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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猎鬼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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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自己生活比以前好了,就突然开始觉得以前的不叫生活了。
父母的穿着打扮老土了,好一点的会给父母买些新衣服,差一点的甚至会在人前装作不认识父母,并不是他不认,而是害怕认,也并不是认了之后会觉得丢人,而是无法忍受他人投射到自己身上那种鄙夷的眼神。
凭什么?
为什么我们会从别人的穿着或是出生情况,就要随便瞧不起一个人,当棒棒怎么了,他们是这个城市的脊梁,很多都是因为耕地被占,而自身又无其他长项,就只能进城当苦力,替人负重,减轻别人的负担,这样的职业,哪怕他穿得再土,谁又有资格来说一句他们并不高尚?
小徐听我说完后,久久没有做声。我不知道是我的话语太过严厉,还是因为他真的自己在反思。
我宁愿相信是在反思吧,尽管是养父,却也替他流过了二十年的汗水。我得去一趟北固,小徐坚持与我同去。从界石上了高速公路以后,车内气氛尴尬。按理说我没道理要觉得尴尬,于是我打开车内的CD。
BEYOND,小徐这个年代的孩子或许还不知道这个乐队对我们这辈人的影响,当我正准备开口给小徐介绍下这个影响了我一生的乐队的时候,他却开口说,我错了。
然后开始抽泣。我扭小音量,但没关完,默默让一首《真的爱你》就这么安静的唱完。
到北固后,我让小徐换上孝服,跟着我一起去了父亲的坟前。没敢让母亲跟来,因为实在不必再让她受一次刺激。
到了坟前,我对小徐说,从我点上香起,直到香熄灭,你可以把你想说的话都说出来,要大声说出来,让我听到,让你的父亲听到。
其实我是骗他的,我带路念咒,起身也就那么短短数十秒的时间,却要他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跟父亲说话,只是因为我知道,他想说的话绝对不止这一炷香,而在带路以后,想说的却永远只能在心里说了。
只不过我觉得,这种善意且略带惩罚的谎言,也许会让小徐心里好过一些。写到这里,我又要嘴贱了,为了升学,就真的这么玩命吗?为了升学,就真的可以对周遭亲人不管不顾了吗?
前几日看了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就说今年高考遇到给老师下跪,瞒着家里人去世的消息,甚至抛下车祸现场的母亲去考试,学生们为何要如此疯狂,把这样一次验收性的考试,看得比一切都要紧,是不是因为多年前有人说了一句,十年苦读只为高考,于是高考成了每个人想要改变命运的基石,从而丧失心智,成为一个个戴高度近视眼镜的书呆子?
中国有个著名的陈姓数学家,他的专业造诣高于现世任何一个数学家,但是他却生活无法自理,得到了还是失去了,自酌吧。
当我们一天天长大,父母也随之一天天老去。
到最后变成小孩的性格,想想当初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是怎么对待我们的吧,这也是因果,这一切都需要偿还的。
虽然一辈子都还不清。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彩姐'

今天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她总算嫁人了。
20多年来没少给我制造点头疼事,从小就跟我厮混在一起,性格像个男人。
直到26岁那年照镜子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女人,于是开始八方拜托亲朋好友帮她找男朋友,相亲无数,最后在去年认识了大坪医院的一个医生。
不知道那个医生是不是以一种慰问病人的心态,俩人交往不到半年,突然没有天理地决定结婚。
其实老朋友大喜,我是真心替她觉得高兴,我和她从小在一个楼里长大,一直拿她当个哥们,勉强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果排除她最初性别模糊这一点的话。
在她订婚的当晚,大家都喝得有点大,我把她拉到我跟前,像小时候一样,摸她的头,捏她的脸,直到弄出一个我觉得好笑的模样后,我爽了,才对她说祝福你。
这是我的劣习,也许是性格的原因吧,时常会莫名其妙的无厘头起来,不过祝福确实是真心的,我看着她回归女人角色的这些年,男朋友从来都是口中的夸夸其谈,看得出她多么渴望早点嫁人。
那种饥渴的模样跟我06年前后非常相似。说到这里,今天就不得不来说说我自己的感情了。
我算是个很晚熟的人,青春期的时候,台球室和电子游戏机对我的诱惑大于女人。自从暗恋同桌被冷落以后,我直到2002年才交往了我第一个女朋友。
被她吸引是因为一只猫。她是沙坪坝的大学生,那天下大雨,我路过师范大学侧门的时候,看见她蹲在地上,地上有个豁了口的窨井盖,她打了把伞,遮住窨井盖,却忘了自己背上已经被淋湿。
出于好奇,我偷偷绕到她的身后,想看看井下到底是什么,顺便也欣赏了一下她的背影。抱歉,这只是我悲哀的反射行为。
当我看到井口后,心里瞬间被温暖融化,井下的踏板上,有只小猫。
是只很小的猫儿,被雨水淋湿后,毛贴着肉,看上去更可怜。我不免善心大发,于是想下去把小猫给救上来,也可以借机搭讪,实乃一举两得之好办法。
于是我问那姑娘,掉进去好久了,为什么不叫路过的人帮忙呢,她说掉下去不知道多久,她是听到猫叫才蹲下来给它打伞的,都蹲了半个小时了。
她还说她先前也求助过路人,但大家都不肯帮忙,没办法只能这样。看得出她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说不通她倒宁肯不说,于是我请她替我打着伞,然后我下到井里,把小猫给救了出来。
她微笑着跟我道谢,眼里看着我递给她的手上的小猫,尽管衣服和头发都被淋湿,
却也显得美丽动人,于是那一瞬间,我就中箭了。
她连连道谢,猫就比较没礼貌了,居然连谢谢都不跟我说一声。于是我接下来说了句愚蠢的话,为的是能和这善良的姑娘做个朋友,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她才成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说我是兽医,以后猫病了,我能给它看病。
现在回想起那句蠢话,想死的心都有。但是因为那句话,我俩成了朋友,继而成为男女朋友。可是在和她交往的一年里,她多次对我的职业产生害怕和反感,当然我无法说服她,甚至没有任何立场来这样做,原本我干的就是见不得光的事。
于是2003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骑车带她出去玩,在路过华新街的时候,看到马路中间的栏杆处,有个穿着超短裙的姑娘正在翻越栏杆,于是单车打偏,撞到了花台。
我和她虽然都没有受伤,但这却成了她提出分手的理由。
于是我第一段恋情就这么悲催的结束。在之后的几年里,我忙于工作,接触的女生不多,自己也不是个嘴巴很油的人,所以一直没交女朋友是可以理解的。
直到2006年,我在上网的时候加了一个QQ群,“重庆本地交友”。说来可笑,这个普通的交友群,却让我彻底告别了单身,结婚生子。
那一晚在家无所事事,没什么电影可看,自己又不爱玩游戏,于是就加了那个群,进群一看,三三两两的男女聊得热火朝天,据说100个成员有70个在说话,还有30个在私聊。
那些打情骂俏的言语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于是我就发了一条征友启示:
本人男25身高175未婚品貌佳有车房无疾病除烟酒无不良嗜好孤单寂寞的我像是大海里的一叶孤舟等着你来打捞电话XX本人接拒游戏。
于是很快就有个姑娘跟我说,觉得她的一个朋友很适合我,于是就把那个姑娘介绍给我,让我和她私下聊。
她叫彩姐,虽然她小我4岁。但我必须得这么喊她,因为遇到了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会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
看来她也对我挺有意思,我并没有对她遮遮掩掩,而是在接触过程中把我真实的职业身份告诉了她,最开始的时候,她很不相信,直到有一次她跟别人一起玩笔仙出问题了,然后我解决掉以后,她才相信了我。
和之前的那个女朋友不同,她虽谈不上喜欢我的职业,但是她至少不反感,至少在尊重,这一点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我也不知道我是吃这一套还是自己真贱,她对我凶的时候我觉得很可爱,看她发火时候的样子,心里还是真的很害怕的,具体要说怕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吧,她害怕鬼,我抓鬼,她收拾我。
在重庆这个地方,民风强悍,美女如云,重庆男人性格豪爽直率,脾气火爆,但是在重庆,男人被称为“趴耳朵”,非但不是件丢脸的事,倒还是件挺骄傲的事情,趴耳朵和妻管严同义,指的是害怕老婆的男人。
然正如叶问老师所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
如此说来,我对彩姐的尊重已经达到了极致。
我俩交往了3年多,才开始见面的时候还是很拘束,因为我确实是个对女人没多少办法的人,除了吃饭看电影,我几乎找不到别的方式来约会,偶尔开着那1万2买来的二手车兜风,还非得给车起个“很好开2005”这样的蠢名字,彩姐也算是个随遇而安的人,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也就任我自由发挥了。
在之后的几年时间里,她陪着我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我们总是能够找到同样的调子共同进步,这很难得,而渐渐的我也总结出来了。
当一个女人肯在你面前将自己的全部缺点展示出来,其实是说明她对你是完全的信任,也把你当作跟她的生命最为接近的人,于是单凭这一点,我也在心里默默保证,绝不负她。
2010年年末,那天是圣诞节,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哥们跟我约好,在这一天我俩一起求婚。
于是我们早早地去买好了戒指,然后商量着怎么求婚才能让对方接受。
我们选择那天晚上到洋人街去看烟花,在洋人街吃了肉串鱼丸和酸辣粉一系列美食以后,我们到花山等烟火。
原本我和我朋友约好,回家跟自己的女朋友说,今天晚上是帮对方求婚做见证,于是她们都想不到是要给自己求婚,四个人坐在花山那个巨大的“LOVE”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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