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尤姆贝伽微微颤抖,“被您视为友人,实在是我的荣幸,”他小心地说,又颤栗了一番,才问:“但我能不能问问,您何以如此信任我?我们只不过是谈了一小会,仅此而已。你如何能判断我的为人?也许我是个精灵杀手,又也许是贪慕精灵宝藏而来的猎人。虽然我对你说过我不是这样的人,但我想,人类对精灵的许诺总是落了空——尤其是这些年来。您就不怀疑我对您别有恶意吗?”
堕落星微笑着说,“这片小树林我们精灵族两位神的圣地:色汉奈神和莱礼佛神。他们已经对你做出了判断。你看——”
人类法师的眼睛顺着精灵伸出的手,朝一棵覆满苔藓的树墩看过去,他的木头手杖斜靠在那里。尤姆贝伽非常熟悉它,就像熟悉自己的手一样。它的长短适宜,他握着这根棍子,走遍费伦大陆,踏便数千里征途。手杖被磨损得非常残旧,被火烧炼得十分坚硬,着地的一头上包着黄铜,紧紧地箍在上面,免得木棍裂口而散落。就在他方才坐在山洞里的功夫,手杖上上下下长出无数翠绿的嫩枝,每一条嫩枝尖上,都开出一朵美丽的小白花,在树荫下闪闪发光。
*****
在阴冷的黑暗中,一个如鬼魂般的女人停下狂妄的大笑,放下双手。她冷酷的欢笑回荡在石洞四周,隔了好一会才渐渐中止。而她环顾四周,在漆黑中打量着周遭空阔而巨大的环境,就像是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的眼神慢慢变得锐利而又狂躁。
等她开始移动,眼神已变成两团燃烧的火焰。她像猫一般迈着步子,充满自信而优雅地来到那行古文之前。她抬起一只脚,坚定地踩在那符号之上,那字迹闪出明亮的蓝白色光芒。女人抄着双臂,静静地观望,文字上升起烟雾,光辉中形成一团云(足有一个人那般大小的光团),突然接合了成别的东西:那里出现一个悬浮的虚像,是个年轻人,但只是上半身,而下半身隐约不见,凝聚在女人脚下的符号之上。
过了一会,虚像开始说话,幻影般的女人走过古文,来到王座之前,把一只胳膊撑在座椅上,看着那虚像发表讲演。
那东西穿着深红色镶黑条的长袍,它手指上戴着闪光的金戒指,明亮的色泽正如那年轻人金光四溢的眼睛。他的头发呈棕色,但很蓬乱,还有不太整洁的胡子渣。可他的声音分外自信。
“我是凯撒斯,就像你一样,你也是凯撒斯。当你看到这个的时候,第一代凯撒斯,也就是我,已遭遇了不幸。而你,第二任凯撒斯,必须将荣耀发扬光大。”
人像似乎往前走了几步,但实际上仍悬在符号上并未移动。他有些慌张地挥挥手,继续说,“我并不知道你是否还能回想起我——不,是我们的生活。这些天来,总有人说我的意识不太正常。要知道,我们国家里的许多法师已经掌握了强有力的能量。而其中法力最强的那些,也就是耐色瑞尔的大法师,甚至统治着自己的封地。而我就是其中之一。我的城是一座悬浮之城,为了我们,我替它赐了名。我乃是所有大法师中地位最尊那种:至高密士。他们都叫我伟大的凯撒斯。”
虚像不屑一顾地挥挥手,炽热的眼睛紧紧锁着王座。鬼影般的女人耳语着,念出她已听过无数回的字眼。然而她的嘴唇透露出极为轻蔑的讥笑来,虽然那表情并不太明显。
“当然,”虚像在继续,“你既已被唤醒,所有的这些全都毫无意义。就算我没被仇家杀死,就算我不在一个绝对私人的厄运中饱受磨难,凯撒斯城,连同耐色瑞尔的荣耀本身,也早就陷落在一场浩劫和灾难之中。我们有许许多多敌人,而最强大的那些又都是我们自己的人。我们这些耐色瑞尔人,总是自相残杀,自己人跟自己人作战。我的意识,并不总受我自己的控制——我想你一定也为这个遗传的病症深感痛苦吧?小心防着它,别被它控制。”
凯撒斯的虚像微笑着,讽刺地弯起眉毛,鬼魂般的女人也回敬地笑了笑。接着,凯撒斯继续往下说。“也许你并不需要我记录完成的法术,但我仍然在这里为你准备好了专用的阅读仪,你能在地板上发现它。这是一个系列的魔法教程,以防你在缺乏必要魔法物品的时候遭遇危险,我想这至关重要。我们的事业必须继续下去……只有通过绝对的力量,我——我们——才能找到完美……而凯撒斯亦可永存不朽,达至善至美之境界,改变托瑞尔所有一切。”
女人为这句话嗤笑了一声,是简短而不愉快的短吠。“真是疯狂,疯狂,凯撒斯!这是命运啊,改变托瑞尔所有一切,噢!当然,你完全有能力这么做。”
“首先你需要的是物理形体上的治疗,我已为此刻的到来做好准备。你也知道,你的生命中总是缺乏忠诚的侍从法师,任何人你都无法信任。接着,请触摸这块产生我映像的阅读仪,同时念‘达拉巴尔达’,如此一来,所有的创伤都可治愈。只要古文保持完整,这道治疗之力可随时被召唤出来,任何人说这道咒语,亦都可获得帮助。这道咒语是创造此法术的法师之名,为了魔法之永存,他已经死去。他是个忠诚的侍者,真的,而且很……”
“别再说这些废话,凯撒斯!”鬼魂般的女人嘲笑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完美复制品,它就只是一具没有头的干尸!是谁把它变成那样的?让我猜猜?嗯,蜜斯特拉?阿祖色?你的仇敌?还是只是一个过路的小小冒险家,能力最低的那种,他一刀就砍下了至高的,伟大的,沉睡中的凯撒斯的脑袋?哈哈,他一定以为他见到的只是一具普通的僵尸咧!”
“当这些魔法失效之时,还有许多其他可用的法术。我已将自己的施法过程记录保存下来,它包括许多有用而持久的魔法……”
这些话鬼影般的女人以前已经听过许多次,她不耐地转过身,满意地点点头,“是的,是的,它们的确有用而持久,的确如此。这也是我来此地的原因,任何法师都无法阻挡这诱惑。”她跨过地面上的古文,而虚像的话正说到一半,就消失了。石头上的光芒褪去,洞穴里再度陷入一片漆黑。
“好吧,如何才能让外面世界的法师知道这里呢?同时还不能让他们成千上万涌过来,要不然,这里很快就会人山人海,接踵磨肩。”女人的嘴唇微微动弹,询问着无尽的黑暗。
然而黑暗并没有回答。
皱着眉头的鬼魂迈过深井底部,她开始旋转,身体变得模模糊糊,很快,她重新变成一团闪光的旋风,在黑暗中跳动着,慢慢绕着井壁盘旋,“##而我又该如何让我的法师猎物们在这里多停留一段时间呢?”
很快旋风盘旋到了井口,叮当作响,光芒沿着井沿飞舞,一个轻柔的声音从里头响起:“我必须使出最强大的法术,要让那些古文只听从我的召唤,而且每月只能生效一次。不管那些法师用什么方法尝试,都无法打破我的双重咒语。这样,一个年轻的法师就会至少在这里逗留一个月了。”
迷雾突然充满活力,飞出废墟之外,扑进森林,像毒蛇一般缠着树干穿行。狂野的笑声再度响起,它兴奋地大叫着:“哈哈,一个月,一个月,足够好好地吃上一顿啦……”
第十三章 慈悲灼顽石
残忍为一可怕灾祸,然其性素愚蠢,凡人之幸也。
慈悲为一更锋利之剑,然人皆嗤笑其蠢,凡人之不幸也。
《草莽治国》小丑兰得力克·哈罗肖
血鸟之年刊行
高瘦的陌生人朝两人愉快地微笑一下,接着像他先前走进淑女酒吧那般,又很快地从门口退回来。前后时间甚短,酒客连一杯酒都没喝完。
两位坐在长椅上的老人怀疑地斜瞅了他一眼。通常来说,很少有人会注意他们坐的地方,而这也正是他们如此心爱这个座位的原因。在波石的窈窕淑女酒吧,这条长椅刚好位于摇摇欲坠的走廊阴影下,是一个挺阴冷的角落。不过这样也好,坐在这里至少不会被上午的日头晒得头昏眼花。
陌生人的脸正处在逆光之下,只看得见金色的轮廓。他脱下自己毫无特征的斗篷,露出下面黑乎乎脏兮兮的长袍和裤子。他的衣服上没佩戴任何勋章和装饰品——这真是这个国家的一大奇迹啊。店主艾卡沃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走出来,手里拿着最好的折叠桌,一把椅子……甚至还有食物!
店主来来回回好几回,嘴里不停地夸耀吹嘘着,而两个老人只看见鼻子下渐渐出现他们好几年都无法奢望的一顿丰盛大餐:一碗冒着腾腾热气的汤碗——两个老胃顿时饥肠辘辘地抽搐起来;一块最美味的红奶酪;还有三张松鸡派!
不知为什么,巴达葛和赛拉达特只觉得全身发痒,着急地用手抓了起来。他们酸溜溜地瞪着面前鹰钩鼻子的陌生人,恨恨地想,看在愤怒诸神的面上,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什么偏偏选中了他们的桌子,作为摆放早餐的地方呢?他们做了几个月的梦,天天梦想着吃上这么一顿,现在居然每样东西都在他们眼睛下面热乎乎地冒着烟。战神坦帕斯在上,这家伙到底以为他是谁?
两个老人互相看了一眼,空空的肚子隆隆作响,接着同时抬起头来,上上下下地打量陌生人。他没有武器……从他的打扮上看,也不会多有钱,尽管他脚上穿的靴子非常精美。他大概是一个歹徒,刚把什么人杀了,又从受害者脚下扒下这双鞋。嗯,这个想法不错,这样丰盛的早餐,得花不少钱。他一定是带着偷来的钱,才逃到这片蛮荒之地,正饿得半死呢。
艾卡沃又回来了,手里拿着熏野鹿肉,这可是这店里的招牌菜,要花整晚上的时间来炮制。鹿肉躺在大浅盘上,周围是切碎的洋葱和冷盘,老天,这一顿足足像大公爵驾临的盛宴呢……真是太令人难以忍受了!真是个傲慢无礼的混帐年轻人!
巴达葛摇摇头,用力挥挥手,扇开陌生人靴子掀起的灰尘,从长椅上挪开屁股,准备从这个年轻的暴食者面前走开——得赶在他开始狼吞虎咽前离开,否则这铁定会把老人家空荡荡的胃给气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