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最大的机会——”哈马尔望着时钟。
“就是彻底调查。”科尔贝里替他说完。
“正是,十次里面有九次都是这样找到凶手的。没事别在这里耗太久,最好休息休息,明天再说。晚安。”
他离开了,房中一片沉寂。几秒钟后科尔贝里叹了口气:
“你哪根筋不对?”
马丁·贝克没有回答。
“斯滕斯特伦?”科尔贝里自顾自地点头,充满哲学意味地说:“想想看,这么多年来,我对这小子可真够凶的。然后他就自个儿去被人干掉了。”
“这个蒙松,”马丁·贝克说,“你还记得他吗?”
科尔贝里颔首。
“老是叼着牙签的家伙。我不觉得应该把每个有空的人都叫来。他们应该让我们自己处理,这样比较好一你、我和梅兰德。”
“好吧,至少阿尔贝里还可以。”
“当然,”科尔贝里回道,“但过去十年以来,他在穆塔拉办过几件谋杀案?”
“一件。”
“这就对了。此外,我也讨厌哈马尔那种高高在上地对我们说些陈腔滥调的坏习惯。‘心理变态’、‘病理学的成因’、‘兵强马壮’,啧。”
又一阵沉默。然后马丁·贝克望着科尔贝里说:
“所以呢?”
“所以什么?”
“斯滕斯特伦在公车上干什么?”
“就是这点,”科尔贝里说,“他到底在那里干吗?或许是因为那个女孩儿吧,那个护士。”
“如果是跟女人约会,他会带枪吗?”
“或许吧,这样看起来有男子气概。”
“他不是那种人,”马丁·贝克说,“你跟我一样清楚。”
“好吧,无论如何他都常常带着枪,比你经常多了,比起我来更经常。”
“是的,在他值勤的时候。”
“我只在他值勤的时候见过他。”科尔贝里冷冷地说。
“我也是。但他是公车上第一批死者也是事实。虽然如此,他却有时间解开外套的两颗纽扣和拿出手枪。”
“这也就是说,他外套上的纽扣本来就没扣,”科尔贝里沉思道。“还有一件事。”
“什么?”
“哈马尔在今天重建现场时说的。”
“对了,”马丁·贝克喃喃道,“他是这么说的:”这根本说不通。干下集团谋杀案的疯子不可能这么仔细地事先想好步骤。“
“你觉得他说中了吗?”
“原则上没错。”
“也就是说……”
“开枪的人并不是精神有毛病的集体谋杀犯;或者是说,他不是为了惊世骇俗而犯案的。”
科尔贝里用叠好的手帕擦拭额上的汗水,然后沉思着打量手帕。
“拉尔森先生说——”
“贡瓦尔吗?”
“就是他,没别人。在回家喷香他的胳肢窝之前,他还以绝顶的智慧说他完全不懂。比方说,为什么这个疯子没自杀,或是没留下来让我们逮住他。”
“我想太低估贡瓦尔了。”马丁·贝克说。
“是吗?”科尔贝里恼怒地耸耸肩。“哎呀,这一切简直是荒唐透顶。凶手当然是个集体杀人犯,而且一定疯了。他现在甚至可能正坐在家里看电视,享受自己制造出来的成果。要不然他也可能自杀身亡了。斯滕斯特伦有武器一事根本无关紧要,因为我们不知道他的习惯。他可能是跟那护士在一起,要不然他也可能正要去找乐子或找朋友什么的。他甚至可能跟女朋友吵了架,或是被妈妈骂了,坐在公车上生闷气,因为电影院已经关门了,而他没地方可去。”
“至少这点我们可以查出来。”马丁·贝克说。
“是的,等明天。但现在我们还有一件事可做,抢在其他人之前做。”
“搜他在瓦斯贝加的办公桌。”马丁·贝克说。
“你的推理能力令人佩服。”科尔贝里表示。
他把领带塞进裤袋里,开始穿上衣。
空气冰冷且弥漫着雾气,夜霜像尸衣似的覆盖在树木、街道出口屋顶上。科尔贝里看不清楚挡风玻璃外面的情况,车子在弯道上打滑时他喃喃咒骂着。到南边警察局的路上他们只交谈了一次。
“集体杀人犯通常都有遗传性的犯罪倾向吗?”科尔贝里想知道。
马丁·贝克回答:
“通常如此,但是不能一概而论。”
瓦斯贝加的警察局杳无人迹,一片死寂。他们走过前厅,上了楼,在三楼玻璃门旁边的圆形装置上输入密码,进入斯滕斯特伦的办公室。
科尔贝里迟疑了一下,然后在桌前坐下,试着拉抽屉。没有上锁。
办公室井然有序,没有私人的氛围。斯滕斯特伦的桌上甚至连一张未婚妻的相片也没有。
然而文具盒里却有两张他自己的照片。马丁·贝克知道为什么。几年以来斯滕斯特伦第一次走运,能在圣诞和新年期间休假。他已经定了机位要去加纳利群岛……拍照是因为需要新护照。
走运。
马丁·贝克思忖并望着照片。照片是不久前才拍的,比晚报头版上的那张好多了。
斯滕斯特伦看起来比实际年龄二十九岁还要年轻。他的表情开朗坦诚,深棕色的头发往后梳。照片上头发看起来跟平常一样不听话。
起先一些同事,包括科尔贝里在内,都觉得他天真平凡;科尔贝里冷嘲热讽和常常颐指气使的态度一向让人如坐针毡。
但那已经是过去式了。马丁·贝克记得当他们都还在克里斯丁堡的旧警局时,他曾和科尔贝里讨论过这件事。那时候他说:
“你为何老是为难这小子?”
科尔贝里回道:
“因为我要戳破他伪装的自信,给他机会重新建立信心,帮助他成为一个好警察,教他进房间要先敲门。”
或许科尔贝里说得没错。无论如何,过了一年又一年,斯滕斯特伦的确有所长进。虽然他始终没学会进房间前先要敲门,不过却成为了一个好警察,能干、努力,有一定程度的辨识能力。从外表看来他似乎是警方的装饰品:令人愉快的长相、态度讨喜、身强体壮,还是个好运动员。他几乎可以用来充做招募新人的广告,光这点就比其他人高明多了——比方说科尔贝里,他傲慢自大,浑身软肉,而且容易发胖;或是苦行僧似的梅兰德,他的外表绝对不会推翻“最无趣的人通常是最好的警察”
这个假设;或是各方面都是一样平凡的红鼻子勒恩;或是贡瓦尔。拉尔森,他巨人般的身材和锐利的眼神可以把任何人吓得魂不附体,而且他还以此自满呢。
或者是他自己,成天鼻子不通的马丁·贝克。他昨天晚上才照过镜子,看见一个面容消瘦、高大邪恶的身影,有着宽宽的前额,多肉的下巴和哀伤的灰蓝眼睛。
除此之外,斯滕斯特伦还有某些对他们非常有用的特殊才能。
马丁·贝克一面想着这些事情,一面打量着科尔贝里一一拿出抽屉放在桌上的物品。
他开始冷酷地评估这个叫做奥克。斯滕斯特伦的男人。不久之前,哈马尔在国王岛街的办公室里对他口出陈腔滥调,当时几乎要击垮他的情绪已不复存在了;那一刻已经成为过去,而且永不复返。
自从斯滕斯特伦把帽子挂在帽架上、把制服卖给以前警校的老同学之后,就一直在马丁·贝克手下工作。首先是在克里斯丁堡,然后是国家凶杀小组,这个部门隶属于市警署,主要任务有点像是救难队,意在减轻外省地区警察的沉重负担。
稍后在一九六四年末到一九六五年初。所有警力都国有化。
于是他们搬到瓦斯贝加这里。
这些年间科尔贝里接受过不少任务,梅兰德则自己要求调任,但是斯滕斯特伦一直都没变动。马丁·贝克认识他五年多了,他们一起参与过无数的调查案。在这段时间里,斯滕斯特伦学到了马丁对实际警务工作所知的一切,而这份收获不可谓不多。他同时也成熟了,克服了大部分的迟疑和羞赧性格,搬出老家,继而和想共度一生的女友同居。在他们同居前不久,斯滕斯特伦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则搬回费斯玛兰。
因此,马丁·贝克对他的了解应该不止泛泛之交而已。
奇怪的是,马丁知道的并不多。照理来说,这个人的所有重要资料他都知道,也对斯滕斯特伦身为警察的长处和短处有一点概念,然而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了。
一个好人,肯上进,不屈不挠,聪明,愿意学习。然而在另一方面颇害羞,仍有点孩子气,缺乏机智,整体说来不太有幽默感。但是谁真有幽默感呢?
或许他有某种情结。
因为科尔贝里的缘故;科尔贝里非常擅于复杂的诡辩,引经据典的功力无人能及。因为贡瓦尔。拉尔森的缘故;贡瓦尔曾在十五秒内踢开一个上了锁的门,把疯狂的抢劫犯打昏,而斯滕斯特伦站则在两码外不知所措。因为梅兰德的缘故;梅兰德喜怒不形于色,对任何人事物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有这种同事存在,谁不会产生某种心理症结?
他为何知道的如此之少?因为观察力不够?还是因为斯滕斯特伦是个乏善可陈的人?
马丁·贝克用指尖按摩头皮,研究科尔贝里摊在桌上的东西。
斯滕斯特伦有某种迂腐的特性。比方说他的表一定要准确到分秒不差,这种特色也反映在整洁的桌面和抽屉上。
文件、文件、更多的文件;报告的副本、笔记、开庭记录、模板印刷的说明书和重印的法律条文,一切都整理得井然有序。
最私人的东西是一盒火柴和一包没打开的口香糖。由于斯滕斯特伦既不抽烟,也没嚼口香糖的习惯,这些东西可能是他打算提供给审讯对象,或是让来聊天的人使用的。
科尔贝里深深叹了一口气说:
“如果坐在公车上的是我,现在就是你和斯滕斯特伦在翻我的抽屉了。那样的话,你碰到的麻烦可就多了。你们可能会发现有辱我形象的东西。”
马丁·贝克可以想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