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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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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顺自知失言,匆匆告辞,他心叫可惜,这人一定是被秦桧蒙蔽了,什么“再造大宋”,弄权卖国才是。
  第二个登场的是兴儿,这小婢借着给他端茶上膳的机会对他眉来眼去,也不顾忌楚月在场——他已由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宾,秦桧态度的转变也太快了,他坦然受之。看兴儿年龄不过十四、五岁,正是含苞欲放的季节,满面春意,只怕早不是处女了,真真“有其主必有其仆”。
  他心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给老子的可人儿提鞋都不配,还想勾引老子?以他性格本要占占表面便宜的,但当着可人儿怎敢放肆,只好来个不理不睬。
  楚月整天陪着王氏呆在座舱的里舱,除了用膳时几乎没有和他见面的机会,他总不能闯进去,毕竟还未脱离俘虏的身份。
  翌日用了早膳,无聊之际,他跟梢工孙静要了鱼杆儿,往船舷一坐,在暖洋洋的日头下,钓起鱼来。
  “明日好雅兴!”正主儿终于亮相,秦桧掖起长袍,也拿了根鱼杆坐到边上。
  他心道你不怕老子将你推下海去,却注意到高益恭倚在后面的舱板上晒太阳,一叹道:“秦大人也好雅兴!”
  正好有一条银鱼儿咬了钩,他一甩杆拎上来,这技术是他自幼在故乡的河边练就的,好肥的鱼呀。
  “桧一来,明日就钓着鱼了,我俩有缘哩。”秦桧话中有话,不无深意道。
  他大感头疼,如此暗藏机锋的对话方式,他还真不适应,远不如跟女真兄弟们直来直去的痛快,只好回了一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俩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地大笑起来。
  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秦桧自不肯放弃这难得的机会,一力跟他套近乎,其目的不外是那和氏璧的下落了,偏偏又一点不往那上面提,只跟他纵谈风花雪月、中间偶及国事,却一触即止。
  他自然也不肯放弃这虚与委蛇以瓦解大汉奸戒心的大好机会,虽然他脑海里杀与不杀之念兀自激烈地斗争。
  如此两日,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个聊得十分“投机”。秦桧真个好才气,谈吐文雅,引古论今,名句信手拈来,令他自愧莫如,只有应声附和的份儿,若非他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只怕真要被这厮迷惑了,难怪那翁顺对其膜拜。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既跟大汉奸同乘了一条船,又同舟共济了一回,还进行了表面甚欢的长谈,命运真是捉弄人。
  天,他发现自己有点被这个大汉奸吸引了,因为他在不知不觉模仿秦桧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他天生是个很容易受别人吸引的人,所以,他从小就有很多朋友,穿开裆裤时期的,系红领巾时期的、戴团徽时期的、大学时期的、直到工作时期的……他喜欢交各种类型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相逢偶遇的、聪明英俊的、傻巴里几的、哥们意气的、志趣相投的……甚至萌芽中的黑道的。
  虽然他跟这些朋友好的时候真如兄弟一样,但那时的他真的不懂得珍惜这些友情。于是,这些不同时期的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旧面孔渐渐隐没,新面孔不断出现。很多由于失去联络太久,在人生的长河中,即使再次偶遇,也仅是漠然地点点头,擦肩而过。不知几曾少年时的激情,是否在他们涸锢的心海里激起一丝的涟漪。
  就在他的不懂珍惜中,他仍然在中学时代收获了三个一生难忘的挚友,即便在后世的功利社会中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其中的一个早已跟他失去了联系,但他每想到这三个名子,就会从心底泛出浓浓的暖意,这三个名子依次是昆、东、元。
  他发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名句,用在一起走过成长之路的朋友身上才是合适的,无邪的花季、无悔的青春、铸下最动人的友情。
  他的中学时代是他心目中的黑暗时代,虽然那所中学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圣殿堂——高考升学率高达80%以上的百年名校。在这个他不认为是自己母校的学校里——他认为母校如同母亲一样只能有一个,他在真正母校——小学得以释放的各方面个性受到了全面打压,不屈的性格使他完成了由尊重权威下的顽皮转变到彻底颠覆权威的叛逆之路。
  昆是他小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年龄小小、个子小小的无锡少年,在各凭关系转入五年制小学的短暂分开后,他和他幸运地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重逢了。
  小学时的了解到中学陌生环境的失落,使他俩自然而然地贴得很近。不可否认,突然的落差是他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因素,毕竟经历了小学时代的辉煌之后,乍到了一个聚集了全市小学尖子生的集体里,他一点也不显得突出,尤其没捞到一官半职,对当官已经当了一些瘾出来的他确实是一件难受的事,他不可避免地选择在另一些场合大出风头,比如捉弄刚毕业的女教师。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隔座的女孩评论班上最好看的男生是他时,他才明白了自己的独有魅力,立刻想到小学三年纪时一大帮同班女孩到他家的那件事,他刚好在外面疯去了,回来后听父母说了还不太相信——十几个女孩子把开门的父亲吓了一跳。那层窗户纸被一下子捅破,他依稀记得小时侯故乡的亲戚长辈们老是夸他“这小臼子刮俊”——家乡土话“这小子很漂亮”,他只以为大人们是在逗他,现在知道是真的了,自己竟是女生眼里的最好看男生!哈!他后来才知道女生一向比男生早熟的。但这种突如其来的美誉带给他的洋洋自得没持续多久,大概在这一语道破天机的女生悄悄话的刺激下,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在某一天剧烈爆发,他那被女生艳羡的俊俏脸蛋上,蹦出了一颗接一颗的青春美丽痘,几周功夫就爬满他的五官,甚至别人看不到的背上、屁股上也有,使他成为班上第一个生出此难堪之物的人,也使他以后的青春期大半在跟这些厌物的搏斗中度过,这种搏斗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最终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月球表面”。
  在那所一心为培养上大学人才而施以层层高压、将学生个性彻底禁锢的学校,他顽强地坚守着自我,不可避免地与校规、与班主任碰撞,结果当然是他碰得头破血流。那时慰藉他的只有昆这个好朋友,在失去诱惑女生的资本后,他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跟昆在一起,两人当时的最大爱好是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那时所能找到的各种棋类,除了中华的国粹——围棋,他天生不喜欢这个劳什子。俩人经常下得昏天黑地,吵得不可开交,直到昆的父母出来干涉。
  昆的离开是当时最令他黯然神伤的事——随父母的工作调动返回无锡,他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一天,昆来他家找他,当时他正处于阶段性的自闭状态中——如同女子每月一次的情绪失控一样,他对昆的到来十分冷淡,连门都没让进就将昆打发走了,直到一个礼拜后,昆忽然从班里、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他才明白,那一天,昆是来跟他告别的,他才明白,他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的心,昆走的时候,连联系方式都没留给他。
  那句大话名言同样适用于这份突然中断的友情: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他面前,他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他剩下的业余时间便是一个人东游西荡,他是在一个无聊的星期天上午发现它的,他从老妈那儿骗了点钱——以买辅导书为理由,便去那个经常光顾的小人书摊报到,他忽然发现了一本大书,是真正的大书哩!
  他自童年时就熟悉的小人书一排排地摆满倚墙的四方木摊的大部分,一根根的白线横护着,他搜寻着新上架的小人书,这给了他最初知识与真理的小人书现在的租金已涨到5分钱/本/次,他五岁时可是一分钱看一本哩,小人书可能是七十年代儿童的最高级娱乐,哪像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娇子们要啥有啥,惟独缺了最宝贵的东西——童趣。他看着那本大书,隐隐觉得它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似的,终于咬着牙掏出仅有的两毛钱付了租金,便充满好奇、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也翻开了人生的新篇章。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本书对他日后的影响,正如它足足影响了几乎几代人一样,他荣幸地成为被它影响的第一代大陆少年,然后那同名的电视连续剧也出现了,女主人公的扮演者成为他的第二个梦中情人,直到他高三时仍疯狂地收集她的相片贴纸——小小的一片可贴在铅笔盒上、玻璃窗上、柜子上……煞是好看,他第一个梦中情人是老电影《三笑》中的秋香姐姐——那时他五岁。
  他其实有些迷糊了,已记不清是先看到这本书还是先看到同名电视剧,总之他立刻被这完全新鲜的事物迷住了。这个新鲜事物就是——当时早已风靡整个华人世界、突然间席卷大陆的武侠小说。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射雕英雄传》,那个女主人公叫做“黄蓉”。
  他从此陶醉于这不仅仅是成人的童话里,如痴如醉,他的世界观的形成多少受了它的影响、尤其是颠峰之作《鹿鼎记》的影响。既然武侠的最高境界为非武侠,那人生呢?他找到了对自己性格的最好支撑:做人的最高原则便是无原则。
  还有一个影响是:短短半年,一直是1·5视力的他戴上了眼镜——他不得不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看武侠小说以逃避父亲的灯火管制。
  他如父母之愿考上了那重点中学的高中,当然,他也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又有两个新朋友走进了他的人生:东和元。其实他们最初的接近只是因为他们彼此顺路,正好作伴。
  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在其身上看到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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