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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森坐在椅子上,眯着双眼环视四周:“我看这里不像警察局的总部。”
“它不是警察局的总部。当需要警察的时候就把他们叫到这里来。侦查间谍活动、阴谋破坏以及其他触犯宪法的罪行是我们的职责,而不是警察局的事。”里尔顿坐到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揿了一下内部通信联络系统的按钮,“叫卡萨索拉进来。”
不一会儿便进来了一个人。他是一个动作敏捷、性格开朗的年轻医生。
里尔顿朝着布兰森点了一下头说:“这个笨蛋被人打了,替他敷些药,治疗一下。”
卡萨索拉微笑着,向布兰森招了招手,带领他沿着走廊走进了急救室。他用药水涂擦布兰森眼睛周围的肿块,缝上开裂的嘴唇,用冰冻药水在被打肿的面颊和耳朵上擦洗。他默不作声,动作利索,显然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对治疗这类创伤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治疗结束后,他把病人带回了办公室。里尔顿烦躁不安地坐在椅子上。
“你看上去还是不怎么样。”他向布兰森招呼说。然后他对着墙上的钟挥了挥手,“现在是半夜1点60分,时间还早,看样子我们要浪费一个晚上了。”
“为什么?还会发生什么事吗?”
“是的。那两个逃亡者把我们引到了另外两个地方。其中一个地方发生了冲突。一个警察被枪打伤了,他左手中了一弹。他们抓获了四个罪犯。我现在正等着听另—个地方的情况汇报。”
他凝视着桌上的电话,这时铃声响了,里尔顿拿起了话机。
“谁?麦克拉肯?怎么样?发现三个人,呃?什么?一组机械装置?别管那是什么,我马上同能够处理此事的专家一起去。把这三个家伙抓起来,留一个卫兵在那里。”他随手取了一张纸条,“把地址再跟我讲一遍。”里尔顿搁下电话,把纸条放进口袋并站了起来,“我想这次追捕该结束了。你最好跟我们一起去。”
“这正合我的心意。”布兰森说,“也许我可以在这伙人当中找到某个人,并狠狠揍他一顿。”
“你绝不能这样干。”里尔顿斩钉截铁地说。
“我把你带去是希望你能向我们提供有关这种装置的情况。我们要了解这是什么样的装置,它是怎样工作的以及能干些什么。”
“我帮不了你的忙,对此我一无所知。”
“你一定知道。当你看了以后,你可能会觉醒,并能有所回忆。”
他们在出去的途中,在另一个办公室停留了一下。里尔顿又叫了两个人,一个名叫桑德斯,另一个名叫韦特。前者是个中年人,身材结实而笨重,后者年纪稍大一点,他善于思考,眼睛有些近视。
两人都十分自信,从不为琐事所困。
他们上了巡逻车,迅速地穿过市镇,朝着位于一条阴暗大街上的一个小仓库和办公室开去。当他们刹车时,一个下颚宽厚,肌肉十分发达的人打开了仓库的门向外探望。
“我们在这里发现的三个人已被麦克带走。”
当他们进入屋内时,那人向里尔顿汇报说。他指着办公室后面的那扇门说,“其中两人在里面睡得很熟,像猪一样打鼾。另一人是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那个家伙。他们对自己的被捕表示怀疑,因此我们不得不伤害了他们的身体。”
“以后还有人来过吗?”
“没有。”
“也许在天亮前有人会来。我们留两三个人在这里。”里尔顿怀着期待的心情朝四周看了一下,“麦克所报告的那些玩意在哪里?”
“就在那里。”他又指了指后面那扇门。
里尔顿使劲把门推开,走了进去,其他人都跟在他后面。墙上肮脏和破碎的广告表明这个仓库曾经堆放过玩具和某些花俏的小商品。现在它被糊墙纸板隔成小间用作三个人的卧室,还有一间装饰粗糙的小娱乐室,并附有厨房和厕所。此外,便是一个存放装置的场所。
他们站成一行,查看起那闪闪发光的小玩意儿。它的几个侧面藏在几只箱子的后面。只有搬走这些箱子才能看到这个机械装置。这件装置有六英尺高,六英尺长,三英尺宽,大约有两吨重。它的后面装有一台电动机,前面有一对带罩的镜头。镜头正对着挂在对面墙上的丝绒幕布。
里尔顿对桑德斯和韦特说:“上去操作一下,看看能发现什么。随你用多少时间——不过,我们越快越好。有事可到办公室找我。”
里尔顿向布兰森做了一个手势,然后把他领回到一个半暗半明的地方,那里坐着一个卫兵,正全神贯注地守卫着前门。
卫兵说:“我们无法让更多的坏蛋再钻进这个洞来,因为外面那辆车暴露了我们的身份。”
“我知道。”里尔顿坐在一张破旧的写字台后面,他把脚放在台子上,“你把另外两个人带回来。
把汽车开出我们的视程之外,离这里两三条街,留一个人看好它,不要被人偷了。你跟其他人回到这里来。这样我们有了六个人,应该够了。”
“是。”卫兵打开了门,向外面望了望,然后走了。接着他们听到了汽车发出的轰鸣声。
布兰森问:“对付什么六个人够了?”
“在我们把抓获的暴徒处理结束以前,我们还无法知道这伙暴徒的人数究竟是20人还是200人。
我们可能把他们都抓到,但不完全有把握。当他们点名时发现有人失踪,或流散在外,一定会惊恐不已。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会立即赶到这里,搬走或破坏后面的那件新玩意儿。也许会把它带到船上或飞机上。我不知道他们会干什么——但我决不能忽视有人企图盗走罪证的可能性。”
“我想你是对的。”
里尔顿俯身仔细地望着他问:“你是否记得这个鬼地方?”
“不。”
“好吧,你是否能认出那台装置?”
“不,无法认出。”
“你能肯定你过去从未见过它?”
“我回忆不起来。”看到对方表现出明显的失望,布兰森便竭力从模糊的记忆中搜索起来。“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东西对我来说应该是熟悉的——可事实并非如此。”
“哼!”
他们沉默无言。办公室里没有灯光,唯恐照明把来访者吓跑,但是路灯照进窗内,室内还是依稀可见。他们坐在那里足足等了三小时,其间来了两个卫兵和他们坐在—起。早晨五点钟时,出现了一阵格格声。有人想打开门锁。这时一个卫兵手中握着枪,急忙前去开门,其他卫兵跟在他后面。原来是正在巡逻的警察。
20分钟后,韦特从后面走了出来,右手拿着一块用发光材料制成的飘带,他的神情有些紧张,眼镜搁在鼻子的下部。
“在那边的那玩意儿不该用在狗身上。”他说,“那是一种会使人感到恐怖的频闪射线。要是将它的发明者的脑袋砍掉的话,我们这个世界肯定会得益非浅。”
里尔顿问:“它有什么用处?”
“请等一下。”韦特朝后门看了一下。
这时,桑德斯走过来,坐到写字台旁边。他用手帕擦了擦脸。他的肤色呈暗红色,额上冒着汗珠。
“由于事先受到警告,没有中毒,我才侥幸地跑了出来。”桑德斯又擦了一下脸,望着里尔顿说,“在那间刑讯室里我刚杀了一个人,干得非常痛快。我把他按在床上,然后割断了他的喉管。”
“很好。”韦特挖苦地说,“这是一次残酷的蓄意谋杀,1000年你才能见到一次这样有趣的谋杀。不过有一点毛病。”
“什么毛病?”里尔顿问,他眯起眼睛望着他。
“他不可能犯下这个罪行,因为那是我亲手干的,真的,是我割断了他的喉管!”
他俩争着承认犯了这件血腥凶杀罪,但里尔顿却不为所动,只是说:“难道是同样的方法,同一个地点,同一个受害者,同一种动机?”
“当然,”韦特回答道,“还有同样的情景。”
他挥舞了一下那根闪光的飘带,“这是一把杀人的刀,你们瞧,那件新发明小玩意儿是一台非常特殊的电影放映机。它放出立体彩色图像。银幕上的图像由数以千计的微小的角锥形的小珠子组成,这种三维图像不需要极化过的眼镜就能清楚地看到。”
“那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已有人干过。”里尔顿嘲笑说。
“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韦特解释说,“首先,这种电影在摄制时,摄影机镜头与观众混为一体,其视角与观众的视角是一致的。”
“这也已经有人干过了。”
“至今尚未有人干过的那部分在那条飘带中。
它放映出一对并排的以角位移动的三英寸电影画面,从而产生一种立体效果。它用的不是35毫米的标准镜头,而是非标准的镜头。每分钟放出3300个画面。每隔五个画面照明灯的亮度就突然升高一次,一也就是说以每秒11个脉冲的速度产生一次闪光——它同视觉神经的自然节律相吻合。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不知道——请说下去。”
“这样全过程便产生了一种旋转镜像效应。这种脉动迫使旁观者进入催眠状态。”
“混蛋!”里尔顿说。他握着电影带,想借用照进室内的一点路灯光线看看它。
韦特接着说:“除非看电影者当初已经昏睡过——这是很可能的——不然他开始看时心里完全明白这纯粹是一部影片,但由于受这种效应的影响,他随后会不知不觉地进入催眠状态。他变成了一架摄影机,他的头脑被迫接受并记录一种虚假的记忆。如果头脑里已经存在一个在时间和地点上与此相反的记忆,那就不能接受。但脑子里还有大量的空穴可以利用,人们过去经历的事情有些是不值得记忆的,这就在脑子里产生了空穴。这台设备能产生过去发生的罪行以及有关的人物、地点、犯罪动机、当时情景以及延续的周期,而人的头脑就把这些回忆记入过去由于某种原因所留下的空穴里。”
“对任何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