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我不轻哦!」经过一番衡量,她妥协了。
大家都说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他应该不会骗她才是。
「我想我可以承受。」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殊荣,这还是他第一次背女孩子呢。
他的背好宽……她放心将自己的重量交付在他身上,心底充盈著满满的安全感。
斐皓嘴角微微一场,这辈子,他说谎的次数屈指可数,若不是为了让她别再虐待自己的脚,他也不会撒谎。
他不是彦纶,没有那种把天下落难的少女当成自己责任的喜好,但克莉丝蒂就是有办法勾起他所剩无几的怜惜情绪,然後利用它们,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事。而且他也答应过国王要好好照顾她,所以关心她成了理所当然……斐皓为自己找了一个完美的籍口。
「如果你觉得很重的话,可以放我下来自己走。」这可是她第一次被男人背著呢。
她这样紧贴著他,斐皓身上独有的男性气味传入她的嗅觉,那是阳光的味道「你说对了一件事。」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後,斐皓突然启口。
「什麽事?」
「你真的不轻。」斐皓轻轻地笑了。
克莉丝蒂可以感觉到他肩膀微微的抖动。
他在笑?!
原来他也会笑的。他的笑容是什麽样子呢?和他相处的这一段时间中,她从没见他笑过……她突然很想看看他的笑容。
斐皓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劲了,竟有种逗她的冲动,那句话就这样溜出口,连他自己都感到说异。
他告诉自己,他只是想让她放松一些,没有别的原因……
***许多高壮的马儿站在克莉丝蒂的眼前,她反射性地往後退了一步,撞上一直在她身後的斐皓。
「你的脚不适合走路,骑马也比较不会那么累。」休息了一晚之後,他考虑到她的状况,决定买两匹马儿代步。
穿著新衣服的她看来更像个少女,粉蓝色的裙装年轻活泼,却又不失典雅!和斐皓身上蓝色的衣服极为搭配。她脚下也已换上旅行用的半筒靴,现在的她看起来像个旅人,比较不像「公主」了。
「不用了,我可以走。」克莉丝蒂将手埋进裙子里紧握著,又端出公主的高贵模样,好像什麽事都难不倒她。
实际上,她不会骑马,也害怕骑马。以前的经验告诉她,马儿是种很可怕的动物,它会把人摔下马背——她曾经看过特雷尔摔下马背,整整休息了一个多月才好,自此,她拒绝让马儿接近她,也绝对不骑马。
「你怕它?」虽然她很努力地想维持公主的骄傲,可是从她怯懦的眼神可以看出来,她在害怕。
他同时也发觉了一件很有趣的事,当克莉丝蒂紧张或害怕的时候,她的手就会不由自主地藏到裙子里,紧紧地握著。
「它们会把人摔在地上。」她陈述著事实。她发誓,这辈子她绝对不会再上马。
「马儿都很温驯的,只要不对它们施虐或是伤害它们,它们是天下最和善的动物。」斐皓一手摸著马,眼中是对马儿的喜爱。
「我不会骑。」这是一个拒绝骑马的好理由。要她骑马,她宁可用走的。
原本他是想帮她买一匹温驯的母马,可是她不会骑……为了她双脚的前途著想,她只得和他共骑一匹了。
「我们一起骑。」斐皓这麽宣告著。
既然要承担他们两人的重量,那么他必须选一匹更高壮的马儿,於是便向卖马的人要求看更好的马儿。
「我们不可以这样虐待马儿,它会受不了我们的重量。」她抱著痛脚跟在他身後。刚才她还认为马儿十恶不赦呢,这下又为它们请命来了。
「它可以。」不容反驳的口吻,表示斐皓不想接受她的建议。
「刚才你不是也说了吗,不要虐待马儿,现在我们共乘一匹不就是在虐待它们?所以,我认为我们还是走路就好。」克莉丝蒂力争,就是不要骑马。
如果她生长在他的世界,八成是动物保育协会的一员。
「你懂马吗?」看来他得说服她。
她诚实地摇摇头。
「我懂,所以我说可以。」斐皓觉得她真是天底下最固执的小东西,不过为了她的脚,他们非骑马不可。
克莉丝蒂见抗争不成,生气地嘟起小嘴,在斐皓身後吐舌头做鬼脸。大家都说他处事沉稳、有原则,依她看,他比驴子还固执,比石头还顽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克莉丝蒂以为斐皓没看到她稚气的举动,事实上他已将之尽收眼里,只是他假装忙著选马而已。
她的反应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在他身後生著闷气,小嘴噘得半天高。他被她逗趣的模样惹笑了,她是除了那些好朋友之外,第一个让他发出真心微笑的人。
她是个双面女郎,一下子是高贵不可侵犯的皇室公主,一下子又成了可爱的少女,稚气、惹人爱怜,很难让人不喜欢……
不过,这并不包括他。
他只是她暂时的保护者,等找到大贤者之後,他是要回去原来的世界的,因此他没有多馀的心思可放在这个世界以及人的身上,尤其是女人。
收起笑容,他专心选马。
***斐皓心里很清楚,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夥伴。
一路上除了必要的交谈之外,他从不多说话,好像多说一句话就是在浪费他的生命一样,,他想克莉丝蒂和他在一起,一定觉得无趣吧!
和她出来旅行半个多月,他们的交谈多半是必要性或是例行性的谈话,泰半是「休息一下」、「吃饭了」、「早安、晚安」之类的问候语,再不然就是克莉丝蒂问一句,他答一句,甚少主动开口和她聊天。
但他却是一直默默观察著克莉丝蒂,发现她真的有别於他所认识的「千金小姐」。
他是斐家企业的继承人,认识的大小姐自然不少,很多千金都是骄纵过头,不然就是傲气凌人,或者是文静娇弱,没有一个像她一样,虽过惯了锦衣玉食、事事有人服侍的生活,但在没有随从、没有马车的旅程中,倒也能自得其乐。
很多事情她都得亲自来,例如吃饭。在城镇、村庄有饭馆!但若是露宿野外,就必须自己解决民生问题。而她虽是公主,却仍主动要求帮忙,只是她煮的东西实在难以下咽……
除了煮饭,还有一件事是她怎么努力也做不好的。
他们出发的第二天清晨,克莉丝蒂拿著梳子,无论她多努力,就是无法将她长及腰际的长发梳理得服服帖帖。她的侍女是怎麽办到的?每回就见侍女不一会儿就将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又漂亮,可她再怎麽梳就是梳不好,甚至头发还很不给面子地打了好多结。她有些不服气地嘟起小嘴,就不信她会搞不定自己的长发。
一旁的斐皓见了,为了不使她再自虐下去,进从她手中接过梳子,轻轻地帮她梳理著。她的发质很好,发丝柔细而有光泽,连电视上那些拍洗发精广告的模特儿都比不上,教人爱不释手。
「你会?」她吃了一惊,没想到一个大男人还会梳头发。
「嗯,因为我家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狗,我以前就常帮它梳毛。」斐皓含笑道。
什麽!?竟把她的头发和狗毛比在一块儿?她不满地转过头去给他一个鬼脸,眼里有著许多责难,忘了自己公主的身分。
这是她第一次「光明正大」的用这种表情看他,模样真是可爱得紧。
斐皓淡笑道:「不过,它的毛没有你的头发来得光滑、亮丽、闪闪动人。」
被他如此赞美加上他的笑容,她的脸颊倏现一抹红晕。她曾想过他笑起来应该会很好看,却不知道原来是这麽迷人,让人忘了身在何处,忘了自己是谁……难怪他不常笑,否则他的魅力比起彦纶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转过去,我还没梳好。」
她乖乖地转过头去,任他「处置」她的头发。
斐皓也是第一次帮女人梳头发,他撩起她的发丝,忍不住放近鼻尖,传入的是一阵馨香,很容易让人入迷的香味。
蓦然,他惊觉克莉丝蒂已经让他有了太多第一次……
「斐皓?」感觉他久久没动静,她喊著他的名字。
「嗯?」
「你在想什么?」
「长毛的毛还是没有你的长。」他轻笑。
说来说去,他还是拿她的头发和狗狗的毛相比!若不是看在他帮她梳头发的份上,她一定要他道歉。
斐皓很清楚自己并不是个幽默的人,可是和她在一起,他就是想逗她。她居然可以引发他的幽默感,以及他的笑容,实在很不可思议。
怎么会这样呢?斐皓实在想不透。
他向来很受女人们的欢迎,不过他从不允许别的女人介入他的生活、他的感情——除了雪儿和凯儿这对姊妹外,他不曾让别的女人有接近他的机会。即使有不少新新女性勇於追求,主动向他告白,他也不为所动。
现在,他却让克莉丝蒂介入了他的生活。
他不太想过度深入探究如今和克莉丝蒂之间那奇妙的关系和感觉,怕会破坏自己原有的生涯规画。这一次的爆炸事件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意外,而他不会允许再有第二个。
斐皓收回自己飘移的心思时,才发现她倚靠著他打起盹来了。
他感觉到怀中的人儿蠕动了一下,然後找了个更舒适的位置,又睡了。
还记得刚买马的那天,她怎麽也不肯上马,後来他乾脆将她拦腰一抱,在她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麽事前,她就已经在马上了。她害怕地死抱著马脖子不放,还骂他没人性、没艮心,就怕自己摔下去。经过他千保证、万保证,她才肯放开马脖子。
可怜的马儿,差点就被她勒死了。
为了骑马之事,她又和他呕气了。於是,她把背挺得直直的,就怕碰到他的胸膛。
可僵持了两、三天後,她就大感吃不消了,於是她允许自己的背可以「暂靠」在他的胸膛……只是这一靠,她的背就再也离不开了,她甚至纵容自己依在他怀裹打个小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