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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先生温和地笑了笑道:“好,那你就自己去挑匹马吧。”
他正要转身离开,我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好意思地道:“呃,那个……”
蓝先生回头道:“什么?”
我小声道:“没什么,就是我想洗个澡,再换件衣服,不知……”
看着蓝先生的表情,我想他如果年轻个十来岁,就算不直接从房顶跌下去,多半也会做个要跌下去状来讽刺我。
管他呢,人非草木,孰能不洗澡?
洗完澡,换上一身黑色短打,罩上同色长袍,再盘起长发,用黑色布带扎紧——其实我比较喜欢浅到近似于无的蓝色,但黑色好像更禁脏一些,此一去洗澡换衣服怕就没这么方便了,还是利落点好——我满意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乍一看就是个英俊少年嘛!当然,再看还是个清秀的少女……总之感觉比从前那两个该死的傻造型要舒服多了,人也显得很精神——我决定不戴任何面具、面纱、斗笠等遮遮掩掩的东西,就这样。
感觉真好。
去马房的路上顺便从演武场的架子上捡了把普通铁剑,足够了。
跨上一匹黑色的骏马,出发。
奔出一里外,我才回头望了望无双堡。
暮色苍茫中,它已隐在山脉树丛的阴影中,几乎不见了。很好。
希望这辈子再也不要回到这个地方。
奔出十数里外,就上了官道,可以纵马驰骋,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晚风凉爽,隐隐有木叶清冽的香,心情格外开朗。
不过马好像就不甚开朗了,不久就开始闹脾气,多次停下来去啃路边的草,拼命也勒不住,还喷着粗气。该死,本来贪年轻力壮挑了匹马,却没想到脾气顽劣,离开马夫只跑了十数里,真面目就都暴露出来了。
算了,看在本少侠心情大好的份上,不与它计较,要吃草就吃吧——我索性跳下马来,放它自己去吃个够,自己也顺便舒展一下筋骨。
舒展完毕,马却好像还意犹未尽,好吧,让它继续吃,我在路边一块还算平整的石头上坐下来,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仰望着藏蓝天空中闪烁的星芒,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自由与自在。
我感觉有点饿,可能是受马儿的影响,但是在这种意境中,所有的感受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就算几天不吃饭又如何?总比食而不知其味要舒服多啦,当然,只是今晚也许不吃而已,嗯,明天呢?先不管了,明天自有明天的办法。
但不知为什么,好像越想就越饿起来,大概是那匹马不停地在旁边吃啊吃啊吃啊吃啊的缘故,看星星的氛围和心情全然被破坏了。我终于忍耐不住,刚找了根树枝打算提醒那马小声点,却发现它自己停住了,而且直起身来侧着耳朵,仿佛听见了什么。
我也顺它耳朵的方向听了听,嗯,好像是车马之声,如果没猜错,大概是一车一骑,车未载重,多半也就是坐了个人在内,但速度并不快,所以虽然离我们不远,却没有太大的动静。
果不其然。
车是青油小车,驾着一匹驽马,随前马缓缓而行,前马倒端得是匹好马,身高腿长,行动轻健,而且看起来品性温和,容易驾驭。
不过我没猜到他们居然会在我面前停了下来。前马上的人端详了我一会,方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小哥,敢问此处是何地方?距县城尚有多少路程?”
本来打算站起来答话,但“这位小哥”的称呼多少伤了本少侠的自尊。女少侠?少女侠?管它呢,就算天色黑了点,可你车前还有盏牛角灯哪,再借点星光,关键是还认真看了半天,怎么也不能是“这位小哥”吧?我仍懒懒坐着,还故意粗声粗气地道:“不知道。”
马上人又道:“那——能否劳烦小哥起个身呢?”
干吗呀?我就坐着怎么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态度好点也还是不知道啊!借着牛角灯和星光,隐约可见马上也是个江湖人打扮,岁数似乎不比我大多少,居然还要计较这个,太无聊了吧——我于是懒懒道:“不能,我累了,不想起身。”
马上人似乎被噎住了,犹豫了一会儿,方说了一句让我登时跳了起来的话。
他说:“可是,小哥你好像正坐在路碑上了……”
话音未落,我就跳了起来。
已经被我坐得温热的那块还算平整的石头,果然是残破的路碑,上面还隐约可见“……亭距……里”的字样——虽然已起不到什么路碑的作用,坐坐好像也无妨,但我的脸还是涨得通红,讷讷道:“抱歉,方才我没有注意。”
马上的人跳下来,一边仔细端详着路碑,一边客气地笑道:“无妨,无妨,小哥言重了,是小弟失礼,未曾先行说明。”
话说得很让人舒服,除了“小哥”依旧。
我咳了一声,正想提醒他这一点,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也是好事,出门在外,似乎男人要比女人——尤其是少女方便些,小哥就小哥吧,于是也笑道:“不敢,不敢。”
半晌,那人终于看完了路碑,或者说,终于确认了从该路碑上无法得到任何线索——我开始怀疑他如果不是性格太拖沓就是眼神太不济——才直起身来叹了口气道:“看来今夜只好露宿了。未敢动问,小哥你可也是往县城去的么?”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他倒正好给了个就近的目标,于是顺势点头道:“正是,难道是同路?”
他立刻连连点头道:“正是,正是,在下李承轩,陪同家姐往县城寻访亲友,未请教小哥你——”
李承轩?他的样子却完全不像个“李承轩”,虽然看不大清楚面貌衣衫,但隐约也可觉出江湖味道,不过人家不说,我又怎好点破,况且自己也一样讲不得真话,有什么好计较的?于是道:“小姓王,行二,故人称王二,闲来无事,往县城转转。”
话一出口,自己也有点冒汗,这个,好像编得太过不圆了,他随便抓住一两处破绽问问,只怕就要出丑。可那李承轩却好像全然没发觉有什么问题,认认真真听了,立刻道:“原来是王二哥,失敬,失敬。既如此,大家虽是陌路相逢,也算是有缘,不如搭伙露宿一晚,明朝再相伴上路如何?”
虽然这人显然在揣着明白装糊涂,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也许这就是所谓人在江湖吧,管他是真还是假,且走得一步是一步,况且他看来也没有什么恶意,多个伴也没什么不好——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李承轩立刻高高兴兴牵过马、带过车来,与我一起找了棵大树安顿了车马,顺便又夸了夸我那匹马,与他骑的那匹虽不能比,但强似驾车的驽马多矣啦。夸夸也没什么不对,我并不放在心上,只是小心拴好了自己的马,并留心与他的马匹空出一定距离,以防它们半夜相蹴失蹄。
然后我们便在旁边寻了块空地,砍锄杂草,挖坑架火,李承轩又从车上搬出卷席、褥垫以及若干酒菜,铺设起来。
我在旁边看着,不禁怀疑那么小的车里居然有这许多东西,难道还装得下他姐姐?可还没怀疑完,他居然真的从车里扶出了一位弱不禁风的女子来。此女确实非常瘦小,那车里若没有别的东西,这样的人总可以装三五个,这样才让我略微释疑,不过那女子看来好像身体不大好,火光中看去都嫌苍白,举动也似有气无力,却穿着明显过于宽大的衣服,更显得楚楚可怜,让我对自己的疑心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不过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病也是可以装的,而且我既然称自己是“王二”,对人家的姐姐总要敬而远之些,就没表现出多少关切,只淡淡打了个招呼便坐到了较远处,一来多少存些戒心,二来他们是谁、要做什么我也一概没有兴趣,只要随便混过一夜就拉倒,还是不要太亲近的好。
荒郊野外,萍水相逢,陌生的匿名姐弟,神秘的黑衣少年……简直是传说中的经典场面。想想也觉得好笑,亲身经历了,其实也不过如此,大家各怀着鬼胎,彼此说些虚情假意的话,有意思吗?
没意思。
但我要出来经历和体验的也不是这些。
所以,管他呢。
可那对姐弟一坐下来,却好像立刻来了兴致,布菜斟酒,还大声招呼我同吃——我可不敢随便吃陌生人备好的东西,只说自己已吃过了,他们居然也就不再勉强,就顾自吃喝起来,不一会便都已微醺,敲杯打盏地行令猜拳,输了的还当真就唱起小曲来。
他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李承轩”这个名字,她也忘了自己应该弱不禁风。
甚至都已忘了旁边还有个完全不像“王二”的“王二”在眼睁睁看着他们。
真是痛快。
也真是温暖。
尤其在月夜星光下,野林荒草间,确实别有江湖儿女的豪情逸兴。
可惜我还是不能忘了自己“王二”的身份,而且也只能继续眼睁睁看着。
不是吗?越是破绽百出的圈套,也越可能是可怕的圈套,也许他们早吃了解药,所以可以放心吃喝,但我只要一碰,立刻就会被麻翻在地——当然,我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被他们图谋的,但我并不是王二。
我是聂小无。
这三个字好像一道魔咒,想起来就让我浑身发凉,头脑也立刻清醒起来。
但此刻我却真希望自己是王二。
王二也许只是个破落子弟,也许只做着江湖的梦却压根不懂江湖的道,也许只会几手三脚猫的功夫……也许永远只是王二,永远也成不了聂小无。
可那又如何?
王二有王二的快乐。
聂小无有什么?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可说出来又有谁信呢?
所以我只好继续眼睁睁看着那二人纵酒高歌,手舞足蹈。歌着歌着,李承轩忽然脑袋一歪,居然就倒在席上呼呼大睡起来,他姐姐一手抓着酒樽,挣扎着爬起身来,笑看了他半天,好像还打算说两句嘲弄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