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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缺淡淡笑道,“哈哈,自当日宋缺与宁道兄一战后,甚少有过动心的念头,在昨夜突然梦到袁兄,似乎意在渡我,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要你二人到磨刀堂来,原来契机真的就在你二人。看来所谓天道,真的是顺其自然,一点不能强求啊!”
心中一动,宋缺此刻给张枫的感觉,竟然和当初的袁天罡那么的相似。张枫终于清清楚楚地明白,宋缺是真的把握到了天道。这位前无古人的一代刀道宗师滞留此间的时日已经无多。
一旁的江臣忽然开口道,“听阀主所言,小子倒是想起了一个故事。”
宋缺大感兴趣道,“说来听听。”
在二人的注视下,江臣轻轻道:“三伏天,禅院的草地枯黄了一大片。小和尚说,‘快撒点草种子吧!好难看哪!’
‘等天凉了。’师父挥挥手,‘随时’;
中秋,师父买了一包草籽,叫小和尚去播种。秋风起,草籽边撒、边飘。 小和尚喊,‘不好了!好多种子都被吹飞了。’
‘没关系,吹走的多半是空的,撒下去也发不了芽。’师父说,‘随性’;
撒完种子,跟着就飞来几只小鸟捉食。 小和尚急得跳脚道,‘要命了!种子都被鸟吃了!’
‘没关系!种子多,吃不完!’师父说,‘随遇’;
半夜一阵骤雨,小和尚早晨冲进禅房:‘师父!这下可真完了!好多草籽被雨水冲走了!’
‘冲到哪儿,就在哪儿发!’师父说,‘随缘’;
一个多星期过去。 原本光秃的地面,居然长出许多青翠的草苗。一些原来没播种的角落,也泛出了绿意。 小和尚高兴得直拍手。
师父点点头:‘随喜’。”
讲完故事,江臣不再说话,静待宋缺的反应。
宋缺突然一声长叹,然后长笑道,“你们两个小子果然不俗!好了,快滚出去吧!不然寇仲可要来找我要人了。”
离开磨刀堂,张枫也不得不承认,宋缺确实极有人格魅力。在他的描述下,自己竟然对天道也产生了些许的兴趣。
不过有兴趣并不代表就要付出努力。张枫很清楚,其实在自己的心里,对天道,抵触的情绪还是远远大于刚刚生出的一点点兴趣。
看着二人怎么样进去怎么样出来,甚至连神色都没有明显的变化。宋爽心中暗暗称奇,他今年四十四岁了,自幼跟随在宋缺身旁的他,曾经亲眼见过不少江湖中的成名人物,站着进入磨刀堂,最后却是被抬出来。寇仲算是破了这个先例,但宋爽在外面听到里面的声音,知道寇仲在磨刀堂里的两天并不好过;最后进入磨刀堂的是寇仲、徐子陵、李世民三人。虽然里面没有丝毫动静,但以宋爽的眼力,自然看出寇仲三人的精神面貌在进去和出来的时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显然受到宋缺的认可令得三人意气风发;偏偏眼前的这两个少年,宋爽竟然看不出他们的神态中有什么异常,总不会是宋缺找二人只是闲话家常吧!
何止是宋爽,宋师道也很好奇。不过他知道什么事情应该问,什么事情不应该问。而宋师道显然有些怕他的父亲,从小到大,凡是与宋缺有关的事情,宋师道从来没有主动打听过。
当二人在宋师道的指引下找到寇仲为他们安排的别院后,赫然发现本来应该去找他的“晚秋妹妹”的寇天朗赫然也在,而且从他的表情看来,似乎在等待什么。
见到张枫,寇天朗满脸欣喜走了过来。在张枫心中暗暗诧异的时候,他已经一把拉住张枫的胳膊,“老大,我爹让我找你过去一趟,他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库房里‘耍花枪’,估计已经给你找到了称手的兵器。”
没想到寇仲办事竟然这么有效率。张枫同时拉上江臣道,“大哥,你也一起去,帮兄弟参谋参谋。”其实张枫此举大有用意——虽然江臣的交际能力在他之上,不过毕竟与寇天朗等人刚刚认识。想要寇天朗等人与江臣打成一片,首先就要增加他们接触见面的机会。
江臣当然知道张枫的用心,不过他犹豫了一下道,“怎么没看到敬轩和妃儿?”
寇天朗已经开始向外走去,闻言笑道,“除了你们两个被外公叫到了磨刀堂,其他人听说来了几个新伙伴,早就过来看热闹了。结果见妃儿和敬轩长的……啧啧,你们没看到那场面真是可惜了。”
寇天朗故意略过重要地方不说,张枫听出他是故意在吊自己的胃口,当下也不多问。其实张枫也并不担心妃儿和敬轩会发生什么——虽然
他们确实比较招人“稀罕”,不过在宋家山城,他们绝对不会受到半点伤害。
江臣似有意若无意问了一句道,“天朗说其他人,到底宋佳山城有多少与我们年龄相若的?”
沉吟片刻,寇天朗道,“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二舅父前些天回来的时候,把君羡表哥带了回来,加上我、野刚、九天、文易,还有我弟弟天赐,他前些日子感染了急病,才没有和我们同去长安。相比之下,女孩就少了些,惠心你们见过了,此外还有我妹妹天香,晚秋和……蔻儿。”
见寇天朗在说出“蔻儿”两个字之前竟然迟疑了一下,张枫不禁好奇道,“这个蔻儿是何来历?我们可是从没听说过。”
寇天朗苦笑道,“蔻儿也是我的妹妹,只不过不像天赐、天象和我们处在一个年龄段,她今年才十岁,可是老爸和秀芳阿姨苦恋多年的爱情鉴证,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她将整个山城闹得天翻地覆,但外公却是宠她宠得厉害。结果使得她越发得变本加厉,我们这些哥哥姐姐无不让她三分!”
张枫笑道,“看来这个蔻儿会很有趣哦!”
寇天朗收起苦笑,一脸无奈道,“有趣吗?我希望在你见到她之后还能微笑这说出这句话。”
说话间,已经到了寇仲的住处——听松居。
卷四 几时把心痴 第十一章 神枪重光
寇仲当年在杨公宝库,得到了杨素留下的几箱历代以来有名的神兵利器,足有百件之多。跋野刚、侯文易的剑,寇天朗的刀,雷九天的棍全部来自其中。
当日在长安,听说张枫选择花枪作为他的兵器,寇仲曾经拍胸脯表示回山城之后,他负责帮张枫找一件趁手的花枪。是以今日在回到山城后,就赶往库房将其中相当不错花枪全部挑了出来。杨公宝库加上宋家百年来的收藏也是不少,寇仲竟然一口气挑出了六杆上好的花枪。
所以当张枫三人进入了听松居的外堂,便见正中的桌子上摆着六杆形态各异的枪。
看着眼前的几根花枪,张枫不禁产生了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这六杆花枪,从质地、做工来看,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放弃哪杆都有些舍不得,何况还要放弃五杆!
看了眼江臣,张枫苦笑道,“大哥可有什么建议吗?”
江臣比较了一下,拿起其中的一杆道,“我看这杆枪就不错。你看,这枪本身并不是整体的,可以拆卸开来,将来行走江湖,携带起来也方便些啊!”
接过江臣手中的枪,张枫随意的挽了两个枪花,便随手将枪放在一旁,摇头道,“枪身分为几截,中间以螺旋相连,我不得不佩服打造这杆枪的想象力。不过因为无法照顾到螺旋连接部分的柔韧度,整个枪身都有些过分的僵硬,如果这杆枪是大枪就完美无缺了。我练枪走得并非刚强一路,这杆枪对我来说并不合适。”
寇天朗拿起另一杆枪道,“老大喜欢柔韧度比较高的枪?这杆不错哩!”轻松将手中枪弯成一个圆圈,寇天朗笑道,“如何?如果使用渗透性的攻击,配合这柄枪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张枫再次摇了摇头,苦笑道,“唉!我早就该想到的,你们都不知道我的枪法,如何能够知道什么样的枪适合我呢?我要选择的枪,既不能过柔,也不能过刚。刚则易折,柔却又缺乏足够的杀伤力。枪被成为“百兵之王”,花枪却被称为“百兵之贼”,其实是王是贼,关键并非枪的名字,而是讲究枪身的硬度。
“想不到短短的一个月,小枫不但枪法精进,对枪本身也有了如此深刻的体会,着实难得!既然这六杆枪都不合你的心意,那你试试我手中的这一杆又如何?接着!”众人骇然转头,赫然见不知道寇仲什么时候已经来到外堂门口,一扬手,他手中的一杆花枪便落在了张枫手中。
这是一杆通体乌黑的长枪,枪头是玄铁所制造,而以寇仲的阅历竟然也无法看出枪身是由什么制成,只是枪身的重量似乎不在玄铁制成的枪头之下。张枫接枪在手,一丝凉意从握枪的手中传来。在这一瞬间,他的心中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在自己和这杆枪之间建立起了某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联系。心动手动,三朵大小不一的枪花在枪尖绽放开来。
张枫笑了。对于这样得心应手的一杆枪,他确实应该满足了。对寇仲一抱拳,张枫道,“多谢寇伯伯赠枪!”
寇仲淡笑道,“所谓名枪赠英雄。虽然这杆枪并非名枪,但我相信在小枫的手中,终有一日这杆长枪会如同我的井中月一样,与它的主人一起名扬天下。”
没想到寇仲竟然如此看好自己。张枫受宠若惊道,“寇伯伯过奖了。此枪是寇伯伯所赠,既然还没有名字,一事不烦二主,还请寇伯伯给它起个名字吧!”
寇仲摆了摆手道,“这把枪一直放在山城的一个角落,不知已经被埋