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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帝国-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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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看得出来,可是他没得选择,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紫衣暂时还没有想出来更好的办法。
“那这样岂不是很耗时间?”李风没注意是谁问的,他感到了背部的酸痛,干脆趴在了地上,回答道:“当然很耗时间,要不然我干吗选在这里和他玩呢,我又没有病。不但耗时间,而且很累人,干完活他们这些追赶了半夜的人会累个半死,我们难道不乐意看到这些追得我们不紧不慢的逃跑的兔崽子们累吗?”
众人一个个呵呵的笑了起来。
“哎呀,我的背快受不了了”李风的背部因为马上的连续颠簸,传来一阵阵的酸痛,让他知道失去了内力连骑马都是一种痛苦,“红衣,你别往那边看了,没什么好看的,给我好好揉揉,要不然就要死翘翘了;要没了我,大家的旅行就真得变成死亡之旅,大家伙一块完蛋。”
红衣笑闹着开始给李风做推拿,却开着玩笑,“你整天带把刀,却不会武功,真不知道怎么回事。”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呀,我其实武功高得出奇,只不过突然没了,我也没办法。”尽管没人相信他,李风还是继续说着,“打个比方,我的武功原来肯定比夜流风要高,你们信不信?”
“不信!”
众女齐声大声回答,却吓得对面齐齐朝他们看看过来。看着追兵呆呆的样子,众女笑得更开心了,她们忽然觉得逃往也没有想象中的辛苦。
这时候,感觉到背部稍微好点的李风有心情和大家解释了,“那个独眼龙真不简单,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圈套,却也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他知道时间拖下去对他不利,所以必须尽快干掉我们,即使我们这里没有最重要的两个人,他也可以腾出手来去重新寻找。再往深处分析,这是一次针对两个皇子的阴谋,第三军团肯定被虚云军师控制了,假借大皇子的名义向二皇子动手,然后指控大皇子。所以,他们只能尽快的干掉我们,而且不能求助于外人。”
“其实,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可能追上我们。首先他们对我们的认定就错了:他们认为我们必然会向西逃亡,理由你们应该都知道;可是我们不是二皇子,为什么要西逃呢?除了暗杀,哪一方都不敢明目张胆的派大军追杀我们。经过了这两天之后,他们就更不可能追上我们了,看他们一个个累的根什么似的,我们一个个精神抖擞,还有肉吃,他们不但追不上我们,还会越追越少,最后,他们不自觉的滚蛋回家。所以呀,你们一定要记住,思维不要局限在一个地方,不要给自己限制,就像我们现在,想怎么跑怎么跑,哪里对我们有利就像哪跑,敌人越害怕我们怎么做我们偏就怎么去做,这样,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
就在李风爬着享受推拿的时候,“毒眼魔狐”迪亚斯却在对岸死死的盯着他生气。没有携带绳子的他几乎把整个树林里的草藤都搜了个遍,也没有凑到足够的草绳来扎木筏,看着对面那个趴在地上一幅吃定自己样子的人,他就莫名的火起。费了三个多小时,方才利用从几十里外的村子里“找”来的绳子,凑足了一百五十张木筏子,他立即命令下水渡河了。
李风自然不会客气。即使迪亚斯的木筏上前面设置了厚达两寸的木板,而且每个人都矮身躲在挡板下举着厚重的盾牌呼住上方,密密麻麻的排成了一排,将人和马全部护了个严实,可是却在临近靠岸的时候撞上了李风命人在河边布置的暗桩,乌龟壳顿时露出了一个个大缝隙。李风不可谓不阴险,他刚好布置了二十五个桩,两人负责射杀一个桩周围的敌人,以求造成尽可能大的伤亡;而且她们早已经趁对方躲在挡板的时候,上马挽弓搭箭等候敌人撞上她们的暗桩了。每人只射了两支箭就立即打马向北狂奔而去,留下因为伤亡百余人而大骂不已的“毒眼魔狐”迪亚斯。
在路上遇到提前步行出发的十个战马被宰杀的体重最轻的火凤卫,分别搭成了另外十个体重相对较轻的火凤卫战马,两人一骑的随队奔行。自然有人将情况告诉十个心情有些低落的女人,听到重创了追兵之后,她们的心情也好转了不少。
遭受了损失的“毒眼魔狐”迪亚斯心里有了退兵的念头,若不是两个密使要挟他就退兵了,纵横江湖大半生他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大亏,而且自己有一种无力感。可是现在他只能追下去,面对着五十人的火凤卫队,以两百五十人去追击在他看来简直就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也许是因为他的懈怠,也许是因为两个密使的武力威胁,不管因为什么,这两百五十个精锐骑兵将士却必须面对改变主意的李风为他们准备的下一个礼物,而接受李风礼物的代价却是他们的生命。 

第十三章 红衣的小说
连续两次都是在有黑夜转为白天的清晨中了敌人的暗算,“毒眼魔狐”迪亚斯深怕在深夜中再遭暗算,变得尤其小心,以至于虽然一人现在有了三匹马,速度反而不那么快了。
可惜的是,相去甚远的李风他们看不到。此时的她们,正在开心的向前中速奔跑,却不知道危险已经悄悄的增加了。
第三军团的追击队并非“毒眼魔狐”迪亚斯这一支,为了防止二皇子和丝雅的脱逃,第三军团一共组织了八队追捕队,每队千人配合四个密使高手,分别以当夜运粮军屯扎的地点为中心放射性的向八个方向搜索,“毒眼魔狐”迪亚斯那一支搜索到了火凤卫的踪迹,速度自然加快的追了上去,但其他的队伍却没有他那么快。可是,李风突然改道北上,一天的时间足够让西北方向的搜索队赶上他们了。
奔行了半天之后,她们竟然鬼使神差般的碰到了这支搜索队的散兵游骑。红衣的反映不可谓不快,几乎就在李风刚看到前面出现的骑兵,意识到危险脱口说出一个“杀——”字的时候,她的三支箭就同时射了出去,“篷”的一声响之后,方才传出李风没说完的话“了他。”
尽管反应迅速,但是这个游骑似乎非常警觉,再看见对面的一队骑兵之后,立即矮身于马腹,凌厉的三支箭成斜三角形从他刚才坐着的地方穿过,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从鬼门关打了一个转,如果反应稍微慢一点,那么此刻他的喉咙、心脏和右腹部就将被洞穿。来不及思索,他立即调转马头,向来路回奔。
此时,李风也才明白为什么红衣能成为七衣之首了:对于卫队来说,保护将领才是最重要的,相比之下指挥能力倒是其次。红衣几乎是凭本能警觉到了危险,三箭一出,双腿就一夹马腹全速冲了过去,根本不用自己吩咐,这种一等一的反应能力正是一个卫队长最需要的;尽管在他看来红衣不够沉着冷静,兵法谋略不是很好,可是有几个人能像他那么变态呢?红衣的表现说明她是一个合格的卫队长。
毕竟奔跑了半天,尽管战马优良也难以追赶上对方,红衣在追赶了半刻之后就立即放弃去追越来越远的游骑。李风心里苦笑,如果在他武功全盛时期,三百米的距离他绝对可以凭借轻功追上去,就不用现在动脑筋了。现在,他不得不凭借他的脑袋去应付突然冒出了的追兵。
“他娘的,虚云这个杂种真是老谋深算,居然派了这么多路追兵。”想了一会儿,没想到什么好计策,李风不禁开口骂道。
“快想办法呀。要不然先把队伍停下来?”红衣不知不觉地将动脑筋的工作交给了李风。
“不能停,没什么好办法了,只能赌一赌运气了。”李风眼中的神色在红衣看来和输红了眼的赌徒没什么区别。
“兰衣,留下十个身体最轻的队员,其余的你带着向西快速运动,然后向北,在一线峡埋伏等候我们;备足所有人的清水,战马杀掉堵住峡谷通道,中间留下仅供一匹战马通过的间隙。我们吸引追兵到那里,你要负责歼灭他们。记住,如果明天傍晚前等不到我们,你们就拿着这把刀鞘从山中一直向西向北走,到圣华找林寒霜或者去秦州找雷多特,其他人一概不能让他们见到这把刀鞘,会给你们惹来杀身之祸的。其余六衣留下随我诱敌。”
兰衣怔怔的接过刀鞘,口中哽咽道,“不,我要和姐妹们一起共生死,我决不能独自逃生。”
“我们要共生死!”所有女人齐声请求。
李风这一刻发怒了,大声叱呵:“没人说一定会死!这是战术,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你们是军人,军人就要服从命令!这么危机的时刻,你们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简直是混蛋!难道大家一起死光死绝你们才干心?”
兰衣被当头棒喝之后,眼中显出决绝的神色,“我们在一线峡等你们,如果你们阵亡了,我们即使化为厉鬼,也为你们报仇雪恨!”
之后,将各人分别背负的马肉干和水壶搜集之后,留下最先失去战马的十人,兰衣带着其余人绝尘西去。
“放轻松点,别那么悲观,我不会没是找死的。”李风企图放送身边几人的心情,却没有什么效果,只好拍马沿河赶路。
李风让她们把披风折叠成方块系在背上防止追逃战时背后射来的弓箭,一切都在马背上完成,没有一个人再去问为什么。生死之际以身诱敌,李风的行为最终换来了火凤卫一生的忠诚,这种真正的经过战火锤炼的感情使得火凤卫的忠诚超过了任何一支部队,也没有任何人出现过哪怕是片刻的动摇。
发现了河上的桥之后,李风毫不犹豫的过桥,做了让百姓最愤怒的事情——过河拆桥。刚刚完成,前方就响起了几不可闻的哨音。
紧张万分的红衣却看到李风紧紧抿着嘴唇,似乎对于前面三里外的敌人毫不担心,似乎又少有的担心——红衣不明白,李风的表情少有这样的情况,既十分严肃,却又像感觉不到危险的样子。其实,虽然失去了内力,但是天悟后的他对于外界的感知能力远远超过常人,他早已经辨明了哨声是在河西岸,根本不值得担心,他在想的是怎么才能将自己主动吸引的追兵甩掉渡过河去。
看到对岸飞奔的火凤卫,这一队追兵的首领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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