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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经验值呢?”
“这个有点麻烦,很多时候都很难认证,因为佣兵团很有可能跟别人串通,谎报成绩,骗取经验值。事实上,在最初的时候有很多人就是这么干,所以在佣兵工会成立之初,全大陆有三百多个一级佣兵团。所以,现在佣兵团修改了规定,那就是佣兵团必须要有确切的,并被公众普遍知道的战果,佣兵工会对每项战果都有严格的经验值标准。同时,你证明人,也就是你的雇主必须要有国家级的知名度。”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战时国王之邀,参加了两国之间的战争的话,那么只要你的佣兵团没有被消灭,那么无论胜败,只要有战果,也就是有杀敌,俘敌,击溃等等,每项战果都是有相当高的经验值的,当然,胜利了的话,你可以拥有很高的胜利经验值分红。”
“嗯,不错的主意,第三次大陆战争虽然快要结束了,但是大陆上交战的地方还是很多。我倒是很乐意,运用一下我的关系,让你带着十四个人,去随便参加哪两个国家的战争。”
云修故作认真地托着腮帮子,说道。
这可把波蒂罗吓得不轻,佣兵团一般都会被充当前锋,十五个人一个冲锋就死得干干净净了,“不,不,不,不,我不是指这个意思,我只是举个例子。另外,比如我们受某个地方政府的雇佣去杀了某个特别着名的猛禽或者猛兽,或者帮助某个特别着名的人,比如王子或者公主什么,寻找到某样特别珍惜的珍宝之类的,也是经验值很高的。”
“猛禽?猛兽?珍宝?”云修喃喃地念了一遍,“猛禽猛兽里经验值最高的是哪个?珍宝经验值最高的是什么?”
“嗯,猛禽猛兽里经验值最高的是北海的亚里斯海龙,雇佣者是阿里亚斯独立议会,赏金是八千五百万奇亚币,经验值八百万。阿里亚斯独立议会在一百年前就因为亚里斯海龙经常破坏北海的航运安全而向全大陆的佣兵发出了这份邀请,但是迄今没有谁应约。”
“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干掉这头家伙的话,那我想我们不但可以名列一级佣兵团,甚至有可能名列神圣级佣兵团。但是这是不大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
“谁都知道阿里亚斯是海盗之城,他们拥有大陆装备最好的战船,拥有大陆最好的水手,全大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海军可以独自跟阿里亚斯城的海盗对抗,他们几乎控制了整个海洋。你想想看,他们都除不掉亚里斯海龙,何况是我们这支最高编制十五人的佣兵团。”
“亚里斯海龙有多大?”从前的云修对于文学艺术十分痴迷,对于生物学倒没有什么研究,所以他问道。
“据说,光是浮出水面的脑袋,就跟我们住的香格拉里酒店差不多大。”
“嗯哼……这样的话,你还是说说那个珍宝吧。”
云修吞了口口水,说道。
第三集 第九章 阿巴特王冠
“经验值最高的珍宝就是传说中阿巴特神庙的阿巴特王冠,没有雇主,没有赏金,但是佣兵工会将给予任何获得此王冠的人同样八百万的经验值。”
“阿巴特王冠?”
听到这个,云修就提起精神了,这个云修可就知道了。
阿巴特神庙是传说中一千万年前的某种太古宗教的最高圣地。
传说中,在一千万年前,阿巴特神庙的祭祀们,掌握着整个大陆的最高权力,统治着全大陆所有的生物。
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阿巴特神庙的祭祀们完全地离开了大陆。
在某一天夜晚,阿巴特神庙也一夜之间从大地上消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在大地上存在过一样。
之后,大陆才开始进入新人类统治的蒙昧时期。
之所以是新人类,是因为史学家普遍认为,在现代人类之前,存在着古人类,他们必现代人类拥有更高的智慧。
而奠定洛水国先进文明基石的伟大的先贤屈白曾经提出一个很新颖的观点,那就是所谓的古人类其实就是传说中的精灵族。
阿巴特也并不是往常的人们所说的是一种宗教,而是某个精灵王的称号,阿巴特神庙的消失只是精灵族的一个障眼法而已,很可能,直到现在,阿巴特神庙还矗立在大陆的某个角落。
屈白还发挥他无限的想象力,在他着名的长篇诗歌《精灵略过》中,想象了阿巴特神庙的雄伟的规模和造型,其中他还特别着重地描绘了一个东西,那就是阿巴特王冠。
他在类似预言师的诗中这样写道:“……阿巴特王冠,将选择落在圣者的头顶,它将带领圣者寻找到属于他的圣杖,在十二星语者的围绕之下,分清光明与黑暗的归属……”
正是这样模糊的,普通的现代人都看不懂他在说些什么意思的诗句,激起了无数狂热的冒险者的欲望。
数万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冒险者将自己一生的时间献身于此,但是都一无所获。
可是,阿巴特王冠的传说却是越来越多,以至于到现在成为了大家心目中的大陆第一珍宝。
在云修看来,他觉得阿巴特王冠很大可能只是屈白的一个杜撰而已。
障眼法?开玩笑,有什么障眼法可以将一所宏伟的神庙隐藏在空气中上千万年?
“你还是找些听起来靠谱一点的任务来让我听听吧。”云修有些疲倦地摇了摇脖子,“我得回去睡一觉了。”
刚刚在床上躺了不到一会,云修就听到侍应生的敲门声,“云修先生,你有一封信。”
云修揉了揉眼睛,从床边拿起外套,穿在身上,走到门边,打开门,侍应生递给他一封信。
云修看到信封上写着的是“云修合伙人亲启。”
打开信封,云修看到里面有一个制作得十分华丽的烫金沙龙邀请函,淡淡地散发着那兰花的香味。
邀请函的下面是一张信纸,上面写着一行字——“花了很多钱才弄来的请柬,据说有超多美女,我要学习礼仪,便宜你了,老板。”
云修把邀请函翻开,仔细地看了看,邀请人是伊尔莎女伯爵,时间是五月三号晚上八点,也就是两个小时以后。
云修倚在门边,两只手分别拿着信封和请柬,喃喃地说道:“伊尔莎女伯爵?这可是个大人物啊!”
说起伊尔莎女伯爵,那可是大陆级的知名人士。
这个女人来自南部一个叫做摩尔的小公国,父母的职业都是银匠。
十四岁的时候,便跟通知摩尔的希尔顿公爵眉来眼去,后来被当时的公爵夫人给发现,差点派人把她打死。
后来,希尔顿公爵看她在摩尔待不下去,所以想办法把他弄去自己的弋远国的一个朋友家当女仆,这个朋友是一个伯爵。
结果,不到三个月,伯爵就跟十六岁不到的伊尔莎结婚。
两年后,伯爵在战争中死去,通知伊尔莎这个消息的是这个伯爵平生最好的朋友,同窗兼生死战友。
一个半月后,伊尔莎跟这个人结婚。
四年后,这个人因为受不了伊尔莎的风流,而提出离婚。
因为这个人是弋远国有名的富豪,所以伊尔莎在离婚的时候获得了高达四亿奇亚币的赡养费。
之后,伊尔莎开始以伊尔莎女伯爵的称号在大陆各国四处旅游起来,一共历时三年。
在这三年当中,伊尔莎彻底贯彻了旅游一路,风流一路,路过一地,风流一地的方针,在全大陆留下了无数的风流韵事。
在她的床上撒下热泪与热汗的男子不计其数,王公贵族,文人骚客,学究剑侠,应有尽有。
二十五岁的时候,伊尔莎女伯爵大概是觉得没有什么地方好去了,所以在洛克拉城定居下来,并且娶了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小老公,过着妇唱夫随,老婆偷情老公看门的幸福生活。
这个伊尔莎女伯爵虽然私生活如此之混乱,但是在整个大陆上却是以慈善家和社交家的名声知名。
就连那些最假道学的家伙也没有谁想过要去批评伊尔莎女伯爵的思想品德是如何的不端正。
所以,伊尔莎女伯爵的经历让全大陆的女人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偷一个人你就是荡妇,但是如果你有本事偷一千个人,那你就是伟大的社交家。
第三集 第十章 伊尔莎的沙龙
伊尔莎女伯爵的公馆在洛克拉城西郊,往东三千米就是通海王宫,往北三千米就是宰国勘摩的府邸,往西三千米是洛克拉皇家马厂,往南三千米是通海国的山庄。
当看到伊尔莎女伯爵的地理位置的时候,云修就知道这个来自小公国的女人决不是只用身体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拥有身体的话,那么她就只配住在某个酒店的包间或者山间别墅而已,而不可能在通海国的权力中心拥有一处巨大的房产。
一个外国女人,能够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做到这一点,已经足以证明她本身远比传言中的她要神通广大得多。
“先生,请你出示你的请柬。”
站在大门口的时候,男仆用标准的洛水语对云修说道。
云修一边掏出请柬,一边玩笑地问道:“你在这一个月薪水多少?”
“五万奇亚币,先生。”
男仆礼貌地回答着云修这个其实并不是那么礼貌的问题。
云修咋了咋舌头,“看来伊尔莎女伯爵比传闻中要有钱得多。”
云修说着,笑着走进大门。
一进大门,他就看到一片大约两千平方米的空阔空间,在这片空间里有布置着彩色蜡烛的假山,泉水,草坪以及各种各样的装饰品。
在这些空间里,看似零散其实极有秩序地散放着许许多多的桌子以及椅子,桌子上面摆放的是一些小点心,饮料以及酒,椅子是用来让人们随时休息的。
在这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