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莫让明珠蒙暗尘-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崇和王殿下的知名度够高,那些商贾达官自然都认识他。和人家碰见时,如果被盛情相邀,我们也不摆架子拒绝,直接彰显皇家亲和力地应约。
  假如哪家购置豪宅,或重金办寿宴,我们也去凑热闹。连崔尚书的儿子在醉梦楼包场子,巨额买花魁初|夜,我们也去露脸捧场。
  总之,哪里有高消费,我们就出现在哪儿。
  三四日过去后,我和沈倾尘形影不离,夫妻恩爱,伉俪情深的流言,满街相传。
  诚然,这不是我们的目的,我们的目的是告诉所有商贾财阀和达官显贵,我们知道你腰包里有银子。
  除夕前三日,崇和王沈倾尘在大殿上提议朝臣为驻地将士购买羊毛献资,并主动呈上自己一年的俸禄为表率。
  他当殿只言:千润臣民百姓的欣欣向荣皆由驻地将士守护,我们不能只养尊处优地享受,出不上力,自然要出些身外之物。
  众位大臣惊愕之余,纷纷慷慨解囊,甚至开始攀比献资数目。
  当日下午,京城内的各方商贾也匆匆跟风献资,竟是在崇和王府外排起队伍,颇有一副怕送钱送晚了的架势。
  至此,购置羊毛的银款短期内超额集齐,且未从国库中支取分毫。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除夕前一日,余贵妃邀我去纤羽宫喝茶。
  “娘娘,您肤色白,穿这紫色宫装真是衬得人愈发楚楚动人。”银雀不停地往我头上插簪子。
  我颓然道:“银雀,我只是去喝茶。”她把我弄得像去选美似的。常言一白遮三丑,此话不假,我容貌中等,还好肤色如玉白皙。
  “王爷今儿个也在宫里领赏呢,说不定会碰到。”
  自从捐资事件大获成功后,沈倾尘便允许我随意出入书房,且有默认我为谋士的意思。
  这不,银雀自以为是地觉得我们感情有了升华,整日里喜笑颜开。
  我没有乘坐王府的马车前往皇宫,而是拉着银雀步行。
  马上快新年了,我打算到街上铺子里买个礼物送给璃澜。他甘愿放弃快意江湖而为我拘泥在王府一角,我心里十分不落忍,只能买点小玩意儿讨他欢心。
  “掌柜的,这匕首多少银子?”
  “呵呵,这匕首很别致,你喜欢吗?”
  我手触到那个匕首手柄时,另一只白皙纤手也抚上匕首末端。
  我们几乎是同时出声,并同时瞧上了那个独一无二的物件儿。
  抬起眼,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女子容颜,未遮面纱。她不算顶美,但笑容活泼可爱,身上的眩目红裙将她衬托得玲珑娇俏。
  “见过公子。”银雀朝那红裙女子身后略福身,声音恭谨沉闷。
  此时,我才惊觉红裙女子身后的那个男子。
  他同样以迷离的眸光看着我,俊美面容温文尔雅,含笑不语。可眼中的怀疑和责问之意,却是遮掩不住。
  是啊,这样的巧合,不让人误会是我跟踪他才怪。
  值得讽刺的是,他如此明目张胆的出来会女人,却要倒打一耙地怨别人看见。
  不过无所谓,我本就无心在他眼里做好女人。他与我的关系,除了是唇亡齿寒的同僚之外,便无其他。
  “殷哥哥,你们认识?”红裙女子狐疑地在我们之间来回看,眸含秋水,眉扫春山,灵动模样分外惹人喜爱。
  她对沈倾尘陌生而亲昵的称呼让我蓦然一愣,见他依然静默,我笑吟吟,“是的,我们认识。”
  果然,他双眸倏然半眯,唇边笑意不再云淡风轻,对我的防范之意溢于言表。
  “街坊邻里的住着,我们自然认识殷公子。”我继续若无其事的说,心内则冷笑,大致已猜出他们的暧昧关系。
  女子舒展容颜,明眸皓齿,“哦,怪不得。呵呵,这位姐姐把匕首让给我可好?”
  沈倾尘已把目光移开转向外面,仿若置身事外。我握紧匕首手柄,对眼前梳着少女发髻的女子歉然道:“对不住了这位妹妹,此物我也喜欢得紧。”
  最终,我得偿所愿地买到了那把匕首。我又不是菩萨,没那好心肠随意让东西给别人,以供别人风花雪月。
  去皇宫的路上,银雀满腹心事,不再笑呵呵,欲言又止。
  明明是藏不住话的人,如此强压着,着实难为她了。
  我无奈轻叹,“有何心事就说出来吧,嘴都快撅天上去了。”
  她咬咬下唇,一副豁出去的样子,“娘娘,那女子是裕荣街药铺里的医女,两年前在印月国边境曾侥幸救过当时落难的王爷,后来……”
  后来两人情愫暗生,沈倾尘隐瞒真实姓名和身份,欲抛却世俗中的身份差异,和那女子发展一段没有利益关系的纯情真爱。
  她不必再继续往下说,我也能猜到事情后来的发展。应该是个美女救英雄,后而两人产生满腔旖旎情愫的故事。戏本子上类似的情节很多,一点都不稀奇。
  原来这个医女才是他的心中所爱,可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枉费银雀为我打扮半晌,本是准备让我和沈倾尘在宫里偶遇,让他惊艳,如今倒是遇到一个不甚乐观的小插曲。
  所以,她又开始愁眉苦脸了。
  ………………惆怅分割线………………
  “那帮老顽固,以往让他们掏点银子比要命都难,还整日在父皇面前哭穷,其实暗地里且会贪着呢。如今五嫂先是让他们露财,再由五哥倡议捐资,给他们来一个哑巴吃黄莲!哈哈,瞧瞧他们那副吃瘪的怂德性哟,往外拿银票时样子跟在身上放血似的,真是笑死人啦!”
  沈君扬翘着二郎腿,喝口茶,继续咋咋唬唬道:“还有还有,再说那些商贾财阀,平时是越富越抠门,满身铜臭味,却总想摆脱商人身份向往仕途。前朝曾有商人及其子弟不可参加科考的规定,现下五哥放言下届科考将对此次捐资最多家族之人三代内直接免去卷考一试。好家伙,瞧瞧五哥府外那队伍排的哟!哈哈,真真是过瘾!有趣至极!”
  八皇子沈君扬跟我同岁,性情张扬不羁,玩世不恭。
  以上那番话均是出自此人之口,虽不夸张,但蕴含了些许个人感情|色彩,口才堪比说书先生。
  幽幽深宫里,他的真实性情没有被皇家的冷情所吞噬,能保持这样乐观性格实在难得。
  余贵妃不时掩唇而笑,抚着我的手道:“你有如此聪慧心智,乃是我们女子之骄傲,是黎民百姓的福气。有你在尘儿身后,他必定能得偿所愿。”
  我无声勾唇,心底丝毫没有笑意。并不是我聪明,而是其他女人都将聪明才智全投注到争宠上了。这后宫和皇子府里,哪有几个傻女人?能顺顺当当活着的,都不是毫无心智之人。
  而我,所做种种如果说都是为了父兄,就太矫情和虚伪了。我为的,同样是能够顺顺当当的活着。
  “母妃过奖了,王爷睿智远谋,力挽狂澜,臣媳不敢妄自居功。”
  余贵妃温婉笑颜道:“呵呵,胜而不骄,好孩子。”
  “哈哈五嫂,人人都喜欢听夸赞之言,你都敢称呼二哥为大人,此时怎地如此扭捏?过度谦虚便是不屑啊。”沈君扬眉眼弯弯地凑到我跟前,笑得像只狐狸。
  我一噎,一个心理年龄三十多岁的人就这么被毛头小子给将一军,着实气闷。
  “八弟既然不谦虚,为何声自己称配不上朱小姐?八弟妹端地是个不扭捏作态又直爽的人。”朱翠香是九门提督使朱大人的么女,前几日皇上欲将其赐婚给他,他当堂便拒之,一再声称自己顽劣成性,配不上朱三小姐。
  据说朱翠香性情彪悍泼辣,身怀武功,是个不拘小节之人。
  果然,我的反击让沈君扬瞬时呆若木鸡,继而暴跳如雷道:“哪个是你八弟妹了?!哈,八弟妹?打死我也不会娶她,日后休要跟我提那个母老虎!”
  话音随着他逃窜的身影一起消失,纤羽宫里漾起一片温暖笑声。
  沈倾尘此番立功堪重,短时间内解决了一个困扰已久的大难题。皇上对他赞誉有加,并当朝赏赐诸多贵重物品。
  我在纤羽宫待到临近傍晚,沈倾尘才和沈君扬一起出现。他将皇上赏赐的云锦绸缎均带给了余贵妃。余贵妃甚是高兴,只留下两匹暗色的,其余的让我走时带回府去。
  一起在余贵妃那儿用过晚膳,我和沈倾尘便乘舆轿到皇宫外换乘崇和王府的马车。
  他自始至终泰然自若,仿佛白日里那段风花雪月的事情不曾发生过一般。还甚为平心静气地与我商讨政事,主要意思是在经过御寒冬衣之事后,欲鼓励千润农户增多养殖牲畜。
  我则不太赞同,“大量增加牲畜蓄养量不宜推广,千润不比北蒙,北蒙地大物博,属地内多为草原河流,有足够的天然食物供给牲畜。我国人口较密,草原数量有限,不适合游牧。况且对农户大量推广畜牧业,不仅周期长,起初还劳民伤财,更会影响到农业和纺织业。”农户都去养牲畜,谁还会有精力种棉花。
  他斜挑眼帘,刹那风华,“不增大牲畜蓄养,若日后又遇到相同情况该如何?总不能一直高价购买北蒙的羊毛,我国棉花产量原就不盛,且旱涝乃天为,只依靠棉花御寒这一条途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莫非,王妃心里已有良策?”
  我微微阖上眼,“其实…殿下心里已有良策,何必非要臣妾说出来?亦或是……殿下在试探臣妾?”
  昨日,勤学好问的缅玉捧着一只鸽子问他,为何鸽子不穿衣裳也不怕冷,他回答说因为鸽子的羽毛就是它的衣裳。
  彼时,他脸上洋溢着豁然开朗的喜悦,真诚而畅快,完全有别于平时犹如面具般的温和笑容。
  那一刻的心情流露,让人觉得多看他一眼都是亵渎。
  所以我猜想,他已经想出和我脑海里一样的解决办法。
  增大家禽养殖量,不仅周期短,而且成本低,又不会耽误农户务农活。
  家禽绒毛的保暖效果自是不用说。
  说罢,我掀开眼帘,也挑起眉梢看他。
  沈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