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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完这句话,第一次体会到两情离别之苦的完颜楚月泪水夺目而出,旋即飞身上马,急驰而去,抛下他一个人留在原地,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在这样的一个雪夜,大金帝国完颜楚月郡主和一个来自后世的小子一握定情。
起床的号角吹响,他揉着睡眼掀开帐门,立时愣住,他的部下们全副武装地列队于门口,他张大嘴巴:“你们干嘛?”
回答他的是整齐的口号:“誓死追随百人长!”
他再一次被感动了,他的百人队并没有入选死士队,这是他特意的安排。但这些义气的兄弟们并没有领情,而是选择了跟他同生共死。他的精神一振,有了这些指挥惯了的部下加入,无形中又多了一分胜算。
“杀!”战场上吼声连天,五万人马兵临城下的气势当真逼人,这是金军在正月里的第一次大规模进攻。宋军在城墙上紧急加派人手,配合守卫。
然而雷声大,雨点小,金军大部只在外围呐喊骚扰,只以小股部队攻城,一经反击便回撤,倒浪费了守军不少檑木箭石。
他和移刺古率领着死士队跟随着大队人马一起运动,按照他的指令演练配合,并未发动进攻,到了中午更鸣金收兵,回营睡大觉了。
如此一连数日皆是如此,宋军的守卫渐渐松懈,女真的士兵也大都不耐烦起来,早有其他将领在挞懒跟前参了他,挞懒却微笑不理,竟似看出他的计谋。
到第六日上,天气晴朗,金军再度出动,从东门、北门围攻楚州。
是日,阳光普照,北风却分外的剧烈,向阳处的雪面开始融化,一化成水便被呼呼的北风吹干,面北的护城河依旧冰封。佯攻部队的不少女真兵被厚厚的皮甲捂得满头大汗,索性赤膊上阵。城墙上的宋军看得嘻嘻哈哈,指戳笑骂。
死士队在他的号令下推着十部攻城车,掩藏在北门佯攻部队的中间,攻城车上铺了一面伪装的白布,白布下堆满了淋了灯油和各种“作料”的松树枝,这就是他让军械营特意准备的秘密武器。
时近中午,太阳照在顶头,阳光刺眼,此刻不利攻城,北风丝毫没有停的迹象。按惯例,金军该鸣金收兵,果然,锣声响起,金军开始收缩队形,城上的宋军松了口气,该换班吃午饭了,金军的队伍里也升起了缕缕“炊烟”。不对,炊烟怎会在阵中升起,有些宋兵已经看出了蹊跷,彼此议论起来。
锣声忽然变成了鼓声,立刻,十数辆冒着黑烟的攻城车从金军阵中奔出,飞一般地冲来,在宋军的反应不及中,轰地集中撞上了一处城墙,石塌墙裂。同时,风助烟势,象一场大雾般的黑烟迅速弥漫上了城头,该处的宋军兵士尽流泪大咳,或扶墙或倒地。原来,这些本就烟多的松木更被加进了辣椒等物,这可是他的“创意”,但用在自己了同胞身上,却实非情愿,他只希望这一战不要出现在后世的史书上。上千湿巾蒙面的死士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轻松闪电登城,切瓜一般地杀向失去抵抗力的宋兵,城头上随即响起一片惨呼声。配合进攻的金军佯攻部队按计划忽地再次散开,呐喊着逼近北门各处,牵制其余守军。
烟已大半散去,这部铆足了劲的死士队开始向城门运动。此刻的宋军均看出该部是攻城主力,分出兵力反扑过来,对接战开始了。他和移刺古冲在了最前头,皆知此乃决定生死胜负的关键时刻,若在短时间内不能打开城门让援军进入,这一千死士被宋军一围,除了后撤便只有等死的份。
宋军亦知此理,蜂拥而至,以生命换取时间,奈何这些精挑细选的女真死士俱是以一当十之辈,已经龙卷风般冲下城道,袭至城门口。
好一场混战,直杀得天惨地红,肢飞体裂。踏着敌我双方的尸体,死士队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轰隆”的打开了沉重的楚州北门。
第十章英雄
在外焦急等待的女真援军终于见到了城门洞开,立时锣鼓震天,齐声呐喊,蚂蚁般地越过护城河的冰面、越过失去作用的吊桥,杀进了这个令他们蒙受屈辱的城市。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或许,自己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丈夫,一个母亲将失去儿子,一个家庭将支离破碎。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月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他妈的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清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移刺古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女真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海冬青出动了。
这他在后世已久仰大名的海冬青不仅是女真的特产、族宝,更是大金的护教神鹰,平时有专人喂养,其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的海冬青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铁战士。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海冬青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放了出来,他心里一动,莫不是达凯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衣甲鲜明的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在大营里,爱穿银甲的除了完颜楚月就是达凯了。他目光追去,果然是情敌达凯,他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达凯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达凯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此刻却被达凯为一己之私拉出来。人数仅在百人的圣骑队,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高手,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达凯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原来圣骑兵个个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约三人身长的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