排除法,先是秦凝霜,依次是五夫人赵念慈,三夫人钱皓月,二夫人吕非烟,她们全部被排除在外。现下,只剩下我和医女琳琅。
  被排除者陆续被带到千清殿外,我心里思潮澎湃,在慌乱之后忽然沉静下来,无力改变什么,只能静观其变。
  这时,吕非烟似乎权衡轻重后跪地启口,“陛下,贵妃娘娘,妾身斗胆妄言一句。”
  皇帝与满面愁容的余贵妃对视一眼,点头说:“准。”
  “陛下,此毒需心头人的心头血,那么若殿下醒来却要面临失去心头之人,岂不是要同样承受蚀心之痛。”吕非烟不卑不亢。
  皇帝蹙眉,眸中隐现阴郁的厉色,深沉如漩涡,“朕只要尘儿活着。”
  他简单一句话,盖棺定论。余贵妃终于忍不住,掩面饮泣。
  后来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已不大能听清楚了,这样像案板上的鱼一样等死,看着他们讨论让谁死,倒不如像琳琅一般昏迷不醒,人事不知。
  唉,沈倾尘,我前世到底欠了你什么呢。
  “只有她身体里有五殿下精气,盛且足,可为药引;她乃处|子之身,体内无殿下精气,两相比较下,她不宜为药引。”天山老人说。
  随着余贵妃的哭声再也不加以掩饰,我知道天山老人口中的前一个她指的便是我。当然,此种境况下的我自然没有认真听天山老人说的话,更没有听明白为何那多人中唯独我可以做药引。
  时间如水般流逝,殿内沉闷气息愈发压抑,我起身行至床榻前,看着昏迷中的沈倾尘。
  此毒不会瞬间致死,解药却是那么特别,皇后这是要他生不如死吧。他原本俊美绝伦的容颜已然浮肿,眉心发青,唇色黑紫,若不仔细看几乎认不出他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两年前,印月相思山中,那个人也是如此形容。沈倾尘,是你吗?那时你说你叫‘淫哥哥’,我说我叫林朗。
  那时是“夜魂”,现下是“蚀心”;现下是沈倾尘,那时…也是你,对吗?
  原来我们之间的错缘,早在那时便已开始。彼时我用明珠草救你,此番我却需要用心头血来再次救你。沈倾尘,这样看来,我上辈子还真是欠过你一条命。
  “医仙,可有麻醉药物?”这是我临死前唯一的要求,我怕疼。
  余贵妃哭得更大声,口中不停喊着,“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鬓角已然霜白的皇帝同样心力交瘁,他命人将其余闲杂人等撤退,偌大的千清殿内只剩下皇帝、天山老人、沈倾尘、琳琅,还有我。
  一个是皇帝宠爱的儿子,一个是无关紧要的女人,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王朝,用我之死来换他人存活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毋庸置疑。
  可叹,他是别人父,那我阿爹便不是父亲了吗?
  空气中弥散着淡淡龙涎香,我心绪异常平静,伸手抚|摸着沈倾尘右手手指,“我当时明明给你缝得很好,只要你日后多加按摩复健,虽会留疤,却绝不至于成为废指。”
  我拉着他的手又说了好多话,意识渐渐恍惚,身体轻飘如云朵。
  我嘴里哼着“卷珠帘”,跑调儿的歌声充斥着山林,惊跑了小鸟。
  此番在相思山顺利采得明珠草,我心情舒畅,加之自己一人在深山里有些害怕,便难得地唱着歌壮胆。
  结果唱得太专注,未注意脚下有障碍物,实实在在地被绊倒,摔了一跤。
  我爬起来回身一看,不禁吓一跳,是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所幸我在军营中早已对伤员见惯不惯。
  本来不愿多管闲事,奈何他抓住我衣角不放,且我的职业道德战胜了事不关己的心态。
  简单为他清理伤患处的污垢,我取出包裹中随身携带的刀具等,“喂,你右手手指断了三根,现在我要及时给你缝接好,这是有麻醉作用的草药,你且吞下。”
  “咦,你居然也是中毒。”而且也是“夜魂”,只不过他比阿锦更严重,不单单是中毒,分明还与人交手过。内伤加外伤,若不是我及时发现他,估计他根本无法活着出山。
  “喂,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下手也太狠了。哎呀,你忍着点别乱动,给你咬着这个荷包,很快就缝好了!”
  从始至终我都在大声跟他说话,不让他昏睡过去,但他似乎是个哑巴,忍痛忍得浑身发抖也一言不发。
  忙碌了近两个时辰才将他的外伤全部包扎完毕,之后我又用溪水煮了明珠草给他服下,才允许他睡觉。
  山中深夜很湿冷,我躺在火堆旁取暖,听见狼叫声居然很神奇地没有害怕,可能是因为身边有个人,虽然是个解决不了任何事情的废人,但起码狼来了我可以把他留下给狼群当宵夜。
  子时,他果然开始发烧,我不断给他喂水,用酒囊里的果酒给他搓手心、脖子和腋下,又把自己的披风盖在他身上。
  翌日辰时,他悠悠睁眼。
  “喂,你醒了?”我手里举着鱼叉,遮好面纱。
  “你昨夜又害怕了。”他说。声音嘶哑干涩,像是沙粒磨锅底。
  还好不是哑巴,我笑着问,“你怎知我害怕?”
  “你唱了一整晚。”
  是的,我唱了很多遍: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
  我眨眨眼,好气又好笑,他这是暗喻我胆小,还是觉得我的歌声扰他睡眠。“据说女子比男子能多感知150多种颜色,因此大部分女子不敢走夜路。男子敢走夜路,不是因为胆大勇敢,而是因为眼睛不好使。”
  估计他认为我是个胡说八道的神经病,想笑,却扯动伤口,“你的思维很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