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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萌主太子妃-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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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该故事的影响,从那以后,叶沙沙便以为全世界的白骨都是女性。

“他跟他妻子说了什么?”

“只是一些情话。”

“什么情话?”

“少儿不宜。”

“……”

郑瑗之所以没有具体解释,是以内容不堪入目,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信中所描述之人的轻浮,以及心理变态。为了堵上叶沙沙的嘴,也为了杜绝不雅用词及信息,他才编了个谎话说这是一封丈夫写给妻子的家书。

实际上这确实是一封丈夫写给妻子的家书,只不过是一封丈夫揭露妻子不守妇道想休了她的家书,其中详细描述了妻子如何与人通奸并企图争夺他身边宝物的经过。

而那宝物正是此刻被叶沙沙拿在手中认真欣赏着的那朵花。

十年前,江湖上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前武林盟主西门吹风之妻遭人杀害,西门吹风一夜疯癫后销声匿迹;二是轰然崛起以倒卖毒药、毒物为生的邪教组织五毒神教垄断了毒药市场;这第三件事便是御龙山庄的庄主龙小凤闭关修炼后性情大变,并大刀阔斧改建山庄,挥金如土。

这三件大事在当年轰动整个武林,堪称武林史上最具戏剧性的故事发展,至今令人匪夷所思。而这三段匪夷所思的故事却已被郑瑗和叶沙沙改写了两段。

种种迹象表明:白骨主人正是御龙山庄庄主龙小凤本尊。郑瑗估摸着如今御龙山庄的所谓庄主乃是与龙夫人通奸之人假扮,为的就是掩人耳目,令龙小凤死不瞑目。

郑瑗一瞬间忧愁万分,似乎被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与其说这血书是一封休书,倒不如说是龙小凤死前的告白状,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够发现他的尸骸,看到这封血书,揪出杀害他的凶手,为他报仇,为武林除害。

真相他一个人知道便够了,倘若对叶沙沙说出实情,不知又会出什么意外状况。

“阿瑗,到底是什么情话?”叶沙沙没能理解那句“少儿不宜”,只一心想知道这血书上说了什么。

郑瑗一个头两个大,他伸手挤按睛明穴,道:“无非是一些丈夫与妻子从相识到相伴的回忆,以及他从前如何追求他妻子的诸如此类的话语。”

“看来这丈夫非常在意他的妻子。”叶沙沙莫名感动,完全不知自己已被他蒙在鼓里。

郑瑗不痛不痒地“嗯”了一声,便将那血书默默揣进了怀里。

“阿瑗,我们出去后便将这封家书代交给他妻子吧。”

“这书信中并未提及她妻子姓甚名谁,何况隔了十年,谁能断言他妻子尚在人世?与其想这些无关紧要之事,倒不如好好找寻一下出路。”

言归正传,叶沙沙倒也不再纠结于此,只当是一场缘分。只不过那朵花太过美艳,她并不舍得丢下一并给他陪葬。

郑瑗见她爱不释手,便道:“你喜欢便拿着吧。”

“可以么?”叶沙沙很少对到手的稀奇宝贝有所犹豫。

“反正人都死了,不如留给活人。”他的冷漠与理智有些时候令人发指,有些时候令人赞不绝口。

叶沙沙欢欢喜喜地将盒子放进布囊,随即拉着他继续前进。

深不见底的甬道黑暗无比,借助五彩光辉他们走了许久许久,久到叶沙沙饥肠辘辘,终于在绵软无力晕倒之前看到了一个镶嵌在石壁上的螺旋式石头,他们猜测着那是一个机关。郑瑗试着旋动机关,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震动,面前的石壁缓缓上升。

原以为这道门通往的是另一个山洞,不料走出去竟是一片湖光山色,当真别有洞天。回头望去,才发现他们不知不觉已经离开了那座阴晴不定的雪山。

郑瑗摸不清眼□处何地,也不知何人开挖了这样一条长达数百里的密道通往那座雪山,不过从路径格局来看,想是上古时候行军打仗为躲避敌人而设的秘密通道。这一路上他无意发现了许多只有上古兵书才记载过的冷兵器。

“阿瑗,好大一片湖。”重见光明时已近黄昏,满天的红霞倒映碧绿的湖面,四周环绕着青翠的山林。

叶沙沙藏起了野菜,无限向往地欣赏着山间湖色。

夕阳,湖光,少女,三者连成一线,勾勒出一幅美好的画卷,郑瑗静静欣赏着这幅画卷,诗兴大发。正待吟诗作赋,不懂情调的叶沙沙便打破了这份恬静。叶沙沙脱了鞋,扔下随身佩剑以及从不离身的那只口袋,继而纵身一跃,郑瑗听得“扑通”一声,便再也瞧不见她的身影。

“叶沙沙!——”郑瑗惊恐万状,冲到湖边,却想起自己不谙水性,以致没有做出傻事。

他在湖岸边故作镇定地不动声色,紧盯着湖面的动静,纵然看得到鲤跃龙门,也看不到叶沙沙鲤鱼打挺。

正当遗憾惋惜之时,一条鲤鱼飞跃上岸,鱼尾拍打在他脑门、肩膀、膝盖……接二连三被袭击后,他深刻地反省自己应该早早离开。

“阿瑗!我们晚饭有着落了!”叶沙沙从湖中扑腾而出,高举着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不必猜,也知方才的袭击是她所为。

叶沙沙游上了岸,对上了郑瑗冷若冰霜的面瘫脸,匆匆一瞥,便拾起鲤鱼开始宰杀……随后如虎狼一般盯着默不作声的郑瑗。

郑瑗自然感受到了她的灼热目光,也猜出了她的心思,便道:“想吃便自己烤。”

“可我只会杀鱼……”她不懂野外生存,不懂得如何生火,想起之前的烤鸡,想他定是驾轻就熟,便将之后的指望寄托给了他。

郑瑗没必要与她赌气而饿了自己的肚子,便命她去山里捡些干柴。叶沙沙火速赶去,又火速赶回,郑瑗钻木取火,手法熟练程度令叶沙沙瞠目结舌。

原来火是这样生成的。

约莫半个时辰后,七八条烤鱼便已能下肚。

叶沙沙的吃相委实不雅,郑瑗转了个身,对着湖面自管自细细品尝。

谁能想到,昨夜风雪大作,今夜星空璀璨,冰火两重天的世界,奇妙又令人难以安定。此地离雪山数百里,四周景致天然,正是十月里的小阳春,风物宜人。

可即便再宜人,过了今夜他们该何去何从……

“对了,阿瑗,你不是说要找我爹么?我想了下,我爹最爱凑热闹,他可能去参加白云崖的群英会了。”叶沙沙冷不丁道,说中了他的心事。

群英会汇聚江湖上各路英雄豪杰,无论是气势还是排场,都比每年中秋举行的煮酒论剑更为引人注目。

上一次在武峡山上的煮酒论剑为的是比武切磋,这一回的群英会是自十年前武林盟主西门吹风销声匿迹后再次选立盟主。

盟主之位,悬空十年,江湖各界人士虎视眈眈,以致近十年江湖混乱,与那乌烟瘴气的朝廷大相径庭。

原本早该在西门吹风退出武林之时另立盟主,无奈江湖四大门派坚持拥立西门吹风回归武林,以致十年间武林无人做主,而今群雄云涌,呼吁新立盟主。

如此盛会,必然引起轩然大波,身为江湖一员,他自然也是要去的,毕竟他还有任务在身。

“好,明日便启程去白云崖。”

白云崖远在白云国,离西直国十万八千里,单单徒步便要走上一年半载,其中先要途径西直国北部的曹国。

他们的路,还大大长远着呢!

“阿嚏!”忽然间,叶沙沙打了个喷嚏,郑瑗才意识到她浑身湿透了……衣物紧紧贴合着叶沙沙玲珑却不有致的身躯,郑瑗慌忙地撇开了视线,站起身道:“我去那边走走。”又将身上的那件狐裘脱下来,随手一扔,道:“把你身上的衣裳烘干了,着了风寒可别赖着我。”

叶沙沙“哦”了一声,郑瑗不再看她,转身离去,原以为他走之后她便能无所顾忌地脱衣烘衣,谁料又是“扑通”一声,郑瑗猛地回头,只见火堆旁衣衫错落——那丫头竟是光着身子跳湖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啦~~身份揭晓~

乃们觉得阿瑗会偷看沙沙咩?

快给我花,给我花我就告诉你们!

 28元气少女

叶沙沙浸泡在湖中足有半个时辰;郑瑗躲在远处,未敢放眼偷窥,却也心痒难耐。自离开武峡山后;他便没有好好浸浴过了……

稍稍别过头,月光下,叶沙沙湿透的长发披肩;肌肤隐隐透着莹白的光;锁骨突出,引人遐想。眼看她一点点游向湖岸,郑瑗不安地收回目光。

分明就是个小丫头,瘦得皮包骨;喂狼都嫌不够塞牙缝;他又在垂涎什么?为何会垂涎?

此刻郑瑗怀疑自己有些精神分裂;神志不清。

他闭上眼,调整气息,已经上岸穿戴整齐的叶沙沙远远看他闭上了眼睛,以为他早已沉睡,便也寻了一处空地径自躺下,和衣入眠。

*

一夜好眠,翌日大好晴天,两人携伴启程。

叶沙沙一如既往,神态悠闲地与郑瑗并肩走在路上,然而每当她有意无意地靠近时,郑瑗便悄悄往边上挪了位,神情亦有片刻的不自在。

“阿瑗,我都洗干净了,你还往边上躲什么呀?”叶沙沙不是瞎子,自然看到了郑瑗的奇怪举措。

然而郑瑗在听到“洗”这个字时,心又呈现一阵不规律的跳动,面上却故作沉静道:“你身上那把剑一直戳到我。”

叶沙沙扭头一看,她习惯了把剑背在右边,又习惯了站在郑瑗左边,前阵子发生了太多事,无法好好静下来走走,倒是没能在意自己的剑在无形中变成了“攻击”他的武器。

叶沙沙明白过来,便将剑背向了左边,道:“阿瑗……”

“来人啊!救命啊!我被强盗抢劫啦!”叶沙沙正要询问他何时教自己武功,不想前方远远有人大喊救命。

原本行走江湖,端的是行侠仗义、惩恶除奸的江湖豪情,可郑瑗主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沙沙只在利益的引诱下才敢展现“大无畏”的精神。

“救命啊!来人啊!——”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前面那位大侠!快救我!”

呼喊救命的是一个身着红色长款裙装、头梳羊角发髻、手脚缠着铃铛的小姑娘。叶沙沙觉得她的穿着相当具有品味,又看在她是个漂亮的小姑娘的份上,她决定派郑瑗救她。

“阿瑗,快去救她。”

“我不想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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