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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是考取进士(虽不是三甲探花,但也被钦点为庶吉士,正所谓“兰台寺大夫”)后,第二年秋凉时节就病死了。其时洪昇已与黄蕙结婚,婚后夫妻二人确曾于秋凉季节赴北京探病送葬。有洪昇好多哀诗为证。
其二,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中,秦可卿大出殡路上,宝玉居然钻到凤姐的车里一起上路;下榻馒头庵,又与秦钟一起,同凤姐同居一处。晚上秦钟同尼姑智能儿幽会,宝玉早已经历过“云雨”生活,当晚还要同秦钟“算账”,种种淫秽情节的描写,与叔嫂同居甚不和谐。如果二人是夫妻关系,则无可厚非了。
其三,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中,赵姨娘委托马道婆对凤姐和宝玉二人同时实行魔法,却对贾琏未加谋害,而名义上贾琏才是当家人。凤姐同宝玉虽说是表姊弟关系,但毕竟是叔嫂有别,病重时也不可能一起“挺尸”,如果他们是夫妻,这样写来就合乎情理了。事实上,洪昇夫妻,确实是因为家庭中父辈的庶母挑拨离间,方被逐出家庭,失去优越的生活条件,过着颠沛潦倒的困苦生活的。
其四,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中,在“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晴雯“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之后,因为赵姨娘母子挑唆,宝玉被父亲狠狠地痛打了一顿,好长时间不能下床;无独有偶,因为石呆子的扇子,贾琏也被父亲一顿痛打,好长时间不敢行动。贾家纵然有打儿子的传统,但这样与扇子巧合,也难于解释。如果哥俩写的是一个人,因为同一原因,挨的是一次打,就易于解释了。
其五,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中,贾赦说鸳鸯瞧上的“小白脸”,可能是宝玉,也可能是贾琏;平儿和袭人,也调笑说把鸳鸯给了贾琏或宝玉。如果兄弟不是一人,鸳鸯几乎人尽可夫了,与鸳鸯性格不符。贾赦如果说鸳鸯看上了侄子尚可理解;如果这样说儿子,难免有“聚”之嫌,封建社会,任谁也不会这样说。
其六,第六十四回到六十九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洪昇确曾“偷娶”了一个姓邓的妾,娶后妻妾间也确曾发生一些纠纷,有洪昇的《回文锦》传奇为证。但黄蕙不曾置邓氏于死地,小说创作,夸张是常用的手法,可以理解。《红楼梦》中的宝玉年纪尚小,不能纳妾,写到成年的贾琏身上,合乎情理。由此间接亦可证明宝玉贾琏实为一人。
其七,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中,抄检的原因,本为傻大姐在园中拣到一个“绣春囊”,王夫人怀疑是凤姐的东西,凤姐不承认,才抄检的。但凤姐并不居住在大观园中,不抄凤姐居所,反而抄少男少女的居所,于理不通。抄检的后果,是大观园中怀春男女的离散。由此可证,凤姐的真实身份,应是大观园中人物。
其八,王熙凤的最终下场,是“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红学界对此判词的真实含义见仁见智,聚讼不休,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其实,“一从二令三人木”,就是一个繁体的“检”字,“一从”是检字下边的两个“人”字;“二令”是检字中间的两个“口”字,义取令从口出;“三人木”就是检字的“人”头和“木”旁。“检”表示抄检大观园,这句判词的意思是,自从抄检大观园后,王熙凤就被逐出家庭,不得已“哭向金陵”了。事实上,洪昇夫妇被逐出家庭后,确实是“哭向”武康的,武康县在杭州北,正是通往南京的路上,说是金陵亦无不可。
不知朋友们是否注意到《红楼梦》中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怪现象,就是凡是宝玉出场的情节,贾琏几乎都不出场;凡是贾琏的重头戏,宝玉又总是失去了踪迹。譬如清虚观打醮,宝玉、凤姐都去了,连贾珍贾蓉父子都十分活跃,但就是看不到贾琏的身影,他干什么去了?王熙凤搓辱尤二姐至死,贾琏发狠为二姐报仇,平时那么怜香惜玉的宝玉,为什么从来踪迹不至?原来,青年贾琏和少年宝玉的生活原型是同一个人,就是洪昇自己。书中的王熙凤,生活原型就是洪昇的妻子黄蕙,凤姐是王夫人的娘家侄女,黄蕙也是洪昇母亲黄夫人的娘家侄女,关系完全相同。由此不难看出,《红楼梦》为什么把王熙凤写成了第一女主角,戏码远远超过黛玉、宝钗,形象也更鲜明生动,如见如闻,就因为人物原型是作者洪昇最熟悉的表妹兼妻子!
《红楼梦》中,婚后的贾琏和凤姐,与婚前的宝玉和黛玉、宝钗、湘云,实际是洪昇夫妇人生不同阶段的描写,不过是把姑舅亲属关系复杂化描写罢了。书中交代,凤姐小时,家中把她当男孩子抚养,而年青的湘云,就爱男孩子打扮,二人的性格具有“英豪阔大”的共同点;宝钗婚前,就同探春一起,对大观园兴利除弊,显示了治家才能,而少妇凤姐,治理家政井井有条,上下畏服,二人的性格具有“随机应变”的共同点;黛玉终日以泪洗面,似乎与凤姐毫无共同之处,但联想到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的下场,谁又能说,凤姐被逐出家庭后的眼泪,不是与黛玉一样的“还泪”呢?《红楼梦》书中对黛玉的描写,实际是对婚后困苦生活中黄蕙的刻画,否则,一个未婚少女,怎么能自承并自称是“潇湘妃子”呢?书中对宝钗的描写,也是对初婚少妇的刻画,宝钗自承并自称“蘅芜君”,封建社会,只有对已婚妇女方可称“君”,如“太君”、“院君”、“细君”等,对未出阁的姑娘,没有冠以“君”的称呼的。书中对湘云的描写,确系对一个婚前充满憧憬的少女的刻画,与黄蕙婚前长期寄居姑母家,同表兄洪昇青梅竹马的事迹相合。由湘云而宝钗、而凤姐、而黛玉,正是黄蕙人生的四个阶段。“皮肤滥淫”的贾琏,与“意淫”的宝玉合在一起,就是洪昇作为“天下古今第一大淫人”的真实写照!作者说创作此书,“追踪摄迹,不敢稍加穿凿”,他说的是大实话,对自己的丑事也没有隐瞒。
第二节 故事背后的“天伦惨变”
洪昇的人生噩梦是《红楼梦》的基本素材。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我们完全可以推断:《红楼梦》所描写的人生悲剧,就是洪昇人生中所经历的一系列噩梦的真实写照;书中主人公的创作原型,就是洪昇自己;书中所刻画的催人泪下的“闺友闺情〃,就是洪昇与妻子及姐妹们之间的真挚感情;书中所表达的切肤之痛和切齿之恨,就是洪昇在含泪述说自己的愧悔和愤懑!
1。优越的家庭出身、良好的文学修养和不合时宜的性格。洪昇,字昉思,号稗畦,又号稗村、南屏樵者。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在清兵入关、顺治皇帝在北京登基的第二年(1645)七月初一,东南各省正是兵荒马乱之时,洪昇的母亲黄氏在逃难途中,于杭州郊区的一个“费”姓农妇家里,生下了洪昇。生不逢时,似乎注定了洪昇一生的坎坷命运。亦应是洪昇在《红楼梦》中刻意把“甄士隐”取名为“费”的原因。
洪昇出生的家庭号称“书海”,“门皆赐第,家有珥貂,三洪学士之世胄,累叶清华”。洪昇的祖父曾在明朝出任“都御史”的高官,父亲洪起鲛也曾在清初出仕,洪昇的母亲是清初大学士黄几的女儿。洪家富贵流传已久,号称“东南望族”。这样的出生地和家庭,正所谓“诗礼簪缨之族”,“温柔富贵之乡”,洪昇在婚前的青少年时期,生活之优裕可想而知。
洪昇青少年时代受过良好的教育,少年时曾先后师从于国学大师陆繁、沈谦、毛先舒受过正规的传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文学基础。陆繁是当时名动宇内的骈文大家,这一点对洪昇不能没有影响。沈谦擅长词曲。毛先舒则是著名学者,兼擅填词又通音律。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洪昇既善诗词,又精戏剧、音乐,文学修养广博精深,为后来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康熙七年(1668),二十四岁的洪昇怀抱济世安民的理想进京谋取功名,结果落榜。在京期间,他有幸拜当时的诗坛泰斗王士为师,诗词水平进一步提高。得王士的称誉和宣扬,此时年轻的洪昇诗词水平已名动京师。
由于青春年少,生活优裕,加之以才情自负,洪昇养成了清高孤傲甚至狂狷的性格。生活脱略不羁,动辄讥呵权贵。交友宴集,常常白眼踞坐,指古谪今,虽然使闻者折服,但也常常取憎于时。
洪昇的出身、教育、才情、擅长、性格与《红楼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大致相同,《红楼梦》中对贾宝玉一出场时通过两首《西江月》的描写,应是洪昇著书时愧悔心情的夫子自道:“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中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具有狂狷性格的知识分子,在我国封建社会并不少见,但兼具狂狷和“情种”双重性格的知识分子,则屈指可数;具有这种双重人格又同时具备很高的诗词、音乐、绘画、戏剧、文学修养的知识分子,更是凤毛麟角了。从目前红学界所能搜集到的有关曹雪芹的全部史料来看,曹雪芹不具备这些特征。曹雪芹有愤世嫉俗的狂狷性格,但无法证明他有“情种”的特质,未经历过“风月繁华”生活的人,也很难养成这种性格。从曹雪芹仅存世的一句诗作“白傅诗灵应甚喜,定教蛮素鬼排场”来看,曹雪芹的诗风流于怪诞,且水平一般。史载曹雪芹的诗多数此类,可见与《红楼梦》诗词的风格并不相类。除诗词外,红学界迄今无法证明曹雪芹有其他方面的文学艺术天赋和才能。兼具这种特定性格和特殊才能的人,查遍康、雍、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