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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帝国-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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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众女的表情,李风就知道他们的想法了。他认为要想摆脱追兵,就必须让这些女人兴奋起来,愉快起来,只有处于兴奋的愉快中,女人的工作效率才是最高的。他开始分析:“事实上,追兵是不可能追上我们的。第一、他们穿着盔甲,比我们重很多;第二、如果他们脱了盔甲,那么防护力就和我们相当,而我们单人的战斗力却超过他们,况且我们可以设伏,他们却不能;第三、即使他们脱了盔甲,男人的身体也比女人重二十斤以上,战马的承重轻,自然跑得快跑得远;第四、你们的战马都是精选的,自然要比追兵的好,耐力速度恐怕都要超过对方;第五、咱们虽然被追,却处于主动方,敌人只能见招拆招,我们拥有先手之利,对方既要不断研究我们的踪迹,也要分析防止中了圈套,自然还要耗费时间;第六、我们寻找水源可以用,下了毒之后他们只能到更远的地方去找,还要浪费时间。综合来分析,他们是不可能追上我们的。”
众女这才放下了心里的包袱,一个个一扫阴霾,在七衣的安排下各自散去。七衣围坐在李风身边,红衣带头问:“如果敌人在前面埋伏我们怎么办?”
李风扭了扭被马背颠得酸痛的腰,方才回答:“你知道我们要去那里吗?”
“我们很显然要进入前面的哥斯拉山,然后进入远东。”
李风按着背,表情有点痛苦的说,“能不能麻烦哪位给我捶捶背,我快疼死了。”
七人相互用眼神交流,却没人上前;当然有人是不愿意,有人是拉不下面子罢了。最后,李风只好自己点名,“紫衣,我认识你最早,就你吧;要不然我是彻底没办法再上马背了。”
紫衣再看看几位姐妹,挪动身体到了他的背后,口中说道:“既然小姐说你是我们的新主人,我自然应该听命。”
其他几个姐妹都面带着笑意,红衣竟然呵呵笑了起来。紫衣将头垂了下去,挡在了李风背后,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
感受着轻轻落在背上的小碎拳头,李风想起了心莲。片刻的失神之后,他才回答红衣:“没有谁要去前面送死。况且远东肯定是虚云的地盘,他怎么可能放过我们?”
“那我们要去哪里?”
“怎么总是你发问?”李风挠了挠额头,“天机不可泄露。”然后对这六个女队长布置任务,“紫衣留下来继续捶背,你们六个等一下组织大家开一个篝火晚会。”
“篝火晚会?”红衣一头雾水的问。
“对。既然是旅行,就要快快乐乐的玩。咱们要吸引追兵注意,夜里点火告诉他们我们在这里,不然他们会追丢的。”
李风的自信感染了她们,心情也轻松了不少。很快的点燃了一堆大火,大家围着火堆笑闹着,谈论着,低语着,紫衣还用携带的七彩琴弹奏了一曲。李风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这正是五百年前六指琴魔邱红所制的七彩琴,不知道为何会落入紫衣手中。询问之下,原来是丝雅从魔都一家商店买回去送给紫衣的,很可能是战乱中流落到了魔族,价值万金的珍宝竟然被不识货的老板和同样不识货的丝雅以一百两银子交易了,若是邱红地下有知,想必定然会悲痛万分吧?
虽然耽误了半天时间,但是“毒眼魔狐”迪亚斯还是凭借着自己比狗还灵的嗅觉和追踪经验,沿着正确的路线向前追击。不但如此,他从队伍中挑选了五百精锐,剩下的一半全部留在当地,五百人一人两匹马轮换使用,速度自然提高不少。几乎就在李风的篝火晚会接近尾声的时候,他看到了远处的火光。可是他不但没有加快速度扑了过去,反而停了下来。在他看来,一个躲避追踪的高手不应该这么暴露自己,就连普通人也知道火光会暴露自己的位置,何况看起来这火还很大。他认为这是敌人的疑兵之计,开始派人仔细搜索周围,看看是不是逃往别处了。
就在他停下的同时,红衣也听到了十里外的马蹄声,告诉了李风。没想到敌人这么快的李风略微一想,就想到了敌人这么快到达的几种可能原因。他命令队伍改变方向,开始向北前进。
战马的集体奔驰声自然惊动了“毒眼魔狐”迪亚斯,身为追踪的高手,他对于伏地听声的精通远超过红衣,他从微微的震动声中竟然能分辨出目标的数量一共有六十四人,正是要追的目标。这时候,他自己又觉得之前过于小心了,敌人甚至能点火暴露自己,明显对于反追踪一窍不通,他甚至怀疑之前的水草中毒是不是什么高手在那里交手留下的毒了。
怀疑归怀疑,他的行动却一点不慢,来不及休息他就在此催马追赶。尽管他是一人两骑,可对方身轻马好,本身只是吃了一点小亏罢了,再加上李风他们的战马已经休息了将近三个小时,而且吃饱喝好了,自然比没有吃喝的马跑得快。所以追了两个小时之后,“毒眼魔狐”迪亚斯就发现了问题:越追越远而且方向似乎不对——在他看来敌人应该是一直朝西逃才对,怎么会向北了呢?
经过一阵思考,他认为目标很可能脱离了护卫向西逃逸,而护卫队则吸引他们注意力向北。面对战马越来越慢,离目标越来越远,他不得不停下来喂马休息,同时决定派增援给他的对付目标的四个高手中的两个带领一百五十人继续向西搜索,他继续追击火凤卫。
察觉甩开了目标之后,李风并没有让队伍继续全速前进,而是以中速在前进。相对于两天前,一直没有被追兵赶上的众女更加信任他,晚上的欢笑让她们的心情也愉快起来,心情舒畅下似乎赶路也不想之前那么劳累了。
在天明前大约凌晨四点左右,路过一条河的时候,队伍再次停了下来。李风自然记得标注在地图上的这条名叫“达拉布达拉”的圣魔帝国西部贯穿南北的大河,他在此作出了让所有人震惊的命令:杀掉十匹战马!制作五只木筏渡河。
河边就是树林,绳子带的就有,制作木筏自然不是问题。可是对于杀掉心爱的战马对于一个骑兵来说本身就是难以接受的事情,何况此时要靠着战马逃命呢?尽管没有人能够理解和接受命令,但还是严格执行了命令——李风从停下那一刻就宣布:以后一切话都是军令,你们都是军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够活下去的同时,掩护丝雅小姐顺利逃出去。十匹马被迅速的运送到对面宰杀,洗干净后除了吃的一些剩下的全部烤制成肉干,分给了每个人一部分携带。当然,所以留下的痕迹都被清理干净了。
一只木筏每次只能运送两人两匹马,五只一次只能运送10人十匹马。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最宽的地段渡河,向上或者向下游五十里河宽只有六十米,唯独这一段河宽百丈,三百米木筏往返一趟需要近半个小时,十分消耗时间。而且,为什么非要把马运到对面再杀掉,浪费一次渡河时间。可是,不久她们就明白了这么做的原因。
圣魔帝国一五零四年四月十一日(天风历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一日),李风逃亡了两个黑夜加一个白天之后,在这一日的清晨八时,在达拉布达拉的西岸看着刚刚赶到的追兵,百无聊赖。一旁,红衣向他介绍着追兵头目“毒眼魔狐”迪亚斯的来历和身份。
仔细数了数对岸,只剩下五十四个人,这让“毒眼魔狐”迪亚斯更加确定目标人物——二皇子和丝雅已经逃了。他怀疑,但还是不敢肯定,或许敌人是疑兵之计呢?他看不清对面人的脸,确定不了。看到对面人排成一排站在河边对自己指指点点,不用想他也能明白在说些什么。他已经习惯了别人对他身高和独眼的歧视,但他的心还是猛地跳了一下——他看到了敌人的诡计。
虽然他看破了李风的诡计,却毫无办法,只能乖乖的钻进李风为他设计的圈套,这时候的他对于目标再一次重视起来。想明白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发布了命令:“扎一百五十只木筏子,每人做一个简单的木盾。”
看着对岸忙忙碌碌,红衣继续发挥自己好问的习惯,或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好学,“为什么他们每个人都要忙着做木筏子呢?”
李风的心情很不错,因为这次换了兰衣在为他捶背,他示意大家都坐了下来。众女子平时虽然十分注意形象,但是两天来的逃亡早已经风尘满面,再加上李凤超强的感染力,她们不知觉地就学会了和李风一样歪坐在地上了。
李风问最近的七衣,“事情很明显了,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办?一个一个说,让本公子为你们指点迷津。”
红衣白了他一眼后,第一个发言:“自然是在上游或者下游河窄处渡河了,这样可以借助自己岸上的弓箭掩护强渡,不需要那么多木筏子,自然不用浪费这么多时间。”
李风回答,“无论如何,实力的差距是不容忽视的。刚才我数了一下,目前对岸有三百五十三人。如果采用你的办法,渡河最少也需要五分钟左右正常情况下,一次登陆的部队少于两百人,在渡河过程中就将被你们这些大地剑士级的箭术又不错的人射杀至少五十人,这还是在他们的弓箭支援之下。而我们呢?凭借着高超的反应能力基本上能躲避对方的弓箭,顶多也就三五个人受伤或者死亡。这样的话,能上岸的也就只有一百五十人,面对我们六十人的骑兵冲锋,恐怕他们连马背都没有爬上去就被赶进河里去了。也许对方里面有几个高手,可是我们冲锋之后可以立即凭借马速逃逸,顶多留下十个人缠住几个高手;他们呢,却一下子就少了两百人,而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我们全部干掉,要抓住二皇子和丝雅小姐,没有了士兵,他们就没有了宽幅面搜索的条件,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险的。同样,如果没有高手助阵,他们更不敢这样做了。”
红衣一幅受教的样子,望着对面不知道想些什么。紫衣问,“那他们在这么宽的河面上,不是只能一次性全部强渡河,面对我们的弓箭打击了吗?难道“毒眼魔狐”迪亚斯看不出来吗?”
“他当然看得出来,可是他没得选择,难道你有更好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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