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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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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藏好了铁箱,套上了甲衣,戴上了雉羽帽,手握镔铁弯刀,得意洋洋地出帐巡逻去了。
  次日,例行的晨练刚结束,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被完颜楚月拎上了军营外的小山头。完颜楚月一身短打扮,白衣蓝裤,英姿飒爽,在山风中分外动人。她问:“护身甲穿了吗?”
  他点点头,未及回话,便被完颜楚月一脚踢在胸口,似断了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他差点背过气去,不是被踢的,有护身甲护着不痛,但如同穿着防弹衣的人突然被一枪打在身上一样,虽没死却被吓得半死。他一面爬起来,一面在肚里破口大骂:“臭丫头,死八婆,八辈子找不到老公……”
  完颜楚月哪晓得自己已被他骂得狗血淋头,表情肃然道:“这是入门第一诀——‘警’字。习武之人,要时刻保持警戒,退则敌无所乘,进则攻敌不意,沙场上更是如此,任何一个疏漏都足以致命。你看了那么多兵书,可不要学赵括只会纸上谈兵。”
  他被训斥得哑口无言。虽说他没经历过沙场血战,但商场的险恶却经历过不少,曾经,他因一个小小的不防而几乎破产。“商场如战场”这句话,他理解得颇深,不由对自己刚才的肚骂大感歉意。
  “拔出刀,全力攻我。”完颜楚月命令。他听话地拔出镔铁弯刀,依言全力攻去,他的全力,也只是毫无章法的迎头乱砍。
  完颜楚月飘然不动,眼看着刀锋即将触其身,他下意识地偏了一下,在这一刹间,她再一脚将他踢飞了出去:“临阵犹豫,乃兵家大忌,须知沙场对敌,比的是狠辣,不论对方何人都不能心软,非你死,就我亡。这第二诀,便是个‘狠’字。”
  他苦着脸爬起来,为自己做了一个总结:“对敌人的心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大吼着又舞刀冲上来,却被她又一脚踢飞出去,慢丝条理道:“这是你学艺不精,以卵击石,两军对垒,拼的是实力,否则再狠也无用。所以你要勤学苦练,这是第三诀——‘勤’字。”
  他没脾气了,一声不吭地三度冲上去,“啪叽”他又飞了回去,这次摔得特别远,身后惊起了一只野兔,飞奔而去。他摆着一个周星驰的经典造型,四仰八叉地躺在了枯草上,反问:“郡主,这又何解?”
  完颜楚月被他的怪姿势逗笑了:“这叫不自量力,切记,碰到力量悬殊的对手,万不可死缠烂打,只有一招,走为上计。这最后一诀,就叫‘逃’字。你将以上四诀学好了,在沙场上自保当不成问题。”
  他揉着膝盖爬起来,那儿没有护甲,赶紧做了几个学生时代活动关节的动作,心想:“还有一诀你没教我,那就是‘忍’字。老子生平最讨厌被别人逼着做某事了,却偏偏碰到了你这个前世对头,堂堂大男子汉被你一个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打不过你,又离不开你,只好‘忍’了……”
  这时,下面的营地号角声响起,完颜楚月脸色一紧,他也听出了号语——紧急集合! 
 
 
 
  
第四章第一滴血
 
  有足球场大的跑马场上,黑压压地站好了一队队灰衣戎装的士兵,瑟瑟的秋风卷着半黄的落叶滚过这些彪悍的北国大汉的脚下,一排排的腰刀整齐地指向地面,充满了肃杀的气氛。
  “从吹响号角声到全体集结完毕,用了不到5分钟,对这支三千人的军队来说,是够神速的了。”他领着他的十人队夹在队列中,心里默算着,至少在外表上,他已融入了这个群体。
  他看着身兼千人长的大金郡主完颜楚月在队列前走过,从一个风尘仆仆的铜甲武士手中接过一封黄皮信札,一面拆看,一面询问,然后大步流星地登上中间一个叫做号台的大土墩。
  他再次领略到完颜楚月风采逼人的另一面,她被朝阳映红的俏脸上溢出与她的年龄不相称的威严,清澈的目光缓缓扫过一行行的队列。士兵们鸦雀无声地以昂扬的目光回视着,一个个的眼神里透出发自内心的崇敬。
  完颜楚月蓦地一声大喝,所下的功夫没有白费,他听懂了这句女真话:“刀都磨快了吗?”
  士兵们精神抖擞地齐呼:“是!”
  她再喝一声:“磨快了干嘛?”
  士兵们表情兴奋地再呼:“杀!”
  他听明白了,这丫头在战前动员,倒挺懂领导的艺术。完颜楚月满意地颔首,中气十足地开始发布命令,他连估带猜地听出了大概:本部休整已足,即刻拔营起寨,开赴前线。
  最后,完颜楚月振臂一呼,下面吼声雷动。他淹没在其中,装模作样地张着嘴,作了一回南郭先生。他知道这句很难发音的女真话的含义,那就是——“必胜!必胜!”
  他小心地将那个宝贝铁箱放在辎重队的一个马车箱中,上面锁了一把他要来的铜锁。他扫视了一圈这个他生活了快一月的军营,现在只剩了一座座的土墩,心中不无留念,这是他来到这时代后第一个熟悉的环境。
  出征的号角响起,其时,艳阳高照,碧空如洗,雪白的流云下,完颜楚月一身银盔银甲,跨着一匹大白马,扬起手中的马鞭,呼吆一声,率领为前哨的骑兵大队,绝尘而去。
  肩负着辎重队任务的步兵后军共五百人,在一位骑马的百人长带领下,最后踏上了征途。大踏步走在后军队列中的他全副武装,身披厚厚的铁甲,肩背硬弓箭匣,手持生铁长枪,腰间挂着镔铁弯刀,另扎一个装满牛羊肉干的皮袋——这是他五天的干粮,平白增加了二十斤的体重,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行军。
  拐过山脚,踏上一条宽阔的土路,眼前一马平川,一望无垠的田野延伸到不知何处的尽头,天地间充满了21世纪没有的清新空气。他陶醉地抽了一下自己的鹰钩大鼻子,对这个没有被工业化破坏的世界真有些喜欢了。
  一路南行,他倍感新鲜地四处张望,黄绿的茅草地在柔和的西南风中摇曳成浪,铺于天地之间,充满了诗意。
  蓦地,一个灰白的骷髅头扑入他的眼帘,和谐的画面立刻被破坏。他方看清了延伸出去的是大片荒芜的农田和无人收割的麦地,一下子回到了身处人命如草菅的乱世之中的现实。他的心情沉重起来,为这露于野的白骨,更为了自己未知的命运。
  他的脚步也沉重起来,被裹在羊皮靴中的双脚开始发热,汗水在钢硬的铁甲下冒出,铁枪压得肩膀生疼。他哼哧地喘息起来,看着前后士兵的轻松步伐,感叹自己差劲的体力。
  并排的小校忽里赤看出了上司的不便,识机地抢过他的铁枪。他没有推辞,感激地对忽里赤笑了一笑,真是个机灵小伙子。俩人一面走一面悄声攀谈起来,没想到这个连胡子还没长齐的十八岁小子竟是个老兵,听他口气,好像转战过不少地方。
  他强忍着心中的欲望,没有问忽里赤一个很愚蠢的问题,现在是南宋的什么时间?他至今尚未找到一个参照物令可以对证自己身处的确切时间。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他还大致记得发生在南宋期间的史事,一旦能知道自己处在哪一段历史中,他就可以未卜先知地把握自己的未来。但来自未来世界的他,真能把握自己的未来吗?
  在未知的将来面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他,不能有丝毫的疏忽让别人对自己的来历产生丝毫的怀疑。因为,虽然他可能知道这个时代的未来,但绝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未来。两种自相矛盾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激烈地交锋着。
  从日头上看,已是中午,走了几十里地的他远远地看见了一座村庄。他抛开心中的杂念,想到终于要见到这片前代土地上的父老乡亲了,不知他们是怎样一种情形。
  正午的太阳下,一只苍鹰在高空盘旋,俯视着这一队绵延百米的大金国步兵逐渐接近了所遇的第一个村庄。在苍鹰的视野中,这座村庄三面环田,一面靠河,呈方型结构,两座小土楼遥相对立,一条大道横贯南北,上百间土砖房有规则地排列两旁,一个破旧的看不出何种颜色的大旗插在中间最高大的一座房子的顶上。
  他用亲切的眼神看着先辈们的房屋越来越近。经过了几个水塘,队伍到了村口,停下来,百人长派了两个士兵先进了村子。忽里赤告诉他,两个探子是去查看前面军队留下的暗记。不一会,探子出现在村口,做了一个可以通行的手势。
  队伍开始从北面进入村庄,他难过地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百姓如避虎狼般地躲入了房子,这些人就是自己的祖先们?他摸了摸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一定跟身边的女真兵没什么两样了。
  他心中不是滋味地走过一间间破房子,扫视着从窗户里闪过的惊恐眼神,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一时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不知不觉中,队伍行到了村子中间,他看到了一座高大的青瓦房,屋顶上飘着一面破旗,好像是个土庙。
  他心中的警觉越来越盛,目光扫到了旁边小屋上的烟囱,他一下子醒悟过来,现在是中午,怎么整个村子不见一点炊烟?他这个念头刚动,便见土庙上的大旗倒了下来,同时听到一声锣响。
  刹那间发生的一切令他目瞪口呆:从不知何处发出的羽箭瞬间将骑在马上的百人长射成了刺猬;两旁的窗户唰地大开,标枪成丛地掷出,正在前进、猝不及防的女真兵或被贯胸而过,或被穿肠破肚,一个个倒伏在地,垂死呼号。他看到一个士兵被羽箭射在眼上,不辨方向地跑到一间房前,窗口立刻一刀递出,将其头颅砍下,血浆从脖子处喷出,尸身犹未倒……
  眼前血花四溅,这场突如其来的伏击似将他吓呆了。忽然一人将他扑倒在地,一支标枪从他刚才的位置飞过,插在了另一个士兵的背上。他打个哆嗦,清醒过来,原来是忽里赤救了自己。
  他抬起头来,队伍已十损三四,但这些训练有素的女真兵经过短暂的混乱以后,迅速组织起来。因为是一次行军,而非冲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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