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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吸血鬼是崇尚力量的。如果斯罗克亲王为了某人特意将此地列为禁地,那麽这个人的实力一定比斯罗克强,而且要强上许多。这样才能解释为何斯罗克百年来一直不懈余力的保护这座城堡和这片森林。
如真像自己猜想的,那这下麻烦更大了。斯罗克的实力他是清楚的,打起来他与斯罗克谁也赢不了谁,为此双方都尽量避免正面冲突。现在可好,死对头还没解决,又多出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老古董,这下又有的忙了。
不过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先拿回项链,然後再去调查城堡主人的身份……
“呃,昕语,你知道这项链是怎麽来的吗?”
点两下头,忙改摇头。
“你们昨晚也在伦敦。”
点头,又忙摇头。
“看见两方人在打架,然後就抢了他们的东西。”
头仰起一半,忙改摇头。
“哦,知道了。”
李昕语抬头茫然的看著一副豁然开朗样的约翰,心想:我什麽都没说,他怎麽就知道了?
他刚才都摇头的,那人应该不会猜到什麽吧!李昕语自我安慰著。
看看对面直盯著十字架看的人,他有些庆四周有玫瑰花的禁制,不然看对面的架势一定会冲过来把项链抢走。
为安全起见,李昕语把项链放回来了衣服里,转身准备回城堡。
“等等──”约翰大声喊道。
“什麽事?”李昕语双手握住衣服里的十字架向後退了一步。
“你想不想听这条项链的故事……”
35
余晖落暮,寒风飒飒,枯叶飘零。
李昕语又坐在他的窗台边,耳边是阵阵寒风肆虐玻璃的声音。
“我是个孤儿,因为想找自己的亲身父母,8岁的时候离开孤儿院四处流浪。别看我现在衣著光鲜,以前的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夏天穿著别人丢弃在垃圾桶里的旧衬衫,冬天裹著破被褥蹲在死巷的角落,垃圾桶的旁边,吃的是剩菜剩饭,喝的永远都是凉水,即使这样我都没有放弃。从利物浦走到伯明翰,从伯明翰走到伦敦,又在伦敦找了近一个多月,依旧毫无音讯。
不想一次在打探消息的时候,被当地的小流氓看见了这条珍贵的项链,当晚他们就在一条死巷里把我围住,让我交出这条项链,我不答应,我们就打了起来,从巷尾一直打到巷头,最後还是被他们打晕在地上,而那条项链唯一一件父母留给我的东西,也被他们抢走了。
意外幸运的是,在我昏迷的时候碰见了我的养父,他把我送进了医院,并收养了我,把我带离了英国,即使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寻找我的亲生父母,终於在两年前我查到了他们的下落,没想到两个人都死了,全死在一场恐怖组织的自杀性爆炸中,连尸骨都找不到。而他们唯一留给我的就只有那条项链。又花了一年时间我终於在一家小型博物馆里找到了它,这次到伦敦就是想办好手续将他取回……”
缓缓的诉说一遍又一遍在耳边响起,李昕语紧紧的攥住手中的项链久久不愿放开。
人走了,故事却是让人揪心的痛。
其实听完约翰的话,李昕语就有将项链还给他的冲动,可攥紧项链的手却怎麽也不肯放开,另一个想将它占为己有的私欲,再一次从心底涌起,身体承受著私心与良心的折磨。
直到约翰离开,他都没有将手中的项链丢出那扇铁门。
回到城堡他就开始自责。
这条项链对於约翰而言不仅仅是一件饰物,而是一个贮存著父母回忆的器件,也是唯一一件留给他的东西。
而他却自私的不愿将别人的回忆归还,自私的将东西据为己有,任别人眼巴巴的看著父母遗物尽在眼前,却不能拿回。
这样的他,真的很讨厌。
“为什麽不跟他走呢?”低沈迷人的声音,像一把重锤敲在心口。
心突突的跳,好似要跳出嗓子口。
卓什麽时候来的?他看见了约翰?听见了t他们的对话?他……
透过明净的玻璃看著焚卓,李昕语张著嘴,声音像被人掐住了脖子似的冲不出口。
“怎麽不说话?”焚卓扳过李昕语颤抖不已的身子,勾起他的下巴,“在害怕什麽?”
“没……没……没……有……”李昕语嗫嚅的说。
“没有的话就回答我前面的问题,为什麽不跟他走呢?”
李昕语第一次从焚卓的眼里看见了冰以外的东西。
好奇,对,就好像孩子发现了新奇的东西时流露的表情。
“因……因为……”眼光闪烁,黑眸左右飘移。
“不可以撒谎。”犀利的目光直视李昕语。
“因为……因为……我……我……喜欢你。”
李昕语轻吁口气,憋在心里的石头终於倾吐了出来,整个身体一下轻松了许多。
“喜欢?”
“喜欢。”话开了头,後面说话也就利落了。
“原来这样呀。”焚卓松开了钳制著李昕语下巴。
“你明白了?”
“是呀。”
回答的这麽爽快,让李昕语不得不怀疑焚卓所谓明白的真正含义。
“你明白了什麽?”
“我明白你喜欢我。”停了半晌,焚卓继续道:“就和我喜欢你血的味道一样。”
36
“呃──”李昕语忙道:“这不一样。”
“不一样?”
李昕语不知该如何解释。於是想了想,问道:“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
“嗯。”听著心里闷闷的。
焚卓接著说:“美丽的少女或英俊的少年,我都喜欢。因为他们的血都很美味,尤其是处子之血……,不过他们的血都没有你的好。”
“呃……”为什麽又扯到血上面去?
李昕语不明白焚卓到底是真明白,还是假明白,但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焚卓的年龄比他大十多倍,经历的事比他吃的米还多,也不像他这样失忆的连过去有没有喜欢的人都不记得的。
想了想继续解释道:“和血没有关系。”
“和血没有关系?”焚卓重复呢喃道。
“没有关系,那有没有喜欢的女人?”李昕语提醒道。
摇摇头。
“男人?”
点点头。
不知怎麽,李昕语又感到胸口闷闷,堵得慌。
“我蛮喜欢杰夫里的,他虽然没有罗克兰利害,但他的聪明才智、处事能力都比罗克兰强,我很喜欢把一些需要动脑筋的事交给他做。”
李昕语楞了半晌,无语。
这简直就是鸡同鸭讲,越说越岔。
无奈的给了一个定义。
“我说的喜欢,就是在你心里有这麽一个人,见不到他你会想著他,见到他你会舍不得离开他。见到他你会耳红心跳,见不到他你会牵肠挂肚。在你的眼里,这个人无论美丑,在你心里他都是世界上最美的,无论这个人做了多麽过分的事情,你都会宽恕他,容忍他,爱护他……只希望这个人能够用充满爱意的眼神看著他,对他微笑……”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焚卓突兀的打断了李昕语的话语。
“呃……”仰头看进那寒冰素裹的双眸,李昕语不确定面前这人是真知道还是假知道。
没有感情,就和约翰说的一样。李昕语决定放弃刚才讨论的问题。
因为他突然觉得很累。
不知是不是因为温度急骤下降,他无法适应的缘故。这几天他就像踏入冬眠期的动物,总想睡觉。
“呃──”腰上一紧,身体被一条结实的手臂桎梏在怀里。
“怎麽了?”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在问今天晚上想吃什麽般随意。
“我有些累,想睡会儿觉。”身子挣扎了一下,没挣脱。
“那你睡吧。”
人被抱起放到床上。
很好,盖上被子就可以睡觉了。少有的体贴。
一条很重又不暖和的被子压在他的身上。
胸前的双手推了推,没推开,索性闭眼睡觉不问世事。
被子头贴在他的颈项,呼呼的吹著气,搔痒难耐下不得不开口问:“卓,你要干什麽?”
没有理会身下人的质问,焚卓用行动回答了他。
脖子一痛,脑袋开始昏眩,紧跟著眼前一黑……
终於可以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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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
Honor one anotherˇs domain。 When thou est to a foreign city; thou shall present thyself to the one who ruleth there。 Without the word of acceptance; thou art nothing。
第五戒条:客尊
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
※※※※※※※※※※※※※
教廷不知从何处得知了圣物的去处,就见离焚卓城堡最近的威尔士小镇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到处可见陌生的游客在镇上游荡,小镇上那栋只有周末才人头窜动的教堂,这几天也突兀的来了一个红衣主教和五个白衣主教,惊得小镇上的居民频频往教堂跑。除了看看主教们长什麽样,最多的还是希望能得到主教大人的祝福。
小镇上唯一一家旅馆,刚因气候变冷而房客下降,现在那几间干净、整洁的房间又住进了人,把个小小的房间挤得都是人。
机灵点的人都发现了小镇的异常,那种暴风雨前的压抑,让他们喘不过气,包裹款款,随便找了个理由带著一家子逃出了小镇;那些後知後觉的依旧挤在教堂门前,等待著瞻仰他们尊贵的红衣主教大人。
尽管小镇上刮起了一阵不安的气息,但森林内还是寂静如一。
焚卓听了罗克兰的报告,思绪回到了千年前。
千年前他是血族的亲王,有远大的理想,宏大的目标,为了抵抗教廷的残杀,他远走他乡希望能找到一个适合族人生活的,不受教廷控制的地域。可惜事与愿违,与东方仙神的一场大站让他大伤元气,不得不遁於地下休养生息,不想这一睡就是千年。
千年後人逝物非,时代变了,世界也变了,血族已经融入人类的世界中潜藏,他所作的一切都成为无用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