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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墨尼得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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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欧墨尼得斯
作者:萧寒露
文案:
你好,我是多罗茜。多罗茜。克莱本,你可以叫我多莉。
我是哈里森州立大学文学院的一名学生,长相平平,性格外向,毫无女人味,对了,我还擅长机械修理。
我是这个白痴作者一次征文的产物,那次征文要求她写一个谋杀案,于是她创造了我。(那篇征文就是欧墨尼得斯,您可以在第一卷看到这个故事。)
我以为这场戏拍完就是结局,我不过是她笔下昙花一现的一个人物。
但没想到那个论坛又开始了第二次征文,而且今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于是我活了过来,继续属于多罗茜的故事。每次故事都会有人死去,毫无疑问,而我……我会每次都倒霉地置身其中。我既不是凶手也不是警察,更不是侦探。我热爱观察,但我不热爱正义。
那个征文十五天一期,我想这也就注定了我身边至少每十五天死一个人。
如果仍然感兴趣,请阅读我的故事吧。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多罗茜 ┃ 配角: ┃ 其它: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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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终于做到了!”
  “是的,你终于做到了,不过……”
  “他这个人是死有余辜,我没有做错什么!”
  ……………………………………………
  以上,是某个论坛的征文要求,要求以这三句话写一个谋杀案,300字以上。
  300字以上啊,结果我一写就收不住了。
  当写到3000字发现主要人物还没出场完全的时候我绝望地准备放弃比赛,而是把这篇小说作为我第一篇有谋杀内容的小说放进专栏里。这也是我第一次尝试外国背景的文,如造成不适请多多原谅。
  我来到路易斯顿这个小镇已经有一个月了。
  如果你和我一样坐上一辆大巴车,沿着州际306号公路疾驶,在它与606号公路交口再过两千米的地方向右拐,你便踏上了去这个小镇的必经之路。不过你现在还看不到它,它在公路的尽头,掩藏在郁郁葱葱的树林后面。在冬天也许你能透过枯干贫瘠的树枝看到镇中心房子红色黄色的屋顶,但是我去的时候是夏天,空气怡人,枝繁叶茂,阳光的金黄色和天空明朗的蓝色奇妙地融合在一起,融化的边界就是那层浓郁的绿色树冠,哗啦啦像姑娘清脆的笑声般迎接着我们。大巴司机显然受了感染,自从汽车开到这条小路上,速度至少上升了二十迈。“嘿!难道不带劲吗?”他欢乐地踩下油门,大巴车呜呜地响着,像某种野兽酝酿好了冲力,猛然箭一般疾射出去,沿着笔直的公路一直向下,向下俯冲,这是一条山路,而小镇就在山脚的平原。从挡风玻璃望出去,我几乎能看到那里窗户的反光了。
  “喂,别开得太快了,你这野牛。”一个老头子乐呵呵地喊,但语气中一点提醒的意思也听不出来。司机回过头对着他的耳朵高声叫嚷:“把心放在肚子里吧,老大爷!我甚至可以不摸方向盘,这条路就是这么笔直!”
  “但是如果你听到了沃顿夫人家的狗叫还不赶快向右拐的话,就会提前十分钟跌到广场上,把你的屁股摔得稀巴烂。”另一位女士尖刻地讽刺。司机听到她的话只是笑了笑:“不会的,我的好夫人,我耳朵灵着呐——快看,快乐老家!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来这里喝一杯。”
  大巴车里的乘客对他突然拔高的声调无动于衷,激起好奇心的只有我这个外乡人,穿着文化衫和牛仔短裤,一看就是“大城市里野丫头”的那种女孩,对乡下所有的景色都充满了新鲜。听到他的叫喊,我立刻扑上车窗玻璃,一座粉白色的平房就在我眼前一闪而过,速度太快,我甚至看不清它的招牌,印象里只有那个大大的啤酒瓶子,惬意地躺在粉色的屋脊上,仿佛对每位路过的人招呼:“上我这里来啊,在见鬼的热天里痛痛快快喝上一杯,然后再找几个乐子。”
  我当即做了决定,这将是我今后一个月的主要活动场所。
  开过快乐老家没多久,我隐约听到前面有快活的狗吠,干脆利落,好像此时的司机样眉飞色舞:“好狗,保罗。”他说,大笑着转动方向盘如同舞蹈,“提醒咱们该拐啦。”原本直线的大巴突然流畅地划了个大弧线,像花样溜冰一样调转向右,幅度甩得有些大,有那么一瞬间我所在的右后方几乎离开了路面,悬在空中直到汽车又恢复到地面上来。不巧,正在那时我为了呼吸新鲜空气把头探到窗外,毫无保留地撞上路易斯顿最惊险的景色。
  我说过,这条小路是条山路,路两边是茂密的灌木丛——看上去结实敦厚,引诱着小姑娘走进去采几个浆果什么的,但在那一瞬间,我悬挂在灌木上方,清醒地看到繁荣的灌木掩盖的假象:它们是歪的,根插入柏油路的两边,枝叶斜着展开,仿佛这条小路的一双绿色翅膀,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展开:它们在视觉上拓宽了这条路,实际却并非如此。如果你的靴子不幸踩到了柏油路边,再向外多走一步,地毯一样的灌木便会轻轻一摇,从靴子两边轻柔地划开——下面是悬崖。□□着青灰色石头,毫无植被的悬崖。离地至少四十英尺。
  也许是巧合,我向下望时灌木正好被风吹动枝条,露出中间的缝隙让我的目光向下看一眼,只有一眼的时间,但足够我透不过气来。当你信心满满地以为脚尖会踩上下楼的楼梯,迈出去步子才发现楼梯骤然消失,和我此时的感觉是一样的。目光也会毫无准备地摔落,牵着心脏猛地下坠,就像很多人在梦里会感受到的失重感,坠落,坠落,在空中做自由落体运动,而且永不停止。
  为了平复紧张的心跳我把头转向另一边,于是我看到了沃顿夫人的房子,还有她本人。
  那天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平淡无奇的妇人,头发花白掺杂着金色,鼻梁很高,深陷的眼睛安详地注视着汽车,似乎也包括汽车里的人。与她视线交汇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个强烈的念头:她在凝视着什么人,或者什么地方。也许她在等待,某天某个令她牵挂的人也会坐着汽车路过这里,经过她家门口,嘀嘀嘀地驶到下面的镇中心广场上,我毫不怀疑,即使车上坐满了人,她冷静而富有穿透力的目光也能透过车厢,一眼找到想看的那个。
  “可怜的夫人。”我听到有人在咕哝。
  “无儿无女,两年前她就一个人住在镇边上,守着那条老狗。”刚才挖苦司机的女士话里同时带着同情和不屑,一般我们看到某个生活落魄的人,就会用这种语气。
  我想说那可不是条老狗,听它的声音充满活力,还能活上好多年呢。
  “没想到她会老成这样。”第一个人这么说。停顿了片刻,仿佛想到了打破沉默的好主意,他转向我,“你,城里来的姑娘,你叫什么来着?”
  “多罗茜。”我调整好脸上的表情,露出最善意的微笑。
  没错,我叫多罗茜,是某所大学的文学系学生,利用假期来山里的小镇纳凉,顺便给我的小说寻找点素材。比如那些外出又回来的居民带回的消息啦,几家婶婶在房后低低的讲述啦,谁家小子几年前进山的诡异经历啦,这些茶余饭后的消遣我都要,仿佛贪婪的龙寻找金子,我把它们尽量收集起来,带回自己的窝。
  不然,你现在也不会看到这个故事了,不是吗?
  当然,想要最宝贵的民间传说,我必须去交流信息的中心地带。那些家庭主妇虽然饱知镇上所有发生过的事情,但她们往往只记住自己看到的表面,戒心又太重。而我已经选好了这个暑假的立足之地:快乐老家酒馆。那里聚集了小镇上三教九流的男人们,打着赤膊的工人汗流浃背,过来喝一杯消暑的啤酒,跑了一天的司机(后来我知道他叫约翰,大家都叫他老约翰,虽然他并不老,只有四十多岁)会一直混到深夜一杯接一杯地灌杜松子酒,偶尔一些衣着整齐,比较“体面”的先生们也会过来,在没有老婆盯着的情况下抿上一口马提尼,顺便不失身份地和店里的女招待调笑几句。
  也许有人会说一个单身姑娘混杂在这里不够检点,但是,见鬼的,谁管得着呢?再说多罗茜从来都是假小子,是在老爸的汽车修理厂长大的野丫头。如果真有不长眼的男人打我的主意,我会用纯钢扳手教会他,A罩杯的女孩不好惹。
  到了镇上第一天我给自己找了个好房东:沃顿夫人。没错,就是我来到这个小镇第一眼见到的那位老妇人。虽然这位女士不苟言笑,多数时候沉默得像个影子,这丝毫没影响我住下来的热情。并且,后来的交往中我慢慢发现她是个慈祥的好女人,只是没有机会在别人面前表现出来。
  嗐,说到底,她家房子离快乐老家最近。
  每天晚上吃过晚饭,我都会帮沃顿夫人收拾好碗筷,拍拍保罗的头,之后沿着公路大摇大摆走去快乐老家。大约两公里的路程,两只脚完全够用了。一路上不少人路过我身边时放慢车速,哈哈笑着要载我一程,但是不用!我喜欢这种兴高采烈的劲头,夏夜的小路!夜幕拉下,漆黑的天空被树枝分割得支离破碎,灿烂的星光从碎片中倾泻而下,月色清丽,猫头鹰的笑声,保罗的叫声,还有那醉人的空气,天啊,像最妩媚的姑娘一样迷人!
  我不止一次劝说沃顿夫人和我一起出去走走,不要整天闷在家里,但她总是礼貌而委婉地拒绝。“下次再说吧,多罗茜。”她温柔地微笑着,皱纹像水塘里的纹路般荡漾开,“下次,如果你很晚还不回来,找不到家了。我就带上保罗,去路上接你。”
  “嘿,那是不可能发生的!”我轻快地回答。傻子都知道从快乐老家回这里的路。直行,直行,在沃顿夫人家右拐。只要我的双脚还在地面,它们就不会把我带到别处去。
  向前,向前,从山脚下往上看,我应当就像个小蚂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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