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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陌生人-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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馊饭喂给它的叶妈妈亲些……
叶朝突然觉得一阵口渴,睁眼一看全身都是汗,这本就是夏天,叶朝又把自己紧裹在被子里,不出汗倒怪了。
他从窗台上的暖壶里倒了些白天烧好的开水,边喝边想,自己怎么竟然突然梦到小黄了?叶朝脑子里昏昏沉沉的,伴着一阵阵的头痛,童年时的岁月,尤如一片片的斑斓记忆,逐个纷呈在叶朝的脑海里。
有一年冬天,叶朝随妈妈去赶集,叶朝在集市上看到了冰糖葫芦,大大的红色山楂里夹着棕色的豆沙馅,被一层晶莹透明的糖衣包裹着。叶朝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冰糖葫芦,不敢管妈妈要,但也不想离开。叶妈妈看出叶朝想吃,想到因为家里穷,这么多年儿子竟从来没吃过冰糖葫芦。叶妈妈心里一阵愧疚,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给叶朝,告诉他说回家再吃。叶朝那天高兴的一蹦一跳,得意的举着糖葫芦回家了。
到了家,叶妈妈拿出一个碗,把冰糖葫芦最上面的四个山楂用筷子从竹签上捛下来,叶朝眼睁睁的看着一串糖葫芦上最大最漂亮的4个山楂掉在了碗里。叶妈妈把剩下四个小小的、串在竹签底部的山楂递给叶朝说:“拿去吃吧,弟弟吃四个,你吃四个。”
那时叶暮的腿还没完全好,每天要坐在床上。叶朝看着妈妈把盛着一串糖葫芦中最大的四个山楂的碗端到了里屋。他则跑到了屋外,那里有小黄在热烈的欢迎他,用两个前爪扒着叶朝的裤腿,欢快的叫着。叶朝把剩下的四个小山楂中的两个用手从竹签上捛下来,放到小黄狗面前,然后叶朝把竹签上仅剩的、两个最小的山楂举过头顶,幸福的舔了舔剩下的两个山楂上的糖衣。可小黄却好像对冰糖葫芦并不感兴趣,它只是用鼻子闻了闻地上的两个山楂就不再理睬了。叶朝舍不得那两个山楂,最后用冷水冲了冲上面的土又吃掉了。
第二天下午,叶朝本来是去拾麦秸的,可他在一个洼地处不小心的崴到了脚,叶朝知道家里没钱,舍不得已经拾好的麦秸,便抱着它们提前一拐一瘸的回家了。
进院的时候叶朝闻到一阵香气,崴到了脚的他走不快路,慢慢的踱到了窗下,放下了怀里的麦秸。这时,刚好有阵声音隔着窗子从屋里传了出来,那是全家人中最疼叶朝的妈妈的声音。
叶朝听见妈妈在问:“好吃不?”
随后便是叶暮稚嫩的声音:“好吃,妈妈什么时候再给暮暮做肉包子吃啊?”
“今年咱家收成不好,没钱买肉啊。不过以后呢,只要暮暮乖,妈妈就再给你做。吃肉包子的事不要告诉哥哥啊。”
“好,”叶暮懂事的说道,“偶不告诉哥哥。”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叶朝看着桌子上的三盘只放了油盐的青菜,突然感觉喉咙中一阵哽咽。
当天晚上,叶朝照例将自己的饭菜留了三分之一给小黄,他端着碗来到屋外他给小黄搭的狗窝前,小黄看到了叶朝便一边高兴的叫着一边用力的摇着尾巴扑上去欢迎他。叶朝将饭菜倒在狗盆里,用手轻抚着正在吃饭的小黄狗的毛,轻声说道:“小黄,小黄,以后我好好疼你,你也好好疼我行吗?”
小黄抬头舔了一下叶朝的手,继续埋头奋力地吃饭。
叶朝高兴的说:“呐,我当你答应了啊,以后我真的会很疼很疼你的。饭我们一人一半。可你也要很疼很疼我哦。”
小黄用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叶朝,上下晃了晃脑袋,好像在点头的样子。叶朝高兴的把它抱起来亲了一下。
可是小黄最终还是食言了,就再它“答应”了叶朝的一个月之后,春节到了。
叶家没钱买肉,那天叶朝去村东头买鞭炮回来,发现小黄已经变成了家里年夜饭中的唯一肉肴。
第十四章 (上)
夜间的湿气在寒冷的早上中形成晨露,在县高中宿舍玻璃上形成雾蒙蒙的一片,偶尔几滴水珠滑落下来,在朝阳的映照下反射出比水晶更为璀璨的光芒。
叶朝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疼,全身上下有点发冷。他强打着精神爬起来,轻声叫醒了叶暮后便去做早餐。叶朝是个很细心的人,因为怕呛到弟弟在头天晚上就把做饭的炊具摆到了宿舍的过道。这个宿舍楼像是很有些年头的样子,楼道墙壁自从建造时粉刷过一次后就像是再也没有维护过,不少的地方的墙皮都开始因为地气潮湿而剥落,像一个脸色发黄的病人脸上的癣。屋里,叶暮也开始在叫祁业翔起床。叶朝将鸡蛋打进锅里,葱花炒蛋的香气开始慢慢的弥漫在楼道里,黑色铁锅里的油在滋滋的作响,伴随着的还有屋里的两个人的低声谈笑声。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叶朝看到祁业翔端着一个临时做漱口杯的茶杯从宿舍间里走了出来,他微微的笑着和叶朝说了声“早”就走向了走廊尽头的水房。叶朝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将嘴里没来得及说出口的那个“早”字硬吞了回去。
叶朝准备的早餐很丰盛,那并不是北方乡村里每天早上都吃到的一顿简单早餐。叶暮似是饿了,一手抓着馒头一手用筷子把一块红漆漆的酱豆腐夹在馒头的中间,抹平,又夹了大块的炒鸡蛋大口大口的吃着。祁业翔没有吃的下很多的东西,只是夹了几块桌上切好的茶叶蛋,喝着面前的一碗小米粥。
叶朝不经意间朝窗外看去,这时,阳光已经蒸发掉了窗上所有的水雾,学校操场上有两个学生模样的人在晨跑,还有一个看似五六十岁的老人在牵着一只小狗崽慢慢的踱着步子。操场上靠近叶朝所在的宿舍楼的地方有一棵枝叶茂盛的枫树,叶朝看到枫树上宽大的叶子面朝太阳的一面已经变成了金黄的颜色,而朝阴的一面却仍是墨绿。
这多么奇妙,叶朝想,一个叶子的两面竟有完全截然不同的两种色彩。
“哥,你怎么不吃呢?”发现叶朝在发呆的叶暮随口问道。
“唔。”叶朝应了一声,没说什么便开始继续吃饭。
吃过早餐后,叶朝说带弟弟去看一下爸,叶暮转头对说祁业翔说一起去吧,刚好吃过出去走走。
在去医院的路上叶暮不小心在一处翻修房子的地方绊了一下。叶朝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竟因为这点小事开始生气地责怪起叶暮来,说他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这么不小心。叶暮听了不吭声,倒是祁业翔打圆场似地说道:叶暮连着赶着二十多个小时的路,昨天又只睡了四个小时,可能是太累了。
医院里,叶朝把放在保温盒里的丰盛早餐给爸递了过去,叶老二将它随手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看到叶暮回来的叶老二兴奋的拉着叶暮不停的说话,问叶暮在外面的生活怎么样,说叶暮光宗耀祖了,是柿县历史上第一个出了国的人,还说叶家祖宗当初是如何选的祖坟,风水先生看了说叶家三代之后必是要出个红顶贵人的,今天果然应验了,还说道本以为一辈子都在穷山村里了,这下子可不同了,叶暮出息了他也可以跟儿子出去见见世面,享享清福了……叶朝中间查了一句:爸,先吃东西吧,饭要凉了。叶老二恩了一声便继续滔滔不绝的和叶暮说话。
叶暮看到父亲因病消瘦的样子,心里忍不住的难过,说话行事也处处顺着叶老二的心意。几句话说下来,叶老二便呵呵呵的笑个不停,那声音虽然苍老而嘶哑却谁都能听出里面的高兴劲儿。同屋临床的几个病人和家属也纷纷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叶暮和叶老二。
叶朝的头疼自早上起床就没有停止过,这个时候更是感觉整个头颅好像要裂开似地痛。
一个留短头发,皮肤粗糙发红的小护士突然走进病房来,她看到叶老二床前围着两个新鲜面孔后微微一愣,随即,瞥到了靠在床尾的叶朝后她走上前去告诉叶朝该去领新的病床床单了,叶朝点点头说了声谢谢,那个小护士便离去了,离走前又忍不住看了叶老二床前那两个衣着打扮看上去都不像是本县人的两人几眼。
县医院每个星期一都要换洗床单,这原本是护士的工作,但因为叶老二卧床已久,他原本就暴躁的脾气变得更加喜怒无常起来,经常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发雷霆,自从骂跑了两个来换床单被单的护士之后叶朝就主动承担起了这个工作。
而这时,叶朝的大脑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如同吸饱了水的种子,一直不停的膨胀,生长,发芽,最后从叶朝的头颅中硬生生的钻挤出来,让叶朝感到大脑有种撕裂的疼痛。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不要这样做,而眼前却奇怪的飘浮过小黄狗临死前挣扎和绝望的眼神。
叶朝的手心慢慢的出了细细的一层汗。叶老二与叶暮两人在忙着说话,倒是一旁的祁业翔注意到了叶朝的异样,低声问他:还好吗?你现在的脸色看上去很差。
祁业翔的话音刚落叶朝就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中响起,那声音在叶朝听来似乎是飘忽在自己灵魂之外的一样:“哦,我不太舒服,你帮我去领一下床单和被罩好吗?”
看着脸色发灰的叶朝,祁业翔想也没想就欣然答应了。
祁业翔按照叶朝给的指示沿着县医院充满消毒水味道的水泥板楼道走到了一个并不大的房间门口,那里面有一个年老的穿花上衣的女人正在打着毛衣,祁业翔说明来意后她拿出一套白色的床单被套和一个枕套出来,然后在半新不旧的桌子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本子的顶头用一根灰色粗线拴着一根蓝圆珠笔。那女人眼皮不抬得跟祁业翔说道:“打个勾吧。”
祁业翔来之前叶朝跟他说过领床单的时候医院是要做记录的,以防领错数目。他告诉祁业翔说只要在39号床那栏打个勾再写上日期就可以拿床单和被套了。
祁业翔没费什么劲就在记录本上找到了39号床位,就在他要打勾的时候,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紧跟在39这个号码后面,映入了他的眼帘:叶二桩。
一瞬间,好像有个几十公斤重的铁锤猛敲了一下祁业翔的心,他的指尖划过这个名字留在记录本上的圆珠笔痕迹,呼吸开始变得低重。叶二桩——这个是在他没有见到名字的本人之前,就曾经听到,看到过无数次的名字,这是个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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