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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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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投靠的流浪狗络绎不绝。他很知足,并不具备野心,惟一的嗜好就是在手下面前千篇一律的重复着与我患难与共的交情,而对丐帮的管理则依然是家长式的。当然,我并没有闲功夫去建立什么新江湖、新秩序,那不过是我给寄居在城市生活的流浪狗们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梦。他们不幸福,并不是城市给了他们太多的失望,而是他们缺少明晰的梦,仅此而已。我想用不了多久,狗们就会发现大黄无非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翻版,而我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精神领袖。大黄会遭之唾弃,我会永远被摆在神龛上受到景仰,光讲话、不做具体事情的好处就在这里。
  一想起这些,我觉得该清醒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并不适宜种植任何梦想,它不过是我积蓄力量重返草原世界的训练场。是的,我现在有了足够的力量。
  我继续端倪着镜中的我,他的确成熟,有足够力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我和他等待这一天都足够久,所有苟且偷生的日子即将终结。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些苟且偷生的日子,它让我体验了另一种生活,它让我更加珍惜草原生活,它考验了我。好了,我再也不惧怕正视镜中的我了,他不再是陌生的我,他不再是裂变的我,他又和我融为一体,他和我都是真实的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回家。
  冬冬……女主人喊了许多遍,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镜子。
  女主人在化妆,她已习惯我作为一言不发的美容顾问偎依在脚下。这是我最后一天陪她,倘若她察觉出我的决定,一定会哭得干肠寸断,百般阻扰我决意的步伐。因此,她眼里的我和往日一样,是个听话和乖巧的冬冬。
  女主人今天很兴奋,从她超烦琐的化妆程序上就能看出,但又不像要出去的意思。难道今夜情人冬冬会来?应该不是他,他最近筹备画展忙得分身无术,又岂能抽出时间偷欢呢。是纸巾王?他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不过女主人的精心扮颜不可能为他,而且从某种迹像上来看,他们之间将会爆发一场战争。那到底是谁呢?我想今夜不论造访的是谁,都是一个足以影响女主人命运的人。
  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情人冬冬。他不是来幽会的,而是来取钱的。他的画展费用超支,女主人自然是鼎力相助。女主人很快打发走情人冬冬,显然真正的客人就要到来。
  门铃二次响了,进来的是纸巾王。他一进来就气呼呼的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看来战争是不可避免了。
  纸巾王问,真有其事?
  女主人懒洋洋的回道,你不是看见了吗。
  纸巾王说,你打算怎么办?
  女主人随即也把一沓照片抛在茶几上,你看这怎么办?
  我瞥了一眼女主人抛出的照片,是纸巾王同另外一个女人亲昵的情景。看来,女主人早有一手(连我都被蒙在鼓里),敌静我静,敌动我动。
  纸巾王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女主人说,分吧!
  纸巾王说,我知道我的能力只能把你捧成一个半红不紫的三流歌星,分,迟早的事情。
  女主人说,我知道你不可能给我一生幸福,也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只是需要鲜嫩的肉体。分,我说总比你说好。
  一场关于捉奸的战争就这样平息,倒像是恳谈会,我惊异不已!随后,两个人友好磋商分手细节,无非是财产问题。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纸巾王索要青春补偿费,纸巾王将别墅及法拉力跑车的产权改为女主人的名字。最后,两个人开了一瓶香槟,斟了两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庆祝还是懊恼。纸巾王临走时主动和我打招呼,这是他对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摇摇尾巴,也是我对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纸巾王,坐到沙发上,不停的瞥望着墙上的挂钟,不停的照着手中的小镜子,不停的问我妆化得如何。
  门铃三次响了,该来的终于来了,不该来的再也不会来了。女主人亲自开门,我一看,原来是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看来,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诽闻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晓真相,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谜底终于解开,我并不感到诧异,因为这个谜底本身并不荒诞。
  他抱着她进了卧室。
  她说,我要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
  他说,没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说,万里香呢?
  他说,她没有一只比冬冬优秀的狗。
  她说,你是利用我们还是真心爱我?
  他说,当然是真心爱你。
  她说,证据?

第十二章 迷失(2)
  他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都是证据吗。
  她说,我也没少给你赚钱啊。
  他说,那我们就共同经营这份爱吧。
  他关了灯,蓦地又打开,让女主人赶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听取了他的意见(这极为少见)。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会儿,看来只能作罢,只有在心中跟她说声再见了。我仔仔细细的走遍每一个房间,多少有些留恋,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坚持生活对他的不公,这一切是他的还是他的。我在厨房里装了一口袋食物,当然这一切不够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随身带了银行卡,里面全是我的私房钱,多得足可以让我环游地球一圈。我没有带上狗证,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无人不识我这张脸,脸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证。
  至于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么坐飞机、坐火车、坐轮船根本就不实际。不论我是一只多么出名的狗,若无主人在一旁,我都将失去自由行动的权利。幸运的是我的名气不至于再次被投入监狱,而是被人客气的送回来,对我的女主人献殷勤道,是我发现了你走散的狗,以后可要当心。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对了,这狗也得给我踩一个脚印。现实就是这样,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给了我存在的价值,给了我挥霍的荣耀,给了我无限的风光,离开她,我就是一只狗,仅仅是一只狗。而今,我要做回一只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徒步行走的路线我再三推敲过,出了家门是衡山路,沿着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后顺着京沪铁路线一直往北走,途径南京、蚌埠、徐州、济南……最后到北京。接着往西走京包铁路线,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离草原也就不远了。最后的路程便是找到猎人的小村庄,穿过漫漫黄沙,回到广袤自由的内蒙古大草原。
  为什么选择走铁路线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 铁路线简单,不易迷途。
  二、 铁路线上没有闲杂人等,安全。
  三、 运气好的话,可以扒车。
  整个徒步路程共计2500多公里,耗时4个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里,这是何等艰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来源于我对自由与梦想的无限渴望。
  一切准备好后,我在客厅里静坐了一会儿,滴泪少许。然后,又检查一遍随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脑海里模拟验证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没有一丝纰漏后,闭上眼睛,睁开,起身,朝大门走去。随着身后的大门紧紧关闭,我知晓,我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归路上。
  路过衡山电影院时,我趴在大铁门上凝望着空旷的院子,这里曾经是我的城市沙场,其惨烈、其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场冲破猎人的围剿。幸运的是我赢了,倘若我输了呢?我不敢想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继续往前走。不知怎么的,这一路上我特别留意黑夜里的城市。我试图拿它与草原的夜做比较,可是它们之间相差太远,丝毫没有可比之处。就说草原的夜吧,只有在皓月当空的时候,才透露出一丝迷幻色彩(这还不排除阴雨绵绵的天气),其余的日子里则如鬼魅般狰狞。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记忆起每当夜幕降临的前刻,母亲唤我回家的急切声音在草原的黄昏一路跟随着我,直到我归家,母亲才松口气绽放出欣慰的笑容。而城市的夜不论何时何刻都散发着璀璨的光芒,它既像是昼的延续,又像是昼的开始,日日如此,年年如此,皓月当空只沦丧为可有可无的点缀,充其量不过是五彩斑斓的霓虹里一盏苍白的路灯。就说这景致吧,草原上的风景永远是轮回不越的,草枯又草荣,草荣又草枯……偶尔的野火烧红了天空。而城市的景致几乎每刹都在变幻,你根本无从琢磨,它既是立体的又是流动的,你走在其间,俨然也是一道风景。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对比了城市与草原的不同,很多很多的不同。到了最后,我竟然无法做出一个客观的比较,就连自由也变得异常模糊。难道我在城市里就没有自由吗?我拥有至高的荣誉,拥有骄傲人类的关心,拥有各阶层狗的景仰,拥有足够多的财富,拥有女主人无限的宠爱(甚至她很少用绳索拴住我的脖子)……至少我可以在城市的黑夜里漫行而感觉不到恐惧。而草原带给我的自由呢?我蓦然发现,那草原的自由仅仅是一个过去的片断而已。或许,我已无法再深刻领悟草原的自由,当我认为草原只是一个过去的片断开始。
  那我为什么还要回到草原?为了回家?回怎样的家?一个没有空调、没有地毯、没有享之不尽的美食、没有电视、没有热水淋浴,没有屋檐……的家?
  我的脑袋乱极了。我感到害怕,源于我心的动摇。
  我极力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而最有效的控制方法就是在心中不断默念父亲临终前的遗言: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快上高架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狗叫我,我回头一瞥,是只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说,你叫我?
  他说,是的,尊贵的冬冬先生。
  我说,我不认识你啊。
  他说,可是没有哪只狗不认识你啊。
  我说,你是想要签名?

第十二章 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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