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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王 不乐无语-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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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两?”张三嘴巴张了O型,绝对的天价,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没错,500两,少一两都不行!”林少宝懒得跟他罗嗦,眼一瞪,说道:“妈的,一点诚意都没有,你他娘的可以滚蛋了!”



  林少宝突然变脸,张三瞧林少宝一身军士行头,表情极其的霸道,当下也不敢放肆,陪着笑说道:“军爷,您这价也太离谱了点,好商量,好商量嘛……”



  “还商量个屁!滚吧,爷们儿我不卖了!”林少宝一拉身旁的小宛,牵着马转身就走,将那张三扔在那一愣一愣的。



  转手买卖是做不成了,等开市得一月之久,林少宝只得暂时压住卖人的念头。



  购置了些肉脯干粮,又将几个水囊灌满,从镇东而出,林少宝翻身上马。那小宛见他没买成自己,很听话很乖巧的牵住缰绳前面牵马带路,奴隶没有自主权,这时候他除了积极的挣表现别无它法。



  边陲之地,土路两旁虽不似荒漠那般了无生机,但也是荒凉无比,就连路旁那稀稀拉拉的树木也是光秃秃的。



  烈日炎炎,一路无话的顶着日头已经赶了数个小时的路程,林少宝还好,有马骑,倒不觉得有多累,那小宛似乎有点吃不消了,牵着马在前,脚步虚滑,衣衫已湿透后背,但他还咬着牙撑着,硬是没出声要求小憩片刻。



  林少宝心里有些不忍了,当下招呼了小宛一声,示意找一荫凉之地歇上一会儿,正好,路左侧有几颗大树能稍许遮住点刺眼阳光,小宛赶紧将马牵至树旁。



  这鬼天气,够热,林少宝骂骂咧咧的翻身下马,将甲胄解下,敞开了胸膛,一步三晃的先躲到一颗大树之后,树叶虽少,多少还能背荫。小宛则将水囊从马匹上取下,提着水囊向林少宝走去,得先伺候这位爷。



  林少宝也不客气,就着水囊嘴猛灌了几口,灌爽了,这才将水囊递还给小宛。小宛也是渴坏了,背转身子,一口气灌了不少下肚。



  靠坐在大树杆歇息了一会儿,估摸着这小屁孩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林少宝嗡声道:“走吧,上路吧。”



  小宛一听,赶紧翻身坐起,将马牵制林大爷身前,伺候着他上了马后,正待牵马前行,这时,只听林少宝说道:“我说那谁,你还是上马吧。”



  小宛微微一愣,上马?他似乎没听明白。



  林少宝见他发愣,没好气的说道:“我说你这小子是听不明白还是怎么着?让你上马就上马,你呆着干什么?”



  这次是听明白了,这位大爷是让自己跟他共乘一骑,虽然林大爷的话不大中听,但小宛那双好看的眸子里还是抹过一丝感激之色。



  只是……共乘一骑的话似乎有些不妥,小宛一时之间颇为踌躇。



  见小宛犹犹豫豫的,林少宝不耐烦了,很不满的催促道:“我靠!见过笨的,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叫你上马!你还没听清楚啊?”林少宝心下甚是郁闷,这小屁孩感情是在那劳什子死亡谷做苦工给做傻了,身上哪还找得到半分将门之后的影子。



  见林大爷表情极其难看,小宛脸蛋微红,银牙暗咬,颤巍巍的上了马。



  当他骑坐在林少宝的身前,感觉到后背碰触到一片坚实的胸膛时,他的脸蛋不知道为什么,红得快到耳根。



  对于骑马,李欢已经有了些心得体会,缰绳一抖,双脚同时一夹马肚,胯下之马瞬时蹄下翻飞,撒欢儿的狂奔。



  林少宝只觉耳旁风声呼呼,这速度多快,再让身前这小屁孩牵着马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走到天朝上国的地界?



  一路策马狂奔之时,林少宝的双臂还将身前的小宛挟得紧紧的,生怕他一不小心掉下去一般,在他心里,这小屁孩虽然呆头呆脑,好歹也是用白花花的银子买回来的,以后还得转手卖掉,摔坏了,可就赔大发了。



  一路晓行夜宿,数日后,土路逐渐宽阔,也逐渐有了人烟,时不时的能碰上过往行商或路人,也不时能瞥见路旁临时歇脚的茶肆与摊贩。



  有人烟就有酒馆客栈,近两日的这一路上倒不用啃那难嚼的干粮肉脯,饿了,进那酒馆大吃大喝一顿,渴了,就进那歇脚的茶肆泡一壶花茶润喉,困了,就找一家小客栈就宿,旅途漫漫,倒也不觉得有多辛苦。



  小宛这小屁孩这一路上倒是颇为勤快,就连为林少宝擦身按摩之事也日渐顺手,手脚利落了许多。更不用说替林大爷打水洗脚,递鞋穿衣什么的,更是将林大爷伺候得颇为周到,似乎生怕林大爷一个不开心就将他转手卖掉一般。



  ~~~~~~~



  呃,貌似有人说作者傻,写出的主角也傻,连小奴隶是女孩都分不出来。我想请问,电视里那些粉嘟嘟的女扮男装者看官不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么?嘿嘿,那导演和电视里的主角认不出不就是一大傻冒么?顺便邪恶的问一下诸位看官,万一我写的小奴隶真是男孩捏?呃,各位看官会不会将我淹没在口水之中跟我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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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第014章 匪患

      小宛的变化林少宝也是感触良深,这数日相处下来,感觉这小屁孩倒不是呆头呆脑,不但如此,似乎还很灵动聪慧,闲杂琐事几乎不用他自己操心。就算有时候发发愣什么的,也只是为自己擦身的时候或是跟自己同床睡觉的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但现在已经改了许多,再不似前几次那样忸忸怩怩的,给人一种笨笨的感觉。



  相处的日子越长,林少宝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有点离不开这个长得颇好看,颇腼腆的小宛,时至今日,如果真有人愿意出500两白花花的银子让他转卖的话,他还真得好好斟酌斟酌……



  又过了数日,土路主道不但宽阔起来,还有了不少岔道。一路上,林少宝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从岔道上汇聚到主道上的人也越来越多,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拖家带口不说,不是挑担就是身携破烂包袱,且大部分衣衫褴褛,跟叫花子似的。



  妈妈的,这些人活像是逃难的,林少宝心中惴惴,但见这些衣着破烂的人只顾埋头赶路,并没有骚扰于他,心里多少放宽了一点点。



  路上见一简易茶肆,林少宝趁歇脚的时候向伙计打听了一下。果然,近日所见的这些衣衫褴褛之人还真是逃难的难民。



  听伙计说,这些难民都是以前逃荒或躲灾到边境各部落或小国家的天朝人,并生活了数代之久,与外族人相处还算融洽,也一直相安无事。但最近数月,这些部落或边境小国不知道什么原因,开始大规模驱逐天朝人,以至于难民成群结队纷纷回故土避难,一些更远的难民还来自月国或大狼国。这些难民也甚为可怜,逃难的沿途还不断遭受到匪徒沙盗的骚扰打劫,轻则钱财尽失,重则伤残丢命,一些相貌秀美的女人也盗匪被掳掠了不少。



  林少宝从伙计口中得知,这些难民遇到一般匪徒还算运气好,遇到沙盗几乎就无命可留。那些沙盗一般在沙漠上横行,凶残无比,嗜血成性,出手决不留活口。眼下各路难民源源不断的逃往天朝地界,凶残的沙盗闻风而动,已经开始在天朝边境肆虐。



  伙计接下来的话还令林少宝心中一动,伙计说,传说那些凶残的沙盗胆大妄为,在前一阵子竟然还劫掠了从西域返回的天朝使节队伍,不但劫掠了财物,还没留下一个活口。



  听伙计这么一说,林少宝心里一跳的同时,微微有些奇怪的问道:“伙计,你又是怎么得到这消息的?”



  伙计笑了笑说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那些沙盗搞到财物一般到临近西域的临西镇销赃,一些过来的客商不就将消息传过来了。”



  林少宝恍然,但还是有些不解的问道:“那些沙盗既然那么凶残,那临西镇据我所知可是个销金窟,来往商贾云集,那些沙盗怎么就不对临西镇下手啊?”



  伙计笑道:“军爷有所不知了吧?那临西镇属于三不管地带,东临天朝、西临西域诸国,也是靠近西域唯一的一个贸易集散之地,那些沙盗如果劫了临西镇,还怎么销赃?再说了,临西镇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也就是来往交易的货商都要定期向沙盗交纳税费,每年沙盗在这方面的收入可是不菲,完全没有必要断了这么条重要财路,所以啊,凡是能安全进入临西镇的商人都不用担心被沙盗打劫,临西镇倒成了最为安全的地界。”



  林少宝一听,是这么个道理,难怪临西镇给自己的感觉很是繁华。林少宝笑着说道:“这次沙盗竟然敢劫杀天朝使节,怕是日子不好过了,天朝肯定会派兵围剿。”



  伙计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军爷,您在军队里不会不知道情况吧?先不说路途遥远,那沙盗是来无影去无踪,老巢又在沙漠深处,军队围剿?谈何容易?如果军队有办法,那沙盗也不会横行沙漠数百年了。”



  沙盗竟然存在了数百年?林少宝听得啧啧称奇,妈妈的,天朝军队不会这么饭桶吧?但想想军队能围剿的话,也不会拖到现在还让沙盗横行,换作自己也没什么辙,老鸦笑猪黑的事情还是少说为妙。



  心念间,林少宝正愁寻到那啥镇西王爷后没什么说辞,沙盗劫掠之说,正好可以用上。



  见天色已暗,还得继续赶路,当下招呼了小宛一声,两人共乘一骑,朝那天朝的边界策马行去。



  一路疾行,一直到夜空挂上了皎洁的明月,这才找了家客栈留宿。第二日一早从客栈起来,用过早点继续赶路,中午时分,老远就能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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