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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天下人”。作者洪昇“自己之罪”,说到底就是迷恋《长生殿》等言情文学作品创作,而导致了“败家”的结果,所以,用秦可卿这个形象作为“败家根本”,作为自己创作生涯的象征,是最贴切不过的。
《红楼梦》中的宝玉,有个十分令人费解的“爱红毛病”,就是爱舔食女儿嘴上的胭脂。如果是性萌动的表现,以宝玉的身份地位,要哪个女儿不可得?如果仅仅是异食癖,奁中盒内,胭脂尽多,何必舔食女儿嘴上那点可怜的胭脂?其实,《红楼梦》中关于“爱红毛病”的描写,也是象征性的。象征的就是从事言情传奇的创作活动。当时的言情戏剧,都是以描写女人为主的。从事这一行,正所谓“舔食”女人“嘴上胭脂”的勾当。《红楼梦》主人公宝玉自命“绛洞花主”(一说“花王”),读者都感到不可理解:宝玉自命“须眉浊物”,连说“女儿”两个字都要事前漱口,平时为姐妹们甘充厮役,如何以“花主”自居?众女儿又如何肯承认他的“花主”地位?其实,只要明白了洪昇在《红楼梦》中对《长生殿》的象征性描写,这些不可理喻的描写都不言自明了。在清初的传奇界,主要是搬演言情作品,言情作品的顶峰是《长生殿》,洪昇在传奇界自然有“花主”的无上地位,因为他就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
康熙二十八年中秋,洪昇因在“国丧”期间“聚演”《长生殿》,被“震怒”的皇帝革去了“国子监生”的功名,并被“枷号”下狱,受尽了人生屈辱。《红楼梦》作者因为这样的原因遭受人生苦难,是有口难辩的。在“家难”中不敢指责父母,否则就是不孝;在“国难中”不敢指责君王,否则就是“不忠”。在那个封建专制时代,“不忠不孝”何以处世为人?所以,洪昇创作《红楼梦》的意图,虽然有为自己辩解之意,但绝对不敢明说,只好这么隐隐约约地暗写。他首先是自嘲,在宝玉一出场,就劈头冠以两首《西江月》: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中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谁说得清这是作者在骂自己还是在赞自己?这正是洪昇当时那种自惭、自愧、自怜、自许、自嘲心情的混合产物!
说不清自己对自己的感受,总说得清对别人的感受吧?可是,那个把自己“斥革下狱”的人,恰恰是无法指责的当今皇上,不写也得写,否则一肚皮怨气无处发泄,只好用曲笔去写。读者朋友啊,请看《红楼梦》书中描写的那个可怜、可恨又可厌的贾瑞,由于“正照风月鉴”而悲惨地遭人戏弄,最终龌龊而死。对这个贾瑞的不堪描绘,正是洪昇对当朝皇帝玄烨的曲折鞭笞!
洪昇获罪的理由,表面上看是由于“非时演出”,没有遵守“国丧”期间禁止娱乐活动的规定,实际上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长生殿》表面上描写的是唐朝皇帝李隆基因骄奢淫逸而失去江山的真实故事,实际上是借安禄山形象大骂“胡虏”、“腥膻”,侵占中原“花花江山”,同时,借“风云气少,儿女情多”的场景,折射明朝亡国的教训,也有借肃王中兴,暗示“王师”终将会恢复长安,收复故地的结局。据史籍记载,康熙皇帝看了《长生殿》之后,以为“意存讽刺”,内心震怒,又不好坐实罪名,因此以“演出非时”为名,把创作者、演出者、观看者一网打尽。当时的文人,早已看出了这一点,“皆因朋党怒,乃在伶人戏?”“慎勿浪传君传之”,就是当时文人提醒洪昇的诗句。由此可见,康熙皇帝确实是没有看清“风月鉴”反面的劝惩意义,而是“正照”了“风月鉴”!《红楼梦》中把贾瑞的表字取名“天祥”,让他龌龊地“淫死”,应该有暗讽并诅咒当朝皇帝的潜台词。
第三章 《石头记》系统——贾宝玉、凤姐的故事
《红楼梦》开篇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就是那个托名“石头”的作者,“作者自云”那一大段话,交代的是创作此书的宗旨:第一,因为“娲皇”弃置不用,而使自己“无才补天”,意思是科举出了问题吧;二是自己辜负“天恩祖德”,背负着“不肖”罪名,“一事无成,半生潦倒”,家族“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因而“日夜悲号惭愧”,创作此书的主要目的,是把自己之罪“编述一记,以普告天下人”;第三,家族中“历历有人”,特别是女子更加出色,自己创作此书的目的,也是要为她们“闺阁昭传”。
由此可以判断,《红楼梦》作者创作此书的目的,确实是要写自己之罪,同时为姐妹们作传。我们说《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洪昇,最主要的证据,就是书中描写的事迹同曹雪芹的人生根本不搭界,而同洪昇夫妇独特的人生经历完全吻合。
第一节 两个“二爷”和两个“二奶奶”
一部《红楼梦》,洋洋洒洒一百二十回,书中的主人公宝玉竟然只有一个乳名,没有正式的名、字和号。这在封建士大夫阶层是不可想象的。书中的宝玉虽然尚未成年,但也老大不小了,不仅早已入学,而且懂得了与丫头们“初试云雨情”,与表妹恋爱得死去活来,同北静王、冯紫英、琪官等不时应酬交往。在这些行为发生时,如果只称呼乳名,成何体统?更何况宝玉经常为别人取字或号,如何自己反而没有字号?
书中还有一处不合情理的描写,就是一家一辈中,居然有两个“二爷”,两个“二奶奶”。贾琏是贾赦的儿子,对他身上的那个兄长贾瑚,作者几乎没表,似有实无;其实,上一辈贾赦居长,又承袭着“大将军”之世袭前程,不居正宅,偏居别院,在那个时代,已属不情。贾政本是老祖宗次子,又只是个小小的“员外郎”,雄居国公府正宅,难合情理;贾政夫妇又不是没有儿子,断了香烟,年纪也不到七老八十,何用侄子夫妻,鹊巢鸠占,替叔叔婶婶当家?兄弟排行,如果叔伯间大排,有贾珍、贾珠(李纨死去的丈夫)、贾瑚、贾琏、宝玉、贾环六人,贾琏行四,宝玉行五;如果亲叔伯兄弟排行,贾琏行三,宝玉行四;如果亲兄弟排行,宝玉是“二爷”,贾琏身上未闻有哥哥,如何是“二爷”?再说,贾琏凤姐夫妻常年居住在二叔家,在那个时代,上下人等只能按叔伯排行称呼,否则,一家兄弟,出来两个“二爷”,娶来两个“二奶奶”,称呼岂不乱了套?
还有一层,贾琏的妻子凤姐,本是宝玉母亲王夫人的娘家侄女。在封建社会,姑舅做亲本属平常,王夫人如果欣赏这个侄女,为何不娶给自己的长子贾珠,反而给了侄子贾琏,自己再另聘门第并不般配的李守中之女李纨?如果不喜欢这个侄女,又为什么在自己有三个儿子的情况下,把侄子和娘家侄女请过来当家主事,难道不怕贾府上下说自己和娘家人的闲话么?更何况,书中王夫人和凤姐,虽说是亲姑母侄女关系,但并不亲密,总是一幅公事公办、貌合神离的架势。
当你知道是洪昇初创的《红楼梦》,这些不合情理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原来,洪昇的母亲,是当朝大学士黄几的女儿,江浙语言,发音王黄不分,在书中写成王夫人,顺理成章。洪昇的妻子,就是母亲的娘家侄女,自己的亲表妹黄蕙!据张爱玲考证,《红楼梦》书中原来没有贾赦一支,贾琏凤姐,本来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儿子儿媳,与洪昇家庭关系完全吻合。
洪昇是家中的长子,书中却称主人公为“二爷”,岂不矛盾?说来话长,洪昇一共兄弟三人,他和二弟洪昇昌,当年由于“天伦之变”,一起被逐出家庭。自己虽然历尽艰辛,毕竟活了下来,而二弟洪昌夫妻,都年纪轻轻地在漂泊生活中悲惨地客死异乡。洪昇一生都刻骨铭心地思念惨死的二弟,晚年时,把二弟夫妇的骸骨迁葬故乡,并把自己庶出的儿子洪之益过继在二弟名下,继承香火。洪昇创作《红楼梦》时,写的是自己亲历亲闻,但想到惨死的二弟夫妻,把主人公称为“二爷”“二奶奶”,也就顺理成章了。
洪昇初创《红楼梦》用的是传奇体裁。传奇剧本要在舞台上演出,必须严格遵守三一律,不能平铺直叙,只好把自己一生的不同阶段,分为几个人,并集中到大观园同一背景中。因为洪昇主要想表现自己少年时代种种纨绔不肖的荒唐事,但又无法回避自己婚后被逐出家庭的经历,只好写了两个“二爷”;但为了表明两个“二爷”实为一人的青年和少年两个阶段,故而让宝玉这个尚未娶“二奶奶”的小“二爷”没有正式名字。“琏”本来就是“宝玉”之意,合两个“二爷”的名字,就是一个完整的真“二爷”了。对于与宝玉有恋爱关系的黛玉、宝钗、湘云等人,书中也不可能都写成王夫人的娘家侄女,但把他们都写成了表兄妹姐弟关系。洪昇与妻子黄蕙出生的年月日均相同,书中不论写成姐姐还是妹妹,都不矛盾。
为了证明以上推断,我们不妨在《红楼梦》书中找出几件事情,说明其合理性。
其一,第十四回,《林如海捐馆扬州城》中,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病重逝世期间,是贾琏陪同黛玉回到父亲身边,侍奉汤药,出殡送终。贾琏虽然也是黛玉的叔伯表哥,但在封建社会,孤男寡女,千里同行,无此情理;只有夫妻回家,探病奔丧,才合情理。林如海逝世是九月初三,秋凉时节,故此要捎“大毛”衣服。事实上,洪昇的岳父黄彦博,确实是考取进士(虽不是三甲探花,但也被钦点为庶吉士,正所谓“兰台寺大夫”)后,第二年秋凉时节就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