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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醒了,也够呛能吞得下吧?因为这个人已经远远的超过了那只刚刚失去能量的武尸。
“好了,你不说也罢,我日后自己问就是了。你洗好脖子,千万别死啊。”太子的舅舅说着,转身打了个响指。
这一指之间,六大护卫全都当场喷血。六条肉眼难见的幽灵一样的小气团飞出飞回,就那么快,就那么狠。林看得全身发冷,血都要被冻住了。这是什么实力?六个地仙境的皇族护卫啊。
“走吧,没必要跟他们争这些没用的了。因为,本仙回来了。”
一群刺客,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刺杀就这样结束了。林也被整蒙比了,终于来了一个超级无知狠角色,这人的实力如果一击全力拍下,整个捕山镇断无人能生还。有了必胜把握,他们怎么反倒逃走了?
等他们真正走远了,林的灵力也恢复了不少。神目技能放开扫视了一下,果然,方圆十里之内,都没有了强大的气息存在。林这才一拍胸口,喘了一大口气。
“走了么?”哈达求抹着嘴角的血迹问着。
林点了点头,这才拿出药来,给这些人治疗。陆逊的疗伤药,雷豹宗的疗伤药,都有不少上品。而这些护卫受的也不是致命的伤,一会儿就好得差不多了。这更让林疑惑不解了。怎么这个舅舅,这么好心么?
等到八皇子出来后,他们一聊天,林才突然间明白了。
“四哥的舅舅是暴族人。这是一个古老的民族,生活的原驻地已经被天地神力所毁。现在已知的暴族人,并不多。其中,女子貌美,但终生不能修武。男子长相奇怪,被世人所排斥,但修武天赋极高。四哥的舅舅塔班克,就是其中一员。他们天生能够与妖兽沟通,不用任何灵药就能够比天天吃小元丹成长起来的人更快的提高。”
八皇子的介绍林听在耳中,心里盘算着。虽然这个暴族人的传说林没听过,但他猜想,这里多半也是人们猜想的。真正的世界上的人,哪有不用补剂就能跟天天吃小元丹的人比的。就是一个废物,天天吃小元丹,顶到老,也比天才苦练五十年强得多吧?
但暴族人竟然能给民间流下这种传说,可见他们的实力还是有的。尤其是听到男子修武奇强还能跟妖兽沟通这一说时,林更是隐约间想起了什么。东大陆,一个小小的人数极少的组织里,貌似也有人能跟妖兽沟通的。并且还听说有人骑着巨大的妖兽,横行大路。不过他们并不好斗。不知道跟暴族人是什么关系。
“暴族人恩怨分明,生性好斗,却也有恩必报。他们很少用脑子,这可能就是他们修武天赋的相对弱点吧。但暴族人里一旦出现一个心计高的家伙,那就是世界上的一场灾难。你看到了吧?塔班克,他的外号应该叫做赤炼大仙,修为多高我不知道。反正听说当年他的妹妹嫁给我父皇时,为了庆祝,宫内排行前十的勇士一起出手,他只用了三招,就将他们全部制伏。”
林重重的点了点头,那太子至少五十来岁了吧?这事发生在几十年前了。一人要杀掉十个人,不算太难。要制伏十个人,只用三招,当时他的实力就可以说是冠绝大新剑皇族了吧?这么高修为的人,又有心计,这个敌人,真不好对付啊。
连政一直说了很多,其实林明白,他是在准备放弃了。看开了,不争了,也就什么都好说了。而林此时的心情却是更加的复杂了。以他的高智商,很快就想明白了来龙去脉。这个塔班克,太厉害了。
他不杀这些护卫,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而不杀八皇子,是算准了他一回来,聪明如连政,肯定会不再争什么皇位了。至于没杀林,那就是最狠的地方。林将连战打击了,很可能让他的修为受到影响。而留下林,找个时机让连战亲手解决,这才是让他最好的站起来的方法。不管是不是这样,林猜到的最合理的结论就是这个了。
想到这些事,林这一夜又没睡着。越想着强大,就越发现自己的弱小。摸了摸身边的阿丑,林苦笑起来。原来自己一直看不起的阿丑,竟然都是个了不得的妖兽。而他呢?现在却是一个到处要看人脸色的家伙。塔班克的出现,将让整个大新剑皇族的局势再次发生转变了。
“真不知道怎么对付他才好。”林叹了一句,闭上了眼。
八皇子派粮,体察民情,一晃的功夫就过了十天。而十天内,再没有别的事发生。这一天,连政亲自送走了林,他知道,没有必要再麻烦林了。而做为林对他帮助的谢礼,八皇子只承诺,一生当成真心小友来交。
回到家中,林更是苦恼起来。别说李如烟救不回来,现在眼下的事都办不成了。有了塔班克这强人做阵,太子还怕谁?而太子支持的天兽一家,也就同样壮大起来了。要杀了那千云黄,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接下来的十天里,林又进入了晚上欢歌,白天发呆的状态。一直往复着,人人都以为他放弃了什么。实际上,他却是更加努力了。大眼贼又睡了很久了,林隐约间觉得,它就快要睡醒了。如果它再次进化,也许会有有用的办法吧?
这一天,林起身后,感觉到体内的灵力又有了变化。自己的身子就像一个挤得变了形的气球,只要一捅,立即就爆炸。这种状态之下,还不突破往哪跑?但地仙境的突破,已经不是有能量就行了。那种蚀骨烧灵的感觉,林经历过三次了。
“找个安静地方,好好突破。”林心里有些激动地叫了一声。
因为他知道,这一次突破成功。他就是地仙四境之中第二境夏之境界了。春之境,灵气护体,气化为甲,血肉初合,灵气初长。度过了春之境后,夏主长发,灵气彻底由气化液,流转于体,本身血肉与灵魂完美融合,本身就达到了一个难以摧毁的地步。两境之间,只差一点儿,但这一点就决定着生死。
林描了一眼,看到了一个最安静的房间。李如烟的房间,她被带走后,那房间一直有人打扫,却没人住。林的心里一阵失落,但现在李霜霜和玉姗正在床上抱着被子睡着,雪儿难得自己一人住在另一个房里,也只有这个地方最安静了。
想到这,林慢慢推门走了进去。进门后,他就直眼了。
“你怎么在这?”林忍不住问了一句。
275 春末夏初
林进屋忍不住大吃一惊的问了一句,指的却不是什么人。他本以为李如烟的房子里没有什么人住了。玉姗现在怕孤单,都跟他睡在一起,这里应该是空的才对。
但进屋一看,林才发现,一个不吱声不吱气的小家伙正跪趴在墙角呢。是谁?一头驴,蓝眼睛特别好看,大蹄子比千里马还宽厚结实。这头由雪绒踏云蓝睛驹杂出来的小驴,多时不见,已经长成了一头大驴。这驴有着神驹的血统,个头儿比普通的马还大一圈儿。
也不知道怎么长的,这骗的眼神越发的神俊,宝蓝色的眼睛里,泛着一丝丝的奇异色彩,看着就像是能说话的眼睛一样。林一进门,也把它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是林后,驴子的耳朵动了动,算是跟他打了招呼,随后头一栽歪又睡了。
林气得鼻子都要歪了,阿丑这死猴懒也就算了,天生的。这驴现在怎么也变得这么懒了?难道懒也会传染的?想到这,林两步跑了过去,一脚踢在了驴屁股上。
“去去去,一边儿玩儿去,这房子我要占用,我得突破了。”林气说着,指了一下门。
随后他才后悔了,自己跟一头驴对话。如果是蓝眼神驹还有情可缘,毕竟那马太通灵了,跟他就像可以对话似的。但这驴,林只是为了留个念相,他可不指望一头杂出来的驴能有什么神驹的作为。
但就在林郁闷之时,那小驴竟然像是听懂了似的腿一伸站了起来。走到林身边,用脑袋磨了他两下,很是亲昵。随后,直的就走出了门外,蹄子一抬,还把门关上了。这一弄,林反倒呆立在了屋子里。
他掐了自己一把,反问道:“我不是还没睡醒吧?这驴?怎么……”
想了想林笑了起来,毕竟是神驹的孩子啊,倒是他这阵子忙于家里的事,为了提高修为,把这个老朋友的后代给忽视了。林拿出了两颗大元丹,抬头看向屋顶道:“老朋友,我倒是对不起你了。你放心吧,我一定让你的血脉延续下去。”
林再次想起了自身上的重担,坐回床上,感受着李如烟曾经留下的味道,他接连服用着大元丹。玉阳珠将大元丹震碎之后,化成了一团精纯的地精之力。林开始了再一次的突破。地仙四境第二境,终于要来了。
灵力,附骨结肉,散于表皮,当玄机开窍后,人魂与身体完美融合之后,这个人,才是个有灵魂的人。或者说才是能控制自己灵魂的人。当灵魂与肉身的力量合在一处后,就产生了非一般的变化,这种神妙的变化,没人说得清楚。但千万年来,人们却总结摸索出了如何锻炼它的方法。
正如各种与生聚来的反射一样,孩子生下来就知道找扎吃,吃饱就知道拉,尿。而当灵力聚到了一定的水平后,它也会自动的找办法冲击身体,让与灵魂结合之后的身体,再次发生变化。前提是,你要有足够的能量支持,要有一定的好运气。
嗡!林彻底放松之后,开始任由灵力自己主导。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林知道每个人都有一种或几种修行的功法。但他不一样,他的玉阳经不可意会,不可言传,更是连自己都琢磨不明白。他的进级,突破,都是靠着本能式的冲击。
玄机境时,林只需要将能量集合在丹田,玉阳珠自动会把能量化成光焰冲入中宫,人魂受炼,升级成功。地仙境里,林只需要把大元丹顶够,每每在与妻子的欢爱之中,就已经一昏头,实力就已经飞增了。
现在,地仙境转入下一个境界,林仍然找着这种感觉。能量给足,闭目只等。随后,林自主的进入了第三视角,看着那个能量体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