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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警言”也不去刻意总结。
尽量自然、健康、实用。
做“原生态,健康品”。
追求“自然美”。
一遍“成功”。
不是不负责任,就是追求这样的效果。
还是顺其自然好。
顺其自然,思路才宽,灵感才现。
我“拉不平”的女儿初中一年级就写小说并出书,很优秀。
她说我写的不是小说。
确实不是,我不会写小说,所以没想写成小说。
只要能够把我认为对特定目标群有用的内容写下来,当特定的人看了之后,有所收获,就心满意足。
作者题外话:春风先发苑中梅 樱杏桃梨次第开 。。 。。
第十三节 不后悔
再多说几句:
很多律师,忙着办经济案件,挣大钱。
不少律师建议我其他案子也要接,这样,挣钱会多一些。
在参加全国刑事辩护年会时,我向一位全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大律师提了一个问题:
你对在三线城市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他说最好也接其他案子,在三线城市,只办刑事案件是吃不饱的。
可是,我就是对刑事案件有兴趣。
上学时,对《刑法》感兴趣。
觉得《刑法》老师的讲课姿势格外优美。
律师资格(现在是司法资格)考试,与刑事法律有关的题,全对了,一分也没跑。
执业后,只要有案子,先问是什么案子。
一听其他案子,就泄气了。
就想法转给别人。
一听是刑事案子,全身的汗毛孔都兴奋地张开了。
就会全身心投入。
喜爱,甚至着迷,应该是我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内因。
成功辩护的喜悦,应该是我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动力之一。
做一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我不后悔。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执着,是刑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之一。】
作者题外话:风翻白浪花千片 雁点青天字一行
第十四节 别拿土豆不当菜
执着也好,兴奋也罢,一个成熟的刑事辩护律师,要时刻把握好度。
从大的方面讲,要依法办事。
就庭审而言,要遵守庭审程序。
就庭审发问而言,要得到审判人员的允许。
我刚刚执业时,有一个案子,庭审过程中,由于自己太投入,急于向证人发问,未经审判长允许,就贸然提出了问题。
还没等证人回答,审判长发话了:
辩护人,你当本审判长不存在吗?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刑辩律师要学会掌控自己。】
作者题外话:若道春风不解意 何因吹送落花来
第四章 路边女尸 第一节 省外电话
第四章 路边女尸
第一节 省外电话
干律师长了,多少有点“名气”,业务范围扩展到了市外、省外。
有不少人看了我的网站后和我联系。
网站是个人的,一级域名。
是零五年底创办的网站。
说句实在话,那时我连电脑都不会用,买了一本书,边学边用。
其实就是一层纸,没什么深奥的东西。
网站有了,需要维护。
网站维护主要是好的稿件。
稿件好坏,主要是看是否对读者有用。
网站建立起来后,我把近二十年来承办的案件,详细整理,放到网站上,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有的当事人就是通过网站了解到我的。
一天,我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省外号码。当时不少向我约稿的。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是个男的。
说他的哥哥(以下称被告人)因杀人被抓了。很想委托我作为他哥哥的辩护人,怕我嫌路途远。
我建议面谈。
五天后,他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大体介绍了案情。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好的网站,对律师品牌推广有益。】
作者题外话: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节 案情介绍
第二节 案情介绍
案情他也知道的不多。
晚上十时许,受害人因孩子在外面上网没有回家,与其丈夫争吵后出走,被人用锐器捅伤心脏死亡。
过路人发现后报警。
经尸体勘验,系锐气从左胸部穿透心脏致死。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告人因在家中看黄色录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被逮捕。
公诉机关于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
作者题外话:折取一枝入城去教人知道春已深 。。 。。
第三节 争议焦点
第三节 争议焦点
通过会见被告、查阅卷宗,我发现: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受害人的死亡,是否是被告人所为,本案证据能否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诉人的庭审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方的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并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
辩护人意见: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矛盾点很多,且公诉方不能提供关键的证据作案工具——凶器,依法应判令被告人无罪。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确定突破口,是律师成功辩护的关键。】
作者题外话:一夜好风吹 新花一万只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节 了然于胸
第四节 了然于胸
本案是我和本所律师郑锋一块办理的。
被告人亲属委托的时候,案子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因为做律师之前我从事公安工作十年,1994年辞职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坚持走专业化的道路,专门办理刑事案件,我比较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
通过和当事人的亲属交流,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有问题,用我的话说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案子。
如何办理本案,我已了然于胸。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专业素质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
作者题外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
第五节 轻松上阵
第五节 轻松上阵
承接案件后和当事人亲属交心,请他们理解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做法,不要产生误解,使律师无后顾之忧、轻松上阵。
在接受委托的同时,我们详细地和当事人亲属交流了相关办案思路,明确告诉他们,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是需要技巧的,特别是一些有出入的案件,如果不讲究技巧一股劲的往前冲,有时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关于是本案,基于个别政法人员认为律师“教着被告人说话”,为了增强被告人口供的可信度,我决定少会见被告人,少谈案情,为庭审做准备。
并且举了以前我办理的相关案例,得到了当事人亲属的认可。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律师要以柔克刚。】
作者题外话:寻春须是先春早看花莫待花枝老
第六节 会见被告 适可而止
第六节 会见被告 适可而止
会见被告,任被告人继续糊涂下去。
办理刑事案件,就被告人而言,该明白的叫他明白,该糊涂的任他继续糊涂,这是我自1994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一贯做法。
有的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面面俱到,事无巨细的向被告人把所有的问题都交代得非常清楚,恐怕被告人不懂,恐怕被告人“说错话”,恐怕当事人说他不负责任。
不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多情况下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本案为什么“任被告人继续糊涂下去”?
因为,在同当事人亲属交流的过程中,得知被告人“很老实”,老实得近乎“愚”且没有文化。他不可能懂得法律,更不可能了解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如果他在庭审过程中说出专业法律术语,对庭审过程了如指掌,审判人员会怎样认为?
再者,我判断,根据办案的特殊性,在侦查阶段,被告人虽然作了有罪供述,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很可能“翻供”,本次律师会见也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到底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真实的?还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供述是真实的?是需要综合认定的。
抛开其他因素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让被告人以他特有的方式说出他要说的话,应当比被告人用专业法律术语说出“法律语言”,在现有的法制环境下,可信的多。
我的判断是正确的。我们会见被告人吕高时,他得知我们是律师后,哭着说:“俺没(作案)呀,俺就不认识她(被害人)”。
我当即决定结束会见。
【刑辩律师王同生警言:律师要懂得适可而止。】
作者题外话:庭前时有东风入杨柳千条尽向西
第七节 开庭时 被告人睡着了
第七节 开庭时 被告人睡着了
后来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一个“奇特”行为,对本案的结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印证了我“任被告人糊涂下去”是对的。
被告人在开庭时,竟然“睡”着了。
事情是这样的:到了开庭时,审判人员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看法,他还是那句话:“俺没(作案)呀,俺就不认识她(被害人)”。
到了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举证需要被告人、辩护人质证。审判人员问被告人对相关证据的意见,喊了被告人三遍都没有反应。
原来被告人“睡着了”。
法警在后面推了被告人一下,他才醒来。
“你这好,一家人给你开庭,你怎么睡觉呢?”
被告人还是那句话:“俺没(作案)呀,俺就不认识她(被害人)”。
这也是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至此,大家应当认可我“任他继续糊涂下去”是对的。
这种策略我在不少案件中采用过。
比如:被告人高帅因故意杀人被捕,其家人委托我以后,我发现该案中被告人没有任何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又没钱赔偿,眼看性命不保。
我会见他的时候,发现他说的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上的不一样。
他母亲说:身份生日实际上是他的农历生日,没有换算就直接按阳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