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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家族 part1-第4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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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菀脸一红,却走过去把这只鸟蛋拿在了手里。

  紫菀把鸟蛋拿在了手里,等着林国余,可是林国余并不知道苗人的规矩,紫菀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林国余的动静,嗔怪道:“余哥,你不是要来抢我的鸡蛋吗?怎么还不唱歌?”

  林国余挠头道:“啊,唱歌,可是我不会唱啊。”

  紫菀撇嘴道:“你就用汉语唱就行。你先对我说:‘小阿妹啊,听说你歌唱的好,咱们来对歌啊。’然后我说道:‘哪里哪里,我唱的不好。’然后你就开始唱,比如你唱道:‘今日赶场遇见妹,好似仙女下凡来;妹乖人美见了爱,求妹莫怨把歌接。’,然后我就看你可怜,和你对唱两句。”

  第九零一节紫菀归来(21)

  第九零一节紫菀归来(21)

  林国余颇有些为难,不过实在是不愿意大煞风景,于是只好记下了歌词,唱了出来。

  紫菀听了,微微一笑,说道:“你这哪里是对歌,分明是老学究读《论语》,你应该这样唱。”说罢,紫菀用对歌子的歌调把歌词给林国余唱了一遍。对歌的歌调比较简单,唱过之后,林国余也就记的差不多了,于是又唱了一遍。紫菀说道:“不错,有三分样子了。从头来,你再来求我对歌。”

  林国余只得又说道:“小阿妹啊,听说你歌唱的好,咱们来对歌啊?”

  紫菀笑道:“哪里哪里,我唱的不好。”

  林国余便把刚才紫菀教给他的歌子唱了一遍。紫菀听完后,也唱道:“今日赶场遇见哥,遇见哥哥妹快活;你有情来我有意,有情有意才接歌。”

  唱完之后林国余又傻眼了,不知道又应该如何,紫菀道:“你真笨,你就不会见什么唱什么?对歌哪里还有死记硬背的?”

  林国余道:“菀儿,你再教我两句,我现在还找不到门道呢。”

  紫菀道:“好吧,那你接下来再唱:‘太阳出来红彤彤,月亮出来雾蒙蒙;太阳月亮我不爱,只等阿妹落怀中。”

  林国余心中想着:“这两句倒还贴切。”于是张嘴就唱,紫菀道:“别急,要从头来。对歌哪里有从半腰唱的?”

  林国余见紫菀开心,这时候让他再上刀山过火海他都愿意,何况是多唱几首山歌,于是又从头开始:“小阿妹啊,听说你歌唱的好,咱们来对歌啊?”紫菀接过了话,然后林国余再唱。一直唱过了刚教的这句,紫菀接着唱道:“阿哥有家我无家,孤身云雀走天涯!阿哥有伴我没有,落单画眉闹喳喳。”本来这只是一首固定的歌子,可是紫菀唱出来却感觉到和自己此时的身份完全的契合。自己原本就是无家的,独自一个人在外面闯荡,这么多年来,吃了这么多的苦,直到遇到了林国余,这才心理有了寄托,可是偏偏又有林易仁。想着想着,突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抱过了林国余。

  第九零二节紫菀归来(22)

  第九零二节紫菀归来(22)

  林国余双手环上紫菀的后背,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拍着紫菀的后背哄她。过了好久,紫菀才低声道:“余哥,你真傻,我都扑到你怀里了,你还不抢我手里的鸡蛋吗?”

  林国余道:“啊?不是对歌要好长的时间吗?怎么只唱两首就结束了?”

  紫菀道:“人家苗族男孩都会唱歌,哪里象你一样,还要我教给你然后自己再接唱,这不等于是我自己和自己对唱吗?要是被别的苗族姐妹知道了,非把我笑话死不可。我自己都没脸见人了。”

  林国余道:“现在我就能抢鸡蛋了?”

  紫菀看了林国余一眼,把眼泪都擦到了林国余的衣服上,说道:“你倒底抢不抢,你要是不抢的话,以后可没有机会了。”

  林国余道:“我抢,我抢。”伸手来抢紫菀的鸡蛋,紫菀假装要闪躲,可是没有躲几下,连鸟蛋带紫菀的小手,都一起落入了林国余的魔掌之中。林国余抱起了紫菀,说道:“菀儿,接下来就是洞婚了,对吧。”

  紫菀羞红了脸,把头埋在了林国余的怀里。林国余抱起紫菀,向一边走去。旁边有林国余两次摔下来的雪洞,只要再掏一下,完全可以装下二人。林国余抱着紫菀跳下了雪洞,缓缓的把头凑了过去,吻上了紫菀的双唇。

  紫菀回应着林国余的热吻。在如此的冰天雪地里,二人的身体却渐渐的变的滚烫,林国余轻轻的解开了自己的衣服,把衣服扣在了紫菀的身上,使她不至于变的太冷,然后又解开了紫菀前襟的扣子。露出了紫菀白晰的肌肤和那枚银锁。

  林国余低下头,轻轻的吻了下去。紫菀也感觉体内春潮翻滚,全然忘记了这时正是在雪地之中,周围的一切都已经模糊了,整个世界都变的透明,只余下了她和林国余两个人。

  林国余的手正伸向紫菀的肌肤,突然听到小瑛小道:“林大哥,紫菀姐姐。”

  第九零三节紫菀归来(23)

  第九零三节紫菀归来(23)

  这一声把二人都给叫了回来,林国余几乎骂小瑛不懂事,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居然来打扰。可是小瑛又叫道:“林大哥,紫菀姐姐,你们俩快出来。有一只大鸟来找它们的鸟蛋了。”

  林国余这才想起了自己和紫菀身边的鸟蛋,连忙跳了起来,紫菀也给自己的衣服叩好了扣子,把身后的衣服甩给了林国余,让林国余披上,二人从这个雪洞里跳了上去。小瑛和小舞早已经吓的不轻,立在了林国余和紫菀的肩头,叫道:“林大哥,紫菀姐姐,那只鸟追来了。”

  林国余和紫菀抬头一看,只见空中有一只大鸟,展翅也足有两三米大,比那只雪红蝙蝠更显的魁梧,最主要的是这只大鸟的脖子一旁,长了几个似头而不是头,又象是肉瘤的东西,紫菀伸手手指数了一数,正好八个,叫道:“余哥,这是九头鸟!”

  林国余推着紫菀向后说道:“菀儿,这家伙看起来就非常的厉害,你退到一边,如果它要攻下来,我就和它打几掌。”

  紫菀却笑道:“余哥,你没看这只九头鸟盯着什么呢?”

  林国余顺着这只九头鸟的目光,见它正锁在自己手里握着的“抢”了紫菀的那枚鸟蛋。突然明白了,问道:“小瑛,小舞,你们的这枚鸟蛋不会是从这只九头鸟的窝里拿来的吗?”

  小瑛道:“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它的窝,反正只是看到窝里有一枚鸟蛋,我就抱来了。”

  这时空中的那只九头鸟已经飞到了林国余等人的头顶,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林国余手中的鸟蛋,可是颇有些忌惮,不敢飞下来攻击林国余和紫菀,只是在空中不住的吱吱的叫着。林国余看这样子,感觉有门,突然向紫菀说道:“菀儿,你手中的蛛丝还有的吧?”

  紫菀道:“有啊,你打算拿它当兵器吗?”

  林国余道:“不是,我想你用山蛛丝绑住它的脚,然后让它带我们上去,我们就把它的鸟蛋还给它,不然的话干脆把鸟蛋打破,它想打的话,就来和我们打好了。反正我们也不怕它。”

  第九零三节紫菀归来(24)

  第九零三节紫菀归来(24)

  紫菀看了看林国余的表情,说道:“余哥,我发现你也变的越来越阴险了。”

  林国余无辜道:“我也是没有办法啊,人家都找上门了,我总不能白白的把鸟蛋交出去吧?怎么样也要合理利用一下,只是不知道这只九头鸟懂不懂的人的语言。”

  看着那只九头鸟不敢飞下来,只是冲着林国余手中的鸟蛋不住的叫,林国余得意的摇了摇手中的鸟蛋,说道:“你想要你的鸟蛋吗?如果想要的话,就把我们两个都带上去。否则的话,我就把这枚鸟蛋打碎。”

  九头鸟在空中不敢动,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林国余的话,但是林国余也决定冒险试一试。叫道:“菀儿,把你的山蛛丝绑在九头鸟的脚上试一试。”

  紫菀拿着山蛛丝,驭到了九头鸟的腿上,九头鸟叫了一声,但是也没有过激的行为,林国余叫道:“好了,菀儿,抓住这山蛛丝。”先是紫菀抓住了山蛛丝,向上爬了几步,然后林国余也握住了山蛛丝的一端,向着九头鸟招了招手,示意手中有它的鸟蛋。九头鸟两翅一振,直飞了上去,升起的速度飞快,就连林国余平常的用轻功跳跃也没有这样快,甚至一瞬间,林国余有了一种眩晕的感觉。

  飞的时间并不长,已经飞到了悬崖的顶端,九头鸟停了下来,林国余和紫菀都从山蛛丝上松手跳到一边。紫菀把山蛛丝收回,林国余拿着九头鸟的鸟蛋说道:“谢谢你啦。你的蛋,还给你,下次可一定要看好了,千万不要再被人给偷了。”把鸟蛋放在了一边,九头鸟飞了过来,两只大爪子抓住了鸟蛋,两翅一拍,就已经飞走了。

  林国余带着紫菀道:“菀儿快走。”

  (肯定有人喜林和紫XXOO的场景,可惜,本书到最后都没有。而且,在最后谈到解金蚕和山魈胎气之时,也谈到,如果他们此时XXOO;便没的解了。另外有不少人不喜欢林和紫十五六岁便谈恋爱,要知道,长江以南论的是周岁,十五岁开始结婚的不在少数,十六岁结婚更是正常。正如昨天看到《隋唐英雄传》里面的李蓉蓉都二十二岁了,居然还不结婚。要放在古代,所谓二八佳人,十六岁是正合适结婚的,过了二十岁,就已经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在人均寿命只有五十岁年代,你还要他们用半辈子的时候去谈恋爱吗?而且,各位读者,我不信你在上初中的年纪没有想过谈恋爱。)

  第九零四节紫菀归来(25)

  第九零四节紫菀归来(25)

  紫菀问道:“怎么了?”

  林国余道:“你想咱们刚才抢了人家的儿子,人家顾忌到儿子的生命安全才不和咱们计较,可是万一反应过来,又来找咱们的麻烦,我怕咱们都不是这只九头鸟的对手,快离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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