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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我淡淡地笑了笑,“为什么会是你这种女孩子出来找失散的兄弟?为什么你爸爸不管这事?”
“他死了。”
“你叔叔呢?”
“他也死了。”
“你其他兄弟呢?”
“他们都死了,剑舞者先生。”
我看着她。她的语气没有任何起伏,但比起跟人玩文字游戏,我更擅长挖掘语言背后的故事。“怎么死的?”
她的肩膀在红斗篷下动了动。“是强盗。我们向南来时,那群强盗正往北去。我们进入边地时,他们袭击了我们的队伍。”
“他们拐走了你弟弟——”我没等她再说下去,“——而且杀了其他人。”
“除了我。”
我直起身来,伸过手去,拉住她那条带穗子的缰绳。黄色的缰绳泛着橙红色,色彩已经不如刚才鲜亮了。“黑地板板,”我问道,“强盗们怎么就把你漏了?”
有那么一会儿,蓝色的眼睛消失在低垂的眼睑后。然后,她抬起头来直视我的眼睛:“我可没说他们把我漏了。”
我沉默了整整一分钟,脑中闪过这可爱的北方姑娘落入南方奴隶贩子手中的场面,这念头一点也不让人高兴。但我们可爱的北方姑娘本人倒毫不退缩地盯着我,好像已经把我当下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她没有羞愤,也没有尴尬,只平静地默认了我的揣测,仿佛在说:生活就是这样。
我脑袋里闪过个问题:那个来找她的男人难道就是个强盗?但是,她说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无论如何,花上五年时间追一个女人的男人一定是闲过头了。
但对一个寻找弟弟的姐姐来说,五年时间并不算长。
我松开她的缰绳:“所以你就来到南方,展开漫长的搜索计划,寻找你那可能已经不在世上的小弟?”
“五年前他还活得好好的,”她冷冷地说,“老月亮看到他时他还好好的。”
“如果老月亮没说谎的话。”我纠正道,“你拿把剑对着他的喉咙,居然还指望他跟你实话实说?自然是你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我皱起眉头。“五年了,希望真的不大,巴莎。如果你真想找你弟弟,为什么不早点过来呢?”
她没有笑,但也没有显出半点着恼的样子。“摸清新门道需要时间。”
我看着她肩后那剑柄。一个佩着剑的女人……无论在北地还是在南方,这都的而且确是个新概念。不过,我脑子里想的“门道”也可能和她言中所指有些出入。
我哼了一声:“巴莎,你在浪费时间。在南方过了这么长时间,我肯定他早已经死啦。”
“也许吧,”她接口道,“但只有先去竺拉,我才知道他究竟是死是活。”
“嗬,黑地板板,”我不耐烦地说,“看来我真是闲得没事可做了。”说话间她已经超过我的马。我盯着她红色的背影,一夹马肚,追到她身边。
我们在星空下扎营,吃了点坎法肉干。这顿饭谈不上精美,不过填饱肚子还是足够了。坎法肉干的好处在于:它们不是腌制品。在庞加,咸肉绝对是菜谱上最不讨人喜欢的一道菜,——除非你已经饿得快死。坎法肉味如鸡肋,不过它本身的油脂软化了肉的口感,使它成为沙漠旅行时的最佳选择。吃一点坎法肉就能管很长时间,制干后分量也不重,不会给马增加太多负担。我已经吃惯这种旅行餐了。
不过,黛对这种食品的评价就没那么高了,不过她出于礼貌,没有对我大倒苦水。她小口小口地咬着肉干,好像小狗碰上根走味的骨头,——虽不喜欢,但也知道自己没别的可吃。我偷笑着咬着自己那份肉,又喝了几口水,把食物送进胃里。
“北方可没有坎法吧?”她吃完最后一条肉干时我问道。
她伸手捂着嘴:“没有。”
“过上段时间你就习惯啦。”
“嗯……”
我扬了扬皮水袋:“给,喝点这个会感觉好点。”
她咕噜咕噜地灌下去不少水,然后塞上塞子,把水袋还给我。她的脸色好像有点发绿。
我正忙着把拆开的肉干重新包好。“知道坎法是什么吗?”
她茫然的眼神清楚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那是种爬行动物,”我诲人不倦地说,“庞加里土生土长的东西。成年的坎法能长到二十英尺长,皮像老皮靴一样硬。大概有这么宽吧。”我张开双手,隔空比了个大圈。“不过你如果能逮着只小的,就不愁没东西吃了。我带着两袋坎法肉,足够我们一路上吃啦。”
“你没带其他吃的吗?”
我耸耸肩:“我们可以和其他商队换东西嘛,也可以从定居点弄食物。不过……没错,主要还得吃这个。”我露齿一笑,“别浪费呦。”
“呃……”
“你会习惯的。”我心满意足地伸展四肢,以夸张的姿势靠在马鞍边。现在,我在沙漠里,酒足饭饱,身边有个漂亮女人,看日落时的情况今晚也不会太热,再加上满天漂亮的星星……进入庞加后,事情可就没这么惬意了,不过,现在姑且逍遥快活着也不错,——如果来点阿奇维酒就更不赖了。可惜啊,从小酒馆里跑出来追黛时,我没来得及带瓶酒出来。
“我们离庞加还有多远?”她问道。
我扫了她一眼,只见她正把那头金发编成根独辫子。这真是糟蹋了那头秀发,不过我也明白,披头散发地睡在沙地上会带来多大的麻烦。“明天就能到。”我靠着马鞍换了个姿势,“好吧,既然现在我们都闲着,你何不说说你为什么会来酒馆找我?”
她用皮绳束起辫子:“在哈克豪的时候,我听说从欧斯月那里打听到消息的可能性最高。不过找到欧斯月本身就是个问题,所以我别无选择,只有先从认识他的人下手。”她耸耸肩,“有三个人告诉我,有个自称‘虎’的著名剑舞者认识他,去找欧斯月之前最好先找到他。”
哈克豪是个边境小镇。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如果打点不当,那儿的人是不会漏出任何消息的。既然她能橇开哈克豪人的嘴,我对她还真要刮目相看了。
我看着她,揣摩着她的斤两。她倒不像是个强硬的人,不过她眼睛里的确有些东西能把男人的注意力从她的身段上引开。
“所以你就来酒馆找我了。”我摸了摸腮帮上的刀疤,“有时候我的确不难找。”
她耸了耸肩:“我听说过你的样子。他们说,你像老坎法肉一样硬。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比喻什么意思呢。”她露出个调侃的笑容,“不过他们也提到过你脸上的疤。”
我知道她想听这疤背后的故事。所有人都对这个感兴趣,尤其是女人。疤是传奇故事的一部分,而我也不介意当个故事贩子。
“和坎法一样,沙虎也是庞加里的生物。”听我这么说,她的眼神又茫然起来,“它们是凶恶而致命的野兽。如果有人大咧咧地到沙虎窝里走上一圈,我想它们也很高兴尝尝人肉的味道。”
“你到它们窝里去过?”
我笑了:“我可不是吃饱了撑得想去虎窝里散步。那老虎危害营地安全,我才想去杀它。它给我来了几下,在我脸上留了个记号——如你所见——不过笑到最后的还是我。”我弹了弹脖子上那串用黑线串着的虎爪。爪子和线一样,都是黑色的,全部恶狠狠地弯成弓形,我的脸就是这份恶意的最佳证明。“它也就给我留了这点纪念啦,对,它的皮还做了我的帐子。”见那姑娘又茫然起来,我忙补了句:“我是说帐篷。”
“所以他们现在管你叫虎?”
“正确叫法是沙虎。虎是简称。”我耸耸肩,“名字么,叫什么都一样。”我看了她一会儿,随即觉得让她多听点故事对我的光辉形象(以及我和她的发展前景)有益无害。“我记得很清楚,”我扩充着故事细节,“沙虎常把跑得离马车太远的孩子叼走,没人跟踪过它,更没人敢对它动手。那天它当场咬死两个人。术客放了法术,但毫无效果——这倒不稀奇——然后他就说我们惹毛了什么大神,这是神给我们的惩罚。不过他也说了,对于杀掉那东西的人,族内自有重谢。”我又耸了耸肩,“所以我就拿上刀去入虎穴啦,当我出来的时候,我还活着,沙虎已经死了。”
“然后你就收了那份‘重谢’?”
我对她露齿一笑:“他们太慷慨啦。所有未婚姑娘都匍匐在我脚下,想给我当老婆暖床。——当然,这种事得一个个轮流来。人们设宴招待我,给我各种各样的东西,歌颂我的丰功伟绩。对于赛尔赛特部来说,这算是非常丰厚的回报了。”
“你后来娶了几个老婆?”她阴郁地问。
我挠了挠脸上的疤:“其实——我一个也没娶,不过这不妨碍我随时回应她们的好意。”我耸耸肩,“我还没准备好娶老婆哪,更别说一下娶几个了。起码——现在还不想。”
“你为什么离开族人呢?”
我闭上一只眼睛,侧目打量着明亮的星空。“我不过是闲不下来罢了。即使是赛尔赛特这样的游牧部族,对我来说也太束手束脚了,所以我就自个开溜出去给剑舞者当学徒了。学到第七级的时候,我自己也成了个剑舞者。”
“南方干这个酬劳很高吗?”
“我很有钱的,黛。”
她笑了:“明白了。”
“做完你这单后,我会比以前更有钱。”
她紧了紧扎辫子的皮绳,绳子陷进金色的秀发里。“但是你不相信我们能找到他,对不对?”
我叹气道:“五年是段很长的时间,黛。本来你那小弟碰上点什么都不稀奇,更别提他还在奴隶贩子手里。”
“我可不打算放弃。”她说得很清楚。
“是啊,我看你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