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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就易于解释了。
其五,书中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中,贾赦说鸳鸯瞧上的“小白脸”,可能是宝玉,也可能是贾琏;平儿和袭人,也调笑说把鸳鸯给了贾琏或宝玉。如果兄弟不是一人,鸳鸯几乎人尽可夫了,与鸳鸯性格不符。贾赦如果说鸳鸯看上了侄子尚可理解;如果这样说儿子,难免有聚之嫌,封建社会,任谁也不会这样说。
其六,书中第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洪昇确曾“偷娶”了一个姓邓的妾,娶后妻妾间也确曾发生一些纠纷,有洪昇的《回文锦》传奇为证。但黄蕙不曾置邓氏于死地,小说创作,夸张是常用的手法,可以理解。《红楼梦》中的宝玉年纪尚小,不能纳妾,写到成年的贾琏身上,合乎情理。由此间接亦可证明宝玉贾琏实为一人。
其七,书中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抄检的原因,本为傻大姐在园中捡到一个“绣春囊”,王夫人怀疑是凤姐的东西,凤姐不承认,才抄检的。但凤姐并不居住在大观园中,不抄凤姐居所,反而抄少男少女的居所,于理不通。抄检的后果,是大观园中怀春男女的离散。由此可证,凤姐的真实身份,应是大观园中人物。
其八,王熙凤的最终下场,是“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红学界对此判词的真实含义见仁见智,聚讼不休,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其实,“一从二令三人木”,就是一个繁体的“检”字,“一从”是检字下边的两个“人”字;“二令”是检字中间的两个“口”字,义取令从口出;“三人木”就是检字的“人”头和“木”旁。“检”表示抄检大观园,这句判词的意思是,自从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被逐出家庭,不得已“哭向金陵”了。事实上,洪昇夫妇被逐出家庭后,确实是“哭向”武康的,武康县在杭州北,正是通往南京的路上,说是金陵亦无不可。
不知朋友们是否注意到《红楼梦》中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怪现象,就是凡是宝玉出场的情节,贾琏几乎都不出场;凡是贾琏的重头戏,宝玉又总是失去了踪迹。譬如清虚观打醮,宝玉、凤姐都去了,连贾珍贾蓉父子都十分活跃,但就是看不到贾琏的身影,他干什么去了?王熙凤搓辱尤二姐至死,贾琏发狠为二姐报仇,平时那么怜香惜玉的宝玉,为什么从来踪迹不至?原来,青年贾琏和少年宝玉的生活原型是同一个人,就是洪昇自己。书中的王熙凤,生活原型就是洪昇的妻子黄蕙,凤姐是王夫人的娘家侄女,黄蕙也是洪昇母亲黄夫人的娘家侄女,关系完全相同。由此不难看出,《红楼梦》为什么把王熙凤写成了第一女主角,戏码远远超过黛玉、宝钗,形象也更鲜明生动,如见如闻,就因为人物原型是作者洪昇最熟悉的表妹兼妻子!
“皮肤滥淫”的贾琏,与“意淫”的宝玉合在一起,就是洪昇作为“天下古今第一大淫人”的真实写照!作者说创作此书,“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他说的是大实话,对自己的丑事也没有隐瞒。
谈到王熙凤,不能不谈她的女儿巧姐。《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都是聪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独巧姐是个例外。前八十回结束时,她还是个怀抱的孩子。她有什么资格跻身十二钗行列呢?《红楼梦》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书中说凤姐为了孩子好养活,求刘姥姥给多病多灾的大姐另取名巧姐,显然大姐和巧姐应该是一个人;但书中又出现了奶妈“抱着巧姐领着大姐”的说法,显然又是两个人。
二是巧姐的年龄暴涨暴缩,总也长不大。刚出场的大姐,是个怀抱的婴儿,中间似乎长大了一点,但到前八十回结束,她仍然是个不离怀抱、善于啼哭的婴儿。《红楼梦》的故事前后经历了几年,研究者有争议,但毕竟是好多年吧,宝黛等人都由一个大孩子长成了进入婚龄的年轻人,而巧姐却总也长不大。
三是《红楼梦》作者十分讨厌巧姐的“狠舅奸兄”,但这两位舅和兄究竟是谁?他们怎
么“狠”了?怎么“奸”了?前八十回没有交代。后四十回说贾环和贾云就是“狠舅奸兄”,他们合谋把巧姐卖了,沦落风尘,后来被刘姥姥搭救,嫁到乡下一个周财主家里。但贾环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贾云的为人也不似奸人。《红楼梦》中也从没暗示巧姐当过风尘女子,这些描写显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还是得找对《红楼梦》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开巧姐之谜的,当你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洪昇之后,巧姐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洪昇婚后到逃离家庭前,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十分聪明可爱,但从小多病,身体较差;幼女尚在怀抱。逃出杭州后,洪昇把妻子女儿先安排在武康县一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城居住,自己到北京去谋生。
此时,洪昇的妻子黄蕙和孩子们,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与婆家洪家闹翻了,无人管她们娘仨生活,就连娘家黄家,那么富贵的家庭,也无人肯照顾这三个可怜的母女。她们全靠街坊邻居接济一些米和菜,勉强度命。
此时黄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昇的诗描述,是“甑尘疑禁火,衣单似耐寒”,也就是说,经常一连几天揭不开锅,锅上落了一层尘土;到了寒冬没有棉衣穿,人们还以为这娘仨耐寒。对于两个年幼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悲惨的日子啊!
洪昇的长女似乎没有正式取名,我们姑称之为“大姐”吧。在饥寒交迫中长到了八岁,竟在冻饿交加中悲惨地夭亡了!孩子死时,洪昇正在北京卧病,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洪昇悲痛得几乎疯了,在病床上提笔写了《遥哭亡女》四首诗。
洪昇在诗中,首先痛责自己无能,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尝尽了痛苦,有时孩子牵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无法满足这点可怜的要求。这个孩子“从小偏聪慧”,“爱拈爷笔管,闲学母裁缝”,父母愁闷时,“消愁最喜侬”。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可爱的女儿了,将来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坟头上浇一杯酒道歉吧。
在这种极度悲伤的心境下,洪昇应该最痛恨谁?当然是这个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时洪昇的岳父黄彦博已死,黄蕙的娘家弟兄坐视不管,洪昇内心怎么能原谅他们?回到南方后,洪昇几次在诗中使用“临邛犊鼻浑”的典故,去讽刺岳家。这个典故是指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结婚后,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顾他们,他们就当垆卖酒,羞臊岳家。从这个典故中,不难看出洪昇对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绪。
洪昇的次女是洪之则。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评点过《牡丹亭》传奇。洪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昇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昇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洪昇的妻子黄蕙与洪昇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王仁和贾芹一流。
回头再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昇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言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恨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昇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洪昇在武康并没有亲戚,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她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昇诗中都有记载。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昇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昇。《红楼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是因为有人修改了洪昇的原著,没有理解好原作者的意图,把巧姐和大姐合二为一了。这个修改者,似乎应该是“披阅增删”的曹雪芹。至于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都当上了妓女,实在有点下流。《红楼梦》作者没这么下作。
第三节 薛宝钗
《红楼梦》书中的薛宝钗是个“冷美人”。为什么是“冷美人”呢?因为她吃“冷香丸”;她又为什么要吃“冷香丸”呢?因为要治疗她的“热毒”之症。这个出身于巨富之家的官宦小姐,却偏偏“从胎里带来一股热毒”。“为这病请大夫吃药,也不知白花了多少银子钱,凭你什么名医仙药,从不见一点儿效”,简直就是绝症!
后来遇到一个“专治无名之症”的“秃头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