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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和武技可以说是最为接近,走这条路的人不少,只不过想要突破光靠纸上谈兵是不够的,只可能在屍山血海一般的战场上才能有这种机会。
而如此规模的大战,往往只有在眼前这种世界规模的战争中才会出现。
“想通了些什么吗?”大叔追问道。
“越想越迷糊。和之前一样,我看到太多可以走的路,怎么选择已经让我非常头痛了。”利奇一脸无奈。
幸好此刻这里只有他和大叔两个人,如果让别的骑士听到他头痛的问题,肯定会大口吐血。有太多的天阶骑士都只是知道这些至高境界的存在,却没有机会触摸到边际。能够触摸到边际的是天阶骑士里的佼佼者,是有望更上一层楼挑战圣级境界的人物。
“你现在需要的不是多想,而是动手,就像这一次你向卡洛斯要求指挥权是一件非常正确的事;你现在无法抉择,等到正式接掌指挥权、一道道命令从你的嘴里下达,你自然会找到自己的方向。同样在武技方面,你需要的是实战。只有在实战之中,你才能体悟到哪条路对你最合适。”大叔轻轻拍了拍利奇的肩膀。
“你当初是怎么选择的?也是靠实战?”利奇突然生起好奇心。在此之前,他知道罗拉莉丝和索菲亚是从小就选择自己的方向;四王家族的后裔全是如此,她们不需要选择,也没有选择。
和四大王族不同的是,大叔这一脉从来没有这种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自己做出选择。老伯因为当初选择的目标实在太高,始终没有办法领悟,一直差着那么一口气,一直到获得那部《刀经》之后,才从上面得到启迪,走出最后那一步。
“我?当初我也迷惘过。我们这一脉有太多选择,最终都会因为这而卡住。你知道的,我修练好几门神技,有些是进阶圣级之后修练的,不过也有几门是在那之前修练的。”大叔似乎回忆过去的往事,所以眼神有一瞬间变得散乱起来,好在他很快回过神来:“我能够做出选择也是出於一次偶然。那时候我在酒吧里和人聊天,坐在一起的人大部分是骑士,不过也有普通士兵……”
利奇完全能想像那是什么酒吧,大叔这一脉的人全都没什么架子,经常会跑到普通酒馆享受普通人的悠闲。
大叔继续说道:“那天的天气有点热,酒吧里的卫生情况也不算好,所以有一些苍蝇飞来飞去。一个士兵被苍蝇弄得恼了,他用力乱拍想把苍蝇拍下来。可惜他没有成功,旁边的人全都在笑话他,旁边一个骑士拿了一根牙签轻轻一戳,苍蝇被串在牙签上。那个士兵有些不太高兴,他说骑士能够做到这样非常正常,因为骑士的力气大、速度快,反应也灵活。那个骑士却说他没用什么力气,动作也不快。”
大叔突然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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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奇有些莫名其妙,他不知道大叔当时领悟到什么?在他看来那个骑士有够无聊,就算用的力气不大、动作也不快,骑士的反应神经和手脚的协调性也不是普通人可比,在普通人面前显露这一手实在没什么以死。
大叔看到利奇没反应,只能揭开谜底,他本来想让利奇自己找出答案。
“看到那一幕,当时我突然间想到:如果那不是一只苍蝇,而是一个人,一个骑士,甚至一个天阶骑士,我是不是也能用一根牙签将其刺死?”大叔悠然说。
利奇吓了一跳,他第一个反应是怎么可能?
让他惊诧的是,大叔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这绝对可能。除了练成金刚、浑身上下坚如钢铁的人物,其他人哪怕是圣级强者,眼睛、喉咙、太阳|穴、后脑……至少有十几处部位都非常脆弱。一根灌注斗气的牙签绝对可以洞穿那些部位,并且造成致命伤害。所以只要能够打中要害,一根牙签也能够杀人。
“从那一刻起,我有了方向。我追求的既不是速度也不是出手变幻莫测,更不是招式的威力,而是绝对命中。不能绝对命中,我就不出手;我一旦出手,必然会命中。用不着很准,只要能够打中要害;也用不着太有威力,只要能够致命。”
大叔说得异常平淡,但利奇却知道没有那么简单。
至高境界有无数种,这其中还有分别,有些比较容易明白,知道怎么做,比如“以无厚入有间”、“用兵如神”、“无迹可寻”都属於这一类。另外有些则是知道一种标准,比如“平衡之道”、“唯快不破”。犬叔这种就有些另类了,居然只讲结果,根本没有过程。
和这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恐怕只有罗拉莉丝的杀人术。杀人术的目标就是杀人,只要能够杀人,用任何手段都可以。
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当初老伯说过,你也看了那部《刀经》,而且从中得到啓发,实力更进一步。你得到的是什么?应该不是刀法的真髓吧?”利奇问道。
“就是那道弧啊!”大叔难得会对某样东西发出感叹:“写下这部《刀经》,的人确实不简单,等你到了我们这种境界的时候,或许也会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至少我和师傅两个人看过之后,感悟完全不同。师傅他领悟的是刀法的真髓,我看到的却是一种近乎於完美的出手方式,那是一种弧形轨迹,速度快,而且难以拦截,出手之后还可以随意变换攻击的方向。”
利奇默然地闭上眼睛,他回想《刀经》上的那道圆弧。说实话,他到现在为止仍旧什么都看不出来。没想到大叔和老伯居然从中看到截然不同的东西。
“留下这部《刀经》的人到底是什么境界?”利奇感觉无比好奇。
“不知道,圣级之上永无止境。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个人的境界远比我们高得多。”说到这里大叔不由得叹息一声:“在战甲没有出现以前,那些古代武士们想要战胜对手只有靠自身实力。当人体潜能全都被挖掘出来、所有指标全都达到人体能够承受的极限,再想要更进一步就只有在运用上面想办法。所以那个时候的人,自身实力肯定比现在的骑士要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甲、灵甲这类东西其实是对我们的一种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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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它们的存在同样也让不可能再继续提升的力量,一下子增幅许多倍。”利奇对大叔的话不敢苟同。
这一点其实是四大王族和大叔一脉最大的分歧。
一边是追求自身的强大,追求超越自我,追求更高的境界;另外一边是借助外物,希望能够制造出和骑士完全契合的战甲,用这种方法提升战力。
两边都非常有道理。
利奇虽然决定继承大叔的衣钵,但在这一点上他一直都有自己的看法。事实上他更倾向於后者,毕竟他是靠设计战甲为世人所瞩目。
但自从他看到老伯发出割裂空间的一刀,他的想法彻底变了。
古往今来,最强骑士一向都认为应该是“雷帝”凯尔森,最直接的理由是,血色帝皇的突然死亡,大家都猜测血色帝皇是被雷帝后裔所杀。
血色帝皇不是一个简单人物,他强悍的不只是智慧,他的实力也无与伦比。传说神技榜上排名第一的“爆”就是他所创,他也是那个时代的剑圣,在公开交锋中,他始终都是胜利者,而且都在极短时间里决出胜负。这种人物也死在雷帝后裔和“雷神”之下,这对组合的恐怖就可想而知。
正因如此,“雷帝”凯尔森加上“雷神”就是最强的骑士,这几乎成了定论。
但利奇见识了割裂空间的一刀之后,却觉得,如果驾驭雷神的凯尔森面对这一刀恐怕也接不住,最多两者同归於尽。
老伯那一刀没有进化到极致,那一刀应该能够破开空间,让驾驭者瞬间穿过空间缝隙到达另外一个地方,也能让手中那把刀瞬间到达任何地方,甚至是直接划过对手的身体。
当这招进化到极致,恐怕雷帝和雷神的组合也不会是对手。
可惜,老伯借助的是神甲的力量,那并非当今技术能够做到的。
正因为如此,利奇的脑子里有了一个念头。
或许这两条路可以并成一条路。一方面追求自身的强大,另外一方面用战甲将这种强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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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办法做到老伯那样强悍,却有可能超越“雷帝”凯尔森的水准。大叔不知道利奇在想什么,他不会在这个话题上和利奇争论。再说,他也从师傅那一刀得到启迪,创出一种利用那部神甲才能击出的战技。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其实也违背以前的理念。
“我最后给你一个忠告,你现在之所以迷惘是因为你看哪条路都非常吸引你。怎么选择是你自己的事,但最终你能够达到什么高度,主要取决於是否和你自身契合。当初你修练『金刚』其实是一个错误,这条路你走不远;只不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最后你改了『金刚』,硬是开辟出一条适合你的新路。”大叔叹道,他不再多说了,接下来要靠利奇自己领悟。
利奇陷入沉思。
他知道大叔说的没错,妮丝就是最好的例子。这个女人轻佻又懒惰,性子又浮躁,喜欢走捷径,以她这种情况想要有所成就简直是做梦,但现在这个家伙在105小队里,实力居然在翠丝丽和莉娜之上。
妮丝能够有如此成就,只能说她选择的路实在太符合她的性格和天赋,两者达到惊人的契合程度。
和他契合的又是那条路?
大叔既然那样说,显然“金丝茧”也不是完全契合。对於这一点,他自己隐约感觉到了。
在速度方面他绝对有优势,不过他擅长的并非突然间爆发出来的速度。像科尔萨克最后一击,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更别说是集全力於一击的“雷帝”一脉了。
他的速度是持续性的,他能以两倍音速飞行,这是别人做不到的;他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