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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大意:
无需再争论
我给了我能给的一切
但却令我如此伤痛
使我疯狂的是
我已经知道,我知道,我已失去你
你对我来说与众不同
我记得我们曾经分享的所有事情
坐在房间的扶椅上
观看电视上放映的电影
他们说什么都会好的
是不是一切都是在浪费时间
因为我知道,我知道,我已失去了你
我是否应该尽快忘记
你说过,我在你心上
这无需争论
第四章
青梅竹马猪宝贝(5)
除了“打口”,我还从猪宝贝那里听说过其他的新名词。比如,猪宝贝那年集中做“发光司背”上。怪怪的名称,我想了半天不知所云,我猜他做宠物生意了,有“德国黑贝”,可能就有“发光司背”吧?经解释才明白,“发光司背”,指的是公交车司机背后内装灯管的广告板,每月每块从120元到200元不等,猪宝贝代理。坐公交车我特意在前门上车,看了看猪宝贝的得意之作“消白灵广告”:一匹斑马从右侧药盒子跑进去,只剩下半个斑纹屁股,而左侧露出来的马头,已是凛凛然一匹威风黑马了,药盒上书一行大字:“消除白癜风,还我真本色!”
凭借出奇好运,加西和猪宝贝的公司经营尚可。曾经红火的“打口”热潮渐退,两个大男孩对音乐的热爱依旧。一个证明,猪宝贝买车不仅仅注重性能和价比,他还强调声响播放效果。车里有个收音机的动静就得呗,听听广播里的路况信息够了——吃方便面还想吃出讲究,夸张,有病。想听什么,回家听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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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墨换了新车,专门来接我,转五环,试车。我把美编对他的夸奖重复了一遍,用想象中的河南话说的——我们美编是河南人,三十岁入京,可一句家乡方言不讲,也不知从哪部电视剧里跟胡兵学的后期港台腔儿,不好玩。朱墨懒得搭我这个腔,他让我系好安全带,他要让超速快感。加速之前,唱碟里的女声开始了狂野的声音。
车速很快,公路上方飞舞的蜻蜓以及一些说出不名的昆虫有的避闪不及,“啪啪啪”地撞在前窗玻璃上,它们浅绿的体液极为缓慢地流溢下来。朱墨最讨厌堵车,他平常宁愿绕远路,也懒得多等几个红灯。假设他的车不幸陷身电影散场后的人流或自行车流中,朱墨会脸色铁青,眼神杀气腾腾。赶上今天车新,路平,没行人,猪宝贝可算过瘾,开足马力——我看着仪表盘,跟坐进飞机驾驶舱似的。
我不得不提醒他:“大兄弟,俺可还没过上好生活哩。你他妈开那么快,我还奔得了小康吗?”
朱墨顾左右而言他,指着车窗上的斑驳绿迹:“你看看这些油啊,浪费了多可惜!回去我们自己洗车吧,可以熬一锅有营养的昆虫汤补补身子。”
“你干吗臭显摆,买辆这么贵的?你原来的那辆捷达王也不错呀,多结实,你干吗让它提前退休了?”
“你懂什么,坐骑非常重要,它决定身份。”猪宝贝振振有辞,“骑上白马你就是白马王子,骑上扫帚你就是巫婆。”
朱墨从小注重坐骑。他的自行车辐条总是在阳光下闪亮,转动时发出好听的轻响。那时他骑车带我,沿护城河走,风吹柳枝摇曳,我还觉得挺浪漫的。他自己骑的时候,方式与众不同——威风,猪宝贝把跳绳拴在自行车的两个前闸上,然后把缰绳勒在手里,靠调动左右绳上的力气调整方向,好像骑的是马。猪宝贝也不敢把自行车擦得崭新,怕小偷惦记。有一天,大雨把他的自行车洗得纤尘不染,他把它推进车棚里侧,留恋地看着辐条上坠着的水滴。在那些灰扑扑的破车堆里,只有猪宝贝的车有着清丽动人、亮晶晶的闸和脚蹬子。猪宝贝的留恋是对的,雨后的那个午后,他只离开半节课的工夫,自行车就不见了,只剩下那些灰头土脸的钢铁架子。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生日礼物、他心爱的飞马坐骑,消失得无影无踪,像一个妃子被秘密的王选走。丢车以后,猪宝贝并未像一般的受挫失主那样买个二手车,或者明说就是二手的赃车,他不,猪宝贝新买了一辆更漂亮的自行车。甚至半个月后第二辆自行车又不幸被偷,才见猪宝贝的好车本色——因为他毫不犹豫地,去挑第三辆车,还要新的。
猪宝贝开着宝蓝色的坐骑一路飞奔。我干脆脱了鞋,盘腿坐在座位上,换了ENIGMA的碟,随便按个数字,歌名是《镜子旁的屏风》。我真是迷死了这个来自布加勒斯特的Michael cretu。他是神和幽灵交合的产物。我闭上眼睛,在疾速中处变不惊。
……音乐旅程突然中断。超速的猪宝贝被交通警察截获。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因长期只出入汽车、酒店和办公楼因而深冬也只穿长袖衬衫和西服的猪宝贝在朔朔寒风里和警察讲道理,两人就那样漫长地说着,你一句,我一句,相声演员似的,配合着表情和手势。
猪宝贝回到车上,冻得说不出话。我在一旁清唱那首《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幸灾乐祸于出师未捷的猪宝贝:“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相互取笑,看谁能把你当成怀里的骚包……”
第四章
青梅竹马猪宝贝(6)
长期闲置,没有男朋友领回家,又和猪宝贝走得近,我妈真不了解我,还以为我暗恋朱墨而不得,郁郁寡欢又强作笑颜。其实我和朱墨各怀各的心事,各有各的喜忧。
为了应付唉声叹气的我妈,我曾应她老人家之邀相过两次亲。这在朋友圈中是个秘密,我实在丢不起人,这个年代竟然还用这种办法来解决伴随大龄而产生的心理和生理问题。我知道自己,表层叛逆,骨子里还是难以克服不合时宜的害羞和听话。这是我特别恨自己的地方,也是我多年来努力掩饰的最大弱点。我愿我纵情声色而笑傲江湖,我愿我总在风雨之后得见彩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每湿鞋。
根本没打算成功,我穿着游手好闲的平日装扮上阵。第一位,海归律师,一副要做大事业的样子,蓄势待发——就是说任何人就应该立即看出他纸包不住火的发财潜力。自己读书不多我没权力和资格嘲笑别人无知,但我同样受不了一个人过分的自以为是,受不了缺乏章法和技巧的夸耀。第一次见面结束之前,他说“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然后拿出一个封面印有他名字的本册,煞有介事地查找,告诉我:“我下个星期五晚上能腾出时间,我们那时候见吧。”
他谁呀?凭什么就以为我瞄准他的怀抱,迫不及待往里扎?他哪儿来那么好的优越感?我的冷淡态度倒让他殷勤起来,又要请我吃饭,又要请我去听音乐会的,又打电话又写信。我怀疑他对我示好,出于某种自我形象设计的需要。比如他的内心随时都在创作一本个人回忆录,需要这样的情节:一个中庸之姿、内心荒凉的姑娘在他牺牲性的爱情面前,终于重新焕发生命激|情——他以为我容易咬钩,欣然出演这个角色。他放下诱饵,浮漂儿动了动,没了动静;于是他不甘心,加剂加量,竟然还没动静;他气急败坏,再加,都够钓鲨鱼的量了,竟然还是没有反应。他对我交织着性冷淡的怀疑和贞洁的敬意。他到最后也不明白,带着自尊心的受挫感。其实道理很简单,不是他的饵料不够,水下是只小虾米,它没有那么大的胃口。
第二个是让文学害了,说话怎么那么矫情,听着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我一边假意倾听,一边兴致勃勃低头欣赏脚上的新袜子。只言片语地听,他的话后来把我逗笑了,我也找到了他用语的出处。为了证明做事的毅力,他拿出自己的练字本册,字体从开始的平庸到后来的秀丽,可惜满篇抄的都是青春抒情诗人的诗。他说喜欢我的职业,因为他一直热爱文学。可他距文学很远,并且越来越远。具备文化品位的人不可能喜爱那种水平的青春抒情诗人,就像一个情场老手怎么会为电视剧里造作的亲吻镜头而热血沸腾?
我讨厌他桌子下面反复抖动的腿,瓶子里的花像受到性骚扰的少女那样颤栗不已。当他说道:“我希望,你是我生命中的礼物。”“你不要以为概不出售,我就不是商品而是赠品,”我鼻子里喷冷气,“我宁愿是废品砸在自己手里。”
没搭理他就对了。我后来听说他的一个习惯:随身带着录音机。录音笔相当于他的锦囊,随时记录他的思想火花吗?还是他把自己当业余名人,需要随时记录自己的种种发生?我一直觉得,风烛残年的百万富翁需要根据子女态度和自己心境随时修改遗嘱时,才这么夸张。他收录下各种声音:他的哭,咀嚼,诅咒,跟随他的车流,窗外的鸟鸣。使我后怕的是,他也录接吻和Zuo爱——幸好认识他的时候我没有性饥渴,否则,想起可能的呻吟会被脱离语境地回放,我想死的心都有。
我遇到过一个人有同样爱好,是我大学同宿舍的胖室友。熄灯以后,她强迫我们听她谈恋爱的现场转播,她的男友声音低沉地说着,在“我是你的大米,我老想咬你一口”之类的傻话中,穿插着可疑又令人心跳的沉默。虽然我调侃她:“他为什么不说你是他的包子,一咬一口肉,再咬满嘴油呢?”可实际上,我还是被煽动起强烈的窥视兴趣。只要是别人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是我的事我都不许别人感兴趣——我不前卫,体会不出展览隐私的快感。
朱墨说是因为我不爱,所以才能把什么都当笑话讲。
第四章
青梅竹马猪宝贝(7)
猪宝贝有一次爱得要死的经历。不是修辞上的要死,是真的要死。
梦是灵验的。我和猪宝贝的交往一直纵心性之所如,想起来天天一起,想不起来,半年一年的,电话不打一个,也谈不上什么想念。但是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