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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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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冬冬的时候就能见到。
  她宽慰他说,快乐是最重要的,是钱买不来的。
  他说,我并不快乐!
  她诧异,为什么?
  他说,我想挣很多的钱。
  她说,你现在过的不是挺好吗?
  他说,我要挣钱给你。
  她说,我不需要你的钱。
  他说,可是你喜欢钱。
  她沉默许久说,我更喜欢你。
  他忽地攥紧她的手说,素素,我们结婚吧,你知道我是有多么的爱你!
  她躲闪他的目光说,不!冬冬。
  他松开她的手,长叹道,我知道你会如此回答,我知道你舍弃不了所拥有的一切,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他抹了一下眼睛,甩了甩头发继续说,可是,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她说,我知道你心里苦。
  她欲吻他。他躲闪她的吻咆哮道,你不知道!
  他顿了顿,以舒缓忧伤的口吻说,我恨我自己,没有能力让你过上优越的物质生活。我恨我自己,没有本事让你成为万人迷恋的大明星。我恨我自己,像一个窝囊的废物,只能与心爱的女人偷偷摸摸。我恨我自己,没有一个男人的勇气,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我恨我自己,像一只宠物,靠你施舍的爱与粮食生活……
  她打断他说,你不要这样……
  他又转为咆哮道,我受够了,受够了一只宠物的生活!
  接着,两个人一起沉默。我蜷缩在椅子下,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出,我还是第一次见情人冬冬如此发威,他发威的样子很有男人味。我是能理解他心情的,试想一下,倘若我眼睁睁的看着茜茜和一只又一只公狗在一起,会有两种结局。一、肺气炸了;二、在肺气炸之前把那些骚烘烘的公狗一个个绞死。可情人冬冬的作为呢?却是忍气吞声,不仅如此,还依赖着女主人馈赠的爱与粮食生活,他所恨自己的没错。令我不解的是他们俩在这种畸形关系里,却是真心相互深爱着,毋庸置疑。
  他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像一对真正相爱的人那样生活。我知道你不会答应,可我还是要做最后一次尝试。他忽地单腿跪在女主人膝下,从怀里掏出一枚熠熠闪光的钻戒,说,嫁给我吧!我心中永远圣洁的公主。
  她被眼前突如其来的一幕感动的颤抖,嘴唇蠕动,似乎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
  他当是默认,把钻戒小心翼翼的戴在她的食指上。钻戒大小正合适,在她白皙纤指的衬托下更显永恒的霸气。
  他深情一吻钻戒说,这是我用卖画的钱买的,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
  他慢慢的起身,想拥抱住她。
  她如梦初醒般,挣脱他,把手指上的钻戒摘下还给他,惶惶的说,不,不……我们不可能!
  他没说什么,脸上也看不出悲伤的表情,有条不紊的打开背包,里面是一堆钞票。他把背包递给她说,我把画廊卖了,这是钱,还给你。
  她惊异道,你……
  他说,我并不想开什么画廊,也不想举办什么画展,全都是为了你。我准备去继续我的流浪,背着包,带着纸和笔,把一路上感动的风景画下。我不渴求我的画能卖很多的钱,我更不奢望能成为凡高、毕加索,我只希望自己活的自由快乐简单。好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他刚转身,她蓦地从背后紧紧抱住他,号啕着说,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他转身,把她轻轻推开,说,可我却不能完整的拥有你,这不公平。他有些抑制不住似的狠狠闭上眼睛,稍顷,缓缓睁开,脸上暗涌的激动神情退却。他说,其实我早该明白,自从我们再次相遇后,你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初恋小女孩了。
  他弯下腰,对我挥挥手说,冬冬,再见!
  情人冬冬走后,女主人整整伤心了一个星期,拒绝所有的演出和应酬,独自窝在卧室里,连我也不许进。看她可怜的样子,我的心也酸酸的。
  说真的,他和她,我不知晓该同情谁多一点。
  我是希望他们俩个能长相厮守的,甚至在情人冬冬走后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幸福的梦。某个清晨,应该是春天,青灰的光铺在幽静的绍兴路上。路边有一家叫“回家”的画廊,门忽然打开,一男一女并肩站在门前伸着懒腰说,多好的天气!一只狗冒失的从门里钻出来,狠狠撞了一下男人和女人。接着,女人把所有的窗户打开,将最美的画支在橱窗显眼的地方。其中有一幅《金色的草原》摆放在门外,每一个路人都无法视而不见,可是女人从不卖这幅画,不管客人出多少价钱。画廊的二楼是画室,男人正在工作。画室的一角是卧室,只有一层透明的帷幔隔着。画室设计的很特别,屋顶是一块巨大的玻璃,四周墙壁也是,当有鸟围着画廊飞时,可以三百六十度的看见飞的痕迹。夜晚,男人、女人、狗在卧室里看电视。男人靠在沙发上,女人腻歪在他的怀里,狗偎依在他的脚下。四周拉上了窗帘,头顶是闪烁的星空,电视里放的是卡通片《猫和老鼠》。我走近一看,那男人是情人冬冬,那女人是女主人,那只可爱的狗是我。

第十七章 像侠一样流浪(2)
  我和茜茜的爱情,则是另一番温馨甜蜜的景象,生活尽在掌握之中。统一黑社会仅用了半个月时间。首先干掉笑面佛,在笑面佛主人开赌时,大黄带着一帮兄弟拼命狂吠,扰得四下不得安宁,可是并无警察扫场。神秘赌王损失巨大,狠狠教训了一顿笑面佛慌报军情。几次过后,神秘赌王一气之下赶走笑面佛。警察真来时,神秘赌王顿时傻了眼,因顽固反抗被当场击毙。笑面佛彻底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
  接着铲除一颗牙,他异常狡猾,把自己包裹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对付他比较棘手,颇费脑筋。最后改变原定方案,采用舆论战术,先把他的名声搞臭,没有了群众的支持,他也活蹦不了几天。
  其一、造谣他是狂犬病携带者(相当于人类艾滋病)。
  其二、造谣他有不健康的性趋向。
  其三、造谣他向猫族偷卖粮食(相当于叛国加贪污),严重损害了我们狗族的利益。
  其四、造谣他有案底,当年他被主人赶出家门是因他欲强奸只有两岁的小女主人(谁知道了)。
  其五、造谣他暗杀了前老大,才登上权利的颠峰。
  其六、造谣他吃狗胎防衰老的震撼恶行。
  其七、造谣他左眼珠子是假的鼻子丧失嗅觉有前列腺炎家族史头上秃毛所以戴着帽子尾巴是嫁接的拉屎时必须大笑梦游里喜欢切西瓜……
  最绝的是,风儿找了一批有表演天赋的母狗,三天两头带着狗崽子哭街,你这个没良心的一颗牙,风雨同舟发达了,忘了媳妇不要娘,拳打脚踢烟头烫,吃喝嫖赌样样全,道貌岸然伪君子,扒皮剁骨下油锅……
  一时间,关于一颗牙的负面舆论沸沸扬扬,假的变成真的,真的有鼻有眼,名声顿时臭不可闻。他在帮派里的威信也岌岌可危,最高权力遭到冲击。最终,他思想压力过大,导致精神崩溃,选了一棵歪脖子树上吊了。
  丐帮正式改名为乌托邦,在先进理念加巨大火力下势如破竹的收编了笑面佛与一颗牙的残部,再加上几次大的围歼战役,黑社会统一了95%。剩下的5%顽命之徒并非剿杀力不够,而是茜茜特别喜欢血雨腥风驰骋沙场的感觉,她说她也像个英雄。于是,留下一些胆大命好的,茜茜高兴的时候,我就带着她去砍砍杀杀,成就她英雄之梦,体验江湖之风云。其次,茜茜说,留一些恐怖分子有助于乌托邦的凝聚力。
  改良黑社会和建立组织架构异常顺利,因为战乱过后大家急切渴望和平调养生息,而对于我,却是顺势登上权力顶端。为了巩固政权,茜茜对我说,可以造神了。
  大家尊呼我为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半推半就的接受。
  茜茜自然就是千岁了,她喜欢大家对她顶礼膜拜高呼千岁,比我这个做万岁的还要高兴。有时候,我觉得茜茜才是乌托邦的真正拥有者,才是拥有自由最多的狗。当然,我并不介意她,她是我最爱的狗,我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她吗,我所做的一切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她授意的吗。所以,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爱情傀儡,我无悔无怨。
  大黄也和我生疏起来,不要说称呼我为小弟,就连名字也不再叫了,而是同大家一样高呼我万岁。我没有劝止他,茜茜说,神要有距离,谁都不能亵渎。
  正当我和茜茜享受颠峰幸福的时候,一件不亚于晴天霹雳的事情发生。在徐家汇绿地,我和茜茜第一次约会的地方,还是那张有月光的长椅,暗处更多了些武艺高强的保镖。
  我对怀中悲悸不已的茜茜说,怎么办?
  她哭哭啼啼的说(已连续哭啼一个小时),我的主人为何要去香港发展呢?上海是个多美丽的城市啊,我舍不得,舍不得……有太多的留恋。
  我说,怎么办?
  她说,你说了?
  我说,怎么办?
  她说,我真的不知道。
  我说,怎么办?
  她说,其实你我很明白,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情。
  我狂吼道,我不相信!
  她抚着我的脸颊说,接受吧,现实。
  我说,你是可以不走的,我们有乌托邦。
  她说,乌托邦只存在现实与梦想平衡的时候,可现在已经失衡,天平朝现实垂去,乌托邦也就崩溃了。
  我说,不会的!
  她说,就算我留下了,我住在哪里?难道要我与那些流浪狗为伍?你又能时时刻刻的在我身边吗?你不能。在我和你主人同时需要你的时候,你只能选择后者。
  我说,你不愿为我牺牲?你不是说过,你渴望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吗?而你现在体验到了,也喜欢啊,为什么还要绝情抛弃?
  她说,我是一只宠物,身份决定了我的命运。
  我说,你爱不爱我?
  她说,爱。
  我说,爱是生命中的惟一,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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