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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历史误读-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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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褚少孙补做<滑稽列传·西门豹治邺>的目的是:“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简言之,他写的是让人震惊的故事,而绝非宣传西门豹的蒙蔽与虐杀的倾向即西门豹主义。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滑稽”二字本指古时的一种酒器(“滑”本音为“骨”),能不断地往外流酒,后人则引伸比喻能言善辩、行事机敏的人,有使不完的鬼点子。为什么后世一定把西门豹主义奉为英雄主义呢?概因西门豹消除“河伯娶妇”的陋俗后,还开立凿了十二渠,引河水灌溉民田,农业收成大增。
  胜王败寇,这是中华文化的铁律!倘使十二渠不成(历史上发生过开发水利失败的事),他的名声就会是另外一种说法。习惯的道德粗线条,会简地衡量一切的!但是在褚少孙先生看来,无论西门豹之于后事的功劳多么大,他做的事仍是“游心骇耳”,让人闻所未闻!
  滑稽,仅是“滑稽”二字能概括西门豹主义就太轻松了。
  它饱含着蒙蔽与虐杀的血腥,包含着在上者任意使用权威的自由,沉淀成于“惩罚过度”的文化习性。
  北宋时期,还有人上演过类似的历史闹剧。不过,那里杀的是一个人(一个揩公家油的小吏),故事也远没西门豹治邺更滑稽,很庄重,但同样“游心骇耳”,让人再次体会到“蒙蔽与虐杀”的深刻内在关系。
  西门豹创立的虐杀传统在此后的中国历史上屡有表现,官方强势使那些借法律以逞智慧的人能够随意使用量刑幅度和按自己的意愿呈虐杀之变态心理。--从这点上看,虐杀又是精神病政治的一个突出特点,它与有心理疾病的皇帝屡存于中国历史这一事实相互映照。
  东汉顺帝刘保时代,黄昌【注5】因敢于法外杀人,被称为“神明”,而他成为“神明”的背景就是皇帝刘保是在惊恐万状的政变中被推上台的,而在他执政时,有名的外戚梁冀的势力已经形成。整个国家一片暴戾之气。黄昌的暴戾经由一个小小的盗窃案,爆发出来。
  黄任宛令时,有人偷了他的车盖,他没有吱声,暗中观察;经暗访,得知了是手下负责治安的贼曹(相当于公安局长)偷的。于是派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贼曹家,拿获赃物,杀了曹全家。由于他杀人狠毒,“百姓大战惧,皆称神明。”
  东汉袭西汉法律体系,授予长吏(行政区域的一把手)有专杀的权力,但很少有人使用。黄昌如此专杀,连后人如宋代刑法学专家郑克【注6】都认为“收其家,一时杀戮,则残酷已甚矣。”
  残酷是这类法外施法者的习性,黄昌的爱好就是“政尚严猛,好发伏奸”。更为严重的是,他有严重的抑郁症,总怀疑别人瞧不起自己或看自己的笑话儿。他在后来一个地方当县官时,有一家姓彭的富豪,临着县衙盖了一处高楼。每当黄昌从县政府出来时,彭家的妇女们就由高处往下观看。这大大伤了黄昌的自尊心,找了个理由把彭姓富豪抓了起来,判处了死刑。
  如此残酷,就不能用“游心骇耳”四个字来概括了。郑克虽然对黄昌的歹毒有所批评,但对与自己同为北宋的张咏“一钱诛吏”的残酷却只字不提反而大力赞扬张咏第二次斩吏的决断力。
  北宋太平兴国(公元976年至983年)间,鄂州崇阳县(今湖北崇阳县)知县张咏某日见一小吏从库房中匆忙出来,头发上挂了一个铜钱。张咏喝问钱的来源,小吏从容回答:“拿的库里的,怎么样!”。张咏本以为他干这种事会胆小,没想到还理直气壮。张咏变了脸,下令打小吏板子。小吏也气急了:“一个小钱算什么,你能打我,却不能杀我。”语气饱含挑衅与威胁。张咏也气急败坏,提起笔写了一个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斩!”拿刀在手,砍下小吏的人头。
  张咏知道这个杀人是不合法亦不合程序,所以向上级写了“申府自劾”(自己揭发自己)的报告。结果是,不但没受处分,反而日见升迁。皇帝赵光义(已改名赵炅)很赏识他的肃贪行为,一直让他当到枢密直学士(总参谋长)、兼掌三班院(组织部长)。到真宗朝时,他仍身居要职。
  在发生了“一钱诛吏”的事件并受到皇帝的肯定后,张咏于十几年后再行越法杀人之举,并且也很奏效。淳化五年(公元995年),他以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本职兼西川路(治所亦在成都)同捉贼招安使【注7】期间,消灭的主李顺王小波主力,李王余部尚有活力,但官军有所懈怠。其中有一个军吏犯了轻微过错,张咏下令决杖(打军棍)处置。没想到小吏不服,极力申辩。张便有心用“一钱诛吏”的办法处置小吏,便语激小吏:“莫非你想吃一剑?”小吏高叫:“决杖不得,吃剑则得”向张反叫板。张见小吏上套儿,下令拉出去,斩首。其余军吏都吓坏了,面面相觑…
  相比两次越法杀人,第二次还有些道理,可称为:实行紧急状态法下的非常措施。以现代法律程序来判论一千多年前的案例,当然很牵强。而问题是,撇开程序法不论,仅从文化积淀角度来论,这无疑是在鼓励为官者可以使用超越法律的手法来达到政绩目的。比方说,尽管我雇佣黑社会对付拆迁中的“钉子户”,不管冲突如何,只要我建成了漂亮的高楼大厦、花园广场,什么程序、什么法制,都得服从政绩。所以,西门豹主义与张咏主义仍是今天依法行政的一个巨大的文化障碍,与张咏之肃贪形成明显对比的是,宋初的高级国策竟然鼓励贪污。贪污也成为位高权重的大臣的自保手段,比如赵普力以经济上的不廉洁表明自己无政治野心。张咏反以一个小吏的人头来表明自己肃贪的决心。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
  【注5】黄昌(?-公元142年),字圣真,余姚(今浙江余姚)人,曾任宛(今河南南阳)县令,官终太中大夫。名列《反汉书·酷吏列传》。
  【注6】郑克,生卒不详,宋开封人,宣和六年进士,曾作湖州提刑司干官。据前代《疑狱集》补充成《折狱龟鉴》,多记破案方法。
  【注7】该职是专为讨平李顺、王小波事件而设的临时职务,李顺为王小波的妹夫。
  清朝时,鼓励贪污仍然是皇帝收拢重臣的一个办法。乾隆操此术尤精,只看他放纵李侍尧就明白了
  李侍尧出身贵族世家,汉军镶黄旗人,其四世祖李永芳是清朝的开国元勋,其父当过户部尚书。他以有才而闻名官场:一是识人、用人准确,部下为之争光;二是评论时政,切中要害。因为这二项,乾隆皇帝称之为“天下奇才”。但他也是个人格分裂型的巨贪。任云贵总督时,尽卖官之能事,下级知府无不以行贿而得职。当地有治铸场,许多县官兼任最高管理者(厂员)。有时又专任此职,原任暂空。有一厂员任满,要求调回本职,李侍尧向这位县级官员一次要了八千两银子。
  李侍尧办案也多施巧夺之计,如案中写明赃物六百两黄金,李侍尧大笔一挥改为六十两。结了案,五百四十两黄金就成了他自己的了。
  为稳定自己的位置,他还百般回护自己的下级,如在先后在两广总督任上包庇总兵李星垣。
  李侍尧终于因贪渎而犯罪,由于涉案面广、数额巨大,大大震惊了乾隆皇帝,感叹道:“今李侍尧既有此等败露之案,天下督抚又何能让朕深信乎?”因此在乾隆四十五年判了李侍尧死刑,等秋后处决。但是,乾隆经多方权衡,决心释放李侍尧,让他赴任陕甘总督,稍后又转任闽浙总督。乾隆宽贷并重用他的原因有三:其一,李侍尧祖上为清家开国功臣,不宜对功臣之后采取过重的惩罚,否则被认为无恩;其二,李侍尧勤干有为,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其三,若以罪身免刑,遇国家紧急之时,他会效死力,这叫“收买人心”。
  果然,李侍尧在转任闽浙总督后,对台湾“乱民”林文爽武装暴动事件进行了血腥的镇压。由于这一功绩,李待尧被乾隆皇帝赐“袭伯爵”,并在台湾建了生祠,再入二十功臣表,图像挂入紫光阁。
  台湾民变直接原因是台湾总兵柴大纪、知府孙景燧一批贪官任贪赎、剥夺人民所致,间接的原因是他包庇柴孙二人所致。为了保住自己,他与前来督军的协办大学士福安康推出柴大纪,以柴“声名狼藉、纵兵激变”为名,将柴处弃市之刑,以谢台湾人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岛内紧张局势。可见,贪官也善使蒙蔽与虐杀之术!此时,孙景燧已被“乱民”打死,否则他的头也会被李侍尧借来一用的。
  中国历史有一个奇怪的回归圈:历代政府都高喊反贪,但最终又皆因腐败而导致政治效率低下以致于亡国。究其原因的三:其一,官僚集团之间的互保;其二,皇帝循情用人;三是,官吏基数庞大,重禄养廉不起作用。其中第二项尤为重要,使腐败成为一个“包庇链”。
  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
  中国人讨论人际关系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谁比谁也傻不哪里去,只是有个好不好意思!”
  此话颇有道理,且屡经史实验证明。强力集团以为百姓傻,让老百姓“由之”而不“知之”;而百姓在历史口头相传的经验中也逐渐积累成对付假话的系统。比方说,陈胜可以利用“狐鸣呼曰:大楚日兴陈胜王”的表达方式,刘福通可以利用“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表达方式,来聚集资源。但这些还不具有直接向上分利的性质,远不如五代的藩镇割据以实力加假话对上表演蒙蔽之术。这就是中国俗语所说“乱世出英雄”的社会机制。在高压镇制的社会,你不说假话也得说假话,否则牢狱、杀戮随之而来;而一旦镇制渐失效力,利己的假话便大力盛行。这种假话几乎不用面对百姓,面对权力资源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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