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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你就有鬼了,杨凌暗骂,老子这一辈子就被沈老头坑到死,少坑我几下,老子就心满意足了,杨凌回道:“多谢皇上!”
杨凌要去江南了,其实杨凌心中还是挺雀跃的,来到这个陌生世界都两年了,现在这个时代又跟现代不一样,你就算坐在家里,也可以领略到世界各地不同的美景,一样的景色,一样的人物,看多了,也会腻的,杨凌也算是放一回假了。
古人说,人离乡贱,故土难离,并不是因为故乡有多美好,实在是因为迁徙的成本太高,绝大多数人是负担不起这一笔开销的。好在杨凌完全不用担心这个事情,有钱就是这个好,什么换洗衣服,路上吃的东西,满满装了几大箱子,杨凌看着箱子很是苦恼,对孙猎人说道:“我是出去出差,又不是搬家,没必要带这么多东西吧?”
话是这么说,不过孙猎人没理她,依旧乐此不疲地收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差点没把床都分解成一个个零件,放进箱子里。
杨凌现在怎么说也是个人物了,而且以前还经历过刺杀事件,所以这安全防卫那是绝对要做好的,孙猎人一股脑将所有人都派了出来,务必要保护好杨凌的安全,可是这样,家里不是一个人都没有了吗?杨凌不放心,这时候沈老头又来了,说是杨凌走的这段时间,沈老头会带着孔映雪过来住,这样护卫力量还是够的,没必要担心。
杨凌看了看沈老头,又看了看孙猎人,只能无奈地答应了,等送走沈老头之后,杨凌拉着孙猎人说道:“沈老头此来,居心不良,那个你一定要小心门户,尤其是咱们家的书房和库房,千万不能让他进。尤其是钱财方面,更不能让他接触。”
孙猎人苦笑着说道:“沈相国又怎么会如此龌龊呢?”
“你是不了解他这个人啊,”杨凌叹一口气说道:“沈老头表面上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实际上是一肚子的男盗女娼,我已经被他搜刮去了很多东西了,这一次趁我不在,我才不信他不会继续搜刮我呢,万事要小心。另外,你晚上睡觉,千万记得要锁门,那个老不正经的,天知道他会干些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孙猎人对于杨凌这种不正经的话,只是用脆生生的白眼当作回应,然后扭头一转,带着一阵香风,继续去收拾东西了。
考虑到杨凌的安全问题,虽然有以二师兄为首的护卫力量,但是菊花关依然不敢大意,让小菠萝从东宫亲卫军里又调拨了一百个好手,沿途护卫杨凌。
第二零四章我叫雷锋
城外十里,是送别亭,这个时代的人很奇怪,出个远门,都喜欢送到城外十里,然后折个柳条,当一把文艺青年,说几句客套话,然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按照这个传统,菊花关和小菠萝也是将杨凌送到了这里,其实跟杨凌家也差不太远的距离。鉴于这次出差,短则个把月,杨凌又不想在外面随便找个女人,当然要是碰到那种不随便的女人,杨凌觉得自己随便一次也没什么关系的。所以昨晚缠绵了整整一晚,搞得杨凌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走路更没劲了,坐在亭子里一个劲地打瞌睡。
“三弟,三弟,你醒一醒啊!”菊花关幽怨地摇了摇杨凌,说道:“有你这么一大早就来这里睡觉的人吗?”
“啊!”杨凌猛然惊醒,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埋怨道:“出趟门而已,搞得跟追悼会一样,不带你们这样的啊,我还想去车上补觉呢!”
“三弟你现在为国操劳,流落他乡,此去经年,不知何夕才能归还,做哥哥的很是不舍啊!”菊花关仔细搜刮着肚子里的存货,“三弟此去孑然一人,满腔孤独,做哥哥的真是感同身受啊。”
“你现在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是越来越好了,”杨凌翻了一个大白眼,指着周围一群如临大敌的保安道:“你瞧瞧,老子哪是一个人啊,这哪是出差啊,分明是去抄家的。让你没事多读点书,抄。也要抄出境界的。俗,俗不可耐!看兄弟给你来一个不俗。清新雅致的。”
教训完了菊花关,杨凌就拉开了自己的破锣嗓子。唱道:“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扶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兄弟两个知道杨凌的脾气。要是流露出一点不快的表情,自己有的倒霉了,于是带着微笑,听了杨凌要人命的歌曲,趁着杨凌换气,准备唱下一段的时候,赶忙热烈鼓掌道:“好!三弟真是唱得太好了!歌词实在是太妙了!果然是清新雅致。”
“会不会听歌啊,老子还有好几段没唱呢,懂不懂礼貌啊。就乱鼓掌,等着,我接着跟你们唱啊!”
小菠萝赶忙拦截道:“那个,三弟啊。时间也不早了,你还是让我把话说完,然后把酒一喝。早点上路吧!”
“会说话吗?”杨凌勃然大怒,“什么叫上路?黄泉路?”
“得。得,得!”小菠萝彻底败了。“其实这几句话也不是我想跟你说的,都是你二嫂,托我转达给你的。”“我出门,二嫂有话要转达给我?”杨凌怀疑道:“难道二嫂一直都在暗恋着我?”
“说什么呢?”小菠萝生气了:“你听着啊,……”
小菠萝的话,跟菊花关完全是两个风格,通篇的大白话,一个意思翻过来覆过去,能说上好几次,最后中心思想,就是几个字,路边的野花不能采。
杨凌摸着下巴,沉吟道:“我还是觉得二嫂在暗恋我,我采不采野花,跟她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要不然,这话里的怨念怎么这么重?”
小菠萝无奈,只好交待实情,原来是孔映雪跟庞琳琅说的,两个人既是闺蜜,又是半妯娌,有些话孔映雪不好意思说,庞琳琅正好借小菠萝的嘴来说了。
原想着孔映雪各方面都好,的确是一个很理想的妻子人选,这次事情看来,做人果然不能太肤浅,看人还是要多观察,这不还没结婚呢,就开始干涉自己的私生活了,这将来还了得?
看着兢兢业业执行庞琳琅命令的小菠萝,以前怎么没看出小菠萝这么能说呢?杨凌从桌子上举起杯子,说道:“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来,喝了这一杯,从此山高水远,告辞!咦,你们怎么不喝?”
“这杯子里,又没有酒,喝个毛啊!”菊花关骂道。
喝完离别酒,杨凌飞奔似的跑到马车上,吩咐开车,生怕小菠萝又在自己耳边唠叨个没完。经过这一场送别大戏,杨凌实在是困得不行了,歪在了车上,一觉睡到快打尖的时候,才醒过来。
其实从京城去扬州,走水路无疑才是最快捷的方式,托隋炀帝的福,有运河可以走,可是杨凌这次出京有点放假的意思在里面,当然要走陆路了,这样才能欣赏到祖国的大好河山嘛。
杨凌自己算是一个官员,又算是皇差,再加上这么多仆从,自然是要住驿站的,可惜驿站太小,容不下这许多人,到最后只能让东宫亲卫军就地驻扎。
夜深人静的时候,白天补觉补够了的杨凌,正拉着二师兄一起啃鸡腿,吃夜宵呢,杨凌忽然拉了拉二师兄,问道:“二师兄啊,你听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叫?我怎么听着跟有女人在哭一样啊?”
二师兄没好气道:“老板,你多虑了吧,这驿站地处偏僻,现在又是半夜,哪来的女人哭啊?”
“就是这样才可怕呢?”杨凌嘀咕道:“都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觉得我平常的亏心事干得还挺多的,这样吧,你是个和尚,虽然有点不靠谱,但是肯定不怕鬼,要不咱们两个一起去看一看?”
二师兄翻翻白眼,心道原来你也有怕的时候啊。不过作为一个三好员工,二师兄也没有办法,只好起身,跟着杨凌出去巡视。
月亮挂在空中,投下清冷的光亮,虽然已经是初夏了,但是夜晚袭来的风,还是很凉爽的,不过杨凌怎么觉得这都是一阵阴风,不自觉地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更加紧紧地抓住二师兄的衣角,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老板,还是别看了吧,这肯定是夜枭的叫声。”二师兄忽然转过脸来说道。
“你养的夜枭是养在人家屋子里的?”杨凌没好气道:“少废话,一起看看,老子倒要看看,是哪个混蛋在那装神弄鬼,害得老子宵夜都吃不安稳。”
哭声是从柴房里传出来的,透过窗户,可以清晰地看到昏黄的灯光里,有一个女子在轻轻啜泣,杨凌看了看天色,又看了四周的景色,想必这里总不能上演一出《倩女幽魂》的戏码吧?最终还是好奇心战胜了恐惧心,杨凌拉着二师兄的衣角,敲了敲柴房的门。
“啊,小四!”屋子里传来惊喜的叫声,随后门一开,有一个瘦小的身影,抱住了站在最前面的二师兄。不过等她看到站在身后的杨凌,有些尴尬,埋怨道:“小四,你带别人来,怎么也不说一声……咦,怎么是个和尚?”
二师兄憨憨地笑着,杨凌问道:“你是谁?为什么深更半夜的在此哭泣?”
那女子看得出杨凌也算是一个贵人,生怕把自己赶出去,赶忙解释了自己的来历。原来这个女子是这时代敢爱敢恨的代表,嫁人以后,经常遭到毒打辱骂,最后她不堪忍受,约好了自己的旧爱,一起私奔。两个人没地方去,正好这个驿站的驿丞是老情人的舅舅,对他很是疼爱,所以两个人过来投奔。
杨凌听着听着,忽然想了起来,貌似第一次过年的时候,似乎上演了一出旧爱别离的戏码,差不多应该就是这两个人了,没想到世事弄人,到最后两个人居然还是要在一起。杨凌问道:“那你的那一位呢?”
“他出去找工做了,尚未归还。”
“那你干什么要哭啊,照你所说的,现在你也离开了你的丈夫,逃脱了他的魔掌,又有一个心爱的人愿意和一起私奔,你应该高兴才是啊。这大半夜哭的,着实有点吓人。”
“唉!”那女子叹一口气道:“话是没错,可是无媒苟合,天下之大,又如何容得下我们两个人呢,难道真要有家归不得,东躲西藏一辈子吗?”
说话的功夫,“奸夫”也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