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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即使和本案有联系,您如果泄露了,我也是很为难的。根据我的话,检事先生或者警察先生,分别进行独自查访,如果查访出的结论相同,那无所谓——不过我认为,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
小池祥一的话,表现了他作为律师的特有的意志。三郎只好采取舍名求实的作战方式了。
“好吧……我答应您的要求,请大胆谈吧。”
“明白了。”
小池祥一略停片刻。
“前不久,警察先生问我有关冢本义宏遗产时间题,我说过‘出版权和其他若干权益’的话。这是相当慎重的回答形式。当然,你们如何理会这些话,不是我所知道的——”
“那么,这‘若干权益’一词有什么特殊含意呢?”三郎心里吃了一惊,话语变得尖刻了。
小池律师会意地点了点头,然后说:“正如您觉察到的……我的回答确是模棱两可的,但决不是谎言。因为我在那个时候是不能公开这个事实的。”
“那就是说,因为冢本信正死了,情况就变化了?”
“是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业务上的秘密。”
“‘业务上的秘密’?难道你担任冢本信正的律师?”
“不。如果这样,我就不能担任冢本悦子的律师了,因为她和信正先生,在某种意义上,利害关系是不一致的。形式上,过去我代表义宏君的利益,但这和信正先生有关系,也可以说,这关系到他的将来。”
“请您说得具体些。”
“好的。事实上,义宏君有莫大的不公开财产,当然这是包括在他的遗产之中——他拥有一个合成树脂制造法的专利权。详细的专业内容我不清楚——”
完全出乎意料,三郎象被谁击一猛锤,他惊愕了。
作为经营学者的冢本义宏,不可能进行这项尖端的科学技术研究……是他哥哥,一定是信正的研究成果!
“让我说明一下,您就明白了。在普通情况下,属于某个公司的人,他的发明也属于这个公司,这是原则。至少现在的日本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明者想要将专利权据为已有,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辞去公司职务,到大学或什么地方继续研究,完成发明;一条是,瞒着公司,借用自己亲属或朋友的名义,申请专利权。这种例子是屡见不鲜的。”
三郎深深地点了点头。他完全理解了小池祥一要将这次谈话作为非正式询问的意思了。
小池律师颇显为难地继续说道:“如果生活各方面得到公司的保障,利用公司的研究设施和资材,却又为自己谋利益,这是对公司的背叛行为,无论如何是不值得赞扬的。如果信正先生利用业余的时间,协助了弟弟的研究,提供意见,那就无可非议。”
对于小池这种兜圈子的话,三郎不由得苦笑道:“我已满足了您的愿望,将这次谈话作为非正式询问了,所以您这种解释是没有必要的。谁也不能想象,经济学副教授冢本义宏在树脂化学方面,能进行前人未进行过的研究!”
“但是,他在京都时,还到过别的大学工学系讲课,获得工学系讲师的头衔。在申请专利时,就利用了这种头衔,这恐怕不是诈称的吧?”
“这……嗯……大概如此吧。”
“检事先生,请让我为信正先生的人格辩护。他之所以这样做,是有值得同情的地方的——象信正先生这样优秀而卓越的人物,有了这项重要发明,如果将其贡献给公司,按理说,他完全有可能成为公司未来的头面人物。要是这样,他会毫不犹豫地贡献给公司。然而,遗憾的是,信正先生没有在将来能被提拔的希望!”
“因为父亲和弟弟的问题吗?”
“是的……象东邦化成这样的大公司,是很重体面的,不可能将亲属中有犯罪者的人,提拔为公司领导人。事实上,公司担任技术工作的领导人,曾一度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可是,知道他的家世后,就转舵另觅佳婿了!这样,在事实的教训面前,信正知道,不管自己如何为公司卖力,也得不到应有的赏识和报酬,从而萌发了叛逆之心,这大概也是人之常情吧?至少,我从心里无法责难他!”
小池祥一的辩护确有道理。士为知己者死。前程和希望既已渺茫,焉能不离心离德?如果是因为驽钝之才,能力有限,那是另一回事啊!三郎暗自想后,便问:“明白了……那么,那个专利权的申请是在什么时间被承认的?”
“大约在两年前。正式的日期和专利番号,现在记不起来了,如果要想知道,我以后可以告诉你。专利有关的文件在我那里保存着。”
“这些文件请一定让我看看——那么,这个专利权是和哪个公司订立使用合同的?”
“嗯……是和太阳化工订立的合同。我想您是知道的,这个公司最近发展很迅速,在吸收新技术方面意欲很高。但另一方面,和东邦化成、和过去一直是竞争对手的日新化学等公司相比,它的研究班底还是相形见绌的。”
“缔结这个合同时,您当然卷入到其中去了?”
“是的。缔结合同时,由于义宏君还在京都,因而不少场合是我代表他的利益行动的。那时,作为事务性的报酬,我也得了相应的谢礼、手术费——如果对我有什么怀疑的地方,请检查合同和收据吧。”
“我们是要大致调查一下这些文件。不过,这个专利权每年得到多少利益呢?”
“条件约定是,产品出售额的百分之五。前年,因为生产还没走上正轨,记得只得了三百万元多一些;去年,产量越来越高,大概得了二千万元左右,当然,这是包括税金在内。今后,想必能得到更高的金额。”
“要是年间收入二千万元以上,那岂止是‘若干权益’,难道不是滚滚而来的巨富之源吗?请问,这大笔金钱都如何处理呢?”
“当然形式上由义宏君领取,而实际上他只不过是渠道,扣去税金之后的大部分钱,我想,大概交给其兄了。而义宏君也得到一份一定量的金额,至于他们之间如何分法,那是他们兄弟间的事情。我虽是律师,也无须过问。”
“他们分成的比例可能是一比一,平分秋色吧?您说,大部分转到信正先生手上,有何根据?”
“不,我这样推测,不是妄说。信正先生曾考虑过,要在什么时间辞去公司工作而独立。他单靠自己的力量开办一个新公司,还是有困难的。因此,必须集中几个合适的投资者或助手。他自己也打算积攒尽可能多的资金,以备急需。为此,他除了买房子外,大概不动用这笔钱。义宏君也很知道这个计划。再说,他自己也有一定的收入,很难想象,他会不支持其兄的计划,而伸手要得更多!”
“有道理……那么,义宏买桔住宅的那幢房屋的费用,是从他自己那一份里取出来的吗?”
“三百万元不过是这笔年间收入二千多万的约百分之十五,这一点钱从这笔款中取出,也是自然的。”
“信正先生说有必要和悦子谈谈,也是因为这件事吧,您昨晚去信正家谈话,是为这个问题吧?”
“是的。信正先生的意思是将事情的原委告诉悦子后,放弃继承权。但是,关于如何分配专利权的利益,希望悦子继续采用过去的方法。因为专利权实质上是信正先生的东西。我认为,他这样做是妥当的,悦子是一定能接受的。”
“但是,实际上,还没将此事告诉悦子。”
“嗯……本来约定今天早上,信正先生直接同她交底,决定让我担任从旁劝告悦子的说客……”
“请问一下,信正先生打算以后付给悦子的一份,是多少钱呢?”
“昨晚信正先生告诉我,‘扣去税金以后,将余额的百分之二十或二十五给悦子,怎么样?’,我从悦子的立场考虑,觉得这已经是够宽宏大量了,满怀信心能说服悦子同意。”
“您知道,信正先生过去得到的钱,用什么形式储蓄起来呢?”
“不知道。我想,按照常识,由于有税金和别的问题,将款分成几笔,以伪名存到各个银行吧。”
“开设公司这件事,已经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据我所得的印象,似乎还没进行到具体化的阶段。他经常会见各种各样的人,正在物色对象,进行筹备。这是需要筹措大量资金的,等到资金不成问题了,着手组建,起码也需要一年半载吧?”
“信正先生留下遗书了吗?”
“自从发生汽车事故后,他说过,‘人,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地被夺走生命的,还是得把遗书先准备好……’现在想起来,这可能是他的不祥的预感吧!”
“这么说,有关信正的遗产,没有继承人了?”
“就我所知,是这样的!”
小池祥一长叹一声。
双方都沉默了。
三郎想,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法定的继承人,按照日本的法律:第一,是直系卑属;第二,是直系尊属①;第三,是兄弟姐妹。另外,配偶者只有作为特殊情况也有可能被承认。
在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继承人的情况下,由家庭裁判所选任管理人,让其暂时管理遗产。在一定期间内,如再没有出现要求继承权的人,遗产将归国家所有。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有人意想不到地会得到“飞来”的遗产;但在日本,只要没有遗书,此类事情是决不会发生的。
信正既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双亲和弟弟全死光了,因此一个继承人也没有了。不动产及存款,就这样将为国家所有,这一笔遗产谁也得不到了……那么……
小池祥一似乎立刻观察出三郎在考虑什么,自言自语似地问:“检事先生,过去我一直处于激愤状态,没有细心留意,实际上,没有继承人,这是件极为奇怪的事。信正氏拥有一笔巨大的不竭之财,然而,因他的死而得经济利益者,却一个也没有……那么,作案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呢?难道存在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