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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怎么跟使剑的对手打呢?”一天晚上我们正准备拔营时,我问他。“逃跑吗?”
“我从来不逃跑!”他厉声说。“好——让你开开眼。”他搓搓手,站到我对面,让我拔出剑来。我有些犹豫。他拍拍我的左肩,嘲弄地说:“害怕了?”
“当然不是,”我立刻说,“我只是不想伤着你。”
他放声大笑。“那没什么好担心的,是不是,拉登?”
“那可说不准。”暮先生迟疑地说,“虽然达伦是个半吸血鬼,但是他挺厉害,可能会对你造成一点威胁,万查。”
“好,”那位王子说,“我喜欢厉害的对手。”
我求助地看着暮先生。“我不想跟没有武器的人交手。”
“没有武器?”万查吼道,“我有两条胳膊呢!”他冲我晃了晃手臂。
“去吧,”暮先生说。“万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拔出剑,面对万查,半真半假地刺了出去。他不闪不避,看着我猛地收住了剑。
“真让人感动。”他哼了一声。
“你这样太蠢了,”我对他说,“我不是——”
我还没来得及说完,他猛地冲上前,捏住我的喉咙,用指甲在我的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子。很疼。
“噢!”我大叫一声,跌跌撞撞地逃开了。
“下一次看我不把你的鼻子割掉。”他兴高采烈地说。
“不会有下次了!”我吼道,挥剑杀去,这次用了全力。
万查躲开剑锋。“好,”他咧开嘴笑了,“这才像回事。”
他绕着我转圈子,眼睛紧盯着我,慢慢地曲伸着手指。我始终垂剑而立,等他停下脚步,立刻飞身一剑。我以为他会闪开,可他抬起右掌,拍开剑锋,就像荡开一条扁平的大棒。我极力收剑,他趁机直捣空门,一把抓住我的手腕,猛地一扭,我不得不松开手——剑掉了。
“瞧见了?”他笑着退了回去,举起手示意比试结束。“要是来真的,你的小命早他妈的没了。”万查说话很脏——这是他最斯文的脏话了!
“真了不起,”我摸着酸疼的手腕,气哼哼地说,“打败了一个半吸血鬼。要是全吸血鬼或者吸血魔,你就赢不了。”
“我赢得了。我就没输过。”他坚持说,“武器是害怕者的工具,胆怯的人才用武器。懂得徒手作战的人总比靠用刀剑的人有优势。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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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刀剑的人满脑子想着赢。”他灿烂地笑了笑,“但武器是不可靠的——是外在的东西——只会给人虚假的信心。我跟人动手的时候,我想的是死。就算是跟你交手,我也做好了死的准备。最坏不过一死,达伦——只要能接受死亡,死亡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捡起我的剑,递给我,看我怎么办。我觉得他希望我把剑扔了——我也想那么做,好赢得他的尊重。但是没了剑,我会觉得毫无依靠。我把剑插回剑鞘,低头看着地面,有点不好意思。
万查抓住我的后颈,轻轻捏了捏。“别多想了,”他说,“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学习。”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他想到了小先生和吸血魔王,阴着脸又补了一句:“希望还有时间。”
我让万查教我徒手作战。我在圣堡里学过空手套路,可那对付的是同样空手的对手。有几节课教过在战斗中丢了武器的应急招数,但除此之外,我没学过如何空手对付全副武装的敌人。万查说那得学好多年,而且学的时候还得受不少轻伤。我不在乎——想到能空手胜过全副武装的吸血魔就让我高兴。
路上不能训练,但在白天休息的时候万查口头传授了一些基本的格挡技巧。他答应一到夏娃娜家,就让我练真格的。
万查跟暮先生一样,也不愿意告诉我那个巫婆的事,他只说夏娃娜是世上最漂亮,同时又是最丑陋的女人——毫无道理!
我以为万查会非常讨厌吸血魔——恨死吸血魔的通常是那些最守旧的吸血鬼——可令我吃惊的是,他对吸血魔并不反感。“吸血魔诚实高尚,”一天晚上他说——我们离夏娃娜的家只有两个晚上的路程了,“我不赞成他们的进食习惯——喝血的时候杀人——但除了这一点,我很佩服他们。”
“提名让科达·斯迈尔特做王子的就是万查。”暮先生说。
“我很佩服科达,”万查说,“他的脑子的确好使,而且他很勇敢,是个出色的吸血鬼。”
“难道你……”我咳嗽一声,闭上了嘴。
“想说什么就说出来。”万查对我说。
“提名让他当王子,难道你不后悔吗?他做了那样的事,带着吸血魔攻击我们?”
“不后悔,”万查直率地说,“我不赞成他的行为,当时如果我在议会,我也不会替他求情。但他并没有做违心的事,他那么做是为了部族的利益。虽然他的路走歪了,但我认为科达并不是叛徒。他做错了事,但动机是好的。”
“没错,”哈克特说着也加入了讨论,“我觉得大伙对科达不太公平。处死他是没错,可说他是恶棍,不能在王子厅……提他的名字就不对了。”
我没有开扣。我很喜欢科达,我也知道他是尽力想把吸血鬼从吸血魔王的怒火中解救出来。可是他杀死了我的朋友——盖伏纳·波尔——还间接害死了好多伙伴,包括埃娜·塞尔斯——埃娜是一个女吸血鬼,她曾经是暮先生的妻子。
第一阶段的旅程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发现了万查真正的死敌。那天正睡着,我的脸又痒了起来——变身遗留的毛病——所以不到中午就醒了。我坐起来挠下巴,看见万查站在营地边上,脱下衣服扔在一边——只在腰间围了一小块熊皮——正往身上抹唾沫。
“万查?”我小声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要出去走走。”他说,一边继续往肩膀和手臂上抹唾沫。
我抬头看了看天,阳光灿烂,太阳周围没有一丝云彩。“万查,现在是白天。”我说。
“是吗?”他以嘲讽的语气回答说,“我真没想到。”
“阳光会把吸血鬼烤死。”我说。他是不是撞坏了脑袋,记不得自己是谁了?
“一会儿烧不死。”他说。他狠狠地盯着我。“你从来没想过太阳为什么会把吸血鬼烧死吗?”
“嗯,没,没怎么想过……”
“根本没道理。”万查说,“人类说那是因为我们很邪恶,因为邪恶的东西见不得太阳。可那完全是胡说八道——我们不邪恶。就算我们邪恶,也应该能在白天行动。
“瞧瞧狼,”他继续说道,“据说我们是狼的后代,但是它们不怕阳光。连老鼠、猫头鹰这样完全的夜间生物白天待在外面也不会死。阳光也许会使它们慌乱,但并不能杀死它们。可为什么吸血鬼会被烧死呢?”
我困惑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为什么?”
万查大笑一声。“我他妈的知道就好了!没人知道原因。有人说有巫师对我们下了咒,可我不太相信——世界上黑巫师是不少,可没有哪一个有本事下这么厉害的咒。我怀疑是常虚·小干的好事。”
“小先生跟这个有什么关系?”我问。
“根据古老的传说——这些传说大部分人都忘了——是小先生创造了吸血鬼。传说他在狼身上做了实验,把人血跟狼血混在一起,创造了……”他拍了拍胸膛。
“胡说。”我哼了一声。
“也许吧。可如果传说是真的,那我们害怕阳光的毛病也就是小先生干的好事了。据说他是怕我们过于壮大,控制世界,所以污染了我们的血,让我们成了夜的奴隶。”他不再往身上抹唾沫,抬头望向天空,漫天的阳光刺得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再没什么比做奴隶更可怕的事了。”他低声说,“如果传说是真的,我们是因为小先生搞鬼才成了暗夜的奴隶,那赢得自由只有一条路——战斗!我们要挑战敌人,直面敌人,向敌人脸上吐唾沫。”
“你是说要挑战小先生?”
“不是直接挑战。他是个狡猾的家伙,不好找。”
“那要挑战谁?”
“挑战小先生的走狗。”他说。看见我一脸茫然,他解释说:“太阳。”
“太阳?”我哈哈大笑。可我看出他的确很认真,就忍住了笑。“你怎么挑战太阳呢?”
“很简单,”万查说,“面对它,任它晒,慢慢延长时间。我已经晒了好多年了。隔几个星期我就到外面待上一个小时,让太阳晒,锻炼皮肤和眼睛对阳光的承受力,看自己能在阳光下撑多久。”
“你疯了!”我笑起来,“你真认为能战胜太阳吗?”
“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能。”他说,“它不过是个敌人。只要能跟它作战,就有胜利的可能。”
“你有进展吗?”
“没什么进展,”他叹了一口气,“跟刚开始的时候差别不大。每次眼睛都快被刺瞎了——一天后头疼才会停止,视力才能恢复正常。太阳晒上十到十五分钟,皮肤就红了,再晒一会就疼得厉害。有两次我撑了近八十分钟,可两次都伤得很厉害,整整休息了五六个晚上才恢复过来。”
“你这场战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让我算算,”他想了想说,“大概是从我二百岁的时候开始的——”大部分吸血鬼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多大岁数。活那么久,生日已经没什么意义了。“现在我三百多岁,所以大概一百来年吧。”
“一百来年!”我惊呼一声。“你有没有听过这句话:‘傻牛撞南墙,不回头’?”
“当然听过,”他呵呵一笑,“但是你忘了,达伦——吸血鬼能用头把墙撞开!”
说完,他眨眨眼,大声吹着口哨走进了阳光,与悬挂在上亿公里远的高空中的大火球展开了疯狂的战斗。
第七卷 吸血鬼杀手 第十二章
到达夏娃娜小姐住处的时候,天上挂着一轮满月,但要不是暮先生捅捅我说:“我们到了。”我不会注意到那片空地。事后我才知道,夏娃娜在那片空地上施了魔咒,除非你知道往哪儿看,不然就看不见她的住处。
我瞪大眼睛向前看,开始几分钟只看见一些树。过了一会儿魔咒的力量消散了,树的幻像消失了,眼前出现了一个水晶一样清澈的池塘,在月光下微微泛着白光。池塘对面是一座小山,上面有一个又黑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