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治疗的人是医疗高手。还有生命徽章,上面用五块晶体旋转覆盖住,不是隐藏级别,就是另有作用。还有一点,这人在昏迷的时候,手指自然而然弯曲成特殊角度,应该代表他习惯使用激光剑。而且,在用剑方面,颇有造诣。”
“甭猜了,你们都错了,他就是一个穷鬼。瞧瞧,这人全身上下,就肩膀上的护甲还算有点看头。除此之外,不要说激光剑,身上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小豆子很失望,他敲了敲干尸肩膀上灰蒙蒙护甲,不由得撇了撇嘴,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一件破烂装备。
“真的什么都没有吗?”云娘心生疑惑,暗道:“难道是我判断错了?此人真是一名拾荒者?”
“嘿嘿,比珍珠还真,甭说油水啦!连一点油花都没有。所以,还是把这家伙扔掉吧!带回去是累赘。生态城附近的拾荒者,没有十万也有七八万,咱们可救不过来。”小豆子悻悻然的向行军车走去,尽管这话很冷酷,但是说的是实情,没有用的东西,在战争年代就是累赘。
“把这个人带上吧!算是一个证明。不管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对于动植物也许是一场小型浩劫,对于人类来说,却未必不可抗拒。至少此人还活着,不是吗?”猴子看向干尸的生命徽章,终究觉得可疑,所以决定带回去,慢慢研究。
“我也是这样想的,咱们回去空口无凭。在峡谷发现一名一息尚存拾荒者,能够让这次任务更加圆满些,免得那帮混蛋又说咱们偷懒。”老马发话了,想一想带上这具干尸似乎也不错。
有了决定,老马和猴子向行军车走去,云娘则歪着脑袋,一边思考一边向回走,只留下师爷在原地大叫:“喂,喂,你们干什么去,不会又是我吧?好歹我外号叫师爷,不是打杂的。”
师爷只好认倒霉,过去蹲下身子,把干尸扛起来,面色顿时一变,嘀咕道:“妈的,真是活见鬼,干巴巴的一个人,怎么这么重?”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
行军车发出震耳欲聋噪音,绕着小峡谷又兜了一圈,然后打道回府。
估计一天一夜之后,就可以回到生态城。天涯星的重力超标,出来做任务,大家都喜欢携带生成轻微反重力的小物件,云娘好心的为“干尸”套上一条项链,以减缓重力对内脏的压迫。
老爷车晃晃悠悠,在土路上带起烟尘。
好在,这位干尸兄身上比较卫生,除了皮肤干瘪和衣物残破不堪以外,经过细致扫描,认定这人身上没有病菌。
“小豆子,给他换件衣服吧!说不定,能醒过来,到时候问问他,在那处小峡谷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很好奇。”云娘坐在车顶上,天涯星毕竟不是战区,所以归程很放松。
“换件衣服也好,我去找一找,他与老马叔的身材差不多。”小豆子钻入行军车,在休息室内哗啦哗啦翻找半天,终于抽出一条牛仔裤和麻布上衣来,裹了几下,又回到车顶上。
车顶上比较宽敞,小豆子三下五除二,把干尸兄的破烂衣物去掉,露出肌肉纹理来。云娘饶有兴致的看着,她曾经在男女混合雇佣兵营呆过,男人的身体看得多啦!所以没有一点想要回避的概念。
“嘿嘿,想不到,这家伙都变成干尸了,本钱还这么雄厚。能有一套衣裤穿,满足吧!内衣裤免谈。”小豆子打趣的说,他很麻利的把衣服给干尸兄套上,然后把那块肩甲丢到一边。
“真奇怪,他的肌肉纹路如此匀称,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小豆子,你说这个人会不会是执法者?”云娘好奇心非常旺盛,她光着脚坐在干尸兄身旁,想研究出一个结果来。
“云娘姐,小弟佩服,传说中的重口味呀!你居然喜欢干尸。”小豆子浑身一哆嗦,他才不相信,眼前这人是执法者呢!那是高高在上的特权阶层,随便一句话,就可以让精兵去死。
“滚蛋,毛还没长齐呢!就知道重口味。把这人抬到休息室,给他点水喝。”云娘决定不再纠结于干尸的来历,回家的路上她要与老马和猴子商量一下,从小组账面上拿出资金做战备。
“臭小子,算你运气好,云娘姐让我给你水喝。”小豆子拖着干尸,一点点拽向休息舱。
还真别说,看起来像是一具干尸的家伙,在他的嘴唇上滴了几滴水,便张口嘴巴。小豆子拿起军用水壶来,给干尸猛灌。
“咕咚,咕咚,咕咚。”
把水壶里的水都灌进去,小豆子才想起一件事,这样喝水会不会呛到?还好,看干尸兄没有不良反应,他在心中不由得腹诽:“这家伙肯定缺水,我的担心未免太多余了。嘿嘿,这次出来做任务很顺利,除了佣金,还有五枚鸟蛋,发达了,发达了。”
小豆子哼着歌,去前面听云娘姐他们商讨购买装备。他梦寐以求想得到一把激光剑,可惜老马叔太小气,在这上面卡得死死的,也许今天是个机会。
谁都没有注意到,休息室之中的干尸,皮肤多出一抹红润。接着,小豆子随手放在车顶上的灰蒙蒙肩部护甲,长出好多小细腿来,悄悄向休息室爬去。
这一天过得很随性,小豆子,云娘,老马,猴子,师爷,几乎把干尸兄抛在脑后,一个拾荒者不值得他们关心,眼看着伯纳三族越来越凶猛,战区覆盖范围越来越恐怖,他们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做一些准备,以求在关键时刻保命。
当太阳消失在远方,行军车停了下来。赶了一天的路,午饭是从车上吃的,这顿晚饭一定要认真对待,至少不能吃得太憋屈。
不多一会,云娘下车准备晚饭,猴子找到一块岩石,坐下来擦他的激光枪,老马和师爷出来透透气,准备回去就向老庄头下订单,五个人还缺一个人。
猛然间,就听小豆子在车内大叫:“不,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蛋呀!”
猴子反应速度最快,身形一晃就飘向车顶,老马和师爷也过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向来温顺的小豆子居然发出如此吼声。
“五枚赳赳鸟蛋,五枚呀!够我买一把二手激光剑了,就这样没啦!混蛋,是谁,猴子哥和老马哥肯定做不出这种事,是不是你,师爷。”
“不是吧?怎么又是我?”师爷郁闷呀!没有实力当真不行,连这小崽子丢东西,都最先往他身上赖,就算去年占了小豆子一点便宜,也不至于记到今天呀!
“笨蛋,师爷一直与我们在一起。”最后赶过来的云娘,说了一句公道话。
“那还能是谁?出鬼了不成?”小豆子冷不丁看到躺在卧铺上的干尸兄,面色一怔,觉得这便是突破口,大叫道:“就是他,一定是他,只有这个家伙在休息室,距离我的鸟蛋最近。”
“拿来,叫我看看赳赳鸟蛋。”猴子伸出手去。
这赳赳鸟蛋很像鸵鸟蛋,差不多有两个成年人拳头大小,五枚鸟蛋分量不轻。在鸟蛋顶端出现拇指粗细,非常规则的小圆洞,除了蛋壳,鸟蛋之中空空如也,也难怪小豆子会发脾气。
“看切割痕迹,应该是一种机械所为。先不要下结论,我们今夜轮流盯着此人,看看问题出在哪里。如果有危险,立刻将此人抛下,回转生态城。”猴子的建议很干脆,也很实用。
“好,今天晚上我不睡了,倒要看看是不是这个家伙在捣鬼。”小豆子已经下定决心,他要把此事搞个水落石出,不过转念一想,鸟蛋已经破掉,自己再怎样努力,都得不到这笔钱啦!
夜深人静,小豆子果真抱着一把射电长枪,守在干尸旁。
迷迷糊糊,小豆子有些困倦,夜晚的冷风一吹,他打了一个激灵。接着,他瞪大眼睛,看着前方的干尸慢慢坐起来,抬起右手。
有光芒在闪烁,那是什么?
瑰丽光色汇聚成一只彩凤,并用尾巴抚向干尸,然后成千上万道光波炸裂,快速汇聚成一体。
第444章 归程遇劫匪
“一元涅盘!”
“一元涅盘!”
“一元涅盘!”
轩辕南星心中狂吼,他连续三次施展一元涅盘。这一招需要抽取大量生命能量,以达到瞬间恢复伤势的作用,要比二元涅盘来得猛烈,来得霸道。
昏迷两天两夜,当一阵夜风吹来,轩辕南星终于有了知觉。当他做出感应,洞悉自己的身体状况后,完全没有苏醒后的喜悦,一颗心不停往下沉。
体内脏器受损过重,中枢神经也有损伤,血管内出血现象非常普遍。就好像一件非常华丽的衣袍,被刺得千疮百孔,完全没有原来的模样了。
这要是换成别人,瞪着眼等死吧!唯一让轩辕南星心中感到安慰的是,体内封存的生命能量极为旺盛,所以他趁着还清醒,急忙施展一元涅盘。
光波炸裂,凤凰涅盘,生命力量快速滋润着身体,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短短片刻,干瘪的身体,重新充盈起来,有了一些弹性。然而这都是表面现象,真正的修复在体内,断裂血管慢慢归位,血液重新获得活力,心脏用力跳动起来,看起来不再死气沉沉。
只是,一元涅盘不是万能的,尽管体内封存着大量生命能量,但是轩辕南星的承受极限,也仅仅是三次而已,再多就没有用了。
“呼,呼,呼……”
轩辕南星的胸脯一起一伏,一呼一吸之间就好像风箱一样,带起阵阵寒风。不多一会,他只觉得脏腑搅动,“哇”的一声吐出一口粘稠的黑血,之后仰面倒了下去,又一次人事不省。
直到此刻,小豆子才知道呼叫:“啊!啊!啊!你们快来,这人醒了,这人刚才醒了。”
猴子很警觉,已经来到近前,他看到地面上出现一滩腥臭黑血,又看向“长胖”的干尸,不由得皱起眉头。他不喜欢意外,因为那意味着脱出掌控,偏偏最近总是出乎意料,刚才光影耀眼,应该就是此人杰作。
“怎么回事?”云娘刚刚走到近前,便停住步子,不敢相信的看向有了几分人样的轩辕南星。
经过小豆子这么一叫,老马和师爷也醒了。他们二位倒是沉稳,有条不紊检查现场,愣是从地面上的黑色血液中,检测出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