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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热红学--红学故事新勘、红学历史十讲 作者:土默热-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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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洪昇被逐出家庭后,飘泊中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之情,以及不被理解原谅的幽怨,也在诗中不时流露。黛玉那篇著名的《题帕三绝》,就是这种心情的真实写照:“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窗前也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离家已久,家乡的景色已在心中模糊了,但思家之心更强烈了。在《菊花诗》中,这种思乡之情表达得更为直白:“鸿归蜇病可相思”,“睡去依依随雁断,惊回故故恐蜇鸣”。“雁断”、“蜇鸣”是古人寄托乡愁的常用典故,洪昇在这里反复使用,其情之深,可见一斑。洪昇一生诗作中,思乡思亲之作,比比皆是,见之于洪昇传世的诗集中,可与《红楼梦》对照看,对《红楼梦》表达的是洪昇自己经历这一点,就会理解的更深切了。谓予不信,可请亲爱的读者心里装着洪昇的一生坎坷而又无告的悲惨遭遇,在一个苦风凄雨的秋夜,伴着一盏昏暗的孤灯,去吟哦一下《秋窗风雨夕》,试一试会产生什么样的心理共鸣?这种泣血的思乡思亲之作,洪昇完全有理由在著书时反复表达,而曹雪芹儿时就随家庭返回了北京,亦未闻有生离死别的遭遇,怎么可能滴着血泪去写思亲思乡之作?他的乡在哪里,亲在何方?

  有意思的是,在黛玉和湘云凹晶馆“联诗”中,结句是“寒塘度鹤影,冷月葬诗魂”。这几乎就是洪昇一生结局的谶语!洪昇确实是在寒冷的江面上,在一弯冷月的照射下,葬身水府的!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巧合!洪昇之死,巧合之处还不仅于此,死的那天,又正是李隆基和杨玉环“七夕盟誓”之际!看来,洪昇与他的两部呕心沥血的代表作《长生殿》和《红楼梦》,确实有生生死死的不解之缘!

  《长生殿》创作时间是康熙十二年(1673)到康熙二十七年(1688),历十余年,三易其稿。刚刚告竣的第二年,洪昇就遭遇了“斥革”之祸、牢狱之灾,此时正可谓“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抚今追昔,生不逢时,两次“家难”,斥革下狱,穷困潦倒,倒霉事一件接着一件,可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满腹的委屈、牢骚又说不出口,也无处倾诉。此时洪昇最想做的事情,大概就是把自己的人生遭遇“编述一记,以普告天下人”,抒发自己心中无尽的愤懑和无奈之情!如何编述呢?须知这些倒霉事,在封建社会,尤其是清朝,都是说不出口的事情。趁着《长生殿》刚刚告竣的创作热情,比照《长生殿》的体例、风格、手法,以“情”和“恨”为主题,把自己的一生遭际装进去,并歌颂自己“亲历亲闻”的几个“异样女子”,不是很合理的推断么? 
 
 
 
第三节  巧姐为什么进入十二钗行列


  《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都是聪明美貌的青年女子,惟独巧姐是个例外。巧姐是王熙凤的女儿,前八十回结束时,她还是个怀抱的孩子。她有什么资格跻身十二钗行列呢?

  《红楼梦》中的巧姐,有好些地方十分奇怪:

  一是搞不清巧姐和大姐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书中说凤姐为了孩子好养活,求刘姥姥给多病多灾的大姐另取名巧姐,显然大姐和巧姐应该是一个人;但书中又出现了奶妈“抱着巧姐领着大姐”的说法,显然又是两个人。

  二是巧姐的年龄暴涨暴缩,总也长不大。刚出场的大姐,是个怀抱的婴儿,中间似乎长大了一点,但到前八十回结束,她仍然是个不离怀抱、善于啼哭的婴儿。《红楼梦》的故事前后经历了几年,研究者有争议,但毕竟是好多年吧,宝黛等人都由一个大孩子长成了进入婚龄的年轻人,而巧姐却总也长不大。

  三是《红楼梦》作者十分讨厌巧姐的“狠舅奸兄”,但这两位舅和兄究竟是谁?他们怎么“狠”了?怎么“奸”了?前八十回没有交代。后四十回说贾环和贾云就是“狠舅奸兄”,他们合谋把巧姐卖了,沦落风尘,后来被刘姥姥搭救,嫁到乡下一个周财主家里。但贾环不是巧姐的舅舅,而是叔叔;贾云的为人也不似奸人。《红楼梦》中也从没暗示巧姐当过风尘女子,这些描写显然都不可信。

  要想揭开这些谜团,还是得找对《红楼梦》作者,用曹雪芹是解不开巧姐之谜的,当你知道了《红楼梦》的作者是洪昇之后,巧姐之谜就迎刃而解了。

  洪昇婚后到逃离家庭前,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长女十分聪明可爱,但从小多病,身体较差;幼女尚在怀抱。逃出杭州后,洪昇把妻子女儿先安排在武康县一个只有百来户人口的小城居住,自己到北京去谋生。

  此时,洪昇的妻子黄蕙和孩子们,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与婆家洪家闹翻了,无人管她们娘仨生活,就连娘家黄家,那么富贵的家庭,也无人肯照顾这三个可怜的母女。全靠街坊邻居接济一些米和菜,勉强度命。

  此时黄蕙母女生活之困窘就可想而知了。用洪昇的诗描述,是“甑尘疑禁火,衣单信耐寒”,也就是说,经常一连几天揭不开锅,锅上落了一层尘土;到了寒冬没有棉衣穿,人们还以为这娘仨耐寒。对于两个年幼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悲惨的日子啊!

  洪昇的长女似乎没有正式取名,我们姑称之为“大姐”吧。在饥寒交迫中长到了八岁,竟在冻饿交加中悲惨地夭亡了!孩子死时,洪昇正在北京卧病,听到这个消息,犹如青天霹雳,洪昇悲痛得几乎疯了,在病床上提笔写了《遥哭亡女》四首诗。

  洪昇在诗中,首先痛责自己无能,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让孩子从小尝尽了痛苦,有时孩子牵着自己的衣襟“索果”,自己都无法满足这点可怜的要求。这个孩子“从小偏聪慧”,“爱拈爷笔管,闲学母裁缝”,父母愁闷时,“消愁最喜侬”。从此再也见不到这个可爱的女儿了,将来回到南方,在你的小坟头上浇一杯酒道歉吧。

  在这种极度悲伤的心境下,洪昇应该最痛恨谁?当然是这个孩子的“狠舅奸兄”!其时洪昇的岳父黄彦博已死,黄蕙的娘家弟兄坐视不管,洪昇内心怎么能原谅他们?回到南方后,洪昇几次在诗中使用“临邛犊鼻”的典故,去讽刺岳家。这个典故是指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结婚后,富裕的岳家不肯照顾他们,他们就当垆卖酒,羞臊岳家。从这个典故中,不难看出洪昇对孩子的“狠舅奸兄”的情绪。

  洪昇的次女是洪昇之则。在父母的教育和熏染下,她成长为一名在当时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出版过自己的诗集,整理过父亲的遗作,还评点过《牡丹亭》传奇。洪昇之则后来嫁给杭州郊区一个比较贫寒的秀才,丈夫没有考取功名,又青年早死。洪之则早早做了未亡人,用文学生活打发未来的孤寂岁月,一生也很不幸。

  洪昇生前很以此女为荣,以她的才华,以她的薄命,洪昇在创作《红楼梦》时,把她列入“金陵十二钗”末尾,不是很自然的么?洪昇的妻子黄蕙与洪昇的母亲是亲姑姑侄女,与《红楼梦》中王夫人、凤姐、巧姐三代人的关系相同。《红楼梦》中的“狠舅奸兄”,当是指王仁和贾芹一流。

  回头再看《红楼梦》中的大姐和巧姐,在洪昇的原著中,应该是当作两个人写的。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时,应该是怀抱巧姐手牵大姐的。大姐应该在凤姐逃出家庭后死掉了,死时凤姐一定十分痛恨“狠舅奸兄”。“势败休言贵,家亡莫论亲”,《红楼梦》中“狠舅奸兄”的罪名是“爱银钱、忘骨肉”,不是“卖骨肉”,见死不救就够狠够奸了,无须再把巧姐卖入风尘,那样写来太恶心人,《红楼梦》作者必不如此。

  巧姐应该在随母亲离开家庭后,娘俩不时得到刘姥姥的接济,最后在刘姥姥的撮合下,嫁给城郊一户并不富裕的读书人家,最后的下场也应该是“薄命司”中人物,否则不入“十二钗”行列。《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武康县经常接济黄蕙母女的县“教谕”郑兰谷的丈母娘。郑兰谷也有两个同洪昇女儿差不多大的儿女,两家“儿女时更抱”,关系很密切。洪昇在武康并没有亲戚,似乎就是投奔她去的。他的园子里种了好多蔬菜,经常给黄蕙送些青菜或干菜,这些在洪昇诗中都有记载。

  《红楼梦》作者交代此书是根据“亲历亲闻”创作的,以上这些同洪昇夫妻和两个女儿的遭遇完全相契合,进一步说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洪昇。《红楼梦》中的巧姐年龄暴长暴缩,是因为有人修改了洪昇的原著,没有理解好原作者的意图,把巧姐和大姐合二为一了。这个修改者,似乎应该是“披阅增删”的曹雪芹。至于那些对巧姐沦落风尘、刘姥姥筹钱赎买、把巧姐嫁给板儿等附会之谈,实在不值一哂。我们的某些红学专家,似乎不把金陵十二钗的下场,都猜成风尘女子就不过瘾似的,莫名其妙地让湘云、妙玉、巧姐都当上了妓女,实在有点下流。《红楼梦》作者没这么下作。 
 
 
 
第四章 《十二钗》系统——海棠社、桃花社的故事


  古人就知道“画鬼容易画人难”的道理,何况今人。举凡成功的文学作品,书中重要人物和事件必有生活原型,这是文学领域的常识,无须多作解释。托翁著《复活》、《安娜·卡列尼娜》,鲁迅写《狂人日记》、《阿Q正传》,都有生活原型所本,不是凭空捏造,文学界早有定论。

  胡适先生考证出《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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