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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郡界和郡、县两级治所。
六、 南宁州总管府辖区以开皇十七年(597年)为准,与领近濮等部并为一幅,标作撃夏厍鴶。南宁州总管府及所辖诸州,均作郡级政区处理。南宁州总管府的治所注出全称,以示区别。
七、 已废或后置郡、县择要入图,作聚邑级地名处理,注出郡、县等字样。
八、 《隋书·地理志》县下的“关官”,根据《元和志》等书所载的关隘参照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酌情表示。
九、 山川、湖泊、岛屿除据《隋书·地理志》画出外,又据《水经注》、《元和志》、《两唐志》等予以增补。凡各书名称不同的,取《水经注》名称。前后朝均无和只见前朝或后朝记载的,一般不画,特别重要的画出但不注其名称。
十、 边区政权东西突厥各作简图一幅,东北各族附见隋辽西诸郡幅,西南宝髻等族不另作图。西突厥以大业七年至义宁元年(611…617年)为准,其所属的高昌、焉耆、疏勒、龟兹、于阗等,作郡级政区处理。
唐时期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三幅,部分地区扩大图二幅,分幅图十七幅,简图五幅,插图六幅。
二、全图画出唐总章二年(669年)、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元和十五年(820年)的疆域政区和当时我国边区各族的分布地及其所建立的政权。
三、总章全图画出唐内地部分州治、缘边分隶于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四都护府和若干边州都督府的羁縻都护府、都督府、州。其时十道是按山川形便划分的地理区域,全境各级行政单位习惯上以道划分,故标出道名,画出界线。边区画出室韦、靺鞨、吐蕃等部。
四、开元全图画出唐内地部分州治所、缘边分隶于六都护府和若干边州都督府的羁縻都督府、州。其时缘边又设有节度使十、经略守捉使三,是边防军区的将领,在其驻所符号旁注出名称。道已演变为以采访使为首的监察区域,分为十五道,各道采访使治所在其所驻府州注记下画线表示。边区画出当时的突厥、吐蕃等政权。
五、唐自安史之乱后以方镇统辖诸州,成为实际上的地方最高行政区域。元和末年除都城所在京兆府外,全境共分为四十七镇。元和全图画出唐境内四十七镇的辖境和治所。其时采访使已废除,但十五道仍作为地理区域名继续使用,因易与方镇区划混淆,图上不再画出。边区画出当时的渤海、回鹘、南诏等政权。
全图限于比例尺,各镇治所以外的州(支郡)未能一一见图,另制扩大图《元和方镇图》一幅,除边境若干行州外,诸州治所全部画出。行州列表附图后。
六、分幅图按唐朝的监察区十五道分幅,画出全境府、州、县的治所和府州辖境,各级羁縻政区的治所和辖境,以及各级军事防戍设治点。十七幅中除关内道北部、陇右道西部外,其余十五幅皆以开元二十九年建制为准。
七、十五道采访使掌“检察非法,如汉刺使之职”,分幅图即依道的辖区分幅,或一道一幅,或二道一幅,或一道分为二幅。采访使治所在其所驻府州注记下加“——”线表示,惟京畿、关内二道采访使治京城内,不予表示。
八、开元末共有三百二十八府州,一千五百七十三县;中惟伊、西、庭三州见陇右道西幅,其余皆见开元末建制为准的十五分幅。地望无考和地理志列目名称与图中名称有异的州县,均列表附于图后。
九、唐制除设置流官的正州正县外,又有以内属部族首领为世袭都督、刺史、县令的羁縻都督府、州、县,和从边区内迁,侨寄在缘边正州正县界内的羁縻都督府、州、县。盛唐时都凡八百五十六府州,分别隶属于六都护府和若干边州都督府。限于资料,图中表示方法不能一致,只有少数府州画出辖境、治所,多数府州不画界,只标出大致方位或治所,一部分括注其族名或国名。内迁的侨府州县即在侨居地加注府州名,若干府州侨治一地者,注记作“某某等府州”或“某某等州”,另于图后列出全部府州名,剑南道所领羁縻府州县能上图的仅一小部分,故仍将全部府州县名列表附图后。凡羁縻府州县注记同正州正县,符号则各降一级,以资区别。
十、开元末于边境设有节度使十、经略守捉使三,掌一方军事防戍,各在其驻所标出名称。所领镇戍、军、城、守捉,除安西四镇用县级符号注记外,其余皆用聚邑符号注记。
十一、都护府统辖远边地区的羁縻都督府、州,辖境一般较大于边州都督府。开元时共有安西、北庭、安北、单于、安东、安南六都护府,因其设置年月有先后,且废置不恒,治所屡迁,图中一一标出其置废迁治年代。别有昆陵、濛池二羁縻都护府,分统碎叶川东西。以西突厥诸部族所置的都督府、州,初隶安西,后隶北庭,图中标注其大致方位。
十二、关内道北部安北单于二都护府、陇右道西部安西都护府各一幅,依据总章二年(669年)建制编绘,用以显示唐朝北境西境极盛时期版图。开元末安北单于二府故土即其时的突厥;安西、北庭(长安二年,702年分安西设)二府的辖境见全图,不另作分幅。
十三、唐时期边区先后有五大政权,每一政权各用简图一幅画出其强盛时期版图。突厥以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为准;回鹘、吐蕃、渤海以唐元和十五年(渤海建兴二年,820年)为准;南诏以唐乾符六年(南诏贞明三年,879年)为准。
十四、突厥、回鹘境内画出牙帐所在(用都城符号注记)、著名城址、碑址,并标注其属部方位。吐蕃境内画出都城(逻些城)、各级城镇和属部方位。城镇符号注记按其重要性分别或作县级处理,或作聚邑处理。又有伍如、约如、叶如、如拉、孙波如五个军政区,作地区处理。凡不易辨认的地名,列表附于图后。渤海境内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画出其十五府三独奏州界线。符号注记上京作首都处理,其余四京作陪都处理;府作州级处理,州作县级处理,县和聚邑都用聚邑级符号,但用注记予以区别。因记载阙略,州县皆未能画全。南诏境内有六节度、二都督、十赕,画出界线。都阳苴咩,别都善阐府,符号注记分别作首都、陪都处理。节度都督治所作府州级处理,所统赕、府、州、郡、城、部等分别按其重要性作县级或聚邑级处理。
五代十国时期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一幅,简图十一幅。
二、全图画出晋天福八年(943)我国中原和边区各政权的疆域政区以及边区各族的分布地。中原各政权及契丹、大理画出其都城、陪都和部分府、州、军、郡。边区各族因记载简略,一般只标出其大致方位,不画界。
三、这一时期中原地区各政权历年短促,疆域狭小,政区建制基本上沿袭唐代,变化不大,故一律用简图表示,只画出节镇和府州治所,不画县级和县级以下地名(个别重要地名例外)。各政权基本上按其最大疆域画出。黄河流域的梁、唐、晋、汉、周五代各一幅,共五幅;北方割据政权包括梁时期的晋、岐和卢龙等镇、十国之一周时期的北汉附见。南方的割据政权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吴越、闽、楚、南平九国和西南边区政权长和或一国一幅,或二、三国合一幅,共为五幅。另西域边区政权西州回鹘、于阗、九姓乌护、葛逻禄等部合一幅,总计凡简图十一幅。
四、五代十国各幅的疆域政区以下列年代为准编制:
梁 晋 岐 卢龙等镇 梁开平二年、晋 岐天祐五年(908年)
唐 清泰元年(934年)
晋 天福八年(943年)
汉 乾祐二年(949年)
周 北汉 周显德六年、北汉天会三年(959年)
吴 闽 吴大和六年、闽龙启二年(934年)
南唐 吴越 南唐保大十二年、吴越显德元年(954年)
前蜀 乾德六年(924年)
后蜀 广政十七年(954年)
南汉 乾和十二年(954年)
楚 南平 天福八年(943年)
西南边区至五代后期才进入大理政权时期,934年以前,先后经历了长和、天兴、义宁三个短祚政权;特于全图见大理外,另制备928年以前的长和政权一幅。
西域西州回鹘等政权和见于全图的契丹一律以943年为准。
五、五代十国地方行政区划根据《旧五代史·郡县志》、《新五代史·职方考》,参照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地理志》,画出方镇、府、州和府州级的军、监,少数县和县级的制置院。行州用州级注记,制置院用县级注记,符号均作聚邑级处理。部分羁縻州根据《新唐书·地理志》、《武经总要》、《宋史·蛮夷传》画出,前朝有后朝无或前朝无后朝有者,一般不画。聚邑择要画出。
辽、北宋时期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一幅,分幅图十八幅,简图三幅,插图四幅。
二、全图画出辽天庆元年、北宋政和元年(1111年)的疆域政区和当时我国边区各政权以及民族的分布地。辽境内画出五京、五京道辖区、部分府州治所和边区部族。宋境内画出四京、二十四路治、路界、部分府州治所和西南边境一些羁縻州、部、土著部族区。西夏境内画出部分军司、府、州治所。西南边区的大理政权画出其部分府、郡治所和部族;吐蕃诸部画出其主要城邑、部族和地区名。西北边区的西州回鹘和黑汗(喀喇汗)二政权,画出其主要城邑、部族。
三、分幅图辽五幅,宋十三幅,各按其大行政区五道、二十四路分幅绘制,画出天庆元年、政和元年时道或路和府州军监的辖境和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