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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样的机动性是完全不够的。为了合围敌人,为了不让他们从突击下逃脱,必须使进攻速度不仅不慢于,而且要超过敌人可能的退却速度。否则,任何以包围、迂回或合围敌人为目标的战役(更准确说是连续实施的战役),将会很快导致正面突击。进攻者通常应保持以自己的主力实施进攻的能力,其平均速度与重兵集团移动的平均速度相同,即每昼夜为20—25公里以下,但集团军某些部队(骑兵和摩托化部队)要达到35—50公里,以形成包围态势或威胁敌人深远后方的态势,确保前出敌人后方和制止其有计划的退却。完成这一任务,取决于能否解决作战半径大的快速坦克问题(质量与数量),能否组建足够的人数众多的摩托化部队。这些措施要与战略骑兵的摩托化结合起来。
在现代情况下,只有在与最终变更部署的敌人发生冲突之后,在击溃其主力之后,才能取得进攻的高速度。在那样的战役中取得胜利,将为更快速的继续推进开辟广泛的前景,为以军队体力所能容许的最大速度实施真正的追击创造条件。在这一阶段,可以设想每昼夜推进约20—25公里或30公里。
突击集团军在持久战役阶段的需求
包含较多战斗厮杀的战役,比1914年和1920年更顽强的防御,总是伴随着人员和物资的大量消耗。对实施战斗的军队在这方面的需要量进行任何削减,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军队迅速衰弱和战斗行动遭受挫折。战斗行动要求得到人员、弹药、油料的补充。为了使军队体力保持应有水平,应在整个战役期间对人员和骡马进行不间断的和加强的粮秣补充。
战役每一日对粮秣的需要量都一样。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由5个步兵军编成的集团军的需要量等于4列火车。在集团军得到战略骑兵配属的情况下,每昼夜的需要量增至4.5—5列火车。对油料的需要量较少:包括航空兵和汽车的需要量在内,一昼夜用一列火车即可满足。
确定每日对弹药的需要量则要困难得多,因为对于纵深大、时间长的战役,不可能预见到每一日的战斗行动性质。于是需要进行另外一种计算。
为整个集团军确定的完整紧张战斗日弹药全额标准,可能只在进行决定性战役期间需要,这种战役的持续时间和初始战役一样,可能达5—6日。在其他日子,甚至在过渡性战役期间,对弹药的需要量将少于为紧张战斗日规定的标准。根据战斗行动特点(敌人的顽强性、初始战役的结果、防御预备队到达的速度),可以认为各战斗日的弹药需要量为紧张战斗日普遍标准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其他日子的需要量可能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八分之一至十分之一。
如果以总共持续一个月的若干个连续实施的战役为例,那么根据上面指出的原始数据,对弹药的需要量(弹药总预算)可以用下列数字表示。持续时间各为5—6日的初始战役和决定性战役各需要4—5个弹药基数。在剩余的18—20日中,约有6—10日是战斗日。如果以每日消耗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基数计算,那么我们可看到还需要3—6个基数。剩余的10—12非战斗日还需要1—2个基数。总计在一个月中,应该至少供应12个、最多供应18个、平均供应15个弹药基数。在决定性战役开始前,应在军队浅近纵深至少保持4—5个弹药基数。如果说初始战役所必需的5个左右弹药基数可以在战斗行动开始之前送达,那么从初始战役结束之日起,就应每日前送约三分之一战斗基数,每昼夜需要6列运送弹药的列车。这样,集团军为前送粮秣、油料和弹药每昼夜需11列车(4列粮秣、6列炮弹、1列油料和其他物资)。再加上1—2列后送重伤员的卫生列车(轻伤员由临时卫生列车运送)和1—2列满足其他各种偶然需要的列车,我们可看到每日需要13—16列火车。
上面指出的战斗行动特点,包括战斗日为数众多,弹药消耗量巨大,进攻军队作战十分紧张,还将导致人员遭到巨大损失。我们在上一章判断,进行一次初始战役,可能使第一梯队师损失人员20%。
为了进行还需要大约11—16个战斗日的连续实施的战役,应该认为集团军各部队还将损失不少于20—30%的战斗人员,也就是每个军需补充10000—15000名兵员,包括补充补加炮兵的兵员。这一损失数字中的大约一半,是在与已经变更部署的敌人进行最后厮杀前的战斗行动中产生的。这样,如果各师在初始战役中遭到的损失没有就地,即该战役结束后立即得到补充,那么在决定性战役开始前,军队缺额将达到10—15%。如果初始战役中的损失仍然没有得到补充,那么在决定性战役开始前,人员缺额将增至27—35%。如此大的缺额比例将使军队的战斗力大大降低,以这样的军队进入决定性战役将冒极大危险。相当大比例的师可能变得毫无战斗力。
连续实施战役的规模
连续实施战役的规模(纵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修复铁路的速度和在前送土路行驶的交通工具的性质(汽车还是骡马)。我们在上面确定了辖5个步兵军(加强补加炮兵)的突击集团军每日(正常)前送量为13—16列火车,这里完全没有算上前送补充兵员的数量。如果加上补充列车(每昼夜不少于3列)、生活管理列车(1列)和必需的备用列车(3—4对),那么一个突击集团军所依靠的铁路的最大通行能力应为每昼夜20—24对列车,而根据我们现有实际条件修复的单线铁路最大通行能力不超过15—17对列车。由此可得出结论,当前单线铁路只可承运由不超过3个步兵军编成的集团军或遂行辅助任务的集团军。这些集团军在持久战役中的日需要量为10—13对列车,而更强大的集团军(5个带补加压制兵器的步兵军)需要两条单线铁路或一条双线铁路。
在东欧战区,为一个集团军提供两条铁路的可能性应该排除(这里只有稀疏的铁路网)。因此,如果必须在某个方向拥有由5个步兵军编成的集团军,而编成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的若干军又须调到这个方向(这在某些情况下是绝对不可避免的),那就要由双线铁路承运那样的集团军。此外,东欧铁路网的稠密程度是如此之低,要使进攻集团达到足够的密度,就必须通过几条铁路调来两个集团军。
由此可见,在我战区进行的进攻战役中,通常在所有双线铁路都应立即修复两条线,因此,当前应要求修复速度达到每昼夜5—6公里。
在军队每昼夜推进8—12公里(平均10公里)的情况下,铁路修复速度将比军队移动速度慢一半。
在实施为期一个月、因而纵深达到300—350公里的连续战役期间,军队离开修复铁路段的距离将达150公里。但是,在现有牵引工具(蒸汽机车)和靠水塔供水的条件下,被修复铁路最后50公里的通行能力不会超过5对列车,所以,军队离开终点卸载站的实际距离达200公里。这段距离只能靠汽车和畜力运输。队属辎重队只能完成50—60公里,因此,要完成剩下的140公里,只能动用集团军前送环节。即便由集团军前送环节完成,也只能使用汽车运输,其前送纵深不超过80公里(在有效使用汽车情况下),所以应该认为,根据前送条件,并将军队前送环节也考虑在内,与终点卸载站的最大距离不应超过140公里。由此可见,根据现实情况,前送条件无法对连续战役300公里的纵深进行保障。通过修复铁路手段和沿土路前送的条件保障的最大纵深仅为200—250公里。在此情况下,要修复铁路100—125公里,其中只有60—80公里具有完全的通行能力。剩下140—165公里要靠沿土路前送解决。
在沿铁路输送到集团军的物资总量中,至少有13列车物资送到部队。运送这些物资需要2000辆三吨载重汽车(100个汽车运输连)或11000辆双套马车(55个军事运输大队)①。
①一列火车的载重量为400吨,三吨汽车的载重量平均为2.5吨(每个连20辆汽车,载重量为50吨),双套马车载重量为400—500公斤(每个军事运输大队200辆马车,载重量约为100吨)。——作者注
在我国的道路上,汽车每昼夜行驶里程不超过80—100公里,即100个运输连往返运行只能负责前送40—50个公里(1.5—2个行程)。下一个40—50公里还需要那么多汽车。
畜力运输每昼夜行驶里程为25—30公里。这样,前送一个行程按往返计每个集团军约需130个军事运输大队
完成每个军的前送任务需要20个运输连(每连负责40—50公里)或22个军事运输大队(每大队负责25—30公里)。
如果每个军沿两条道路开进,那么每条道路平均有10个运输连或11个军事运输大队。运输连纵队长径为1公里,加上每辆车和每个运输连之间的距离,应该认为每个运输连的纵队长径平均为3公里。军事运输大队的长径为2公里,加上间距也应认为达3公里左右。根据这样的计算,集团军前送工具纵队的长径,采用汽车运输时约为30公里(前送40公里);采用骡马运输时约为33公里(前送25—30公里)。
因此,在交通路线有限时,军队前送很困难,但如采用汽车运输毕竟是可能的,如果只靠骡马运输,则完全不可能。在后一种情况下,骡马运输地段的整条道路都挤满了马车,有时它们甚至无法进入供其使用的路段。
由此可以得出第一个基本结论:突击集团军(编有我们所计算的补加炮兵)不能建立依靠骡马运输的集团军前送环节。这个前送环节一定要完全转为汽车牵引。由于在军前送环节还能看到骡马运输的那种艰难图景,所以在军前送环节中,所有补加炮兵绝对必须转为汽车牵引。这样,集团军才有可能得到正常的前送保障,具备灵活机动的起码条件。
当然,土路及其质量、管理问题,在前送土路上组织运输的问题,都会充分暴露出来。不对土路进行必要的管理(大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